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小说网 www.41xs.net,甜酸-饶雪漫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 五百块不是什么大钱,可也不是小数目。如果我现在贸然开口跟人家借五百块,就算哪个富人拿出手给我了,万一罗梅梅不给我填补赤字,我又到猴年马月才能还得起人家?求人真是不如求己,我只好又拨通了罗梅梅的电话。
妈……我拖着哭腔说,银行卡也丢了……
真的假的?罗梅梅只是这么随口一问,我却一阵心虚。
那天的事情,以罗梅梅来学校给我送来五百块现金结束。
我送她去校门口,她从车棚推出了她那辆老旧老土的摩托车。
我忽然一阵心酸。这么冷的天,大街上骑摩托车的人真的很少,女人,就更少。
我看着罗梅梅用一条大围巾裹住自己的头脸,看着她老旧的黑色皮手套有的地方已经泛成白色。我看见她跨上了车,用力踩着脚踏板,踩了好几下,车才打火成功,发出一阵不情不愿的哼哼声。
这辆车,早就该换了。
当引擎终于发动,我也终于对着罗梅梅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妈,对不起……
虽然我的声音好像蚊子哼,她还是听见了,疲倦地对我笑一下:你又不是故意的。钱再好好找找。
我用力点头。虽然我知道,根本不会再找到。
当罗梅梅绝不优美的身影和那辆车一起绝尘而去,我忽然,感到一阵锥心刺骨的悔意。
我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那张硬皮制的存折,忽然悲从中来。是的,我偷了她的钱。就在上个周末。
我们相处了这么多年,我当然知道该怎么找到那张存折。
这个存折里面只有一千块。她很奇怪,把小额的存款分存在好几个存折上,我挑选了很久才决定拿这个。
因为,我正好需要一千块。原因已经无需说明。
我觉得自己欺骗了罗梅梅。欺骗了这个全世界最信任我的人。
那么可耻,却又是那么的,无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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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在那之后的一周里,事情还是进行的很顺利的。
我和林枳相安无事,小心翼翼地共处着——特别是我,几乎已经到了她不找我讲话,我也不会去打扰她的地步。
我只等着这个周末,对她挑明一切的那个机会。
因为,这个周末是这学期最后一个月假日,放两天假,她去做手术用一天的时间,再休息一天,刚好来得及。
时间已经不能再等人了。
那天晚上,当我的手机在裤兜里讨厌地震动起来时,我拿起一看,发现是罗梅梅的号码。
她怎么会在晚自习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心里有些疑虑,甚至有一丝担心:她这么快就发现存折丢了吗?我跑到走廊上把电话接起来,很久,那边却一直没有声音。
妈,是你吗?我装出轻快的声音问,我晚自习呢,你不说话我挂了啊。
还是没声音。
就在我快要挂掉电话的一瞬,罗梅梅终于说话。
这个声音,绝然不似平时的她,居然带着一点点的颤抖:田丁丁,你,马上回家。
今天不是周末诶……我说。
我会给你们老师打电话。
我的心猛地一颤。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难道是……交通事故?妈你没事吧……我问。
我?呵呵,她居然笑,我当然没事。你回来,听见没有?
妈我在复习唉……
你还会复习?她继续笑,这次我都听出来,是冷笑,我看你也不用复什么习了,趁早回家来,给我留住个人我就开心了。
这么晚没有公交了啊。我说。
那你打车。
说完这句,她挂了电话。
当我从出租车上跳下冲进楼道的时候,其实,发生了什么事,我已经有了预感。
可是,当我推开门,看见客厅里微黄的灯光,看见罗梅梅勾背独坐的身影,心,还是一下子抽紧。
她在哭。
我乐天知命神经大条笑声洪亮的妈妈,在哭。
她对着一摊脏乱的衣物在哭。
因为那些衣物的上面,现在,此刻,放着两根没有拆封的验孕试纸,和一封被眼泪打湿过的信。
我的心在刹那间一片空白。
哦妈妈,对不起。
可是我该如何跟你解释呢,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子。
我走上前去捡起那两张试孕纸——其实我这样做是毫无目的性的,也许是出于某种急切想解决问题的心理——后来我才发现我的举动是绝对错误的,甚至是愚蠢的。我总是后知后觉,多么叫人无奈。
本来还坐在地上呜呜哭泣的罗梅梅误以为我要销毁罪证,她一下子站起来,紧紧捏着我的手腕,几乎是吼道:你想干什么?
我被她捏的生痛,只好松了手。两张薄薄的试纸掉在地上,她却仍然揪着我的手腕不放,并且拖着我就要出门,她一边拖我一边说:你跟我走,带我去找他。是哪个畜生?还有没有天理了?我要告他我要告他!
我的妈妈罗梅梅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我知道这怪不得她,看到这样的罪证,没有家长不会发疯。而我要做的,必须是让她彻底冷静下来。
我狠狠地甩掉她的手,说:放开我!
罗梅梅真的松开了。
你还偷钱。她过了半晌,才吐出这几个字,嗓音像破掉的纸风筝。
她继续悲哀的说:你的钱,统统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供了谁?
