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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边眼镜,他温和地看着穆敛夏,眼底却闪烁着诡谲难测的光芒。
穆敛夏蓦地想起,记忆里也有过一次被这样目光注视的经历——那是很小的时候,他在花园里玩,然后,他看见了一条蛇。他已经记不清那条蛇的样子,他只记得,那条蛇看着他的目光,冰冷又恶毒,他甚至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他不敢动,僵硬着与蛇对视,直到,他的哥哥出来找他。
还是个孩子的穆向秋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他冲自己喊道:
“宝宝,快跑!”
穆敛夏眨眨眼,下一刻,夺门而出。
他一边慌不择路地逃跑,一边掏出手机按下重播键,接通后等不及对方应答,直接吼道:“老子要逃命,你帮不帮?!”
“我我cao!说地址!”
那之后,穆敛夏才想明白,朋友这两个字,到底有多重。
坐在车里,冯鑫几乎将他那辆跑车飙得飞了起来,这货居然还有心情大喊:“爽啊,一辈子有这么一把也值了!”
冯鑫是个乌鸦嘴,他这一辈子,真的只有这一次开得像飞一般快,因为,那是他最后一次开车——唐煜风的人最后还是追上了他们,那场车祸之后,冯鑫失去了他的右腿和半个手掌,那个热血的少年,再也无法实现他曾经整天挂在嘴边“美女香车天涯路”的终极梦想。
冯鑫是个二货,只有傻子才会什么也不顾一头热血地往前冲,什么英雄主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吗有主角光环可以拯救世界?!事实证明,二货逞英雄主义的后果是严重的——冯鑫失去了他的健康和未来。
冯家被唐煜风搞到破产,那时唐煜风拽着穆敛夏的发丝在他身体里狠狠挺动“听说冯家现在穷得连给冯鑫买义肢的钱都没有了,你说,当初他要是不和我做对乖乖把你送回来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那个傻子,丢了一条腿和半只手。”残缺的手掌被缓缓握紧,未愈的伤口处传来几近窒息的疼痛。
“疼么?不知道那个傻子当时有多疼啊”唐煜风咬着他的耳朵,脸上是残忍的笑意,再也找不出曾经的半点温柔。
穆敛夏自嘲地苦笑,本就是伪装出来的,只有他当了真。
那一天他被抓回来,唐煜风冰冷的手指缓缓滑过他的脸颊,颈项,肩膀,手臂,最后,停顿在手指。他摩挲着中指的那个纹身,轻轻叹息:“敛夏,你说过要永远跟我在一起的,怎么可以食言去找别人?我将你这根手指切下来,这样你就不会再想他了,好不好?”
中指被割掉,然后,无名指纹上了唐煜风的名字,鲜红色的,像是一个烙印。
穆敛夏当时其实特别想笑,他心里说:你们知道小爷当时为什么要在中指上纹那个人的名字么?哈,你们这帮蠢货一定猜不到,因为小爷我觉得每次比中指只要一想到这上面带着穆向秋的名字我就特别爽!他妈的你要是喜欢小爷还有一根呢,你刻啊!你倒是刻啊!
只不过,他当时疼得连笑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说话了,不然,当时唐煜风脸上的颜色也定然是“有趣得很”
总而言之,以上的一切事实说明了三件事:
冯鑫是个乌鸦嘴;
冯鑫是个不折不扣的热血二货;
冯鑫他还是穆敛夏在那次失败的人生里,唯一的朋友。
“冯鑫,好久不见。”
尚处在幼龄期的冯小盆友不知道就在刚才短短的几秒钟里,自己上辈子的悲惨人生被别人回忆分析还总结了一遍,他只看到,对面的孩子轻轻歪着头,冲他露出了一个明明灿烂无比却让自己后脖子发冷的笑容。
穆敛夏此刻的心中——
哼哼,既然本少爷我都改邪归正了,冯鑫,你也快快做好觉悟吧,本少爷会亲自调教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到底是虐还是不虐篇:
某白剔牙:“孩儿们,最近大家说你们过得太舒服了,让我来点儿小起伏调剂调剂”
众人()#:“你要调戏谁?!”
某白是调剂不是调戏啊混蛋们:“唔,洒家看看”
秦叔眨眼睛:“不要调戏老夫。”
小夏宝宝眨眼睛:“我是哥哥的。”
穆向秋冷冷一扫:“谁敢调戏我?!”
唐煜风邪魅一笑:“来呀,我等着反调戏呢”
孙少斌低头看报告:“根据调查显示,调戏我是不会给本文涨收视率的。”
张婶婶语重心长:“孩子啊,大家都不记得我的”
so讨论的结果就是——
冯鑫/(tot)/:“为毛调戏我?!就因为老子二货又热血吗嗷嗷嗷!”
ps:剧情嘛,肯定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这个起伏的程度目前我还在考虑,本文的基调是温馨宠溺“虐”的部分不会多,大家的小心肝儿绝对承受得了
另,很高兴亲们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和某白分享。
来吧,让评论来得更猛烈些吧
(改了一下口口,大家无视吧= =)
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边眼镜,他温和地看着穆敛夏,眼底却闪烁着诡谲难测的光芒。
穆敛夏蓦地想起,记忆里也有过一次被这样目光注视的经历——那是很小的时候,他在花园里玩,然后,他看见了一条蛇。他已经记不清那条蛇的样子,他只记得,那条蛇看着他的目光,冰冷又恶毒,他甚至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他不敢动,僵硬着与蛇对视,直到,他的哥哥出来找他。
还是个孩子的穆向秋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他冲自己喊道:
“宝宝,快跑!”
