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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看么?前日小桃学写字都没你这么费劲!”
“小桃没写过字……”挨训李想一点也不生气,慢吞吞说“干净白纸要想涂抹东西总是很容易,我用了十几年硬笔,比她学毛笔慢是正常,你不要着急……”
赵先生被他噎愣了一下,随即怒道“我急什么!我是替你急!你说你学什么乱七八糟字,缺横少撇,拿笔方式也这么奇怪,我真宁愿你跟小桃一样不认字也不会写字,还好教些。”
李想摇摇头“不是这样算,我比小桃大了十岁,这个年纪接受事物能力本来就差些,如果再没有文化基础带来理解力做辅助,学习能力只会低,你只会比现生气……”
不熟悉李想人,往往会认为李想是个很不爱说话人。其实这真是个误解,李想大部分情况下确实不喜欢说话,但是对他比较喜欢人,话还是相当多,只是话题未必能让对方感兴趣就是了。而且李想说话很慢——他不擅长语言表达,而且又习惯严密逻辑,除非精神极度亢奋,否则每句话出口前都要把前因后果理清楚,这种情况下不慢才怪。糟糕是,他还有轻微强迫症,一个话题结束之前绝对不肯转向另一个话题,这次没说完话下次遇到这个人,只要开口就一定要把上次话题结束掉……
而这样后果就是,被李想喜欢人大部分会被他这个古怪习惯吓到,熟悉他人还好,不熟悉人,往往了解他之前就已经对他敬而远之了:毕竟大部分人都不会有兴趣听他把扁担勾学名叫做中华剑角蝗,又叫中华蚱蜢,属直翅目锥尾亚目蝗总科剑角蝗科剑角蝗属,吃什么东西体型特征分布区域之类东西统统讲一遍,而话题起因很可能只是自己随口说了一句:这种尖头蚂蚱真少见……其实李想只是想他所能给出让对方满意答案,但他不知道,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像他这样习惯对各种事物追根求源。他这种认真态度只会让对方觉得他是个怪人,而根本意识不到他看似奇怪行为下隐藏是李想努力想要对方理解心情。
很显然,李想是喜欢赵先生跟李娘子,所以他较真毛病又开始屡屡发作了。赵先生被他气脑袋疼,他是个大度人,见识也广,不会觉得李想是存心气他,这一点上他跟妻子看法是一致:非凡人总有古怪行径,而李想这个较真毛病真不算什么奇怪。虽明白,可能不能受得了又是另一回事儿,气人是李想逻辑很严密,想要道理上说过他是不可能,至于想要引经据典以文学方式压倒对方——对不起,李想听不懂,听不懂情况下他会虚心向对方请教他引用典故是什么意思,然后认真讨论这个典故真实性合理性后依然逻辑上把对方打倒……
可不管如何对李想这个习惯受不了,偏赵先生却不是会因为这些琐事而迁怒进而不搭理对方人,他教养极好,屡屡被李想堵够够呛,却也多少说几句,并不往心里去,也没有因此而疏远李想,李想觉得他是个很好人,他面前越发毫不掩饰自己这个臭毛病。
李想一笔一划练字,他硬笔字写也就一般,别说毛笔了。依照他看法,除非是做书法家,否则毛笔这个东西实是太浪费时间了。他也曾建议赵先生不要教他怎么写了,会认就行,他又不可能去考状元,平日里需要写东西话用炭笔或是羽毛笔就可以啊,又捷省事儿多好啊!但是他这个想法一说出来就被骂了个狗血喷头:
“不考状元就不用写字了?这是什么歪理?你说你会写字,可却连毛笔都拿不得,到外面谁能瞧得起你?被人张口叫村汉闭口叫莽夫很好听么?”
李想虽然很倔,可是有道理话却绝对是虚心接受,赵先生才说了两句,他就点头道“好,我练字”,把以为要跟他掰扯半天才能讲清楚赵先生憋够呛。
这会儿赵先生看着李想一笔一划心无旁骛写字,自嘲想,赶明儿瞅哪个朋友不顺眼,就领了李想去气他!绝对谁也别不过他。他却没想到,李想逻辑再好,也是因为他能听得下去才屡屡被噎住,换了别人,硬是不搭理李想不就没事儿了?李想说话又慢,抢白他其实是容易事儿;赵先生不知道是,李想也不是跟谁都肯说这些话,看不顺眼人,他理都懒得理。
难看么?前日小桃学写字都没你这么费劲!”