我佩服她居然用了供这个字!我不声不响,把书包从背上取下来,想坐下冷静一下想想对策。没想到她立刻冲过来,把我的书包拉链拉开,倒了个底朝天。
她一边倒一边说:我倒要看看你去上的什么学……话还没说到一半,她又哭了。她瘫坐在地上,一本一本地把我的书掼在地上,发出啪啪的声音,伴随着她颤抖的哭声,我心声愧疚心生疲倦,难过得恨不能去死。
我的牛仔裤暗袋里,装着我偷她的那一千块。这牛仔裤是我唯一穿得下的微喇型号,它紧紧地包裹着我的身体,不留任何空隙。生硬的新钞票,此刻正抵着我脆弱的神经,我全身都咯得慌。我回家之前,刚好路过邮局,正好把它取了出来,罗梅梅的所有银行卡邮箱甚至手机密码都是我的生日,她年纪大了,记不住复杂的号码。我驾轻就熟地取了钱,把那正好一千块的存折小心翼翼的放进我的书包夹层里了。
其实,我没有后悔。我甚至庆幸,我早把钱取出了。不然,可怜的林枳,她要怎么办才好?终于,我也哭了。
我甚至哭得比她还要凶。罗梅梅坐在我的身边,看着我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顾不得,我把这段时间以来所受的一切冤屈和不快都化成眼泪,哭了个昏天黑地,心里居然觉得稍稍好受些。
那天晚上,直到后来,发生在我和罗梅梅之间的谈话,又变得出乎意料地波澜不惊。或许她只是需要我一个彻底的否认,需要我施展法术把这些堕落的证据消弭无形,可是我们俩都是肉眼凡胎,最终还是堕入审问和被审问的窘境。
这个试纸真不是你用的?
我摇头。
那是谁?
我还是摇头。
这个老师是你们哪个老师?
我再摇头。
唯一能说出的只是: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真的没有男朋友。
罗梅梅女士把那两张烫手的试纸抛了老远,站起来走到别的屋子,砰的关上了房门。
我理解她。如果我有一天发现被自己信了十几年的人狠狠摆了一道,我不但不会信她,我简直不相信全世界。
可是,我又能对罗梅梅说些什么呢?验孕试纸是我同学的,她有一个小流氓男朋友,那个流氓还曾经亲了我一下。
信是写给语文老师的,我喜欢他很久了,可是他并不喜欢我。
这是真相,可这是罗梅梅愿意听到的吗?所以,我只能沉默。
罗梅梅,也在沉默。
我独自在冰凉的地板上坐了一个小时,然后拖着麻木的身体站起来,回到我的房间躺下。顺便把裤袋里那珍贵的带着我的体温的一千块取出来,放在枕头下。
我闻到钱的气味——这奇怪的味道,真是不好闻。但是只要它能帮助林枳,度过这最难熬的难关,付出多少不是值得的呢?我的眼泪又再一次的涌出,这一次,我没有去擦它。
我告诉自己,我要勇敢地付出,勇敢地接受。因为我知道,只要林枳没事,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欠罗梅梅的以后我可以加倍还给她,可是林枳呢,她肚子里的那个巨大的肿瘤多留一天,都有可能彻底毁了她。
我握着我的手机,一直开着机。我很希望林枳可以在这个时候打个电话给我,哪怕只有几句安慰。她很少安慰我——多半是因为我神经大条,几乎没有安慰我的机会吧。可是我是多么希望她可以安慰呢。但我知道,这么晚了,谁也不可能给我打电话的。我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我在凌晨四点五十分给自己打气,然后迷迷糊糊的睡去。感觉中只躺了不过十五分钟,天就亮了。
天一亮,我就条件反射的神智清醒了。我一睁眼就坐起来走下床,打开房门走出去。
罗梅梅的公文包已经收拾好,她正在对着镜子梳头,看来是要去上班。
我也去洗了把脸,准备上学。可就在我走到门口时,罗梅梅把我拦住:你今天哪都别去。
我愕然看着她。可我是去上学啊!
你还上什么学!我让你去学校不是让你去学坏的!她恨恨地说,你们那个学校叫什么重点中学,老师不管学生还师生恋!等我查出来你男朋友是谁……
我跟你说过我没有男朋友!我跳脚。
她冷冷地看着我,然后,说出一句让我崩溃到极点的话。
你还不老实!你有没有男朋友,难道真的想让我带你到医院检查吗?
