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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
“你能相信么?在我们学校里有不少小号手甚至赶不上这个街头流浪艺人的水平。”萧然说不上是该为校园教育失落,还是该感叹人家小号手的出色。
林晰听不出来的好坏,在他听来只要流畅就都会好听,“怎么不如人家了?”
“感情,领悟,那种燃烧着的生命力……”萧然兴奋的形容,不过转到说起校园里那些,情绪就有点低,皱着眉,“相比这个流浪艺人,学校里那些……很……就好像嚼木头你明白么?干巴巴、死硬硬,没有生命,只有熟练,就是通常说的匠气十足。”没有生命的音乐,技艺再熟练也是工匠级,且很难再进一步,这是林莫间从小就教育萧然的关于音乐的灵魂。
学校里开了那么多‘理论’的课程,讲音乐的历史,讲乐器的历史,讲音乐家的生平、荣耀与坎坷,其实目的只有一个,让学生体会到这段音乐被创造出来时所赋予的灵魂、生命和感情,这需要你有一颗真挚纯净的心去感悟,也要靠天赋和灵性,可惜这样的人并不多。萧然被他父亲从小带着迈进了正确的大门,所以他对音乐的感情单纯而热情,所以那些原本枯燥的历史发展被他用一颗真心体悟,所以他的学习更像娱乐,成绩优秀得被大家称为王子,其实就这么简单。
说到音乐,萧然的眼睛里散发着慑人的光芒,看得让林晰心醉,忍不住拉起萧然的手亲了一下,光天化日之下的大马路边上,这种亲昵让萧然立即收音,他左右看看,有点不自在。林晰笑着得寸进尺地在萧然的耳边亲了一下,然后拉着他离开那处街口。
从中央公园走到时代广场,俩人走了这么多条街,看了这么多形形色色的街头文化,吃了一大堆平日里林晰肯定不会让他碰的美国垃圾食品路边摊,现在依然漫步在喧嚣的街头,萧然忽然有点琢磨明白了,敢情林晰也没什么目的性,萧然看着俩人紧扣的十指,现在他们俩好像情侣间消磨时光的压马路……
纽约是个开放又人情冷漠的城市,即使他们身为同性,如此亲密的拉着手,一路亲昵,也几乎没有人会多看一眼。不,萧然不讨厌这样的忽略和冷漠,反而,这是一种阳光下平等和自由的空间,不管林晰心里怎么想,但萧然知道,如果在国内,他想他不会如此光明正大的拉着林晰的手,走在滨市热闹繁华的中心街头。
被这种忽视和各顾各的人情冷漠感染着,萧然也放开了心底的束缚,更随心所欲的表达自己的喜好和感情,他注意到了对面有一家冷饮店,难忍兴奋,“那里有一家冰激凌店。”萧然指着那里说,从名字上看,像意大利文。
林晰看了一眼,从善如流的拉着萧然就往街对面冲,俩人在一堆有惊无险的汽车喇叭声中冲向了冷饮店门口,草莓、咖啡、可可、香草、芒果、榛子……好几十种口味的冰激凌躺在冰柜里。大份的三个口味球卖七美元,可以选纸杯装,也可以选蛋卷。热情的老板娘看着这两个完全不懂行的东方人,用带着浓重的意大利口音骄傲的连比划带说的解释他们这家店可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冰激凌店。还记得《罗马假日》里小公主在西班牙广场上买的那个冰激凌么?就是这个牌子!瞧,蛋卷甚至都是她刚刚做出炉的,还热乎的嘎巴脆呢。
好吧,一部电影带来了‘赫本头’成为风靡一时的时尚,再来的便是这个遍布全球的意大利冰激凌连锁店了。管它这个冰激凌是不是真的安妮公主吃过的那家,萧然不在意所谓牌子蕴含的神马浪漫气息,对他来说,冰激凌本身的吸引更大一些。
似乎从上高中开始,萧然就没有了举着冰激凌在街边边吃边走的经历了,那似乎成了女孩子和儿童的专利。但是不得不说,口味这东西很大程度上不会跟着年龄变化走,萧然自认现在也依然喜欢这香香甜甜的东西,只是……为了顾及周围人的眼光吧,毕竟二十来岁大小伙子还举个色彩缤纷的甜筒在街上边走边舔,徒惹人侧目。但是在这里……
萧然转身扑向冰柜,用带着轻微伦敦口音的英语开点,“我要蛋卷做底,草莓、芒果和香草味的。”萧然点完,转头看林晰,“你呢?”
