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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御风成年后第一次去榕城,就是为了唐筝的事情。
那年唐筝刚满十八,而他去榕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搜集她的各种资料,包括她的家庭背景,她的爱好社交,她的行为习惯——
每天都有好几个G的电子版资料发送到他的邮箱里。
他一条条地看,渐渐地明白:这个刚刚出生不久,就被自己嘲笑sougly的小姑娘,先后失去了母亲和外公的庇护,却依然勤奋好学。在她那一届入学的榕城大学所有学生,她是年龄最小的一个。
她喜欢穿各种漂亮的小裙子,羽毛裙,蛋糕裙,甚至还喜欢穿超短裙;
她喜欢吃海鲜和蛋黄酥,喜欢穿白颜色,用粉颜色,喜欢一切新奇有趣的东西;
她还有点小傲娇,对人真诚坦率,不喜欢一切的虚伪和欺骗;
她喜欢钟翊,也喜欢钟翊的女朋友叶采薇。
可是,后来他在监狱里见到她,她穿着囚服,蜷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发着高烧,害怕挨打,想念妈妈。
在嫣园遇见她,她又伤心又失落,连学习东西的时候,都忍不住频繁走神。
她被打断了身上的每一根傲骨,变得卑微怯懦,唯唯诺诺,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一个活泼明媚的小公主,怎么能深陷在牢房里,过着那样的日子?
无数个夜晚,他翻看着她的资料和照片,想着解救她的办法。
陆念一看着满书房的照片和资料,忍不住和他打趣:“可别日久生情啊,不然被纪小姐知道,仔细杀到榕城来。”
他抬头看她一眼,道:“胡说什么?”
“也对”,陆念一嘿嘿笑了,顺便伸手捞起一张照片来:“这都把人给研究得透透的了,一点神秘感都没有,确实不容易产生感情——虽然,这姑娘长得不错!”
奈何智商不行,被人给坑成这样,毫无翻身的余地!
凭陆念一对厉少的了解,他应该不会喜欢这种空有美貌的花瓶。
不过厉少这个人,过的一直是苦行僧的生活,对美色并不上心。将来,他应该会乖乖听爷爷的话,娶一个在瑞士娶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婆,结婚生子,然后顺理成章地接管厉家的公司,生活轨迹单调且乏味。
陆念一从来没想过,他会喜欢上唐筝——
就连厉御风自己也没想到过。
起初只是远远看着她,看着她出狱大杀四方,看着她在众人的视线里发光发热,看着她光彩照人,而他也越来越不甘心一直都远远看着她。
他想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亲密一点,直到将人给搬到床上,厉御风才恍然: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入骨!
她是他的一部分,不能割舍。
哪怕她的心在别人那里,可是只要她肯留在他身边,给他留一个躯壳也是好的。
厉御风明白,他心里什么都明白,只不过有时候,他比较贪心罢了!
贪心是个很不好的习惯,甚至还有可能让他失去很多东西。
突如其来的醒悟,很快让厉御风冷静下来。
但是,他冷静了,却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冷静下来。
隔天上午,朱迪又来了一次,
彼时,厉御风已经开车去公司了。
唐筝起得有些晚,懒得吃东西,甚至连衣服也没换,坐在沙发上悠闲地插着花。
她今天打算下午去医院,上午没有事情做。
“唐小姐。”
吴嫂带着人从门外进来,又回头瞥了朱迪一眼,道:“朱小姐说她有事情找你。”
唐筝抬头,看到朱迪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对面。
她将半长不短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一个丸子头,穿着一套浅粉色运动衫。小脸清秀,几乎没怎么化妆,依旧是一副乖巧学生妹的妆扮。
“你来了”,唐筝淡淡笑了下,随即抬手指了指对面的沙发:“请坐吧。”
说完,继续弄着自己的花,对朱迪也并不是很热络。
吴嫂也朝着朱迪翻了个白眼,转身去了厨房,连茶水都来不及准备——
这可是夫人吩咐过的:不得对那个姓朱的如此热情,甚至她要是有越矩行为,吴嫂可以直接赶人。
朱迪低头,从包包里翻出一个小小的首饰盒来,放到茶几上,推到唐筝跟前:“唐小姐,我想把这个换给您!”