这句话里,含着那么多冷冷的侮辱,我终于无助地收声,再也不试图跟她解释任何。
说完那句话之后罗梅梅再也不看我,收拾好东西,就要出门。临出门之前她掏出钥匙,像要把门反锁。
我的心,又像被人扔进冰窖,哭不出来的悲伤。
你不用锁门。我对她喊,放心好了,我哪也不会去。
罗梅梅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收起了钥匙。
田丁丁,她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我就再相信你一次。
但是你记住,如果你今天出了这个家门,就永远不要再进来。
就这样,她走了。
我趴在阳台上看见她骑上她那辆褪色的摩托,连她的背影里,都写着对我的失望。
一个上午,我都打开电视,人在百无聊赖地闲逛。我知道期末考试一个礼拜以后就要开始,我知道我还有大把的习题没做大把的内容没复习,可是这一切,事到如今,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失去了最爱的人的信任,就算我下次能考全中国第一,又有什么意义?上午的电视节目就像学校课堂一样枯燥无味,不是广告就是几个那几个已经被人看厌的痴男怨女。我机械地转着台,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或许我在找一个世界上最快乐的节目,只要看它一眼,所有的烦恼就会顷刻消失,我就会变成一个聪明的女孩,能够应付眼前的困局,能够重新得到一切人的信任,也能重新信任一切人。
这样的节目,当然不会存在。
临近中午的时候我的手机在响,可我不想接。
让全世界都统统见鬼去吧!我恨恨地自语。
可是它锲而不舍地响了第二次第三次,我终于还是接起来。
田丁丁,你能不能来一个地方?是丁力申的声音,透过话筒差点震破我的耳膜。
怎么了?我说。
林枳要去小医院做手术了。丁力申说,她不要我借钱给她,小医院,很危险,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半个小时以后,我带上了我崭新的一千块和那张薄薄的一直放在我贴身口袋里没有被罗梅梅发现的广告纸,和丁力申,在一个十字路口碰头。
丁力申,用一种悲伤的眼神看着我。一秒钟,两秒钟,他忽然伸手摸摸我的头发,用一种不自然的口气说:丁丁,我带你去见林枳。
我不由自主地跟着他飞奔。我的脑子已经马不停蹄的想到——小诊所……多么危险的地方……如果林枳有事……哦不,她没有钱,连诊所的门都进不了……又怎么会有事……这两天里,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多到涨爆了我迟钝的头脑,我已经不能再思考。
天越来越冷。我忽然想起,今天的天气预报说,有雨。
小巷的尽头,为你诊所的招牌,挂得歪歪斜斜,却异常醒目。
林枳,现在就站在那间诊所的外面。
她还是穿着白衣,卡其色休闲裤。她看上去那么高贵,那么飘忽,那么忧伤,好像不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林枳。我终于还是叫她。声音一出,却发现自己已然哽咽。
她转过头,看着我,好像用眼睛对了很长时间的焦,才认出来我的模样。
丁丁,你怎么在这里?她微笑着对我说,我来这边看我的一个亲戚,你们要不要一起进去坐坐?
林枳。我没想到,她到现在还是死死地咬住不松口,实在是到了不得不揭穿她的时候,你在这里……
她还是笑,笑着,不说话。
你已经,做了手术?丁力申忽然打断我的话,问道。
什么手术?她吃惊地反问。天底下,再也看不到比这无辜的面容,然后她又笑,这笑里带着一丝嘲讽,丁力申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知道你有五百块。丁力申缓缓地说,你宁愿去偷,也不愿意我接受我的帮助,我真的就那么让你讨厌么?
那一刹,我看见林枳的脸变得煞白。
而丁力申的表情,就维持着冷冷的一动不动。那是一种伤透了心的表情,我明白。
我也肯定,这个时候,我的表情,也和丁力申一模一样。
原来她有五百块。
我的,五百块。果然是在她那里的。
我看着丁力申,他冷漠地对我说:那是你的五百块,田丁丁。
空气因为冰冷而发出了碎裂的声音。我冷得厉害,一直缩着肩膀,发抖,发抖。但是,我告诉自己,要稳住,我从口袋里掏啊掏,想掏出保护了好久还带着体温的,我偷的罗梅梅的一千块,以及大医院的优惠单,想要递给她,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冷,手指僵掉了,好久都掏不出来。
我迟疑着,终于还是问出:林枳,我的钱,真的是你偷的吗?
林枳忽然爆发出一阵笑声。
是的,我没有听错。
她笑得那么清脆,那么舒心,好像遇到了这辈子最快乐的事。
田丁丁,你真的,真的是……她一边笑一边指着我,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笑的人诶!偷钱?我偷过你的钱吗?
丁力申。我转向丁力申,你撒谎对不对?
丁力申不说话。可是我却真的,什么都明白了。
林枳。我又转向林枳,你借我的钱总是真的吧?
她朝我摊开手掌说:借条给我,证据给我。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我的手终于握紧了那些委屈的温暖的纸币,我只要一努力就能伸出手,向她递过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把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
半晌,我才终于伤心地肯定,用了全部的力量,伤心地肯定。
林枳,你从来没把我当过朋友,是不是?
