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包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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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华回到学校,如平日一般,走路不自觉的很快,他的口袋多了一张存折,里面有很多钱,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有些激动,可是想到是妹妹给自己的,他又有些伤心,不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之类的,只是看妹妹的举动,秦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知道父亲的死是有问题的,却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面对,给自己找各种借口,对方太强大,莫老爷子人还挺好,妹妹她喜欢莫兴宁,妈妈怕惹事,终究都是借口。
妹妹的改变让秦华惊讶,也给秦华重新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看到了更宽广的世界。
他以前每天上学努力勤奋,放学去打工,十分辛苦,然而这么辛苦也只是勉强赚个生活费,他只是在用体力赚钱,每天想着省一顿饭钱,赚二十元钱,可以交材料费了,他不怕同学的鄙视,也不怕某些老师的轻视,他活的憋屈艰难,憋着一股劲,始终发不出来,他努力读书,却看不到出路。
“秦华,你给我站住。”黑夜中一个女孩伸手拦住的秦华,似乎专门在这里等他一般。
秦华抬头看到了女孩,她气鼓鼓的嘟着嘴,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生气的模样,他有些无奈,许是因为长相的原因,虽然他自己觉得自己很糟糕,却仍旧有不少女孩,给他写信,就是借书还书中间夹着一封信,秦华根本不想这个,不过这也是高中,女孩还会喜欢成绩好的,长相好的,等到了社会,估计就大约更喜欢有钱的了。
“哦,你有东西不小心落我书上了,忘记给你了。”秦华郑重的把一封粉红色信封的信还给了女孩,不顾她在后面跺脚,迅速的走了。
崔真真拿着信手都在抖,“秦华你个大混蛋。”
她朝着秦华的方向喊了一句,见他身体顿了顿了,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了。
所有给秦华写信的女孩当中,崔真真是最执着的,秦华不是没有感觉,可是他不愿意,不敢想。
秦心回到学校,还是如之前一样,每天学习安排的很紧凑,唯一有不同的就是她给自己添了一些日常的衣服,也给哥哥和妈妈买了一些。
妈妈平日买的太可爱了,秦心不喜欢那种风格的,毕竟是女孩,有钱了总是会忍不住先置办这些。
她喜欢帅气舒服一些的,如今她的眼光,经历了一世,又被顾明夕影响了很多,比之前好,不会再买那种暴露的乱七八糟的衣服,看着以前买的衣服几乎就是亮点,暴露,闪烁,走出来别人不注意她都不行,太闪了。秦心都佩服自己之前的勇气。
当然也不会像上一世一样只买名牌,只选潮流,只选贵的,在那些奢侈品店里,店员当面极尽讨好,等走了一转身大约就开始嘲笑她没眼光了。
店员是最会看人的,自动把顾客分成三六九等。
秦心觉得自己肯定是被分到土鳖暴发户一类,跟顾师兄逛了一次街秦心就发现了,虽然师兄最后只买了一只袖口,服务员的服务却真诚万分,压箱的东西都给他看,不像曾经自己来,自己摸到什么,服务员就赞什么,赞完劝自己全买下。
完全不同的待遇,不是你花钱花多少就能改变的。
眼光这东西,真不是与生俱来的,秦心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她拿着钱,认真的给自己挑了一些低调而华丽的服饰,至于宴会的装束,师兄直接把他公寓的钥匙给了秦心,让秦心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去穿,穿完打理干净放回去就行。
这些东西,对顾明夕来说,原本他是真心喜欢的,他自己很擅长打扮,也擅长给别人打扮,只是长辈们源源不断的给他买最新款的服饰,却没有只言片语,他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种感情,连收货都是让人固定负责,放到收发室,他害怕自己忍不住会问,除了东西还有其他的吗?空空的一室华丽,有人需要,对顾明夕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有时候人缘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拼命作,拼命表现自己,大家视而不见,你低调沉默,却忽然发现人缘忽然慢慢变好了。
