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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巴是鞑靼族中远近闻名的“巴特尔”,弓马娴熟能征善战,素有万夫不当之勇。此次出征前夕,因晋王使计搅起了一场刺杀风波,累得他受尽冤屈,故而这场仗他是憋着口恶气要大显身手的。
哈里巴率领二十万大军一路挺进,攻城略地势如破竹,大周境内的重重关卡对他来说简直形同虚设。前方战报一份接着一份递送到晋阳,无不叫人烦恼忧心。
晋阳向北六十里的鸦鹊岭,驻扎着谭天明率领的一万士卒。谭氏兄弟向来同进同出形影不离,如今弟弟新丧,哥哥自然斗志消沉,再兼鸦鹊岭乃是处开阔的荒原,一马平川无险可据,是以还没等他站稳阵脚,人马就被鞑靼铁骑给生生冲散了。
与谭天明相比,张世杰倒算是略高一筹的。他带人埋伏在距离晋阳四十里外的泥屯川,以一小撮人马为饵,将敌兵引进西南方向的葫芦形峡谷中,试图构成前后夹击之势,将哈里巴一网打尽。无奈何敌众我寡,实力悬殊,还不等他的口袋彻底收拢,哈里巴就已毫发无损地突围而出了。
接连击溃晋军两员大将,哈里巴势头更盛,继续马不停蹄朝晋阳杀来。现如今城外就只剩沈思亲率的两万主力了,至于指派给金葫芦那支所谓“奇兵”,根本连影子都没见到半点。
夜阑人静鼓打三更,晋王仍旧睡意全无。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他干脆带着人出得王府,信步登上了晋阳城头。城北十五里,汾水蜿蜒流过,沈思的队伍就驻扎在汾水岸边,可惜视野被重重山林遮挡住了,看不到那里的情形。
听着手下汇报前方战况,晋王一直沉默不语。他脸上神色虽然镇定,心却一寸寸往下沉着。最初他所牵挂的固然是这场仗的成败得失,晋原是他立足的根本,如若晋原有变,他也就失去根基了。但是渐渐地,他对沈思的担忧超过了战争本身,即便沈思是一只搏击长空的雄鹰,可外头风大雨大,也怕会不小心吹折了这只雏鹰的翅膀。
沈思给詹士台下了死令,没有他的授意,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出城驰援,包括晋王在内。晋王自己也曾作出过承诺,一不横加干预,二不心生质疑。可他就是难以放下,似乎非得亲眼看看沈思此刻的状况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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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靼人正日夜兼程向晋阳袭来,生死之战一触即发,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沈思最后巡视了一遍营地,派人与金葫芦处互通过消息,将所有策略布置停当,这才带着满身疲惫来在了汾水岸边。他松开缰绳打发了马儿去喝水,自己也俯下身捧起一把夹杂着细碎冰渣的河水,胡乱揉搓了几下脏兮兮的脸孔。
那水寒凉刺骨,沾上皮肤当即冷得人一激灵,清爽之气从头通到脚。沈思原地舒展了两下骑马骑到僵硬的筋骨,抬头仰望,在辽阔苍穹之上,满天星斗若隐若现,朦胧光华洒满了这片遍布卵石的河滩。
朔风吹过,焦枯苇叶瑟瑟作响,苇草摇曳之间透出了清浅的河流,水势无声无息,仿佛静止了一般,月光下勉强看得到水底泛白的细沙。沈思拿鞋尖稍稍探过去一点,水面即刻被搅起了阵阵涟漪。他的脸色被河水映照得银光斑驳,眼珠也如宝石般闪闪发亮。不知这一刻他想到了什么,眉宇间竟慢慢染上了几分凝重之气。
忽然间,有人将一展厚实披风搭在了沈思的肩头,他转身一看,后面站着个黑乎乎的人影,虽是小兵打扮,身量却比一般的士兵挺拔许多,气味也要好闻上许多,那种馥郁之气应是来自波斯进献的极品香料,不消再看,沈思已微微皱眉轻呼一声:“王爷?”
“嘘——”晋王食指竖在唇上悄悄制止他,“哪里来的什么王爷,王爷此刻在城中坐镇呢!”
沈思只觉气不打一处来,又碍于周遭有巡逻兵士经过不便发作,只好压低音量责备道:“王爷整日埋怨绯红郡主任性骄纵,依我看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你本人未必有多明晓事理!两军阵前刀剑无眼,明日一战生死各半,你可知你是这晋原地界的主心骨,你若有闪失,万千将士的心血岂不白费了?”