是的!我怎么会把你当朋友?她还是哈哈笑,笑得喘不过气。你看看你自己,你凭什么让人把你当朋友?你很漂亮吗?你很聪明吗?你很有钱吗?你算什么?你以为把自己打扮的像一只火鸡一样就能吸引林庚的注意,做人如果都像你一样那么可笑,怎么会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你以为丁力申喜欢的是你吗,你问问他,他从头到尾,都只是利用你,利用你来接近我!所以,麻烦你不要再自以为是沾沾自喜了!如果你把你现在看到的这一切到学校里做任何的渲染,我敢保证,所有人都会说:那个站在小诊所门口发呆的是田丁丁,不是我林枳……
她还没有说完,我已经冲上前,伸出手,给了这个笑着的女人,狠狠的一记耳光。
然后,我转过身,对着我能感受到的第一个方向,用全身的力气狂奔而去。
我的手机开始响起来的时候,那场预报中的雨,已经淅淅沥沥地下起来。这一定是今年冬天最冷的一场雨。
我就在这场雨里,听见我的妈妈罗梅梅用比雨更冷的声音对我说:你不是说,哪里都不会去吗?田丁丁,请你听好,从今以后,我没有你这个女儿,你永远也不要回来。
你,永远,不要回来。
你,不是我的朋友。
你,不是好女孩。
你,是全世界最不受欢迎的笨蛋,天地广阔,而你已经无处可去。
这世上属于你的本就不多,现在,它们更是彻底地消失不见了。你在这张狂的雨里无所遁形,你只能流着搀着雨水的泪水,向着未知的方向,绝望的奔去,奔向那无期之途。
林枳
我们是不是会各自有许多秘密。
留给童年的秘密。留给夏天的秘密。留给操场的秘密。
留给时光罅隙的秘密。
留给模糊爱人的秘密。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是能说的。有一些却不能说。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你不知道。有一些上帝知道。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时光带走。有一些由你销毁。
但愿剩下的那些以及未来的那些。我自己保留——
选自林枳的博客《爱了不想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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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结束的那年暑假,我,美女林枳,变成了一个有秘密的女生。
美女林枳,这是一个多么俗的称呼。可是要知道,有很多人这样叫我。这其中,包括我一个叫于根海的人。他偶尔会把车停在我们学校门口,头歪到车窗边,抽风一般地对我说:美女林枳,上车啦!每当这时,我就会呼一下啦开车门,把头昂起来,飞快地坐进去,再呼啦一下关上车门。
操!于根海说,你丫就不能轻点?
不能,再说,我为什么要轻点?坏了最好,就算弄不坏车,让于根海的心情坏了,也算是我的小小胜利。
于根海开的车是>
众所周知的二奶车,价值不足四十万,正好符合那些暴发户们对一段青春的定价。可是于根海不是二奶,于根海是长胡子的大老爷们,所以,他这就是低俗到家,就是有钱不会花,找着法儿让别人瞧不起他。
更遗憾的是,这个超俗的人,他不是别人,他是我的继父。
我的继父于根海脑子短路的时候就会开着他的那辆车来接我。至于坐在那辆车里的感觉,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偶尔于根海会打开车窗吐出一口痰,而这时我多半会像一个富家大小姐那样蹙着眉毛,那表情仿佛在说:不要怪我的司机,他只是有气管炎。
唉,可惜的是,有气管炎的司机来接我的次数实在有限,该上班的时候总是不来上班。
比如今天,放假了。我拖着我的A版LV的行李箱,觉得很重,校门口停了很多辆车,唯独却不见他的踪影。
林枳!我的同桌田丁丁从后面飞奔而来,喘着气问我说:要不要我送你,我妈要晚些才能来接我。
不用啦。我说,都不顺路。
她咯咯笑着说:暑假会不会想我咧?
真肉麻。
不过我还是更肉麻地捏了捏她的小胖脸说:当然。
天不算热的时候我们约了逛街啊。她说,要不就去一趟上海,我妈说我这么大了,可以自己出去旅行啦。
好。我说。
她伸手替我拦下一辆出租,把箱子替我放进后备箱,有些不舍地看着我上了车,车子发动的时候,我跟司机说:去莲花广场。
说来可耻,我身上的钱,此时只够打的到莲花广场而已。但是我仍然决定去那里,去看一条,我热衷已久的裙子,那条的斜纹裙。米黄色提花纯棉面料,款式简单大方,低调而有品质,简直就是我的风格。
其实那条裙子我早已看上,但是,我没有试。我不用试就知道它肯定适合我,而且,它标价88,我根本买不起,又何必试?这就是我和一般女孩最大的不同。别的女孩会对自己无法拥有的东西满足于短暂地尝试和过瘾,但我不会。我,选择完全或者零。
所以,一连三个礼拜,每个周五的下午,不管学业有多忙,我都会去看那条裙子,一直看到期末考的那一天。虽然我知道顶多也就打个八折,还是远远超出我的购买力,可是,如果你想得到一件东西,就必须坚持着渴望它,不然你就会永远地失去希望。
因为我穿着和气质都还挺能唬人,所以,虽然在店里东转西转什么也不买,店员对我也还算谦恭有礼。我东看看西看看,表情冷淡,仿佛对一切嗤之以鼻。其实我的心思还是在那条宝贝裙子上火烧火燎的酝酿着。我在想,兴许回到家里,我可以拿着我考了第一名的成绩单对于根海说:能不能奖励我……
这种想法在心里只冒出来一小半,就被我自己毅然绝然地否定掉了,就像我从来都没有真心实意喊过于根海一声爸一样,在他心里,我也从来都不是他的女儿。
我有什么权利提要求呢?所以,如果那天不是他出现,我多半是会拉着我的A货LV,满心失望却也趾高气昂的步行回家的。
可是那一天,他出现了,事情就忽然地开始变得不一样。他走进来,用跟我一样坚定的眼神看着那件挂在墙上的斜纹裙。不同的是,他指着那条裙子,对店员说:帮我取下来。
我瞟了他一眼,不错,还算帅,看上去也算有钱。看来是给女朋友买衣服吧,世界上有钱的傻瓜总不要太多哦。我在心里轻轻笑了一声,乖巧地闪过一边。
店员正要给他从衣架上取裙子,他却说:这件我不要。给我拿件新的。
那间的店,有一个小小的储货间,一般如果有这种比较挑剔的客户要求拿全新的衣服,店员就去里面翻找,这个过程需要一些时间。
店员进去的时候我继续在衣物架间流连,刚才进来那男人,却突然靠近我,在我耳边低声喝了一句:快走!
