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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鼓囊囊绣了红色“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军绿色帆布挎包,左边车把上挂着一个军绿色水壶,都是旧东西,挎包还打了一个补丁,右边车把上则挂着两只五色斑斓绑着腿的野鸡,正扑棱着翅膀。
余庆国利落地停好自行车,伸手抓住两只野鸡的翅膀根部从车上取下来,转头问白玉娴道:“野鸡是活的,放在哪里?”
“哪来的?”白玉娴没跟他客气,指了指西墙角根下柳条编的鸡笼。
余庆国把野鸡塞进鸡笼,拿木板和土块压住入口,回答道:“入秋后野味肥美,城里的食品收购站最爱收这些,我前儿去山里,打了猎物不回家直接送到城里,果然卖了不少钱。今儿一大早我又去了一趟,这两只野鸡是留下来给你补身子的,明儿叫婶子宰了炖给你吃。原本我还给你留了两只特别肥的野兔子,谁知离开收购站的时候我碰到大姐的同学,他带的小孩子盯着野兔子流口水,我就送给他们了,下次再给你抓野兔子进补。”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解释道:“我大姐的那个同学在教育办上班,管着全县大小中学的事情,我想现在结个善缘,赶明儿咱们结婚了,好托他在咱家那边的小学给你安排个工作,不比郑建华的差,安排教公社的初中也可以,不过初中的孩子年纪大一些,特别淘气,前几年把校长老师打得面目全非,不如教导小学生轻松。所以你就别为被顶替这件事难过了。”
白玉娴这才明白他是来安慰自己的,不禁嫣然一笑,眼波流转之间楚楚动人,闪烁着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淡淡喜悦和情愫,“虽然有点不甘心,但是没难过太久,反正再过几个月就是没人顶替我也会辞职了。怎么这件事都传到你的耳朵里去啦?”一边说,一边带他进屋,倒了水给他洗手,又从锁着的橱柜里拿出母亲宝贝的白糖,冲了一碗糖水端给他。
“昨天晚上听人说的,要不然我早就来找你了。”总有人见不得他好,得知郑建华顶替白玉娴为教师,立刻幸灾乐祸地把这件事告诉他。
余庆国从白玉娴的笑容里回过神,并没有将详细经过告诉白玉娴,而是端着糖水吹了吹,喝一口放下,从挎包里掏出一个陶罐,“深山里有几窝野蜂,酿的蜜香得很,我割了好几斤下来,卖一半留一半,你天天早上起来冲一碗喝,对身体好。”
野蜂蜜?这可是稀罕东西啊,真正的纯天然无污染。
白玉娴柔声婉拒道:“这样珍贵的好东西,你该留给奶奶和大爷大娘才对。”
余庆国心里一暖,把陶罐塞到白玉娴手里,“我给奶奶和爸妈留了一斤多,够吃很久了,这一斤多是给你的,等吃完了我再去山里弄。”
“都说你们那边的深山老林危险得很,常有猛兽出没,寻常人只敢在边缘游走,弄些枯枝烂叶当柴烧,你一个人出来进去的就不害怕?我看你还是小心点儿,虽说钱是好东西,但安全更重要,千万别本末倒置。”白玉娴关切地看着他,忍不住叮嘱道。
她原本想劝余庆国少去打猎,话到嘴边却咽了下去,人各有志,她没有任何资格来评判余庆国的所作所为并加以劝阻,只能流露出自己的担心。
“放心,我小心着呢。”余庆国嘿嘿一笑,憨厚的笑容中带着一点点的狡黠,“里头没有大家说的那么危险,而且我都在山林里挖陷阱、下套子,不正面对上山里头的猛兽,山鸡野兔这些小东西都没啥威胁。再说,我平常不大去,只有秋冬和刚开春的时候去几趟。”
秋兔腊鸭春野鸡,乡下最常见的野味就这三样,她懂!
“你等等!”白玉娴忽然想起一件东西,跟余庆国说了一声就跑进卧室,等她出来的时候,手里已多了一把匕首,“你拿着用。”
“这是匕首?”余庆国惊讶地看着手里的匕首,黑色皮革制带着防滑槽的刀柄,刀鞘也是黑色牛皮制的,似乎是旧的,已经有些痕迹了,抽出来,刀锋闪着冷冷的寒光,一看就知道锋利非常,他退后几步挥了挥手,感觉匕首在手里如臂使指。
白玉娴轻声道:“这是我无意中得到的,应该是外国制作的军用匕首,野外生存用的那种,可刺可割可肢解,用处很多。好几年了,我一直收着,也试过,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特别锋利,连我爸妈都不知道我藏着这件东西。你经常去山里狩猎,就拿着防身吧。只是你得答应我,不要让外人看到,也不要说是我给你的。”
其实这是她的防身武器,也是野外生存必需品,堂兄从外国带回来的,不过是请专人仿制的,但是所用的材质以及功能和军刀一模一样,就是没有了印记。国家不允许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她就一直把这把常用的匕首放在空间里,和四沓大红钞票一起。
“我知道该怎么做怎么说了。”没有男人不爱刀枪,余庆国爱不释手,郑重地答应过白玉娴,将匕首插回刀鞘中,抚摸片刻放进挎包,狠狠地道:“玉娴,我很喜欢!”
