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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身体长久的置放在这儿,不变换姿态,以至麻木;眼睛直直的盯着白白的荧光屏,布满血丝,以至模糊;我的纤纤十指亦在跳别样的舞蹈,以至僵硬。
隔着一段距离看跳跃在键盘上的十指,十指在节能灯下粉粉的,嫩嫩的,没有了日常操作的那分笨拙与疲劳。造物真是神奇,这样的器官能做如此多的事,不但能劳作吃穿用度,还能用来说话。它敲击着思想的晦暗与光华,将之变为个个有生命的字眼。我从来没有对十指有如此的爱怜,它们使我心疼。我要好好保护我的十指,说不定哪一天它能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喜悦,我还指望着这十指能给我敲打出一本别人称之为名著的东西,赶不上飘起码也要及得上情人,最不济的也能随着每日的流水帐似的记录,或许能流传下一本类似裹脚布一样长的追忆似水流年。
这是我在春天里的狂想,你如果觉得可笑,你尽管笑吧,反正我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了。
我喜欢随笔,同时更爱小说,小说这个东西,要首先编织一个具体的谎言,然后再去将这个 谎言圆满起来。这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圆的好了,别人或许瞅上两眼,圆的不好了,或许会被扔几颗臭鸡蛋,这是很自然的。对于臭鸡蛋的味道我也早就习惯了,多一颗少一颗,也无所谓,比没有要强多了,毕竟还有点味,那就说明至少有人关注了。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让你展开无限的想象力,可以信马由僵,可以穿越时空的将自己所思所想溶入其中,现实生活中能做得到的或是不能做得到的,都可以以文字的形式让其在小说里得以实现。
朋友说,写吧,投稿吧,我虚伪的说没兴趣。对于以文养文,这样的事情,或者说这样的梦我时时刻刻的都在做。我多么渴望从我的手下敲击出来的文字变成铅字,并且希望这铅字能带给我意想不到的名与利。可是我知道我自己的瓶子里究竟有多少墨水,所以不敢有太大的奢望。虽然不投稿,但是我一样的写着我喜欢的小说。有人问,你不投稿,你天天弄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是啊,有什么用啊?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把自己的一些散乱的思维整理起来,整理起来,又有什么用呢?我也不知道,这就象是我常常问我自己为什么活着一样,我不知道我活着的目的是什么?我在这个世上追求的是什么?
我一直稀里糊涂的活着,得过且过的活着,一无所有的活着 ,一直活到无处可逃。
2
我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因为对文字的偏爱,我便常常将自己深深的陷落在文字的深渊里。我所看过的景物,所有的感觉,所有的思维都被我在脑子里过滤成一篇篇的文字,如果将这些文字记录下来,或许也会成为一部有影响的作品。实际上这并不只是一个狂想,每一个作家在写他的文章的时候,也没有想到他的文章会成为什么,或许自以为是一堆垃圾,但是幸运之神眷顾着他,他的那些胡编乱造的所谓的思想便放出了异样的光彩,也就是说一本名著就此产生了。
在日常的时间里,闪光的生活碎片与情感碎片在某时某刻会悠忽飘至,这让我瘁不及防。我明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灵感,灵感是在某时某地,特定的环境下才涌现出来了,离开了这些特定的条件,它便永不再现,即使再出现的也是面目全非了。可是想抓住这些灵感却又是那样的不容易,因为我的这些被称为灵感的东西都发生在不相适宜的地点,例如晃动的车上,与朋友聚会的酒桌上,或是温暖宽厚的床上,在这些地方,我不能随时拿出笔来将我的灵感记录在我的小小的卡片上。如果在那样的情况下,当我拿出笔来记录的时候,也会被别人看做是一种行为艺术,而被痴笑的灵感全无。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便会有些怅怅然。
为了不让那些闪光的句子丢失,于是我就将我这些灵感的文字默默的念诵,将其尽量的保存到我仅有的硬盘里。做着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我便显的有点呆,别人的话总是漫不经心的从耳边漂过。长此以往,便冷落了朋友,疏远了亲人。我生活在梦游之中,在自己虚构的世界里默默的活着,在很多时候会被自己感动的痛苦不堪。
我喜欢将文字写得隐晦一点,而且不敢用第一人称写。因为我知道许多聪明人都有对号入座的习惯,如果用“我”来讲一个故事,那么他们就会猜测我的生活是不是出现了如文中所讲的情况,或是我的人格是否也象文中的人那样卑鄙。朋友说,你要想超越,就要先直面自己,很多时候用第一人称来写东西,那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听了他的话,我就坚持用“我”来说话,因为我想挑战自己。这也引起了我身边的朋友对我的生活的关注,也引起了一点小小的麻烦。这都是题外话,不说了,还是听我来讲有关“我”的故事吧。
3
在情感的世界里,我也如许多女人一样不能免俗的虚构了一个爱情的童话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我想当然的是那等待幸福降临的灰姑娘。这是一个封闭的世界,它只是在我的心里,没有人能够真正的了解。从我情窦初开的那年开始,随着年龄的不断的增长,我梦中的白马王子也从热情、英俊的年轻男人渐渐的转变为成熟、深沉而略带忧郁的男人。
我的生活中也曾出现过与我想象吻合的男人,只是因为这样或是那样的原因,而只成为了我生命中的过客。这些擦肩而过的缘份,它曾经装点了我年轻的生命,使我的青春岁月丰富而又多彩,同时也在我的心里留下或多或少的伤痛。
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总是期待有一段让我刻骨铭心的奇缘,会让我遇到我的童话世界里的真正的王子,能够与他有一段浪漫的旅程。我感受着虚构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我想象中的英雄,他能给我以宽厚温暖的胸膛,他能带我浪迹天涯享受爱情的滋养,他能给我意想不到的惊喜。我就这样臆想着自己心目中亲爱的人儿,我矫情着自己的矫情,自恋着这可怜的情结。
我一直以为我的王子带给我的是无尽的快乐,可是当他真正的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时,他带给我短暂的快乐之后,给予我更多的是分手之后难以言尽的相思之苦。因为他不能让我天天看到他,不能在我想他的时候来陪伴我孤独的心灵,不能用他宽大的胸怀来温暖我冰冷的身躯,不能当我用思念来打发我寂寞时光时,而他却一无所知的生活在属于他的繁华的江湖里,如鱼得水。而我离开他,就象是离了水的鱼儿一样,苟延残喘着自己的生命。