对于秦心服饰的改变,祝军这单细胞是没有感觉的,最多只是觉得自己自制力又弱了,对方只是高中生,高中生,自己怎么能老想一些奇怪的事情,好想剁手,但是哪怕剁手也好想拉拉小手。
而莫兴远最近让班上同学很好奇,这货居然来上课了,基本每天都来,这货还会去图书馆,真是瞎。
莫兴远只敢远远的看秦心,还拍照,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拍照发给莫兴宁,气气那虚伪的堂哥,不过大多数时候照片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存在莫兴远的手机里。
大多数男生对女孩的服饰变化是没有直观的感受,只有漂亮不漂亮的判断,而对女生来说感觉却是非常明显的,哪怕你今天换了一个挂饰,身边的女孩都能感觉出来,况且秦心现在穿的服装比之前她麻麻买的那些好太多,风格也变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余露收到莫兴婧说的这些消息的时候,面上挂着浅笑,还有秦凤说秦心家似乎开板栗店赚了不少钱,秦心给她老妈和哥哥都买了不少新衣服。
“你让你爸妈别犹豫了,在城里开店很赚钱的,躲在农村里永远出不来,我爸爸也是做生意的,绝对没有问题,等有钱了,你也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余露开口劝道。
秦凤内心想着谁不知道你爸是摆地摊的,换成做生意的说法,一下子就高大上起来了,真能装,不过买漂亮衣服这个打动了秦凤,她一脸兴奋的点头:“成,学姐,我这周末就跟妈妈说,妈妈最听我的话。”
余露要是知道秦凤这样的脑残都在内心吐槽她,不知道会不会气死,不过眼下她很高兴,只要能给秦心添堵的事情她就觉得好。
果然秦凤周末回家说自己做生意的同学都说可以,李秋凤最近老往城里跑,也见到了柳爱平身上的新衣服,因为是女儿买的,她高兴的不得了,很大方的穿上了,她本来人就好看,穿上新衣根本不像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寡妇,说是年纪大些的老姑娘都有人信。
李秋凤也想到了要是自己赚钱买了新衣服,一定也是非常好看,不得不说李秋凤和秦凤真正是亲生母女,思想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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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华回到学校,如平日一般,走路不自觉的很快,他的口袋多了一张存折,里面有很多钱,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有些激动,可是想到是妹妹给自己的,他又有些伤心,不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之类的,只是看妹妹的举动,秦华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知道父亲的死是有问题的,却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面对,给自己找各种借口,对方太强大,莫老爷子人还挺好,妹妹她喜欢莫兴宁,妈妈怕惹事,终究都是借口。
妹妹的改变让秦华惊讶,也给秦华重新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看到了更宽广的世界。
他以前每天上学努力勤奋,放学去打工,十分辛苦,然而这么辛苦也只是勉强赚个生活费,他只是在用体力赚钱,每天想着省一顿饭钱,赚二十元钱,可以交材料费了,他不怕同学的鄙视,也不怕某些老师的轻视,他活的憋屈艰难,憋着一股劲,始终发不出来,他努力读书,却看不到出路。
“秦华,你给我站住。”黑夜中一个女孩伸手拦住的秦华,似乎专门在这里等他一般。
秦华抬头看到了女孩,她气鼓鼓的嘟着嘴,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生气的模样,他有些无奈,许是因为长相的原因,虽然他自己觉得自己很糟糕,却仍旧有不少女孩,给他写信,就是借书还书中间夹着一封信,秦华根本不想这个,不过这也是高中,女孩还会喜欢成绩好的,长相好的,等到了社会,估计就大约更喜欢有钱的了。
“哦,你有东西不小心落我书上了,忘记给你了。”秦华郑重的把一封粉红色信封的信还给了女孩,不顾她在后面跺脚,迅速的走了。
崔真真拿着信手都在抖,“秦华你个大混蛋。”
她朝着秦华的方向喊了一句,见他身体顿了顿了,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了。