“榛果、咖啡和杏仁。”林晰点的那叫一个溜,看来也早就酝酿好了。
然后俩人从冰激凌店出来,一人举了一个色彩缤纷的大号冰激凌,相视开怀。不,这一点都不滑稽,两个大男人举个甜筒招摇过市怎么了?刚刚从冷饮店里买冰激凌的可不仅仅是他们俩,人家夹公文包、西服革履的精英大叔都乐不颠儿的举个甜筒边舔边走了——这就是文化差异。
俩人边吃边逛,也没什么方向目的,走着走着,遇到了某一地铁出站口,林晰看了看那门口川流不息的人群,抬手看看表,已经过了早高峰,中午还没到,转头看看萧然,“你一定没坐过,走,我带你去坐地铁。”那语气,说得好像纽约地铁是多么稀罕的东西似的。
买了两张一日通,在蛛网般的地铁中,萧然被林晰拉着进行地铁初体验,在轰隆隆的噪音中上上下下换过几次车,在狭长被涂鸦的走廊通道里也穿梭过几次,然后林晰坐在硬邦邦的革面长椅上问萧然,“感觉怎么样?”
萧然耸耸肩,“嗯,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代步工具而已,他没觉得坐梅赛德斯就会很舒服,也不会觉得坐地铁就浑身难受,“没有红绿灯,挺方便的。”
林晰笑着揉萧然的头发,他的小王子在某种程度上也挺好养的,是不是?
林晰挑了一站下车,用他的话说,已经下午一点了,需要找到个地方吃午餐。这里正对着头顶上是联合广场,也算纽约城里比较热闹的地方,这附近有几家不错的小馆子。出了站台,走在长长的地铁通道里,一如既往,这里有各色街头艺人在卖艺,萧然今天已经看了足够多的街头艺人,水平当然有很好的,可大多数也属意境般般水平,不值得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他们驻足。萧然心里是这样想的,但他真的、真的没有想到,他竟然在这条普普通通的十步宽涂鸦地下通道了,遇到了一位惊世天才。
最初,萧然隐约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小提琴声。距离太远,走廊里的声音又太杂,尤其混着旁边一个黑人萨克斯手,所以萧然能听见小提琴声音已经纯属不易,可就是这一耳朵,在这种混杂的环境中萧然被那一声高弦音的穿透力轻易虏获,几乎在下一刻,萧然拉着林晰向声音出处一路小跑过去。
那是一个中年流浪艺人,头发已经斑白... -->>
“怎么?”
“你能相信么?在我们学校里有不少小号手甚至赶不上这个街头流浪艺人的水平。”萧然说不上是该为校园教育失落,还是该感叹人家小号手的出色。
林晰听不出来的好坏,在他听来只要流畅就都会好听,“怎么不如人家了?”
“感情,领悟,那种燃烧着的生命力……”萧然兴奋的形容,不过转到说起校园里那些,情绪就有点低,皱着眉,“相比这个流浪艺人,学校里那些……很……就好像嚼木头你明白么?干巴巴、死硬硬,没有生命,只有熟练,就是通常说的匠气十足。”没有生命的音乐,技艺再熟练也是工匠级,且很难再进一步,这是林莫间从小就教育萧然的关于音乐的灵魂。
学校里开了那么多‘理论’的课程,讲音乐的历史,讲乐器的历史,讲音乐家的生平、荣耀与坎坷,其实目的只有一个,让学生体会到这段音乐被创造出来时所赋予的灵魂、生命和感情,这需要你有一颗真挚纯净的心去感悟,也要靠天赋和灵性,可惜这样的人并不多。萧然被他父亲从小带着迈进了正确的大门,所以他对音乐的感情单纯而热情,所以那些原本枯燥的历史发展被他用一颗真心体悟,所以他的学习更像娱乐,成绩优秀得被大家称为王子,其实就这么简单。
说到音乐,萧然的眼睛里散发着慑人的光芒,看得让林晰心醉,忍不住拉起萧然的手亲了一下,光天化日之下的大马路边上,这种亲昵让萧然立即收音,他左右看看,有点不自在。林晰笑着得寸进尺地在萧然的耳边亲了一下,然后拉着他离开那处街口。
从中央公园走到时代广场,俩人走了这么多条街,看了这么多形形色色的街头文化,吃了一大堆平日里林晰肯定不会让他碰的美国垃圾食品路边摊,现在依然漫步在喧嚣的街头,萧然忽然有点琢磨明白了,敢情林晰也没什么目的性,萧然看着俩人紧扣的十指,现在他们俩好像情侣间消磨时光的压马路……
纽约是个开放又人情冷漠的城市,即使他们身为同性,如此亲密的拉着手,一路亲昵,也几乎没有人会多看一眼。不,萧然不讨厌这样的忽略和冷漠,反而,这是一种阳光下平等和自由的空间,不管林晰心里怎么想,但萧然知道,如果在国内,他想他不会如此光明正大的拉着林晰的手,走在滨市热闹繁华的中心街头。