每当我的思念得不到排遣时,我就用文字来温暖狐独的我。爱情的诗歌与心灵的絮语,让我更加怅惘。我对我自己倍感厌倦,却又时常觉得自己才思横溢,于是自怜,自恋,无休无止。
4
我的这个样子终于引起某些人的不满,反应最直接的当然是我的丈夫阿呆。
阿呆并不叫阿呆,因为当初他说他爱的就是我的“梦游状态”我的“超尘脱俗”他说我就像是缥缈的仙子一样。我的相貌美丑,他不在乎;我手不能提水,肩不能担担,他不在乎;不能缝衣,不能做饭,他也不在乎诸如此类的不能自理的缺点他都不在乎,他就那样无原则的爱上了我,也就是说他爱上了一个负担,一个幻影。我觉得他好傻,这样的女人他竟然要娶,所以从此以后便称他为阿呆。
阿呆爱上了我,现在在我看来,是他一生的不幸。我不能给他一个女人所能带来的所有的欢乐。起初因为对性的懵懂,还能让他有一丝床上的快乐,当经过多年,过去了那激情年代,所有的动作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之后,我便也兴味索然了。每次与他亲近的时候,我都只是应付着,而他对我的身体还有着极度的迷恋,面对我的冷淡,他也无可奈何,只是认为我一段时间的情绪不稳而已。饮食方面因为在家我是独女,从来没有动过锅碗,与阿呆同居在一起的日子里便是跟着阿呆混吃混喝,即使他实在不能带我出去的时候,也是阿呆做好了饭放在锅里,一遍遍的嘱咐我吃的时候记得放进微波炉里热了再吃。如果他没有时间做饭,我便一直饿着等他回来。即使醉了的他还要给我做饭。
我问阿呆: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阿呆说:因为我爱你!
我说:酸死了,爱是什么?
阿呆说:就是全心的对你好,让你快乐!
我说:那我爱你吗?
阿呆说:你自己说呢?我感觉你是爱我的,能在我面前撒娇,就说明你是爱我的,你能吃我做的那么难吃的饭,说明你是爱我的,你能在那么多追求你的人里面看中了我,说明你是爱我的,你能。阿呆絮絮叨叨的罗列了许多我爱他的理由,我知道他是在自我安慰。
听着他的话,我问我自己:我爱他吗?我不能完整的回答的出来。阿呆不是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没有我想要的宽厚的胸膛,也没有我想要的浪漫的气质,可是,可是我最终却嫁给了他,是错了吗?还是我没有机会遇到我生命中的白马王子,还是阿呆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依靠一个习惯一个过渡呢?阿呆给予了我这么多的爱,我真正的快乐过吗?我这样想的时候,心里不觉得慢慢沉了下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如果生活中不再出现别的情况的话,或许我们就这样 一直无忧无虑的过下去,或许再生上几个小孩子那也是说不定的。可是生活就是这样,它不会让一个人的一生风平浪静,特别是象我这样喜欢幻想的人,上帝总会在某一时刻有所眷顾,让我的生活幻发出另一种迷人的光晕,即使是假像。
终于有一天,我在自己制造的光圈里迷失了,茫茫然找不到爱的方向。我就这样旋转着,活在那所谓的虚妄的爱里。我发现我自已有一种自虐的心态在做怪,在某些时候,倒希望把自己逼到某种绝望的境地,享受人生极度的乐与痛,这样我才会觉得我没有枉活一世,生活太平静了,行尸走肉一般没有什么意思。
5 写到这里我也不知道我要罗索些什么了,或许我想要写的大作就要从这里开始了。你看了上面那些废话是不是有些累了?是不是要去放放水?要是放完水之后,您还有兴趣看,那就沏上一杯香茗之类的东西,点上一支你常抽的烟,来听“我”讲一讲“我”的爱情,讲一讲“我”的婚姻,讲一讲“我”糟糕的生活,如果没有兴趣,那你就将那一杯水对着这些字泼将过来,骂一声:什么狗屁文章!然后离开。如果想听就继续受罪。
6
刚才说了阿呆忍受不了我,一是因为文字,我对文字的痴迷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吃饭走路睡觉,无时无刻不在我虚构的情节当中。阿呆在我的身边就象空气一样存在着,我离不了他,但是却又漠视他的存在,这非常伤害他的自尊。慢慢的,他的话越来越少,看我的时候,那眼光极怪,就象是在看一个怪物。他说一块冰在怀里捂久了还能化了,可是遇上我这样的木头,却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我想我是木头,是需要别人来点燃的,那要有火源,可惜阿呆不是我的火源,他点燃不了我,我没有将我的这些话告诉他。
他依然对我好,我依然任性着自己。
后来的日子里,我常常看到他用羡慕的口气谈论那些在油盐酱醋中生活着的普通女人,对于我他越来越失望,以至于两个人在屋子里的时候,总是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闷,为了避开这让人压抑的空气,阿呆便常常外出。
二是因为我生命里那个我一直幻想的人。也许命中注定的缘分,你所要遇到的人,无论在哪里,早晚是要与你相遇的,这是命的定数,无法逃避的。当这个男人在我的眼前出现的时候,我知道我的生活将要发生许多改变了。
认识林是在文友的聚会上,他高高的身材,宽宽的肩膀,文质彬彬的样子,一双精明而又深沉的眼睛。他的文章我也看过不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神秘莫测的人。初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一帮人中间侃大山。他在这个小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有些人缘。他那滔滔不绝说话的样子,让我很难跟他的文章联系起来。我只是默默的坐在一边,有一种崇拜的目光看着他。第一次聚会他只是看了我一眼,礼貌性的点了一下头。
因为我对文人一直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对林的出现也只是限于崇拜。
再次林时是在一个深秋的季节。一个朋友约我到长青树餐厅谈一点事情,我到来的时候,我的朋友还没有来到。我便要了一份冰点坐在秋千凳上等他。当我用小勺品尝着冰点的时候,直觉告诉我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看。我用感觉寻找着那目光,在我的右侧坐着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我看过去,他微微的对我笑了一下,并且扬了扬手中的咖啡杯,他就是林。虽然只是见过一次,但是他给我的印象很深,我一下子就记起了他。可是看他的样子,好像没有记起我是谁。我这时有点不好意思冲他点了一下头,可是不知道是上前跟他说话,还是不说话合适。
“hi,我好像见过你!”
