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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之前,要先把鼻子凑上去,闻上一闻,最好是能像狗一样,咻咻的嗅上一嗅,便会大有感触。从鼻子里深深吸入和从口中缓缓进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而且,我想,甚至确定,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是不喜欢当然更不习惯用鼻子去鉴定那酒的醇烈度的。
我却是试过的,而且后来竟养成了习惯,每次喝酒前,都要用鼻子美美的咻咻嗅上几嗅,然而虽然总是让那刺鼻的酒气熏的大脑昏昏欲然,然后才是慢慢的用嘴唇慢慢抿上一小口。诸位请别见笑,因囊中羞涩,而且自己也不愿做了那酗酒之人而被别人耻笑,故家中藏酒不多,甚而可以说是几乎无酒了,偶尔得了一瓶好酒,则必要藏之掖之,而后则是掐指算日,约略过了个把是来日,自以为忍耐的期限已到,而开瓶启盖也无酒鬼之嫌时,方放心取出,小心辨别酒瓶的包装和启用方法,慢慢却必须有力的拉开罩在酒瓶外面的如同保护罩的的两侧的环,呵,简直必开启易拉罐困难多了。之后呢,缓缓拿掉透明色的成立体圆拱形的保护罩,这样酒瓶就立触而且可见了。酒瓶的造型复古而有帝王气,而且通身金粉修饰,实在是我等之辈而不忍猝睹之物了。然而,无论如何还是要充一下大的,如果已然归属己有,而因自惭形秽而将之束之高阁,让其蒙灰尘蛛网之苦,而无法尽施一己之魅力,则我何其为人哉?!而被人贻笑大方乎?
故,我还是小心而细致地拉掉瓶口的拉条,果断拧掉瓶盖,豪爽地为自己倒了半杯颜色如白玉般的香醇而浓烈的美酒。只是心中暗暗感叹,如果能有如白玉般同样复古而有帝王气的酒杯一只,岂不美哉?!
酒初与嘴唇接触,如同十七岁的少女第一次接吻,如小绵羊一样温柔,而且是轻轻的轻轻的浸入,多么美妙!而一旦入喉,醇香之气四下弥漫,而其浓烈的程度又让人经久难忘。如同热恋中的情人干柴对烈火,非要好好的干一场才算完了局。一旦那看似醇香美妙的气息继续进入,它便会到处逞强,处处耍威风,它让你飘飘欲仙,却又让你踉踉跄跄,它让你感受轻松至极的快乐,也让你呕吐难受,甚至无法行走?呵呵,喝过酒的人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
此刻,我正喝第二杯酒,朋友送的呵,真真是一瓶却不掺假的好酒!
这位朋友,却并不太喝酒,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是,提起这瓶酒,那还是要在这里借酒发疯,顺便说一说的。
女人有很多种,有妩媚多情型的,如我,哈哈!有温柔贤惠型的,也如我,哈哈!还有闷骚淫荡型的,也如我,哈哈!原谅我哦。我可是喝酒了哦!还有什么?对了,还有一种王熙凤型的,诸位,你们想要吗?你们身边有吗?这样的女人你们是作何评价,又是如何共处的呢?这对我来讲,是一个现实的并且严肃的事情。因为,因为,我的这瓶酒,就是这个我心目中的王熙凤送的哈!你们认为,我应该怎么处置呢?如何处置呢?我只是一个御用文人啊,一个小老百姓的小圈子里的一个有着王熙凤风格的女商人身边的御用文人啊。想想看,我能怎么办呢?如同下等的妓女,总演丫鬟的小演员,大人物身边的一个小小的小妾,灰姑娘的身份好似命中注定,却永远没有成为白天鹅的机会。
呵呵,有点说疯话了,谅解谅解啊。
纪实文学,要习惯哦。
艾尼斯用了薄薄的嘴唇嘟嘟囔囔着现实性的各种顾虑,杰克用各种手势姿势眼神以及语言给与谅解和鼓励。他说:“没关系的,进来吧。”而艾尼斯做不到。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他依然用了薄薄的嘴唇嘟嘟囔囔着各种现实性的各种顾虑,然而杰克黯然神伤,他再也没有当初的自信,再也无法说出:“没关系,进来吧。”是的,可恶的现实性的顾虑真他妈的该杀的,可是,如烟花样绽放后就毁灭好,还是如薪火一样息息燃烧更可取呢?
