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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不要纠缠新狼王了,他确实已经结婚了,天宿人不会在身体上做记号,但他们的眼睛就是证明。”
凌霄循声望去,一个灰发狼宿男人缓缓从座位上站起来,他一出声,很多人都静了下来。
一匹母狼变身成人,“老狼王,刚才前狼王说过,他们只是床伴,不是伴侣,更何况他是雄性,不能繁衍后代。”
老狼王其实并不老,只是在狼宿星,所有狼王都由正值壮年的男性担任,而老狼王已经过了这个年龄,所以主动让出了位置。不过他在位三十年,享有很高的威信,就算退位也有不少人听他的话。
“孩子,天宿人跟我们不一样,只要跟人发生关系,从生理到心理上就只认准这一个人,也就相当于我们的正式结为配偶。天宿人不能繁衍后代,所以也无所谓自己的另一半是雄性还是雌性。”
听他这么说,之前不肯走开的母狼才讪讪放弃。
众狼围成一圈,对着嬴风狼嚎连连,庆祝他们的狼王登基。
“但他是天宿人啊,做狼王真的没问题吗?”凌霄忍不住问。
老狼王颇有深意地一笑,“你刚刚不是好奇那人身上的纹身吗?”
“对啊,那是我们天宿人的图案。”
老狼王当众解开自己的袍子,露出赤|裸的上身,凌霄惊讶地发现他胸前的一大片纹身中,也有一个同样的宗教标志。
“这是怎么回事?”凌霄不能够更惊讶。
“你没有发现,我们这个部落的人,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畏惧天宿人吗?”
这倒是真的,刚刚人们对他们避而不及的态度还令凌霄记忆犹新,但这个部落的人却待他们与常人无二。
“那是因为在我之前的上一任狼王,就是一位天宿人。”
凌霄吃惊地张大了嘴。
“我一切有关天宿人的知识,都是从他带来的书里学到的,除了阅读,我还能讲几句天宿语呢,”说完他真的说了几句,虽然发音生涩,但确实听的出是天宿语。
“所以你们身上的纹身……”
“也是照他带来的图片资料纹的,想当年在我们部落,很流行这种图案。”
凌霄下意识看了眼地上的黑发男人,他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
老狼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天宿狼王在任的时候,他们还是小孩子,狼王偶尔会教他们一两式天宿的格斗术,小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他口中的他们,就是黑狼和白狼,从小一起长大,共同习武,为了狼王的位置兄弟阋墙,这种现象在这里不乏少数。
黑发别扭地别过头,似乎童年旧事在陌生人前曝光让他很难为情。
一个狼宿部落的狼王是天宿人,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那他现在人呢?”
老狼王摇摇头,“他在任的时候,每年也就来两三次,我是他指认的代理狼王。大约三十年前他最后一次出现,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们也没有他的下落。”
是转世了吗?凌霄猜测。
“他长什么样子?”
“他跟你们不一样,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
凌霄惊呆,“雏态?这不可能!”
“我们的王室档案中有每一任狼王的相片,想看吗?”
“想!”凌霄不假思索地回答,转眼想到自己还抱着小羊。
他把羊羔往地上的黑发男人怀里一塞,“拿去送给白狼。”
羊羔闻到他身上浓郁的狼味,抖得更厉害了,挣扎着想要逃开。
部落历史上任期最短的狼王不明白凌霄什么意思,用困惑的眼神望着他。
“看什么看!吃干抹净就要负责,去赔罪啊!”
见对方不甚情愿的模样,凌霄威胁道:
“这是狼王的命令哦!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熟练地接道,““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你又不是狼王,”黑发男人沙哑地反驳。
“你连我都打不过,还打狼王呢,”凌霄作势要打,“还不快去!”
黑发不得已变回狼形,叼着小羊羔跑到白狼跟前,白狼显然不想接受的样子,看他来了就想绕道走掉。
“嗷——呜,”黑狼凶狠地嚎了一声,嘴里的羊羔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
“好好给啊!”