在我低着头的时候,他已来到了我的对面的座位上。深深的眼睛里透着一种说不清的光晕。
那天我的朋友有事没能来到。林是来这里休闲的。我们就这样坐在这里谈了好久。一直到晚上,他说请我吃饭,我就那样身不由已的跟了他去。
后来他告诉我,当我进了休闲餐厅的时候,我的一身白色的休闲服,我的安静的神态一下子吸引了他,还有我看他时那娇羞的样子,更让他心动。这一些我倒是没有想到的,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落落大方的女人,并没有小女人的扭捏做态。在他的眼里,我是一个水做的女人。至于那次聚会,他倒对我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因为那里的女人太多,而且我也不是最引人注目的。
那一晚,跟他在一起吃饭,我喝了酒,我们说了许多话。以文学做幌子,谈文友,谈文章,谈生活,只是无关感情。很晚了,他开车送我回家。
7
我在我虚构的世界里呆的太久了,起初我只是想若是能遇上我虚构世界里的男主角,我会只是将他做为一个参照物而存在,他不会与我的现实世界有什么联系的。可是,机缘一旦出现了,它就会迎面向你扑来,让你无法躲避,或许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要躲避,而是怀着好奇的心,迎头而上了。
后来的事情发展,让我们有了某种关系,并且让我欲罢不能,这是在我以往的生活里不可想象的。当自己编织的故事成为现实的时候,我大吃一惊。可是事情毕竟是发生了,我好像是不可抑制的爱上了他。噢 ,我用了爱,应该是爱吧,不是爱能是什么呢?就算是爱吧。可怜的我,许多年不曾有过的感觉,那种魂牵梦绕的感觉,那种甜蜜的相思之苦,这在我以后的日子里让我受尽了折磨。
8
我从小不太喜欢小孩子,对女人怀孕的样子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并且想多过几年二人世界的生活,所以结婚以来一直没有要孩子。
也许是与阿呆的生活太过平静,我富于幻想的心越来越厌倦这死水一般的平静。于是林出现了,他就象黑暗中在远方散发着迷人光晕的火炬,吸引着我一步一步的向他走近。
自从与林见过那次以后,便常常的打电话或是短信。起初的日子里都是他打给我的,几乎每天都有,只是简单的问候,偶尔也谈一下对方工作上的事,这只是一些说话的借口。后来的日子里,如果没有了电话便觉得天少了什么似的。
渐渐的,林在我的心里占有了相当的位置。阿呆在我的心上更是似有若无。
因为心里有了别人,对阿呆我越来越冷淡。阿呆终于发现了我的不正常。阿呆无数次的坐在对面跟我谈话,这只让我越来越烦,越来越反感。我是一个绝情的人,对于阿呆我现在似乎毫不怜惜。我便以一种俯视的态度对他说话,好像看到他痛苦我的心里便有一种虚荣的满足感。
当某一天晚上,他又坐在我面前时,我看也不看他,冷冷的告诉他:我发现我没有爱过你,你不是我理想中的男人,你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阿呆静静的听着我的这些毫无人情味的话,牙咬的格格的响,双拳攥的紧紧的。我看着他随时就要爆发的样子,心里有些害怕起来,这个时候我倒希望他跳起来打我一顿,这样也让我有义务反顾离开他的理由。可是他什么也没说,起身开门走了出去。
已是深冬,外面刮着呼呼的北风,他的大衣在沙发上静静的搭着,是那种忧郁的黑色,他只穿着单薄的西服。我没有去追他,我想他也该好好想一想了,我们这一段婚姻究竟是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绝情,现在对于阿呆的生死,我一点都不动心,好像他与我没有过什么关系。就在阿呆在外面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心里还想林现在在干什么呢?在想我吗?
胡思乱想着便睡着了。也不知道几点了,醒来的时候,阿呆坐在床边,吸着烟,头发身上湿湿漉漉的。他用布满血丝的眼看着我,眼里充满了复杂的神情,爱与恨交织着。终于他说:梅子,我想杀了你!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他,可是我的心里却非常的恐惧,我知道这时候的他什么也能做得出来。他狠狠的吸了一口烟,扔掉烟蒂。掀开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压在了我的身上。我无声的抗拒着,挣扎着。可是终究抵抗不过,最后无力只能默默的承受着他的撞击。他在我的身上动着,热热的眼泪滴落在我的脸上,我的身上。我扭动着脖子脸躲避着他落在我脸上的吻。他从我身上翻身下来的时候,趴到了床的一侧,一夜末动。
在黑黑的夜里,我的眼泪啪啪的滴落在枕上,我张着嘴在心里大声的哭泣,可是却不让这声音冲出口来。肉体的屈辱,心的疼痛,我无法描述。
可是此时的却我不知道我的泪为谁而流,为我吗?为阿呆吗?为我想象中的那个我所爱的男人吗?好象是,好象又不全是。
9
我不知道,我们的婚姻过到这种地步是谁的错,是我的吗?好像是我的错,因为看起来是我感情的出轨造成了这样的结局。可是我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是什么造成现在这个绝情的我?