然后,他拉了我一把。
一直到今天,我都觉得,当时我的反应,只能用鬼使神差这四个字来形容。
我,居然听了一个来路不明神色可疑的陌生男人的一句话,就撒丫子跟着他跑出了专卖店!在跑的过程中,那个男人一直拉着我的手。看得出,他非常熟悉这里的地形,选的路都不是阳关大道而是说不清怎么拐来拐去的曲折的小径,而且他跑的时候连想都不用想,没有任何犹豫地穿过一个一个路口,熟悉的程度,简直好像在他家后花园散步。
当我们跑到一个弯角,也就是七年以前我家老房旁边一个豆腐店的遗址时,我停下来,甩脱他的手,冷冷对他说:不用再跑了。
他笑嘻嘻看着我,脸不红气不喘:怎么你跑累了吗?
我摇摇头,骄傲地。我可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娇小姐。
你是谁?拉我出来有何贵干?我问他。
他愣了一下,忽然,扬声大笑。他笑得那么惬意那么放肆,简直好像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事。
小丫头,还真是发财就忘了朋友的那种。我小时候帮你打的那些架,原来都是白打的啊?
什么?我迷惑地看着他,而他继续说:早就盯上你了,连续三个礼拜去同一家店看同一件衣服,寒碜不寒碜呢?什么时候,你变得这么没出息了?
我瞪大眼睛。他好像,对我很熟悉。难道是一个暗恋我的富商,用这种惊人的方式对我表白?可纵然我在记忆里拼命搜集他的样子,始终却还是一片空白。
他看见我的窘态,笑得更欢了。
忘了就算了。他笑完后说,反正我也没指着你回报我什么。喏,这个给你,以后长点出息,就算对得住我了。
然后,他在自己宽大的衬衫下一阵捣鼓,天哪,我看见那条米黄色的斜纹裙,就那么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你偷……我失声喊道。
嘘嘘嘘!小声点!他大大咧咧地把裙子往我手里一塞,要就要,不要我就送别人,给你一秒钟思考!
要!我只用了半秒。我为什么不要?反正偷出来的东西又不可能还回去,顶多以后我再也不去那间店就是。
好。他说,就知道你抗拒不了。
斜纹裙交到我手里,我看着他,他拍拍手像摆脱什么不想要的负担,然后就那么轻轻巧巧地一转身。
他转身的样子……周楚暮!我终于失声喊了出来。
他停住。
我紧张得屏住气,他慢慢转过来的脸在夕阳的光里一点一点变得明亮起来,一点一点,变得那么要命地熟悉。
是周楚暮呐!当他完全转过身,当他靠进一步,贴近地打量着我,当他满不在乎地说出那一句林林,你总算还记得我。的时候,我的心,终于忍受不了胸腔里惊喜交加的猛烈膨胀,呀地一声尖叫了出来。
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叫我林林。
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有重逢这一奇迹呢。
周楚暮。说真的,他和小时候长得真的太不一样了。难怪我费劲力气才认出他来,也难为他居然能够认出我来。
那天晚上,我把周楚暮带回了我家里。于根海不在,是妈妈开的门。
她仍旧手里缠着佛珠,也不看我,开了门,转身就往自己的房间奔。但我今天叫住她:妈,你看谁来了?
周楚暮在门口闪了出来,她才稍微侧了侧身。
阿姨!周楚暮提着我的箱子,很热情地对她招招手,用老熟人一样的口吻对她寒暄:您好呀!您还记得我不?
我妈仍旧保持着那个侧身的姿势,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了句:同学吗?
我上前一步,走到她面前低声说:妈,他是周伯的儿子。
我以为她起码会说句:长这么高了,我都不认得了,可她只是继续保持着侧身的姿势,把周楚暮上下扫视了一遍,就一声不吭的离开。她离开的姿势和她望周楚暮的表情,都让人想到观音娘娘——仙风道骨,早就忘记尘世风云的态度,让人哭也不得笑也不得。
周楚暮他把我的箱子放到地上,耸了耸肩,想表示他的无所谓,但我知道,他还是有所谓的。我妈居然对他如此不在乎!难道她真的不记得过去了吗?我一直以为她念佛是为逃避现实,没想到,她如今已经高妙到连过去也一并逃避了。
我走到我房间的门口,招招手示意周楚暮跟来,周楚暮拉着我的箱子跟着我走了进来,他顺手把门带上,拧开了灯,然后一屁股坐在我的箱子上,熟门熟路到了极点。
我踢了他一脚:你会坐坏箱子。
那我坐你身边?他坏笑着,看着坐在床边的我。
我没理他。他已经开始四下张望起来,在他的张望里,我才发现我房间的苍白单调。墙壁上除了一个巨大的居里夫人素描画像,什么也没有。这还是初二那年,某个自称画家的男生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本来不想要,念在画的内容还算正点,我收了下来。这是我唯一收下的男生的礼物,也是唯一称的上有品的礼物。
只是他附上的那封信实在太可笑。
你就是我心中的玛丽居里。他这样写道。就因为这句话,整整一个星期我都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伟人,我差点没因此笑出病来。此刻周楚暮正带着研究性的目光看着那幅画,他越看,我越觉得这幅画其实很丢人。
周伯……还好吗?我开始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才回过神,眨了眨眼,说:死了。
死了?我掩着嘴惊叫,为什么?