“嗷呜,嗷呜,”黑狼的声音不情愿地软化了下来,用狼吻拱了拱地上尚未断气的羊羔,把它推得离白狼又近了点。
这回白狼才勉强接了,一双乌溜溜的杏眼左右张望,就是不落在黑狼身上。
一想到这些顽劣份子是嬴风的新臣民,凌霄就感到头疼。
“现在带我们去看前狼王的照片吧。”
老狼王点头,其实应该是前前前任狼王才对——要加上那个在任十分钟的倒霉家伙。
在他的带领下,凌霄和嬴风来到了这个部落的陈列馆,历任狼王的照片都端庄地挂在墙上。
“就是这一张了,”老狼王把他们带到了其中一张照片前。
凌霄一看到那照片,视线就迟迟移不开,“居然真的是雏态……”凌霄口中喃喃自语着。
嬴风也抬头看那照片,心中同样充满意外。
“一个可以离开初等学院,离开天宿星的雏态,这太荒谬了……难道他没有灵魂牵引吗?”
凌霄焦急地抓住老狼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比如身体不舒服之类的?”
“没有,”老狼王摇摇头,“他的身体很健康。”
“可以随意前往其他星球,没有灵魂牵引的雏态……我想到一个人。”
“我也是,”嬴风接道。
“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个人吗?”凌霄转向老狼王,“这个人是不是叫孤星?”
“不是,”对方否认得非常干脆,“天宿狼王的名字,叫做荆雨。”
不是孤星?凌霄这就不懂了,这个荆雨又是什么人?
“我知道了,”嬴风略一思索,想出了一个猜测。
“什么?”凌霄追问。
“孤星,是这一类拥有返祖现象的人的统称,在不知道他是孤星之前,他总有自己的名字。”
“是啊!”凌霄醍醐灌顶,“我怎么没想到呢?”
他问老狼王,“还有什么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吗?”
老狼王想了想,“狼后的照片可以吗?”
“一个雏态还有狼后?”
“因为狼王迟迟不选妃,姑娘们总是不死心,后来狼王不耐烦,就拿张照片打发了她们。当时他的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一定非要个狼后不可,那就这个人吧。’所以虽然狼后的照片入了部落王族谱,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狼后本人,至今我也认为他只是不堪骚扰,随便拿了张照片敷衍那些姑娘而已。”
“那照片现在在哪里?”
老狼王翻开狼王照片下面的档案,第一页就是狼后的照片。
当看到这张照片后,凌霄和嬴风的猜测都得到了证实。
那是凌星。
; “你们不要纠缠新狼王了,他确实已经结婚了,天宿人不会在身体上做记号,但他们的眼睛就是证明。”
凌霄循声望去,一个灰发狼宿男人缓缓从座位上站起来,他一出声,很多人都静了下来。
一匹母狼变身成人,“老狼王,刚才前狼王说过,他们只是床伴,不是伴侣,更何况他是雄性,不能繁衍后代。”
老狼王其实并不老,只是在狼宿星,所有狼王都由正值壮年的男性担任,而老狼王已经过了这个年龄,所以主动让出了位置。不过他在位三十年,享有很高的威信,就算退位也有不少人听他的话。
“孩子,天宿人跟我们不一样,只要跟人发生关系,从生理到心理上就只认准这一个人,也就相当于我们的正式结为配偶。天宿人不能繁衍后代,所以也无所谓自己的另一半是雄性还是雌性。”
听他这么说,之前不肯走开的母狼才讪讪放弃。
众狼围成一圈,对着嬴风狼嚎连连,庆祝他们的狼王登基。
“但他是天宿人啊,做狼王真的没问题吗?”凌霄忍不住问。
老狼王颇有深意地一笑,“你刚刚不是好奇那人身上的纹身吗?”
“对啊,那是我们天宿人的图案。”
老狼王当众解开自己的袍子,露出赤|裸的上身,凌霄惊讶地发现他胸前的一大片纹身中,也有一个同样的宗教标志。
“这是怎么回事?”凌霄不能够更惊讶。
“你没有发现,我们这个部落的人,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畏惧天宿人吗?”
这倒是真的,刚刚人们对他们避而不及的态度还令凌霄记忆犹新,但这个部落的人却待他们与常人无二。
“那是因为在我之前的上一任狼王,就是一位天宿人。”
凌霄吃惊地张大了嘴。
“我一切有关天宿人的知识,都是从他带来的书里学到的,除了阅读,我还能讲几句天宿语呢,”说完他真的说了几句,虽然发音生涩,但确实听的出是天宿语。
“所以你们身上的纹身……”
“也是照他带来的图片资料纹的,想当年在我们部落,很流行这种图案。”
凌霄下意识看了眼地上的黑发男人,他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
老狼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天宿狼王在任的时候,他们还是小孩子,狼王偶尔会教他们一两式天宿的格斗术,小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他口中的他们,就是黑狼和白狼,从小一起长大,共同习武,为了狼王的位置兄弟阋墙,这种现象在这里不乏少数。
黑发别扭地别过头,似乎童年旧事在陌生人前曝光让他很难为情。
一个狼宿部落的狼王是天宿人,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那他现在人呢?”