我出身于书香门第,所受的是传统的教育,一直循规蹈矩的生活着。我在所有的熟人眼里都是以善解人意,温柔娴静而被称道。可是现在的我变成什么了呢?我一直想不明白,这其中的变化到底是谁的责任?
是不是我的骨子里就有一种不安分的燥动呢?还是我要在压抑的生活之中寻找一个新的突破口呢?我不停的问我自己。
婚姻里的阿呆太过痴迷,他以为一味的对我好可以收住我的心,可以将我永远的栓在他的身边。他或许永远也想不明白他全心对我好的结果换来的却是我的厌倦,这样的问题我也不明白。阿呆只是将我当做一块冰一样的悟在怀里,以为温度够了,我就会溶化在他的怀里。可是我不是冰,我只是一块木头,再捂也是温吞的,而木头的燃烧是要火源的。
写到这里,我不觉得又要罗嗦几句。现在的时间是午夜色两点了,我不能再写下去了,明天我还要上班,做我的事,我还要挣钱养活我自己,我的长期饭票丢了,只有自己操劳了。这样的结局活该,是我自做自受,可是我后悔过吗?好像没有,我做什么事,令我后悔的不多。因为我知道后悔没有用的。既然做了,就知道是不可挽回的了,后悔还不如想想是死还是活好。死和活是我遇到事情时的两条出路,没有别的,只有两条。要么好好活,要么放倒自己别再喘息。好死不如赖活着,那是屁话。算了,不说了,困了,明天再说吧,您也歇着!
10 好了,午间我又坐在这儿了,如果你还有兴趣就继续听我罗嗦吧。
接了一上午的电话,有点头昏脑胀,放松一下,先听一点音乐。来点什么呢,班德瑞吧,这是美丽的音乐,也是一种时尚,就象现在的文人读博尔赫斯,读昆德拉,读卡夫卡一样,班德瑞也是一种高尚的趣味,象这样附庸风雅的事我怎么能错过,也高尚一会,让纯净的音乐也荡涤一下心灵的污垢吧。
外面的鞭炮声一阵阵的传来。手机上有短消息提示的声音,是世纪大洒店开业的消息。妈的,世纪大酒店开业与我何干,用这种形式发到我的手机上,我便恶心了一半,还去消费什么。每次从小区里走出去,迎面看到的就是那金黄的园园的顶,这么俗气的颜色也有人喜欢。那圆圆的顶象极了一座坟墓,还有两边干手不分瓣的石人,看来是想要模仿一种文化,可是文化是模仿的来的吗,东施效颦只能徒增笑耳罢了。走进坟墓里消费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会吃得香吗?会玩得痛快吗?也许会吧,说不定改天兴趣来了,我也会去试试那是什么滋味,也许不消费,只是进去感觉一下弥漫着死亡气息的奢华。
生与死的场所本就没有根本的区别,在生的地方死,在死的地方生,最有代表性的地方当然要属产房了。可是这里不是产房,话又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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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雨,淅淅漓漓的下了一个上午。淫淫的雨,滴滴落落的声音。落在地上针尖样的雨花,柔柔的仿佛有着无限的爱怜,看着听着这一切,心像被子弹击中了一样,忽然之间伤感了起来,一种巨大的空虚感伴随着涌上我的心头,那不可名状的感觉让我难以自抑,我要窒息了,好在这时泪夺眶而下。电话响了,急忙打开来看看,失望的听着,是阿呆嘱我:下雨了,出去时要带好雨具我漫不经心的答应着,心里丝毫没有温暖的感觉,引来的是我更大的伤感。我要的并不是这个电话,在这样的时候我也会发个这样的信息到别人的手机上,那手机的主人也会像我一样不做任何回答。我什么都明白,我什么都不明白。明白或是不明白又有什么用呢?忽然之间我怎么变的如此婆婆妈妈起来,怎么也不象做事干脆的我。也许到了这种事上,没有多少人能果断的斩断一切。这就是人之悲哀。
爱上一个人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可是这样的事情却发生在了不合适的时间,这样的所谓的爱或许会带来许多痛苦。在婚姻之外爱上了另外的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错了,我不知道我会怎样将段感情发展下去,我并不想要很多东西,我只是想在这世上有一个人可以让我来爱,而且这个人也爱我。只是想有一种牵挂,别无他求。而人总是不容易满足的,就象人在沙漠里,得到了一滴水的时候,他却又奢望是不是能得到一瓶的水甚至更多。因为我对这段感情毫无把握,所以我常常处在一种患得患失的状态。我想超脱,可是我是俗人,却做不到。我不知道我在这里面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是情人,还是荡妇?