他脾气太大,动不动就要抽人,中风了,就死了。他仍然说得面无表情,好像在说一个连续剧中的人物命运。
你爸是好人。我提醒他。
那是。他对你那是没得说。小时候我老怀疑,咱俩是不是在医院里换错了?周楚暮又坏笑着看我。我仔细打量他的眼睛,果然是没有一丝的疼意,也许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应该明白不应该对这样一个冷血的男生陷入情网,可是,我说过了,这是命中注定。
我命中注定重新遇见周楚暮,也就命中注定了,万劫不复。
你傻了,居里夫人?周楚暮伸出手来在我眼前晃了一晃。我吃了一惊,他居然认得居里夫人!这些年,你都在哪里?
他死了我就是一个人。周楚暮说,你明白什么叫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我当然明白,就算他们没死,其实我也感觉同样是一个人。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一个人怀旧,一个人唱歌,一个人苦读,一个人伤心。
你没有女朋友吗?我问他。
你想我有吗?他反问我。
他看着我的眼睛,让我不敢与他对视,于是我低下了头。这对骄傲的林枳来说,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对了,换上那条裙子给我看看。我为了你,可是连命都豁出去了。说完,他把那条裙子往我肩膀上一拍,下了命令。
我乖乖拿着裙子,走到卫生间去,换好,再推门进去。屋里一片漆黑,只有窗前的一小片月光,美得正正好。我狐疑的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忽然我的额头上像被一个软软的小垫子碰了一下,灯在我摸上开关前一秒打开。
周楚暮就站在我面前,高大的身影在我面前制造出一片阴影。
我想,刚才,他是吻了我。
就在我惊讶无比的时候,他退后一步,用挑剔而冷漠的眼神将我上下打量一遍,忽然满脸爆发笑容:美呆了。
在他满眼的欣赏里,我就是再能装,也笑出了声。
但我回头想要关上门时,却忽然看到于根海,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回来了。他抱着臂,靠在门上,污浊的眼珠看着我和周楚暮,像在看两只偷情的猫。
他用食指勾着狗牌般的车钥匙,仿佛在向周楚暮宣战。
我想跟他解释什么,又觉得没有必要——我为什么要对他解释呢?他算什么?可是就在我的头脑中还没有挣扎出答案之前,他已经推开我走进了屋子,指着周楚暮问:你是谁,到我家来干什么?
周楚暮微笑,朝他弯腰,用礼貌无比的声音答:叔叔,我是周天义的儿子,你不记得我了吗?
于根海一直想一直想,但是肯定没想得起来,周天义是谁。
我爸曾是你的情敌。哈哈哈。周楚暮一面说,一面笑着往大门外退去,不过,他死了,您老却活得这么精神,当年您赢了,靠的看来不只是钱噢。
你这个小流氓!于根海上前一步,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周楚暮在门口对我喊:再见,林林!
说完,他扬长而去!有两把刷子!在大门关上之后,于根海走到愣在原地的我面前,竖起他肥厚的大拇指,对我由衷地赞叹了一声。
我不知他究竟是叹我什么:能勾引男人了?乐于助人?还是别的?我还未来得及思考这个问题,厨房里就传来我妈十年如一日没有声调没有节奏没有韵律没有感情的声音:吃饭了。
难道,她真的有特异功能,把过去统统从脑子里洗掉了?
(2)
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但我从来都没有猜透过,我为什么会叫林枳。估计不会有人,愿意把这样一个意思为永远也长不大的又苦又涩的青橘的名字扣在自己的女儿身上。我的父亲死得早,我的母亲对我名字的来源绝口不提,所以,我至今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给我起这样一个名字。
唯一不叫我林枳的人,就是周楚暮。
他叫我林林。
七岁前,我的人生处处和周楚暮有关。那时候的他,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曾经是整条街上最苦命也最强悍的小孩。他的妈妈死于产褥热——这种二十世纪几乎绝迹的病症。一岁以前的周楚暮几乎是喝风为生,他那因为丧妻而垂头丧气的老爹经常一个人去外面喝酒到深更半夜,只在想得起来的时候冲一瓶牛奶把奶瓶嘴塞到他的嘴里——所以周楚暮从没有记忆的时候就开始从老天手里抢生存,所以长大以后,只要一点点水米就能活得如此这般地茁壮。
当然,这些我都是听我妈说的。而且,我不是特别相信周伯是曾经是一个为孩子他妈一蹶不振的痴情汉。原因很简单,我爸卧病的最后一年,周伯几乎包掉了我家的所有重活,甚至帮我妈烧饭洗衣服,讲故事哄我睡觉——傻子都看得出来,他这么做不是为了什么高尚的邻里之情,而是因为,他对我妈有意思。
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我妈对周伯也有意思。我妈妈曾经是一个很精明的女人,懂得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个男人的照顾,给他一些没有责任的暗示。不过,那时的我,并不排斥将来周伯成为我后爸的可能性。在工厂里当车工的周伯其实是个很心灵手巧的人,会用子弹壳做成小飞机讨我欢心,会用粗壮的胳膊把我举过头顶再狠狠地来个倒栽葱,在我脑袋快着地时又呼地一把把我拉起来,我就喊着飞啊,快活地尖叫。
因此,周楚暮来抢我的小飞机的时候,我就狠狠地把他的胳膊抓出了一道血印。
是我爸爸做的!就该归我!他一把把我推到地上,恶狠狠地说。
是我的!我声嘶力竭地大喊一声,爬起来,冲上前去,在他的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周楚暮发出啊的一声惨叫。
然后,我被我妈罚跪了一夜,那一夜我隔着墙听见周楚暮在梦里呼痛,听见周伯粗暴地教训:哭什么哭!被人咬,又不是被狗咬!