老狼王摇摇头,“他在任的时候,每年也就来两三次,我是他指认的代理狼王。大约三十年前他最后一次出现,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们也没有他的下落。”
是转世了吗?凌霄猜测。
“他长什么样子?”
“他跟你们不一样,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
凌霄惊呆,“雏态?这不可能!”
“我们的王室档案中有每一任狼王的相片,想看吗?”
“想!”凌霄不假思索地回答,转眼想到自己还抱着小羊。
他把羊羔往地上的黑发男人怀里一塞,“拿去送给白狼。”
羊羔闻到他身上浓郁的狼味,抖得更厉害了,挣扎着想要逃开。
部落历史上任期最短的狼王不明白凌霄什么意思,用困惑的眼神望着他。
“看什么看!吃干抹净就要负责,去赔罪啊!”
见对方不甚情愿的模样,凌霄威胁道:
“这是狼王的命令哦!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熟练地接道,““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你又不是狼王,”黑发男人沙哑地反驳。
“你连我都打不过,还打狼王呢,”凌霄作势要打,“还不快去!”
黑发不得已变回狼形,叼着小羊羔跑到白狼跟前,白狼显然不想接受的样子,看他来了就想绕道走掉。
“嗷——呜,”黑狼凶狠地嚎了一声,嘴里的羊羔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
“好好给啊!”
“嗷呜,嗷呜,”黑狼的声音不情愿地软化了下来,用狼吻拱了拱地上尚未断气的羊羔,把它推得离白狼又近了点。
这回白狼才勉强接了,一双乌溜溜的杏眼左右张望,就是不落在黑狼身上。
一想到这些顽劣份子是嬴风的新臣民,凌霄就感到头疼。
“现在带我们去看前狼王的照片吧。”
老狼王点头,其实应该是前前前任狼王才对——要加上那个在任十分钟的倒霉家伙。
在他的带领下,凌霄和嬴风来到了这个部落的陈列馆,历任狼王的照片都端庄地挂在墙上。
“就是这一张了,”老狼王把他们带到了其中一张照片前。
凌霄一看到那照片,视线就迟迟移不开,“居然真的是雏态……”凌霄口中喃喃自语着。
嬴风也抬头看那照片,心中同样充满意外。
“一个可以离开初等学院,离开天宿星的雏态,这太荒谬了……难道他没有灵魂牵引吗?”
凌霄焦急地抓住老狼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比如身体不舒服之类的?”
“没有,”老狼王摇摇头,“他的身体很健康。”
“可以随意前往其他星球,没有灵魂牵引的雏态……我想到一个人。”
“我也是,”嬴风接道。
“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个人吗?”凌霄转向老狼王,“这个人是不是叫孤星?”
“不是,”对方否认得非常干脆,“天宿狼王的名字,叫做荆雨。”
不是孤星?凌霄这就不懂了,这个荆雨又是什么人?
“我知道了,”嬴风略一思索,想出了一个猜测。
“什么?”凌霄追问。
“孤星,是这一类拥有返祖现象的人的统称,在不知道他是孤星之前,他总有自己的名字。”
“是啊!”凌霄醍醐灌顶,“我怎么没想到呢?”
他问老狼王,“还有什么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吗?”
老狼王想了想,“狼后的照片可以吗?”
“一个雏态还有狼后?”
“因为狼王迟迟不选妃,姑娘们总是不死心,后来狼王不耐烦,就拿张照片打发了她们。当时他的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一定非要个狼后不可,那就这个人吧。’所以虽然狼后的照片入了部落王族谱,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狼后本人,至今我也认为他只是不堪骚扰,随便拿了张照片敷衍那些姑娘而已。”
“那照片现在在哪里?”
老狼王翻开狼王照片下面的档案,第一页就是狼后的照片。
当看到这张照片后,凌霄和嬴风的猜测都得到了证实。
那是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