12
那一天,林提着一个大大的包站在公路的对面,笑吟吟的看着我向他走过来。天气很热,他穿的有点多,一脸疲乏的样子。他的事业刚刚起步,我知道他非常的忙,是抽了点时间来见我。看到他,我心里酸酸甜甜的还夹杂着隐隐的疼痛的感觉,眼里不觉有点潮湿起来,好在上了车,将一切掩盖。
坐在凉爽的咖啡屋里,面对着,说着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时间总是过的飞快,几个小时就那样急匆匆的从身边跑过了。
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他将我拥抱在他的怀里,他说:你瘦了!一下午说的话也都及不上这几个字给予我的感觉。我的心里的震动让我有了晕眩的感觉。我想我不是一个贪婪的女人,对于物质,对于感情都是如此。也许我想要的就是这种文字的温暖,只是短短的几句话或是几个字。
虽然在心里总是对他有一种默默的思念,可是却从来没有想过是否与他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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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身体长久的置放在这儿,不变换姿态,以至麻木;眼睛直直的盯着白白的荧光屏,布满血丝,以至模糊;我的纤纤十指亦在跳别样的舞蹈,以至僵硬。
隔着一段距离看跳跃在键盘上的十指,十指在节能灯下粉粉的,嫩嫩的,没有了日常操作的那分笨拙与疲劳。造物真是神奇,这样的器官能做如此多的事,不但能劳作吃穿用度,还能用来说话。它敲击着思想的晦暗与光华,将之变为个个有生命的字眼。我从来没有对十指有如此的爱怜,它们使我心疼。我要好好保护我的十指,说不定哪一天它能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喜悦,我还指望着这十指能给我敲打出一本别人称之为名著的东西,赶不上飘起码也要及得上情人,最不济的也能随着每日的流水帐似的记录,或许能流传下一本类似裹脚布一样长的追忆似水流年。
这是我在春天里的狂想,你如果觉得可笑,你尽管笑吧,反正我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了。
我喜欢随笔,同时更爱小说,小说这个东西,要首先编织一个具体的谎言,然后再去将这个 谎言圆满起来。这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圆的好了,别人或许瞅上两眼,圆的不好了,或许会被扔几颗臭鸡蛋,这是很自然的。对于臭鸡蛋的味道我也早就习惯了,多一颗少一颗,也无所谓,比没有要强多了,毕竟还有点味,那就说明至少有人关注了。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让你展开无限的想象力,可以信马由僵,可以穿越时空的将自己所思所想溶入其中,现实生活中能做得到的或是不能做得到的,都可以以文字的形式让其在小说里得以实现。
朋友说,写吧,投稿吧,我虚伪的说没兴趣。对于以文养文,这样的事情,或者说这样的梦我时时刻刻的都在做。我多么渴望从我的手下敲击出来的文字变成铅字,并且希望这铅字能带给我意想不到的名与利。可是我知道我自己的瓶子里究竟有多少墨水,所以不敢有太大的奢望。虽然不投稿,但是我一样的写着我喜欢的小说。有人问,你不投稿,你天天弄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是啊,有什么用啊?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把自己的一些散乱的思维整理起来,整理起来,又有什么用呢?我也不知道,这就象是我常常问我自己为什么活着一样,我不知道我活着的目的是什么?我在这个世上追求的是什么?
我一直稀里糊涂的活着,得过且过的活着,一无所有的活着 ,一直活到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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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因为对文字的偏爱,我便常常将自己深深的陷落在文字的深渊里。我所看过的景物,所有的感觉,所有的思维都被我在脑子里过滤成一篇篇的文字,如果将这些文字记录下来,或许也会成为一部有影响的作品。实际上这并不只是一个狂想,每一个作家在写他的文章的时候,也没有想到他的文章会成为什么,或许自以为是一堆垃圾,但是幸运之神眷顾着他,他的那些胡编乱造的所谓的思想便放出了异样的光彩,也就是说一本名著就此产生了。
在日常的时间里,闪光的生活碎片与情感碎片在某时某刻会悠忽飘至,这让我瘁不及防。我明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灵感,灵感是在某时某地,特定的环境下才涌现出来了,离开了这些特定的条件,它便永不再现,即使再出现的也是面目全非了。可是想抓住这些灵感却又是那样的不容易,因为我的这些被称为灵感的东西都发生在不相适宜的地点,例如晃动的车上,与朋友聚会的酒桌上,或是温暖宽厚的床上,在这些地方,我不能随时拿出笔来将我的灵感记录在我的小小的卡片上。如果在那样的情况下,当我拿出笔来记录的时候,也会被别人看做是一种行为艺术,而被痴笑的灵感全无。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便会有些怅怅然。
为了不让那些闪光的句子丢失,于是我就将我这些灵感的文字默默的念诵,将其尽量的保存到我仅有的硬盘里。做着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我便显的有点呆,别人的话总是漫不经心的从耳边漂过。长此以往,便冷落了朋友,疏远了亲人。我生活在梦游之中,在自己虚构的世界里默默的活着,在很多时候会被自己感动的痛苦不堪。
我喜欢将文字写得隐晦一点,而且不敢用第一人称写。因为我知道许多聪明人都有对号入座的习惯,如果用“我”来讲一个故事,那么他们就会猜测我的生活是不是出现了如文中所讲的情况,或是我的人格是否也象文中的人那样卑鄙。朋友说,你要想超越,就要先直面自己,很多时候用第一人称来写东西,那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听了他的话,我就坚持用“我”来说话,因为我想挑战自己。这也引起了我身边的朋友对我的生活的关注,也引起了一点小小的麻烦。这都是题外话,不说了,还是听我来讲有关“我”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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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感的世界里,我也如许多女人一样不能免俗的虚构了一个爱情的童话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我想当然的是那等待幸福降临的灰姑娘。这是一个封闭的世界,它只是在我的心里,没有人能够真正的了解。从我情窦初开的那年开始,随着年龄的不断的增长,我梦中的白马王子也从热情、英俊的年轻男人渐渐的转变为成熟、深沉而略带忧郁的男人。
我的生活中也曾出现过与我想象吻合的男人,只是因为这样或是那样的原因,而只成为了我生命中的过客。这些擦肩而过的缘份,它曾经装点了我年轻的生命,使我的青春岁月丰富而又多彩,同时也在我的心里留下或多或少的伤痛。