晋王自知理亏,也不敢反驳,只宽厚地笑笑:“念卿无须挂怀,有阿屈跟着,谁能伤我?放心,明日鞑靼人杀来之前我便返回城内,定不会给你沈小将军添乱的。”
“怎么,王爷是听了满耳朵的坏消息,慌了阵脚,特特跑来督战的吗?”沈思不满地瞄了眼晋王,又朝着晋王的斜后方看去,屠莫儿正面无表情微驼着脊背站在那,半张脸孔疤痕交错,在夜色下形同鬼魅。
“并不是。”晋王回答得倒也干脆,“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沈思原本板着脸,听了晋王的话又不免泛起一丝笑意,可他不想被人察觉自己在笑,于是刻意屏着嘴角,表情变得尴尬又滑稽。他还不自觉抬手抹了把自己的脏脸,暗琢磨此时糊满尘土的模样定然是十分有碍观瞻的。这个卫守之,真是愈发古怪了,来看看我?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这个人……”他一偏头,不想晋王与他站得极近,毫无征兆之下,嘴唇便似有若无地扫过了对方面颊,彼此“嗖”地四目相交,对方鼻子里呼出的白气喷在皮肤上,拂过汗毛,痒酥酥的。
沈思虽然穿着坚硬冰冷的盔甲,可盔甲之内的身体却变得滚烫炽热起来。就像温暖春意包裹住冰层,冰雪消融,滴滴答答荡漾流淌。沈思的眼神渐渐变得柔和了,在他紧实有力的胸膛深处,仿佛藏着一只活泼好动的小马驹儿,正四蹄轻快地踢踏着,噗通,噗通,噗通……
待巡逻的哨兵走远,晋王附在沈思耳畔偷偷说道:“野地里吹了一天的风,冷了吧?我带了烧酒过来。”
沈思狡黠地笑笑:“现如今我倒不馋酒,只想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今日奔走了一天,连里衣内都沾了许多尘沙进去,又干又痒,好生难受。”
晋王心思一动:“念卿,等这场仗打完了我再陪你去温泉沐浴,这次绝不捉弄你。”
沈思大方一挥手:“我若得胜,守之亲自替我搓背如何?”
“谨遵沈将军号令!”晋王装模做样拱手施了一礼,笑得满面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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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帐内,沈思急吼吼从晋王怀里夺过酒壶灌了两口,继而心满意足地一抹嘴:“卫守之你好大的胆子,大战在即以美酒消磨本将军心智,简直是知法犯法,该当罪加一等。”
晋王哈哈大笑:“本王既被‘轰’过一次,又何惧再被‘轰’第二次?”
沈思见晋王还在为自己当众驱赶他出帐一事念念不忘,不禁讪讪笑道:“守之,不瞒你说,我虽是沈帅的儿子,可在沈家军里不过是偏将之职,说到执掌帅印威风八面,这还是第一次。”
晋王笑得温柔:“滋味如何?”
沈思自嘲地扁扁嘴:“果然畅快淋漓!”
两人笑过一阵,又饮了几口酒,晋王随意问道:“念卿,你第一次上阵杀敌是什么时候?”