艾尼斯选择了后者。他知道见不得天日的东西就必须隐藏,如同自在暗夜里静听自己咻咻不已的情欲,即使泪流满面,即使压抑到心痛,还是要去遮掩,而且必须,他知道,而且深深的信奉着:“改变不了的,就只能去接受。”隐忍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为了那息息的炭火能继续燃烧,那就必须时时给它泼点水,只有息息的状态,才会更持久一些,为了更持久一些,那就必须更压抑一些吧。
遗憾的是,杰克不是的。杰克选择了第一条路。他要轰轰烈烈的爱,哪怕如烟火般霎那,也要完完全全的燃烧。所以,他会痛苦,他会开车二十个小时兴致勃勃的找艾尼斯,而后满含失望而归,他会痛苦失声,他会去墨西哥,他会去找男妓,他会搞外遇,最终,他终于死了,死于什么呢?
艾尼斯一直害怕的结局终于出现,他一直刻意去避免的结局,还是在二十年后的一个夏天,出现了。是的,一直如噩梦般缠绕着他的心灵,让他不敢去爱,让他一次次拒绝同时也一次次受自己的伤害的梦,终于变成了现实,他最爱的人,终于是循着爱的脚步,一步步走向了死神的领地。
断背山连看了两遍,不想写什么狗屁影评,然而,喝了酒,没有办法,希望诸位继续谅解了,真的真的是被断背山感动到了。而且非常喜欢艾尼斯,也许,我也是艾尼斯那样的人,那样一个对自己残忍,背负各种精神压力生活的人。
不太想写成意识流小说。但是,现在看来,... -->>
喝酒之前,要先把鼻子凑上去,闻上一闻,最好是能像狗一样,咻咻的嗅上一嗅,便会大有感触。从鼻子里深深吸入和从口中缓缓进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而且,我想,甚至确定,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是不喜欢当然更不习惯用鼻子去鉴定那酒的醇烈度的。
我却是试过的,而且后来竟养成了习惯,每次喝酒前,都要用鼻子美美的咻咻嗅上几嗅,然而虽然总是让那刺鼻的酒气熏的大脑昏昏欲然,然后才是慢慢的用嘴唇慢慢抿上一小口。诸位请别见笑,因囊中羞涩,而且自己也不愿做了那酗酒之人而被别人耻笑,故家中藏酒不多,甚而可以说是几乎无酒了,偶尔得了一瓶好酒,则必要藏之掖之,而后则是掐指算日,约略过了个把是来日,自以为忍耐的期限已到,而开瓶启盖也无酒鬼之嫌时,方放心取出,小心辨别酒瓶的包装和启用方法,慢慢却必须有力的拉开罩在酒瓶外面的如同保护罩的的两侧的环,呵,简直必开启易拉罐困难多了。之后呢,缓缓拿掉透明色的成立体圆拱形的保护罩,这样酒瓶就立触而且可见了。酒瓶的造型复古而有帝王气,而且通身金粉修饰,实在是我等之辈而不忍猝睹之物了。然而,无论如何还是要充一下大的,如果已然归属己有,而因自惭形秽而将之束之高阁,让其蒙灰尘蛛网之苦,而无法尽施一己之魅力,则我何其为人哉?!而被人贻笑大方乎?
故,我还是小心而细致地拉掉瓶口的拉条,果断拧掉瓶盖,豪爽地为自己倒了半杯颜色如白玉般的香醇而浓烈的美酒。只是心中暗暗感叹,如果能有如白玉般同样复古而有帝王气的酒杯一只,岂不美哉?!