被这种忽视和各顾各的人情冷漠感染着,萧然也放开了心底的束缚,更随心所欲的表达自己的喜好和感情,他注意到了对面有一家冷饮店,难忍兴奋,“那里有一家冰激凌店。”萧然指着那里说,从名字上看,像意大利文。
林晰看了一眼,从善如流的拉着萧然就往街对面冲,俩人在一堆有惊无险的汽车喇叭声中冲向了冷饮店门口,草莓、咖啡、可可、香草、芒果、榛子……好几十种口味的冰激凌躺在冰柜里。大份的三个口味球卖七美元,可以选纸杯装,也可以选蛋卷。热情的老板娘看着这两个完全不懂行的东方人,用带着浓重的意大利口音骄傲的连比划带说的解释他们这家店可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冰激凌店。还记得《罗马假日》里小公主在西班牙广场上买的那个冰激凌么?就是这个牌子!瞧,蛋卷甚至都是她刚刚做出炉的,还热乎的嘎巴脆呢。
好吧,一部电影带来了‘赫本头’成为风靡一时的时尚,再来的便是这个遍布全球的意大利冰激凌连锁店了。管它这个冰激凌是不是真的安妮公主吃过的那家,萧然不在意所谓牌子蕴含的神马浪漫气息,对他来说,冰激凌本身的吸引更大一些。
似乎从上高中开始,萧然就没有了举着冰激凌在街边边吃边走的经历了,那似乎成了女孩子和儿童的专利。但是不得不说,口味这东西很大程度上不会跟着年龄变化走,萧然自认现在也依然喜欢这香香甜甜的东西,只是……为了顾及周围人的眼光吧,毕竟二十来岁大小伙子还举个色彩缤纷的甜筒在街上边走边舔,徒惹人侧目。但是在这里……
萧然转身扑向冰柜,用带着轻微伦敦口音的英语开点,“我要蛋卷做底,草莓、芒果和香草味的。”萧然点完,转头看林晰,“你呢?”
“榛果、咖啡和杏仁。”林晰点的那叫一个溜,看来也早就酝酿好了。
然后俩人从冰激凌店出来,一人举了一个色彩缤纷的大号冰激凌,相视开怀。不,这一点都不滑稽,两个大男人举个甜筒招摇过市怎么了?刚刚从冷饮店里买冰激凌的可不仅仅是他们俩,人家夹公文包、西服革履的精英大叔都乐不颠儿的举个甜筒边舔边走了——这就是文化差异。
俩人边吃边逛,也没什么方向目的,走着走着,遇到了某一地铁出站口,林晰看了看那门口川流不息的人群,抬手看看表,已经过了早高峰,中午还没到,转头看看萧然,“你一定没坐过,走,我带你去坐地铁。”那语气,说得好像纽约地铁是多么稀罕的东西似的。
买了两张一日通,在蛛网般的地铁中,萧然被林晰拉着进行地铁初体验,在轰隆隆的噪音中上上下下换过几次车,在狭长被涂鸦的走廊通道里也穿梭过几次,然后林晰坐在硬邦邦的革面长椅上问萧然,“感觉怎么样?”
萧然耸耸肩,“嗯,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代步工具而已,他没觉得坐梅赛德斯就会很舒服,也不会觉得坐地铁就浑身难受,“没有红绿灯,挺方便的。”
林晰笑着揉萧然的头发,他的小王子在某种程度上也挺好养的,是不是?
林晰挑了一站下车,用他的话说,已经下午一点了,需要找到个地方吃午餐。这里正对着头顶上是联合广场,也算纽约城里比较热闹的地方,这附近有几家不错的小馆子。出了站台,走在长长的地铁通道里,一如既往,这里有各色街头艺人在卖艺,萧然今天已经看了足够多的街头艺人,水平当然有很好的,可大多数也属意境般般水平,不值得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他们驻足。萧然心里是这样想的,但他真的、真的没有想到,他竟然在这条普普通通的十步宽涂鸦地下通道了,遇到了一位惊世天才。
最初,萧然隐约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小提琴声。距离太远,走廊里的声音又太杂,尤其混着旁边一个黑人萨克斯手,所以萧然能听见小提琴声音已经纯属不易,可就是这一耳朵,在这种混杂的环境中萧然被那一声高弦音的穿透力轻易虏获,几乎在下一刻,萧然拉着林晰向声音出处一路小跑过去。
那是一个中年流浪艺人,头发已经斑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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