所有给秦华写信的女孩当中,崔真真是最执着的,秦华不是没有感觉,可是他不愿意,不敢想。
秦心回到学校,还是如之前一样,每天学习安排的很紧凑,唯一有不同的就是她给自己添了一些日常的衣服,也给哥哥和妈妈买了一些。
妈妈平日买的太可爱了,秦心不喜欢那种风格的,毕竟是女孩,有钱了总是会忍不住先置办这些。
她喜欢帅气舒服一些的,如今她的眼光,经历了一世,又被顾明夕影响了很多,比之前好,不会再买那种暴露的乱七八糟的衣服,看着以前买的衣服几乎就是亮点,暴露,闪烁,走出来别人不注意她都不行,太闪了。秦心都佩服自己之前的勇气。
当然也不会像上一世一样只买名牌,只选潮流,只选贵的,在那些奢侈品店里,店员当面极尽讨好,等走了一转身大约就开始嘲笑她没眼光了。
店员是最会看人的,自动把顾客分成三六九等。
秦心觉得自己肯定是被分到土鳖暴发户一类,跟顾师兄逛了一次街秦心就发现了,虽然师兄最后只买了一只袖口,服务员的服务却真诚万分,压箱的东西都给他看,不像曾经自己来,自己摸到什么,服务员就赞什么,赞完劝自己全买下。
完全不同的待遇,不是你花钱花多少就能改变的。
眼光这东西,真不是与生俱来的,秦心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她拿着钱,认真的给自己挑了一些低调而华丽的服饰,至于宴会的装束,师兄直接把他公寓的钥匙给了秦心,让秦心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去穿,穿完打理干净放回去就行。
这些东西,对顾明夕来说,原本他是真心喜欢的,他自己很擅长打扮,也擅长给别人打扮,只是长辈们源源不断的给他买最新款的服饰,却没有只言片语,他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种感情,连收货都是让人固定负责,放到收发室,他害怕自己忍不住会问,除了东西还有其他的吗?空空的一室华丽,有人需要,对顾明夕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有时候人缘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拼命作,拼命表现自己,大家视而不见,你低调沉默,却忽然发现人缘忽然慢慢变好了。
对于秦心服饰的改变,祝军这单细胞是没有感觉的,最多只是觉得自己自制力又弱了,对方只是高中生,高中生,自己怎么能老想一些奇怪的事情,好想剁手,但是哪怕剁手也好想拉拉小手。
而莫兴远最近让班上同学很好奇,这货居然来上课了,基本每天都来,这货还会去图书馆,真是瞎。
莫兴远只敢远远的看秦心,还拍照,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拍照发给莫兴宁,气气那虚伪的堂哥,不过大多数时候照片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存在莫兴远的手机里。
大多数男生对女孩的服饰变化是没有直观的感受,只有漂亮不漂亮的判断,而对女生来说感觉却是非常明显的,哪怕你今天换了一个挂饰,身边的女孩都能感觉出来,况且秦心现在穿的服装比之前她麻麻买的那些好太多,风格也变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余露收到莫兴婧说的这些消息的时候,面上挂着浅笑,还有秦凤说秦心家似乎开板栗店赚了不少钱,秦心给她老妈和哥哥都买了不少新衣服。
“你让你爸妈别犹豫了,在城里开店很赚钱的,躲在农村里永远出不来,我爸爸也是做生意的,绝对没有问题,等有钱了,你也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余露开口劝道。
秦凤内心想着谁不知道你爸是摆地摊的,换成做生意的说法,一下子就高大上起来了,真能装,不过买漂亮衣服这个打动了秦凤,她一脸兴奋的点头:“成,学姐,我这周末就跟妈妈说,妈妈最听我的话。”
余露要是知道秦凤这样的脑残都在内心吐槽她,不知道会不会气死,不过眼下她很高兴,只要能给秦心添堵的事情她就觉得好。
果然秦凤周末回家说自己做生意的同学都说可以,李秋凤最近老往城里跑,也见到了柳爱平身上的新衣服,因为是女儿买的,她高兴的不得了,很大方的穿上了,她本来人就好看,穿上新衣根本不像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寡妇,说是年纪大些的老姑娘都有人信。
李秋凤也想到了要是自己赚钱买了新衣服,一定也是非常好看,不得不说李秋凤和秦凤真正是亲生母女,思想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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