不仅喜欢,而且高兴,因为被人放在心里关怀的滋味,比吃了蜂蜜还甜。
傍晚回到家,他脸上还挂着笑容,直到看见停在爸妈院中的一辆凤凰牌自行车,笑容才收了回去,这辆自行车是他弟弟余庆安的,自行车在家里,必然是弟弟回来了。
鼓鼓囊囊绣了红色“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军绿色帆布挎包,左边车把上挂着一个军绿色水壶,都是旧东西,挎包还打了一个补丁,右边车把上则挂着两只五色斑斓绑着腿的野鸡,正扑棱着翅膀。
余庆国利落地停好自行车,伸手抓住两只野鸡的翅膀根部从车上取下来,转头问白玉娴道:“野鸡是活的,放在哪里?”
“哪来的?”白玉娴没跟他客气,指了指西墙角根下柳条编的鸡笼。
余庆国把野鸡塞进鸡笼,拿木板和土块压住入口,回答道:“入秋后野味肥美,城里的食品收购站最爱收这些,我前儿去山里,打了猎物不回家直接送到城里,果然卖了不少钱。今儿一大早我又去了一趟,这两只野鸡是留下来给你补身子的,明儿叫婶子宰了炖给你吃。原本我还给你留了两只特别肥的野兔子,谁知离开收购站的时候我碰到大姐的同学,他带的小孩子盯着野兔子流口水,我就送给他们了,下次再给你抓野兔子进补。”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解释道:“我大姐的那个同学在教育办上班,管着全县大小中学的事情,我想现在结个善缘,赶明儿咱们结婚了,好托他在咱家那边的小学给你安排个工作,不比郑建华的差,安排教公社的初中也可以,不过初中的孩子年纪大一些,特别淘气,前几年把校长老师打得面目全非,不如教导小学生轻松。所以你就别为被顶替这件事难过了。”
白玉娴这才明白他是来安慰自己的,不禁嫣然一笑,眼波流转之间楚楚动人,闪烁着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淡淡喜悦和情愫,“虽然有点不甘心,但是没难过太久,反正再过几个月就是没人顶替我也会辞职了。怎么这件事都传到你的耳朵里去啦?”一边说,一边带他进屋,倒了水给他洗手,又从锁着的橱柜里拿出母亲宝贝的白糖,冲了一碗糖水端给他。
“昨天晚上听人说的,要不然我早就来找你了。”总有人见不得他好,得知郑建华顶替白玉娴为教师,立刻幸灾乐祸地把这件事告诉他。
余庆国从白玉娴的笑容里回过神,并没有将详细经过告诉白玉娴,而是端着糖水吹了吹,喝一口放下,从挎包里掏出一个陶罐,“深山里有几窝野蜂,酿的蜜香得很,我割了好几斤下来,卖一半留一半,你天天早上起来冲一碗喝,对身体好。”
野蜂蜜?这可是稀罕东西啊,真正的纯天然无污染。
白玉娴柔声婉拒道:“这样珍贵的好东西,你该留给奶奶和大爷大娘才对。”
余庆国心里一暖,把陶罐塞到白玉娴手里,“我给奶奶和爸妈留了一斤多,够吃很久了,这一斤多是给你的,等吃完了我再去山里弄。”
“都说你们那边的深山老林危险得很,常有猛兽出没,寻常人只敢在边缘游走,弄些枯枝烂叶当柴烧,你一个人出来进去的就不害怕?我看你还是小心点儿,虽说钱是好东西,但安全更重要,千万别本末倒置。”白玉娴关切地看着他,忍不住叮嘱道。
她原本想劝余庆国少去打猎,话到嘴边却咽了下去,人各有志,她没有任何资格来评判余庆国的所作所为并加以劝阻,只能流露出自己的担心。
“放心,我小心着呢。”余庆国嘿嘿一笑,憨厚的笑容中带着一点点的狡黠,“里头没有大家说的那么危险,而且我都在山林里挖陷阱、下套子,不正面对上山里头的猛兽,山鸡野兔这些小东西都没啥威胁。再说,我平常不大去,只有秋冬和刚开春的时候去几趟。”
秋兔腊鸭春野鸡,乡下最常见的野味就这三样,她懂!
“你等等!”白玉娴忽然想起一件东西,跟余庆国说了一声就跑进卧室,等她出来的时候,手里已多了一把匕首,“你拿着用。”
“这是匕首?”余庆国惊讶地看着手里的匕首,黑色皮革制带着防滑槽的刀柄,刀鞘也是黑色牛皮制的,似乎是旧的,已经有些痕迹了,抽出来,刀锋闪着冷冷的寒光,一看就知道锋利非常,他退后几步挥了挥手,感觉匕首在手里如臂使指。
白玉娴轻声道:“这是我无意中得到的,应该是外国制作的军用匕首,野外生存用的那种,可刺可割可肢解,用处很多。好几年了,我一直收着,也试过,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特别锋利,连我爸妈都不知道我藏着这件东西。你经常去山里狩猎,就拿着防身吧。只是你得答应我,不要让外人看到,也不要说是我给你的。”
其实这是她的防身武器,也是野外生存必需品,堂兄从外国带回来的,不过是请专人仿制的,但是所用的材质以及功能和军刀一模一样,就是没有了印记。国家不允许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她就一直把这把常用的匕首放在空间里,和四沓大红钞票一起。
“我知道该怎么做怎么说了。”没有男人不爱刀枪,余庆国爱不释手,郑重地答应过白玉娴,将匕首插回刀鞘中,抚摸片刻放进挎包,狠狠地道:“玉娴,我很喜欢!”
不仅喜欢,而且高兴,因为被人放在心里关怀的滋味,比吃了蜂蜜还甜。
傍晚回到家,他脸上还挂着笑容,直到看见停在爸妈院中的一辆凤凰牌自行车,笑容才收了回去,这辆自行车是他弟弟余庆安的,自行车在家里,必然是弟弟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