沈思翻着眼皮想了想:“从我记事开始就被沈帅带去校场了,他操练士兵,大哥就操练我们几个兄弟。至于第一次亲手杀敌好像是十岁上头,那时姐夫受命为大军押运粮草,我贪玩偷偷跟了去,不想半途遭遇到一股残兵,我看那些家伙都比我高大上许多,心里也生出几分惧怕,可性命交关,怕也没用。等到真动起了手,发现那行人的力气还未必及得上我个小孩子,自此便再不会怕了。”
晋王微微眯起眼眸,也陷入了回忆:“我第一次杀人是十三岁,那时父亲领兵起事,我和母亲、哥哥为躲避朝廷追杀逃进了山里。有个砍柴的发现了我们的行踪,要去衙门告发领取赏金,我就用柴刀杀了他。因为又慌又怕,一刀砍下了他半边肩膀,血喷出几尺高,临死一刻他还在哼哼唧唧叫着娘……”晋王翻开自己的手掌端详了片刻,“自那以后,这双手就染满鲜血了,自己的血,敌人的血,兄弟的血……我总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归隐山林,做... -->>
哈里巴是鞑靼族中远近闻名的“巴特尔”,弓马娴熟能征善战,素有万夫不当之勇。此次出征前夕,因晋王使计搅起了一场刺杀风波,累得他受尽冤屈,故而这场仗他是憋着口恶气要大显身手的。
哈里巴率领二十万大军一路挺进,攻城略地势如破竹,大周境内的重重关卡对他来说简直形同虚设。前方战报一份接着一份递送到晋阳,无不叫人烦恼忧心。
晋阳向北六十里的鸦鹊岭,驻扎着谭天明率领的一万士卒。谭氏兄弟向来同进同出形影不离,如今弟弟新丧,哥哥自然斗志消沉,再兼鸦鹊岭乃是处开阔的荒原,一马平川无险可据,是以还没等他站稳阵脚,人马就被鞑靼铁骑给生生冲散了。
与谭天明相比,张世杰倒算是略高一筹的。他带人埋伏在距离晋阳四十里外的泥屯川,以一小撮人马为饵,将敌兵引进西南方向的葫芦形峡谷中,试图构成前后夹击之势,将哈里巴一网打尽。无奈何敌众我寡,实力悬殊,还不等他的口袋彻底收拢,哈里巴就已毫发无损地突围而出了。
接连击溃晋军两员大将,哈里巴势头更盛,继续马不停蹄朝晋阳杀来。现如今城外就只剩沈思亲率的两万主力了,至于指派给金葫芦那支所谓“奇兵”,根本连影子都没见到半点。
夜阑人静鼓打三更,晋王仍旧睡意全无。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他干脆带着人出得王府,信步登上了晋阳城头。城北十五里,汾水蜿蜒流过,沈思的队伍就驻扎在汾水岸边,可惜视野被重重山林遮挡住了,看不到那里的情形。
听着手下汇报前方战况,晋王一直沉默不语。他脸上神色虽然镇定,心却一寸寸往下沉着。最初他所牵挂的固然是这场仗的成败得失,晋原是他立足的根本,如若晋原有变,他也就失去根基了。但是渐渐地,他对沈思的担忧超过了战争本身,即便沈思是一只搏击长空的雄鹰,可外头风大雨大,也怕会不小心吹折了这只雏鹰的翅膀。
沈思给詹士台下了死令,没有他的授意,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出城驰援,包括晋王在内。晋王自己也曾作出过承诺,一不横加干预,二不心生质疑。可他就是难以放下,似乎非得亲眼看看沈思此刻的状况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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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靼人正日夜兼程向晋阳袭来,生死之战一触即发,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沈思最后巡视了一遍营地,派人与金葫芦处互通过消息,将所有策略布置停当,这才带着满身疲惫来在了汾水岸边。他松开缰绳打发了马儿去喝水,自己也俯下身捧起一把夹杂着细碎冰渣的河水,胡乱揉搓了几下脏兮兮的脸孔。
那水寒凉刺骨,沾上皮肤当即冷得人一激灵,清爽之气从头通到脚。沈思原地舒展了两下骑马骑到僵硬的筋骨,抬头仰望,在辽阔苍穹之上,满天星斗若隐若现,朦胧光华洒满了这片遍布卵石的河滩。
朔风吹过,焦枯苇叶瑟瑟作响,苇草摇曳之间透出了清浅的河流,水势无声无息,仿佛静止了一般,月光下勉强看得到水底泛白的细沙。沈思拿鞋尖稍稍探过去一点,水面即刻被搅起了阵阵涟漪。他的脸色被河水映照得银光斑驳,眼珠也如宝石般闪闪发亮。不知这一刻他想到了什么,眉宇间竟慢慢染上了几分凝重之气。
忽然间,有人将一展厚实披风搭在了沈思的肩头,他转身一看,后面站着个黑乎乎的人影,虽是小兵打扮,身量却比一般的士兵挺拔许多,气味也要好闻上许多,那种馥郁之气应是来自波斯进献的极品香料,不消再看,沈思已微微皱眉轻呼一声:“王爷?”
“嘘——”晋王食指竖在唇上悄悄制止他,“哪里来的什么王爷,王爷此刻在城中坐镇呢!”
沈思只觉气不打一处来,又碍于周遭有巡逻兵士经过不便发作,只好压低音量责备道:“王爷整日埋怨绯红郡主任性骄纵,依我看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你本人未必有多明晓事理!两军阵前刀剑无眼,明日一战生死各半,你可知你是这晋原地界的主心骨,你若有闪失,万千将士的心血岂不白费了?”