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总是期待有一段让我刻骨铭心的奇缘,会让我遇到我的童话世界里的真正的王子,能够与他有一段浪漫的旅程。我感受着虚构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我想象中的英雄,他能给我以宽厚温暖的胸膛,他能带我浪迹天涯享受爱情的滋养,他能给我意想不到的惊喜。我就这样臆想着自己心目中亲爱的人儿,我矫情着自己的矫情,自恋着这可怜的情结。
我一直以为我的王子带给我的是无尽的快乐,可是当他真正的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时,他带给我短暂的快乐之后,给予我更多的是分手之后难以言尽的相思之苦。因为他不能让我天天看到他,不能在我想他的时候来陪伴我孤独的心灵,不能用他宽大的胸怀来温暖我冰冷的身躯,不能当我用思念来打发我寂寞时光时,而他却一无所知的生活在属于他的繁华的江湖里,如鱼得水。而我离开他,就象是离了水的鱼儿一样,苟延残喘着自己的生命。
每当我的思念得不到排遣时,我就用文字来温暖狐独的我。爱情的诗歌与心灵的絮语,让我更加怅惘。我对我自己倍感厌倦,却又时常觉得自己才思横溢,于是自怜,自恋,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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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个样子终于引起某些人的不满,反应最直接的当然是我的丈夫阿呆。
阿呆并不叫阿呆,因为当初他说他爱的就是我的“梦游状态”我的“超尘脱俗”他说我就像是缥缈的仙子一样。我的相貌美丑,他不在乎;我手不能提水,肩不能担担,他不在乎;不能缝衣,不能做饭,他也不在乎诸如此类的不能自理的缺点他都不在乎,他就那样无原则的爱上了我,也就是说他爱上了一个负担,一个幻影。我觉得他好傻,这样的女人他竟然要娶,所以从此以后便称他为阿呆。
阿呆爱上了我,现在在我看来,是他一生的不幸。我不能给他一个女人所能带来的所有的欢乐。起初因为对性的懵懂,还能让他有一丝床上的快乐,当经过多年,过去了那激情年代,所有的动作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之后,我便也兴味索然了。每次与他亲近的时候,我都只是应付着,而他对我的身体还有着极度的迷恋,面对我的冷淡,他也无可奈何,只是认为我一段时间的情绪不稳而已。饮食方面因为在家我是独女,从来没有动过锅碗,与阿呆同居在一起的日子里便是跟着阿呆混吃混喝,即使他实在不能带我出去的时候,也是阿呆做好了饭放在锅里,一遍遍的嘱咐我吃的时候记得放进微波炉里热了再吃。如果他没有时间做饭,我便一直饿着等他回来。即使醉了的他还要给我做饭。
我问阿呆: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阿呆说:因为我爱你!
我说:酸死了,爱是什么?
阿呆说:就是全心的对你好,让你快乐!
我说:那我爱你吗?
阿呆说:你自己说呢?我感觉你是爱我的,能在我面前撒娇,就说明你是爱我的,你能吃我做的那么难吃的饭,说明你是爱我的,你能在那么多追求你的人里面看中了我,说明你是爱我的,你能。阿呆絮絮叨叨的罗列了许多我爱他的理由,我知道他是在自我安慰。
听着他的话,我问我自己:我爱他吗?我不能完整的回答的出来。阿呆不是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没有我想要的宽厚的胸膛,也没有我想要的浪漫的气质,可是,可是我最终却嫁给了他,是错了吗?还是我没有机会遇到我生命中的白马王子,还是阿呆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依靠一个习惯一个过渡呢?阿呆给予了我这么多的爱,我真正的快乐过吗?我这样想的时候,心里不觉得慢慢沉了下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如果生活中不再出现别的情况的话,或许我们就这样 一直无忧无虑的过下去,或许再生上几个小孩子那也是说不定的。可是生活就是这样,它不会让一个人的一生风平浪静,特别是象我这样喜欢幻想的人,上帝总会在某一时刻有所眷顾,让我的生活幻发出另一种迷人的光晕,即使是假像。
终于有一天,我在自己制造的光圈里迷失了,茫茫然找不到爱的方向。我就这样旋转着,活在那所谓的虚妄的爱里。我发现我自已有一种自虐的心态在做怪,在某些时候,倒希望把自己逼到某种绝望的境地,享受人生极度的乐与痛,这样我才会觉得我没有枉活一世,生活太平静了,行尸走肉一般没有什么意思。
5 写到这里我也不知道我要罗索些什么了,或许我想要写的大作就要从这里开始了。你看了上面那些废话是不是有些累了?是不是要去放放水?要是放完水之后,您还有兴趣看,那就沏上一杯香茗之类的东西,点上一支你常抽的烟,来听“我”讲一讲“我”的爱情,讲一讲“我”的婚姻,讲一讲“我”糟糕的生活,如果没有兴趣,那你就将那一杯水对着这些字泼将过来,骂一声:什么狗屁文章!然后离开。如果想听就继续受罪。
6
刚才说了阿呆忍受不了我,一是因为文字,我对文字的痴迷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吃饭走路睡觉,无时无刻不在我虚构的情节当中。阿呆在我的身边就象空气一样存在着,我离不了他,但是却又漠视他的存在,这非常伤害他的自尊。慢慢的,他的话越来越少,看我的时候,那眼光极怪,就象是在看一个怪物。他说一块冰在怀里捂久了还能化了,可是遇上我这样的木头,却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我想我是木头,是需要别人来点燃的,那要有火源,可惜阿呆不是我的火源,他点燃不了我,我没有将我的这些话告诉他。
他依然对我好,我依然任性着自己。
后来的日子里,我常常看到他用羡慕的口气谈论那些在油盐酱醋中生活着的普通女人,对于我他越来越失望,以至于两个人在屋子里的时候,总是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闷,为了避开这让人压抑的空气,阿呆便常常外出。
二是因为我生命里那个我一直幻想的人。也许命中注定的缘分,你所要遇到的人,无论在哪里,早晚是要与你相遇的,这是命的定数,无法逃避的。当这个男人在我的眼前出现的时候,我知道我的生活将要发生许多改变了。
认识林是在文友的聚会上,他高高的身材,宽宽的肩膀,文质彬彬的样子,一双精明而又深沉的眼睛。他的文章我也看过不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神秘莫测的人。初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一帮人中间侃大山。他在这个小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有些人缘。他那滔滔不绝说话的样子,让我很难跟他的文章联系起来。我只是默默的坐在一边,有一种崇拜的目光看着他。第一次聚会他只是看了我一眼,礼貌性的点了一下头。
因为我对文人一直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对林的出现也只是限于崇拜。
再次林时是在一个深秋的季节。一个朋友约我到长青树餐厅谈一点事情,我到来的时候,我的朋友还没有来到。我便要了一份冰点坐在秋千凳上等他。当我用小勺品尝着冰点的时候,直觉告诉我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看。我用感觉寻找着那目光,在我的右侧坐着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我看过去,他微微的对我笑了一下,并且扬了扬手中的咖啡杯,他就是林。虽然只是见过一次,但是他给我的印象很深,我一下子就记起了他。可是看他的样子,好像没有记起我是谁。我这时有点不好意思冲他点了一下头,可是不知道是上前跟他说话,还是不说话合适。
“hi,我好像见过你!”
