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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这个号角声就像我们后世军队的起床号一样,这个号角声的出现,代表着突厥人忙碌一天的开始。果然随着这声号角的响起,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随着太阳的升起,雾气渐渐变得稀薄,已经呈消散的状态,已经可以很清楚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对于林子轩和唐元恩这两个目光敏锐的人来说,就算雾气没有完全消散,他们也可以看清楚,更何况现在四周没有了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唐元恩说的没错,突厥人很少在一个地方呆上三天,尤其是现在这个敏感的时刻。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章鱼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每顶营帐里基本上都是五十人左右,林子轩点点头,他也细心的数过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至少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精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林子轩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色的两裆铠。
此时林子轩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林子轩扭头看了一眼唐元恩,恰好唐元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愿望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林子轩又看了一眼唐元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章鱼猫腰奔了过来,“将军,可以整理情报了。”
林子轩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林子轩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林子轩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群士兵中,只有林子轩一个人识字,唐元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将军,你的字好漂亮呀!”马绍在身后低声赞道。
林子轩回头微微一笑,“想学吗?我教你。”
马绍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难得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抓了抓头笑道:“还是算了,我可没有这么强的信心学习写字,更何况我一见这个东西我就想睡觉,还不如拿着我的大刀舒服呢?”
“朽木不可雕也?既然你不想学那就算了,不过我还是要劝你一句,以后要想升官的话,最好还是多学习学习,否则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写,那得多丢人呀!”林子轩摇摇头有些无语的说道。
“将军!”章鱼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他不想学,那你能不能教教我,我琢磨着万一有一天我当上了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都时候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林子轩哈哈一笑,“没问题,等这次任务完成之后,回到军营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章鱼道:“你现在马上回去,让人送给后面的宇文成都将军,让他赶到信上所说的地址。告诉他,我要收拾达头了。”
说完之后,转过头来对着唐元恩道:“至于**那边,还得你去一趟。告诉他们,我们已经履行约定出兵了,现在就看他们能不能也履行我们之间的约定了。告诉都蓝可汗一句话,我用达头可汗的人头给他做下酒菜。”
说到这儿,将自己腰中别着的那把始毕可汗送给他的刀拿了下来,递给唐元恩道:“当然,你此去肯定不会一帆风顺的。如果事情不顺利的话,你就拿着这把刀去找始毕可汗,他看到这把刀就知道你是我的人。然后将我们的一些事情告诉他,我相信他会做出正... -->>
“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这个号角声就像我们后世军队的起床号一样,这个号角声的出现,代表着突厥人忙碌一天的开始。果然随着这声号角的响起,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随着太阳的升起,雾气渐渐变得稀薄,已经呈消散的状态,已经可以很清楚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对于林子轩和唐元恩这两个目光敏锐的人来说,就算雾气没有完全消散,他们也可以看清楚,更何况现在四周没有了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唐元恩说的没错,突厥人很少在一个地方呆上三天,尤其是现在这个敏感的时刻。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章鱼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每顶营帐里基本上都是五十人左右,林子轩点点头,他也细心的数过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至少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精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林子轩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色的两裆铠。
此时林子轩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林子轩扭头看了一眼唐元恩,恰好唐元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愿望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林子轩又看了一眼唐元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章鱼猫腰奔了过来,“将军,可以整理情报了。”
林子轩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林子轩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林子轩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群士兵中,只有林子轩一个人识字,唐元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将军,你的字好漂亮呀!”马绍在身后低声赞道。
林子轩回头微微一笑,“想学吗?我教你。”
马绍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难得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抓了抓头笑道:“还是算了,我可没有这么强的信心学习写字,更何况我一见这个东西我就想睡觉,还不如拿着我的大刀舒服呢?”
“朽木不可雕也?既然你不想学那就算了,不过我还是要劝你一句,以后要想升官的话,最好还是多学习学习,否则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写,那得多丢人呀!”林子轩摇摇头有些无语的说道。
“将军!”章鱼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他不想学,那你能不能教教我,我琢磨着万一有一天我当上了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都时候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林子轩哈哈一笑,“没问题,等这次任务完成之后,回到军营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章鱼道:“你现在马上回去,让人送给后面的宇文成都将军,让他赶到信上所说的地址。告诉他,我要收拾达头了。”
说完之后,转过头来对着唐元恩道:“至于**那边,还得你去一趟。告诉他们,我们已经履行约定出兵了,现在就看他们能不能也履行我们之间的约定了。告诉都蓝可汗一句话,我用达头可汗的人头给他做下酒菜。”
说到这儿,将自己腰中别着的那把始毕可汗送给他的刀拿了下来,递给唐元恩道:“当然,你此去肯定不会一帆风顺的。如果事情不顺利的话,你就拿着这把刀去找始毕可汗,他看到这把刀就知道你是我的人。然后将我们的一些事情告诉他,我相信他会做出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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