“小桃没写过字……”挨训李想一点也不生气,慢吞吞说“干净白纸要想涂抹东西总是很容易,我用了十几年硬笔,比她学毛笔慢是正常,你不要着急……”
赵先生被他噎愣了一下,随即怒道“我急什么!我是替你急!你说你学什么乱七八糟字,缺横少撇,拿笔方式也这么奇怪,我真宁愿你跟小桃一样不认字也不会写字,还好教些。”
李想摇摇头“不是这样算,我比小桃大了十岁,这个年纪接受事物能力本来就差些,如果再没有文化基础带来理解力做辅助,学习能力只会低,你只会比现生气……”
不熟悉李想人,往往会认为李想是个很不爱说话人。其实这真是个误解,李想大部分情况下确实不喜欢说话,但是对他比较喜欢人,话还是相当多,只是话题未必能让对方感兴趣就是了。而且李想说话很慢——他不擅长语言表达,而且又习惯严密逻辑,除非精神极度亢奋,否则每句话出口前都要把前因后果理清楚,这种情况下不慢才怪。糟糕是,他还有轻微强迫症,一个话题结束之前绝对不肯转向另一个话题,这次没说完话下次遇到这个人,只要开口就一定要把上次话题结束掉……
而这样后果就是,被李想喜欢人大部分会被他这个古怪习惯吓到,熟悉他人还好,不熟悉人,往往了解他之前就已经对他敬而远之了:毕竟大部分人都不会有兴趣听他把扁担勾学名叫做中华剑角蝗,又叫中华蚱蜢,属直翅目锥尾亚目蝗总科剑角蝗科剑角蝗属,吃什么东西体型特征分布区域之类东西统统讲一遍,而话题起因很可能只是自己随口说了一句:这种尖头蚂蚱真少见……其实李想只是想他所能给出让对方满意答案,但他不知道,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像他这样习惯对各种事物追根求源。他这种认真态度只会让对方觉得他是个怪人,而根本意识不到他看似奇怪行为下隐藏是李想努力想要对方理解心情。
很显然,李想是喜欢赵先生跟李娘子,所以他较真毛病又开始屡屡发作了。赵先生被他气脑袋疼,他是个大度人,见识也广,不会觉得李想是存心气他,这一点上他跟妻子看法是一致:非凡人总有古怪行径,而李想这个较真毛病真不算什么奇怪。虽明白,可能不能受得了又是另一回事儿,气人是李想逻辑很严密,想要道理上说过他是不可能,至于想要引经据典以文学方式压倒对方——对不起,李想听不懂,听不懂情况下他会虚心向对方请教他引用典故是什么意思,然后认真讨论这个典故真实性合理性后依然逻辑上把对方打倒……
可不管如何对李想这个习惯受不了,偏赵先生却不是会因为这些琐事而迁怒进而不搭理对方人,他教养极好,屡屡被李想堵够够呛,却也多少说几句,并不往心里去,也没有因此而疏远李想,李想觉得他是个很好人,他面前越发毫不掩饰自己这个臭毛病。
李想一笔一划练字,他硬笔字写也就一般,别说毛笔了。依照他看法,除非是做书法家,否则毛笔这个东西实是太浪费时间了。他也曾建议赵先生不要教他怎么写了,会认就行,他又不可能去考状元,平日里需要写东西话用炭笔或是羽毛笔就可以啊,又捷省事儿多好啊!但是他这个想法一说出来就被骂了个狗血喷头:
“不考状元就不用写字了?这是什么歪理?你说你会写字,可却连毛笔都拿不得,到外面谁能瞧得起你?被人张口叫村汉闭口叫莽夫很好听么?”
李想虽然很倔,可是有道理话却绝对是虚心接受,赵先生才说了两句,他就点头道“好,我练字”,把以为要跟他掰扯半天才能讲清楚赵先生憋够呛。
这会儿赵先生看着李想一笔一划心无旁骛写字,自嘲想,赶明儿瞅哪个朋友不顺眼,就领了李想去气他!绝对谁也别不过他。他却没想到,李想逻辑再好,也是因为他能听得下去才屡屡被噎住,换了别人,硬是不搭理李想不就没事儿了?李想说话又慢,抢白他其实是容易事儿;赵先生不知道是,李想也不是跟谁都肯说这些话,看不顺眼人,他理都懒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