晋王自知理亏,也不敢反驳,只宽厚地笑笑:“念卿无须挂怀,有阿屈跟着,谁能伤我?放心,明日鞑靼人杀来之前我便返回城内,定不会给你沈小将军添乱的。”
“怎么,王爷是听了满耳朵的坏消息,慌了阵脚,特特跑来督战的吗?”沈思不满地瞄了眼晋王,又朝着晋王的斜后方看去,屠莫儿正面无表情微驼着脊背站在那,半张脸孔疤痕交错,在夜色下形同鬼魅。
“并不是。”晋王回答得倒也干脆,“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沈思原本板着脸,听了晋王的话又不免泛起一丝笑意,可他不想被人察觉自己在笑,于是刻意屏着嘴角,表情变得尴尬又滑稽。他还不自觉抬手抹了把自己的脏脸,暗琢磨此时糊满尘土的模样定然是十分有碍观瞻的。这个卫守之,真是愈发古怪了,来看看我?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这个人……”他一偏头,不想晋王与他站得极近,毫无征兆之下,嘴唇便似有若无地扫过了对方面颊,彼此“嗖”地四目相交,对方鼻子里呼出的白气喷在皮肤上,拂过汗毛,痒酥酥的。
沈思虽然穿着坚硬冰冷的盔甲,可盔甲之内的身体却变得滚烫炽热起来。就像温暖春意包裹住冰层,冰雪消融,滴滴答答荡漾流淌。沈思的眼神渐渐变得柔和了,在他紧实有力的胸膛深处,仿佛藏着一只活泼好动的小马驹儿,正四蹄轻快地踢踏着,噗通,噗通,噗通……
待巡逻的哨兵走远,晋王附在沈思耳畔偷偷说道:“野地里吹了一天的风,冷了吧?我带了烧酒过来。”
沈思狡黠地笑笑:“现如今我倒不馋酒,只想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今日奔走了一天,连里衣内都沾了许多尘沙进去,又干又痒,好生难受。”
晋王心思一动:“念卿,等这场仗打完了我再陪你去温泉沐浴,这次绝不捉弄你。”
沈思大方一挥手:“我若得胜,守之亲自替我搓背如何?”
“谨遵沈将军号令!”晋王装模做样拱手施了一礼,笑得满面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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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帐内,沈思急吼吼从晋王怀里夺过酒壶灌了两口,继而心满意足地一抹嘴:“卫守之你好大的胆子,大战在即以美酒消磨本将军心智,简直是知法犯法,该当罪加一等。”
晋王哈哈大笑:“本王既被‘轰’过一次,又何惧再被‘轰’第二次?”
沈思见晋王还在为自己当众驱赶他出帐一事念念不忘,不禁讪讪笑道:“守之,不瞒你说,我虽是沈帅的儿子,可在沈家军里不过是偏将之职,说到执掌帅印威风八面,这还是第一次。”
晋王笑得温柔:“滋味如何?”
沈思自嘲地扁扁嘴:“果然畅快淋漓!”
两人笑过一阵,又饮了几口酒,晋王随意问道:“念卿,你第一次上阵杀敌是什么时候?”
沈思翻着眼皮想了想:“从我记事开始就被沈帅带去校场了,他操练士兵,大哥就操练我们几个兄弟。至于第一次亲手杀敌好像是十岁上头,那时姐夫受命为大军押运粮草,我贪玩偷偷跟了去,不想半途遭遇到一股残兵,我看那些家伙都比我高大上许多,心里也生出几分惧怕,可性命交关,怕也没用。等到真动起了手,发现那行人的力气还未必及得上我个小孩子,自此便再不会怕了。”
晋王微微眯起眼眸,也陷入了回忆:“我第一次杀人是十三岁,那时父亲领兵起事,我和母亲、哥哥为躲避朝廷追杀逃进了山里。有个砍柴的发现了我们的行踪,要去衙门告发领取赏金,我就用柴刀杀了他。因为又慌又怕,一刀砍下了他半边肩膀,血喷出几尺高,临死一刻他还在哼哼唧唧叫着娘……”晋王翻开自己的手掌端详了片刻,“自那以后,这双手就染满鲜血了,自己的血,敌人的血,兄弟的血……我总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归隐山林,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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