说完,甚至将盒子打开了,一枚漂亮的钻石胸针跃然眼前。
唐筝只是抬头看了眼,便笑着... -->>
厉御风成年后第一次去榕城,就是为了唐筝的事情。
那年唐筝刚满十八,而他去榕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搜集她的各种资料,包括她的家庭背景,她的爱好社交,她的行为习惯——
每天都有好几个G的电子版资料发送到他的邮箱里。
他一条条地看,渐渐地明白:这个刚刚出生不久,就被自己嘲笑sougly的小姑娘,先后失去了母亲和外公的庇护,却依然勤奋好学。在她那一届入学的榕城大学所有学生,她是年龄最小的一个。
她喜欢穿各种漂亮的小裙子,羽毛裙,蛋糕裙,甚至还喜欢穿超短裙;
她喜欢吃海鲜和蛋黄酥,喜欢穿白颜色,用粉颜色,喜欢一切新奇有趣的东西;
她还有点小傲娇,对人真诚坦率,不喜欢一切的虚伪和欺骗;
她喜欢钟翊,也喜欢钟翊的女朋友叶采薇。
可是,后来他在监狱里见到她,她穿着囚服,蜷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发着高烧,害怕挨打,想念妈妈。
在嫣园遇见她,她又伤心又失落,连学习东西的时候,都忍不住频繁走神。
她被打断了身上的每一根傲骨,变得卑微怯懦,唯唯诺诺,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一个活泼明媚的小公主,怎么能深陷在牢房里,过着那样的日子?
无数个夜晚,他翻看着她的资料和照片,想着解救她的办法。
陆念一看着满书房的照片和资料,忍不住和他打趣:“可别日久生情啊,不然被纪小姐知道,仔细杀到榕城来。”
他抬头看她一眼,道:“胡说什么?”
“也对”,陆念一嘿嘿笑了,顺便伸手捞起一张照片来:“这都把人给研究得透透的了,一点神秘感都没有,确实不容易产生感情——虽然,这姑娘长得不错!”
奈何智商不行,被人给坑成这样,毫无翻身的余地!
凭陆念一对厉少的了解,他应该不会喜欢这种空有美貌的花瓶。
不过厉少这个人,过的一直是苦行僧的生活,对美色并不上心。将来,他应该会乖乖听爷爷的话,娶一个在瑞士娶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婆,结婚生子,然后顺理成章地接管厉家的公司,生活轨迹单调且乏味。
陆念一从来没想过,他会喜欢上唐筝——
就连厉御风自己也没想到过。
起初只是远远看着她,看着她出狱大杀四方,看着她在众人的视线里发光发热,看着她光彩照人,而他也越来越不甘心一直都远远看着她。
他想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亲密一点,直到将人给搬到床上,厉御风才恍然: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入骨!
她是他的一部分,不能割舍。
哪怕她的心在别人那里,可是只要她肯留在他身边,给他留一个躯壳也是好的。
厉御风明白,他心里什么都明白,只不过有时候,他比较贪心罢了!
贪心是个很不好的习惯,甚至还有可能让他失去很多东西。
突如其来的醒悟,很快让厉御风冷静下来。
但是,他冷静了,却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冷静下来。
隔天上午,朱迪又来了一次,
彼时,厉御风已经开车去公司了。
唐筝起得有些晚,懒得吃东西,甚至连衣服也没换,坐在沙发上悠闲地插着花。
她今天打算下午去医院,上午没有事情做。
“唐小姐。”
吴嫂带着人从门外进来,又回头瞥了朱迪一眼,道:“朱小姐说她有事情找你。”
唐筝抬头,看到朱迪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对面。
她将半长不短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一个丸子头,穿着一套浅粉色运动衫。小脸清秀,几乎没怎么化妆,依旧是一副乖巧学生妹的妆扮。
“你来了”,唐筝淡淡笑了下,随即抬手指了指对面的沙发:“请坐吧。”
说完,继续弄着自己的花,对朱迪也并不是很热络。
吴嫂也朝着朱迪翻了个白眼,转身去了厨房,连茶水都来不及准备——
这可是夫人吩咐过的:不得对那个姓朱的如此热情,甚至她要是有越矩行为,吴嫂可以直接赶人。
朱迪低头,从包包里翻出一个小小的首饰盒来,放到茶几上,推到唐筝跟前:“唐小姐,我想把这个换给您!”
说完,甚至将盒子打开了,一枚漂亮的钻石胸针跃然眼前。
唐筝只是抬头看了眼,便笑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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