酒初与嘴唇接触,如同十七岁的少女第一次接吻,如小绵羊一样温柔,而且是轻轻的轻轻的浸入,多么美妙!而一旦入喉,醇香之气四下弥漫,而其浓烈的程度又让人经久难忘。如同热恋中的情人干柴对烈火,非要好好的干一场才算完了局。一旦那看似醇香美妙的气息继续进入,它便会到处逞强,处处耍威风,它让你飘飘欲仙,却又让你踉踉跄跄,它让你感受轻松至极的快乐,也让你呕吐难受,甚至无法行走?呵呵,喝过酒的人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
此刻,我正喝第二杯酒,朋友送的呵,真真是一瓶却不掺假的好酒!
这位朋友,却并不太喝酒,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是,提起这瓶酒,那还是要在这里借酒发疯,顺便说一说的。
女人有很多种,有妩媚多情型的,如我,哈哈!有温柔贤惠型的,也如我,哈哈!还有闷骚淫荡型的,也如我,哈哈!原谅我哦。我可是喝酒了哦!还有什么?对了,还有一种王熙凤型的,诸位,你们想要吗?你们身边有吗?这样的女人你们是作何评价,又是如何共处的呢?这对我来讲,是一个现实的并且严肃的事情。因为,因为,我的这瓶酒,就是这个我心目中的王熙凤送的哈!你们认为,我应该怎么处置呢?如何处置呢?我只是一个御用文人啊,一个小老百姓的小圈子里的一个有着王熙凤风格的女商人身边的御用文人啊。想想看,我能怎么办呢?如同下等的妓女,总演丫鬟的小演员,大人物身边的一个小小的小妾,灰姑娘的身份好似命中注定,却永远没有成为白天鹅的机会。
呵呵,有点说疯话了,谅解谅解啊。
纪实文学,要习惯哦。
艾尼斯用了薄薄的嘴唇嘟嘟囔囔着现实性的各种顾虑,杰克用各种手势姿势眼神以及语言给与谅解和鼓励。他说:“没关系的,进来吧。”而艾尼斯做不到。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他依然用了薄薄的嘴唇嘟嘟囔囔着各种现实性的各种顾虑,然而杰克黯然神伤,他再也没有当初的自信,再也无法说出:“没关系,进来吧。”是的,可恶的现实性的顾虑真他妈的该杀的,可是,如烟花样绽放后就毁灭好,还是如薪火一样息息燃烧更可取呢?
艾尼斯选择了后者。他知道见不得天日的东西就必须隐藏,如同自在暗夜里静听自己咻咻不已的情欲,即使泪流满面,即使压抑到心痛,还是要去遮掩,而且必须,他知道,而且深深的信奉着:“改变不了的,就只能去接受。”隐忍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为了那息息的炭火能继续燃烧,那就必须时时给它泼点水,只有息息的状态,才会更持久一些,为了更持久一些,那就必须更压抑一些吧。
遗憾的是,杰克不是的。杰克选择了第一条路。他要轰轰烈烈的爱,哪怕如烟火般霎那,也要完完全全的燃烧。所以,他会痛苦,他会开车二十个小时兴致勃勃的找艾尼斯,而后满含失望而归,他会痛苦失声,他会去墨西哥,他会去找男妓,他会搞外遇,最终,他终于死了,死于什么呢?
艾尼斯一直害怕的结局终于出现,他一直刻意去避免的结局,还是在二十年后的一个夏天,出现了。是的,一直如噩梦般缠绕着他的心灵,让他不敢去爱,让他一次次拒绝同时也一次次受自己的伤害的梦,终于变成了现实,他最爱的人,终于是循着爱的脚步,一步步走向了死神的领地。
断背山连看了两遍,不想写什么狗屁影评,然而,喝了酒,没有办法,希望诸位继续谅解了,真的真的是被断背山感动到了。而且非常喜欢艾尼斯,也许,我也是艾尼斯那样的人,那样一个对自己残忍,背负各种精神压力生活的人。
不太想写成意识流小说。但是,现在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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