在我低着头的时候,他已来到了我的对面的座位上。深深的眼睛里透着一种说不清的光晕。
那天我的朋友有事没能来到。林是来这里休闲的。我们就这样坐在这里谈了好久。一直到晚上,他说请我吃饭,我就那样身不由已的跟了他去。
后来他告诉我,当我进了休闲餐厅的时候,我的一身白色的休闲服,我的安静的神态一下子吸引了他,还有我看他时那娇羞的样子,更让他心动。这一些我倒是没有想到的,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落落大方的女人,并没有小女人的扭捏做态。在他的眼里,我是一个水做的女人。至于那次聚会,他倒对我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因为那里的女人太多,而且我也不是最引人注目的。
那一晚,跟他在一起吃饭,我喝了酒,我们说了许多话。以文学做幌子,谈文友,谈文章,谈生活,只是无关感情。很晚了,他开车送我回家。
7
我在我虚构的世界里呆的太久了,起初我只是想若是能遇上我虚构世界里的男主角,我会只是将他做为一个参照物而存在,他不会与我的现实世界有什么联系的。可是,机缘一旦出现了,它就会迎面向你扑来,让你无法躲避,或许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要躲避,而是怀着好奇的心,迎头而上了。
后来的事情发展,让我们有了某种关系,并且让我欲罢不能,这是在我以往的生活里不可想象的。当自己编织的故事成为现实的时候,我大吃一惊。可是事情毕竟是发生了,我好像是不可抑制的爱上了他。噢 ,我用了爱,应该是爱吧,不是爱能是什么呢?就算是爱吧。可怜的我,许多年不曾有过的感觉,那种魂牵梦绕的感觉,那种甜蜜的相思之苦,这在我以后的日子里让我受尽了折磨。
8
我从小不太喜欢小孩子,对女人怀孕的样子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并且想多过几年二人世界的生活,所以结婚以来一直没有要孩子。
也许是与阿呆的生活太过平静,我富于幻想的心越来越厌倦这死水一般的平静。于是林出现了,他就象黑暗中在远方散发着迷人光晕的火炬,吸引着我一步一步的向他走近。
自从与林见过那次以后,便常常的打电话或是短信。起初的日子里都是他打给我的,几乎每天都有,只是简单的问候,偶尔也谈一下对方工作上的事,这只是一些说话的借口。后来的日子里,如果没有了电话便觉得天少了什么似的。
渐渐的,林在我的心里占有了相当的位置。阿呆在我的心上更是似有若无。
因为心里有了别人,对阿呆我越来越冷淡。阿呆终于发现了我的不正常。阿呆无数次的坐在对面跟我谈话,这只让我越来越烦,越来越反感。我是一个绝情的人,对于阿呆我现在似乎毫不怜惜。我便以一种俯视的态度对他说话,好像看到他痛苦我的心里便有一种虚荣的满足感。
当某一天晚上,他又坐在我面前时,我看也不看他,冷冷的告诉他:我发现我没有爱过你,你不是我理想中的男人,你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阿呆静静的听着我的这些毫无人情味的话,牙咬的格格的响,双拳攥的紧紧的。我看着他随时就要爆发的样子,心里有些害怕起来,这个时候我倒希望他跳起来打我一顿,这样也让我有义务反顾离开他的理由。可是他什么也没说,起身开门走了出去。
已是深冬,外面刮着呼呼的北风,他的大衣在沙发上静静的搭着,是那种忧郁的黑色,他只穿着单薄的西服。我没有去追他,我想他也该好好想一想了,我们这一段婚姻究竟是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绝情,现在对于阿呆的生死,我一点都不动心,好像他与我没有过什么关系。就在阿呆在外面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心里还想林现在在干什么呢?在想我吗?
胡思乱想着便睡着了。也不知道几点了,醒来的时候,阿呆坐在床边,吸着烟,头发身上湿湿漉漉的。他用布满血丝的眼看着我,眼里充满了复杂的神情,爱与恨交织着。终于他说:梅子,我想杀了你!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他,可是我的心里却非常的恐惧,我知道这时候的他什么也能做得出来。他狠狠的吸了一口烟,扔掉烟蒂。掀开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压在了我的身上。我无声的抗拒着,挣扎着。可是终究抵抗不过,最后无力只能默默的承受着他的撞击。他在我的身上动着,热热的眼泪滴落在我的脸上,我的身上。我扭动着脖子脸躲避着他落在我脸上的吻。他从我身上翻身下来的时候,趴到了床的一侧,一夜末动。
在黑黑的夜里,我的眼泪啪啪的滴落在枕上,我张着嘴在心里大声的哭泣,可是却不让这声音冲出口来。肉体的屈辱,心的疼痛,我无法描述。
可是此时的却我不知道我的泪为谁而流,为我吗?为阿呆吗?为我想象中的那个我所爱的男人吗?好象是,好象又不全是。
9
我不知道,我们的婚姻过到这种地步是谁的错,是我的吗?好像是我的错,因为看起来是我感情的出轨造成了这样的结局。可是我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是什么造成现在这个绝情的我?