那个伤口过了很长时间才愈合。然后,周楚暮就成了我的哥哥。
很久以后他告诉我,其实从那时候起,他对我,就有了那么一点点意思。因为一个小女孩在被抢东西被打以后没有哭而是奋起还击,这一点让他觉得我巨有个性。
那时候,我们毕竟还是孩子,不懂得**世界里的爱是何物。只有一次,周楚暮和我一起看一本外国小人书,上面画着一场王子与公主的婚礼,周楚暮忽然灵感大发,找到一支铅笔,在那个拖着长长婚纱的公主旁边写上:林林。
这是你,他挠挠头又在王子旁边写下自己的名字。这是我。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
我想和你结婚啊。
可是,你如果是我哥的话怎么办?我担心地说,哥哥和妹妹是不能结婚的。
他想了想:没有关系的,我们可以跑到一个没有人知道我们是哥哥和妹妹的地方去。
那一天,周楚暮把那本书上写了我们名字的一页撕下来,交给我:这是我们的结婚证,哪,收好。
可是,我不叫林林,我叫林枳。
我知道你是林林就行了。
可你如果是我哥……我仍然傻乎乎地强调,心中一下子充满了忧虑。
你还真是死心眼啊!周楚暮不耐烦地说。
事实证明,我还真的是多虑了。
我们到底也没能做成兄妹。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我妈妈会嫁给周伯两个人永结连理共度余生的时候,她却闪电般地嫁给了有祖传几套大屋的于根海,从此过上了搓麻将度日的包租婆生活。回忆我妈刚嫁给于根海的那些日子,凭心而论,我们过得不错。于根海别的没有,只在街上有几套祖上传下来的大房子,靠收租过活,日子倒也过得逍遥。那时候于根海很爱我妈妈。至少,我觉得那是爱。他会在打牌赢了钱以后上街给她买一条丝巾一只口红或者是带我们去某餐厅大吃一顿。当周围的女人流行纹眉的时候他带她去美容院做了最贵的。对于没什么浪漫神经的于根海而言,肯为你花钱,就是对你好,这是个真理,颠扑不破。
而且,我十岁生日那年,他还在最好的饭店替我订了十桌,我记得那天,是我第一次当着很多人的面喊他爸爸,他好像很高兴,喝了很多。第二天,他给我买回来一架钢琴,还给我请了钢琴老师,他跟我说过的最动听的话就是:美女,咱家这辈子就指望你光宗耀祖了!
我并没有让他失望,事实上,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的成绩从来都没有从前三名上落下来过。很多人都觉得是我聪明,但是他们看不到我在聪明后面所付出的辛苦和汗水。而我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从小我就懂得,美好的日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事实就是这样,于根海给我们的好日子没有过多久,拆迁的时刻就到了,于根海凭着那几套房子得到一笔还不算少的钱。我们搬到了政府为拆迁户新建的居民小区,从此过上了有抽水马桶的生活。接下来,于根海不知道听了谁的话,把钱投进了刚刚发达的股市,甚至托人弄到了一只原始股的购买资格。
短短半年,那只股票涨了十二倍。
于是乎,我的生活范围,从破旧不堪的老城区,到了平价的新区,又到了所谓高档的别墅区,一跳三级。
于根海就不再是那个于根海了。
我知道,他开始后悔娶了我妈,按他的条件,娶个二十岁左右的黄花闺女只是小菜一碟。却偏偏头脑发热娶了我妈,还带着我这么一个拖油瓶,他能不郁闷吗?好在我已经慢慢长大。就算于根海真的跟我妈离了,我也懂得保护自己,冷静地跟他要赡养费,学费,甚至我妈的青春损失费。
失败的,未必是我们母女。
所以,我其实跟很多的天中的优等生不一样。我自认我高过他们,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懂得低头,懂得屈服,同样也懂得享受。
闲得无事的时候,我喜欢在莲花广场逛。莲花广场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区,也是唯一繁华的地区,几乎所有最好的商场和专卖店都开在那里。那是真正四季如春的地方,夏天所有的大门都往外呼呼地喷着冷气,冬天则将寒冷完全地拒之门外。无论什么时间,在那些商场的大厅里始终有一种芳香,那是昂贵的化妆品和香水混和而成的芳香,是云香鬓影的淑女们身上的芳香,一句话,是金钱的芳香。我记得这里第一家LV折扣店开业的时候,愣是有四百个人清晨排队,在开门后的两个小时把所有商品一抢而空。我去上学的时候路过了那支队伍,从店门口一直排到街角,中间拐了好几个弯,真是蔚为壮观。
我喜欢这里,是因为这里充盈着太多的物质,这些物质的气味让我有一种奇特的安宁。我知道,这里面的大部分东西是现在的我无法拥有的,可是,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会拥有它们。我只是需要奔跑,并且,在奔跑中等待。