穆敛夏眨眨眼,下一刻,夺门而出。
他一边慌不择路地逃跑,一边掏出手机按下重播键,接通后等不及对方应答,直接吼道:“老子要逃命,你帮不帮?!”
“我我cao!说地址!”
那之后,穆敛夏才想明白,朋友这两个字,到底有多重。
坐在车里,冯鑫几乎将他那辆跑车飙得飞了起来,这货居然还有心情大喊:“爽啊,一辈子有这么一把也值了!”
冯鑫是个乌鸦嘴,他这一辈子,真的只有这一次开得像飞一般快,因为,那是他最后一次开车——唐煜风的人最后还是追上了他们,那场车祸之后,冯鑫失去了他的右腿和半个手掌,那个热血的少年,再也无法实现他曾经整天挂在嘴边“美女香车天涯路”的终极梦想。
冯鑫是个二货,只有傻子才会什么也不顾一头热血地往前冲,什么英雄主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吗有主角光环可以拯救世界?!事实证明,二货逞英雄主义的后果是严重的——冯鑫失去了他的健康和未来。
冯家被唐煜风搞到破产,那时唐煜风拽着穆敛夏的发丝在他身体里狠狠挺动“听说冯家现在穷得连给冯鑫买义肢的钱都没有了,你说,当初他要是不和我做对乖乖把你送回来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那个傻子,丢了一条腿和半只手。”残缺的手掌被缓缓握紧,未愈的伤口处传来几近窒息的疼痛。
“疼么?不知道那个傻子当时有多疼啊”唐煜风咬着他的耳朵,脸上是残忍的笑意,再也找不出曾经的半点温柔。
穆敛夏自嘲地苦笑,本就是伪装出来的,只有他当了真。
那一天他被抓回来,唐煜风冰冷的手指缓缓滑过他的脸颊,颈项,肩膀,手臂,最后,停顿在手指。他摩挲着中指的那个纹身,轻轻叹息:“敛夏,你说过要永远跟我在一起的,怎么可以食言去找别人?我将你这根手指切下来,这样你就不会再想他了,好不好?”
中指被割掉,然后,无名指纹上了唐煜风的名字,鲜红色的,像是一个烙印。
穆敛夏当时其实特别想笑,他心里说:你们知道小爷当时为什么要在中指上纹那个人的名字么?哈,你们这帮蠢货一定猜不到,因为小爷我觉得每次比中指只要一想到这上面带着穆向秋的名字我就特别爽!他妈的你要是喜欢小爷还有一根呢,你刻啊!你倒是刻啊!
只不过,他当时疼得连笑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说话了,不然,当时唐煜风脸上的颜色也定然是“有趣得很”
总而言之,以上的一切事实说明了三件事:
冯鑫是个乌鸦嘴;
冯鑫是个不折不扣的热血二货;
冯鑫他还是穆敛夏在那次失败的人生里,唯一的朋友。
“冯鑫,好久不见。”
尚处在幼龄期的冯小盆友不知道就在刚才短短的几秒钟里,自己上辈子的悲惨人生被别人回忆分析还总结了一遍,他只看到,对面的孩子轻轻歪着头,冲他露出了一个明明灿烂无比却让自己后脖子发冷的笑容。
穆敛夏此刻的心中——
哼哼,既然本少爷我都改邪归正了,冯鑫,你也快快做好觉悟吧,本少爷会亲自调教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到底是虐还是不虐篇:
某白剔牙:“孩儿们,最近大家说你们过得太舒服了,让我来点儿小起伏调剂调剂”
众人()#:“你要调戏谁?!”
某白是调剂不是调戏啊混蛋们:“唔,洒家看看”
秦叔眨眼睛:“不要调戏老夫。”
小夏宝宝眨眼睛:“我是哥哥的。”
穆向秋冷冷一扫:“谁敢调戏我?!”
唐煜风邪魅一笑:“来呀,我等着反调戏呢”
孙少斌低头看报告:“根据调查显示,调戏我是不会给本文涨收视率的。”
张婶婶语重心长:“孩子啊,大家都不记得我的”
so讨论的结果就是——
冯鑫/(tot)/:“为毛调戏我?!就因为老子二货又热血吗嗷嗷嗷!”
ps:剧情嘛,肯定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这个起伏的程度目前我还在考虑,本文的基调是温馨宠溺“虐”的部分不会多,大家的小心肝儿绝对承受得了
另,很高兴亲们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和某白分享。
来吧,让评论来得更猛烈些吧
(改了一下口口,大家无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