我出身于书香门第,所受的是传统的教育,一直循规蹈矩的生活着。我在所有的熟人眼里都是以善解人意,温柔娴静而被称道。可是现在的我变成什么了呢?我一直想不明白,这其中的变化到底是谁的责任?
是不是我的骨子里就有一种不安分的燥动呢?还是我要在压抑的生活之中寻找一个新的突破口呢?我不停的问我自己。
婚姻里的阿呆太过痴迷,他以为一味的对我好可以收住我的心,可以将我永远的栓在他的身边。他或许永远也想不明白他全心对我好的结果换来的却是我的厌倦,这样的问题我也不明白。阿呆只是将我当做一块冰一样的悟在怀里,以为温度够了,我就会溶化在他的怀里。可是我不是冰,我只是一块木头,再捂也是温吞的,而木头的燃烧是要火源的。
写到这里,我不觉得又要罗嗦几句。现在的时间是午夜色两点了,我不能再写下去了,明天我还要上班,做我的事,我还要挣钱养活我自己,我的长期饭票丢了,只有自己操劳了。这样的结局活该,是我自做自受,可是我后悔过吗?好像没有,我做什么事,令我后悔的不多。因为我知道后悔没有用的。既然做了,就知道是不可挽回的了,后悔还不如想想是死还是活好。死和活是我遇到事情时的两条出路,没有别的,只有两条。要么好好活,要么放倒自己别再喘息。好死不如赖活着,那是屁话。算了,不说了,困了,明天再说吧,您也歇着!
10 好了,午间我又坐在这儿了,如果你还有兴趣就继续听我罗嗦吧。
接了一上午的电话,有点头昏脑胀,放松一下,先听一点音乐。来点什么呢,班德瑞吧,这是美丽的音乐,也是一种时尚,就象现在的文人读博尔赫斯,读昆德拉,读卡夫卡一样,班德瑞也是一种高尚的趣味,象这样附庸风雅的事我怎么能错过,也高尚一会,让纯净的音乐也荡涤一下心灵的污垢吧。
外面的鞭炮声一阵阵的传来。手机上有短消息提示的声音,是世纪大洒店开业的消息。妈的,世纪大酒店开业与我何干,用这种形式发到我的手机上,我便恶心了一半,还去消费什么。每次从小区里走出去,迎面看到的就是那金黄的园园的顶,这么俗气的颜色也有人喜欢。那圆圆的顶象极了一座坟墓,还有两边干手不分瓣的石人,看来是想要模仿一种文化,可是文化是模仿的来的吗,东施效颦只能徒增笑耳罢了。走进坟墓里消费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会吃得香吗?会玩得痛快吗?也许会吧,说不定改天兴趣来了,我也会去试试那是什么滋味,也许不消费,只是进去感觉一下弥漫着死亡气息的奢华。
生与死的场所本就没有根本的区别,在生的地方死,在死的地方生,最有代表性的地方当然要属产房了。可是这里不是产房,话又扯远了。
11
外面的雨,淅淅漓漓的下了一个上午。淫淫的雨,滴滴落落的声音。落在地上针尖样的雨花,柔柔的仿佛有着无限的爱怜,看着听着这一切,心像被子弹击中了一样,忽然之间伤感了起来,一种巨大的空虚感伴随着涌上我的心头,那不可名状的感觉让我难以自抑,我要窒息了,好在这时泪夺眶而下。电话响了,急忙打开来看看,失望的听着,是阿呆嘱我:下雨了,出去时要带好雨具我漫不经心的答应着,心里丝毫没有温暖的感觉,引来的是我更大的伤感。我要的并不是这个电话,在这样的时候我也会发个这样的信息到别人的手机上,那手机的主人也会像我一样不做任何回答。我什么都明白,我什么都不明白。明白或是不明白又有什么用呢?忽然之间我怎么变的如此婆婆妈妈起来,怎么也不象做事干脆的我。也许到了这种事上,没有多少人能果断的斩断一切。这就是人之悲哀。
爱上一个人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可是这样的事情却发生在了不合适的时间,这样的所谓的爱或许会带来许多痛苦。在婚姻之外爱上了另外的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错了,我不知道我会怎样将段感情发展下去,我并不想要很多东西,我只是想在这世上有一个人可以让我来爱,而且这个人也爱我。只是想有一种牵挂,别无他求。而人总是不容易满足的,就象人在沙漠里,得到了一滴水的时候,他却又奢望是不是能得到一瓶的水甚至更多。因为我对这段感情毫无把握,所以我常常处在一种患得患失的状态。我想超脱,可是我是俗人,却做不到。我不知道我在这里面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是情人,还是荡妇?
12
那一天,林提着一个大大的包站在公路的对面,笑吟吟的看着我向他走过来。天气很热,他穿的有点多,一脸疲乏的样子。他的事业刚刚起步,我知道他非常的忙,是抽了点时间来见我。看到他,我心里酸酸甜甜的还夹杂着隐隐的疼痛的感觉,眼里不觉有点潮湿起来,好在上了车,将一切掩盖。
坐在凉爽的咖啡屋里,面对着,说着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时间总是过的飞快,几个小时就那样急匆匆的从身边跑过了。
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他将我拥抱在他的怀里,他说:你瘦了!一下午说的话也都及不上这几个字给予我的感觉。我的心里的震动让我有了晕眩的感觉。我想我不是一个贪婪的女人,对于物质,对于感情都是如此。也许我想要的就是这种文字的温暖,只是短短的几句话或是几个字。
虽然在心里总是对他有一种默默的思念,可是却从来没有想过是否与他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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