等待的感觉,有一点仇恨,又有一点忧伤。但总之,绝对不是坏的感觉。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里是各种时尚杂志的集散地,经常,杂志和一些品牌联手搞一些活动,买杂志可以得到一些大品牌的试用装。我就曾经领到过欧莱雅的面霜DIOR的睫毛膏蜜诗凡陀的湿粉,虽然都是小瓶小罐,但拿到学校用用,还是很能唬唬那些土包子。
再说,你以为领试用装是一件容易的事么?这不但需要超多超全的流行资讯还需要超强的心理素质,因为世界上喜欢占小便宜的女人很多,而这样的女人,一般是被人鄙视的。
比如两个月以前,我拿着《》杂志的一张印花去D的柜台领香水的时候,就能明显地感受到那个营业员掩饰着的蔑视眼神。
她把那张没什么看头的小纸片颠来倒去研究了半天,才不情不愿地从柜台里摸出一只小瓶子,递给我。
我想要那款绿毒。我要求。
她眼睛也不抬地说:没货了。
你确定?我问她,有点不客气。
她这才抬起眼睛来,微笑,然而挑衅地看着我:我确定。
靠,我在心里骂,你不就是个营业员吗?牛什么牛?一小管香水,又不是你的血!但我还是微笑着接过了那只精美的小瓶子,然后又绕着柜台审视了一番其他的商品,走的时候,优雅地向她颔首致意。
不就是假吗?看谁能比谁假得厉害?而且我相信,那天晚上收工的时候,她一定会哭。
因为我趁她不注意,把D放在柜台上的赠品小皮包,用我的随身小刀轻轻地划了一道口子。
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如果这个世界欺负我,我必然微笑着还以颜色。
我并不怕任何,但是周楚暮替我偷出那条裙子后,我还是有很长时间不敢去那里。于是暑假开始变得漫长。家里的电脑是三年前的旧货了,速度奇慢。上网查个资料网页半天都打不开。有一天吃饭的时候,难得于根海也在,我央求我妈替我买台新电脑我妈看了于根海一眼,盯着自己的碗说:听说天中的学生都可以有一台新电脑,你为什么要买?
那电脑是放学校机房的。我说,我要买的是我自己的。
她几乎与世隔绝,我只能这样和她对话。
于根海大笑起来。笑完后,他继续扒饭,根本不表态。
我要新电脑。我固执地说,今天下午就要买。开学前我要查很多的资料,我不能输给别人。
操!于根海把筷子一扔说,你怎么不说现在就出门买?
也行啊。我说,我不反对。
你是要上网泡男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于根海说,对不起,这个投资我不付,不然有朝一日你出了啥事,你妈全赖我头上。
你放屁!我冲于根海大吼。
男人都带到家里来了,还说我放屁?于根海声音比我还大,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女儿,我操!
我的妈妈,依然看着她的那只碗,慢条斯理地吃着饭。仿佛我俩的争执,根本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瞧,这就是我的家。
如果有一天,我考上了清华,或者北大。我会毫不留恋地离开这个家,对着他们吐一口口水,然后说:,祝你们早死早投胎!
我把这一切告诉周楚暮的时候,我以为他会嘲笑我,或者骂我恶毒。但他没有,他出乎我意料之外地伸出一根手指,爱怜地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说:林林,要是你愿意,以后哥哥疼你。
我差一点就哭出来。
他轻轻扶住我的肩,问我:真的想要一台新电脑?
也不是太想。我说,只是他们越不给我买,我越想要。
来。他贴近我的耳朵,对我说,我们来商量一个好办法。
一周之后,我真的拥有了我的新电脑。
其实,周楚暮的办法相当地简单。他找了一个看上去土头土脑的女生,故意去撞于根海的车子。也就是俗称的碰瓷。别看那女生长得不咋的,演技可是一流。明明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她愣是趴在地上半天没起来。等她好不容易站起来后,她一只手扶着一条腿,另一只手揪住于根海就要他陪钱。
于根海一大老爷们,当然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于是问她要陪多少。那女的眼睛一翻,报出个天文数字:五千。不给也行,去交警队处理。每周五那个时候,是于根海赶牌局的时间,钱不要紧,误了打牌那就是要紧之要紧。只是那女的揪住他不放,说什么也要讨个说法。就在这要紧时分,我挺身而出,一把把那女的拉到一边,厉声吼道:我见你自己撞上去的!我可以做证人!
不是,是他撞我的!女的喊得声嘶力竭。
我一挥手,就给了那女的一耳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交警队来了更好,你这个#39;碰瓷#39;专家,小心你被抓进去,关个十年八年回不了家!
女的偃旗息鼓,我冲着于根海挥挥手,示意他快走。
于根海梦游一般地开着车走了。
那夜于根海打了一夜牌,天亮的时候他回到了家。我已经坐在阳台上读英语,声音大而甜美。于根海走到阳台那扇大玻璃门前,看了我几秒钟,然后说:看不出,你这么野。还敢当街打人。
我把书收起来,不理他,往我房间走。
他拦住我说:给你五千块,买电脑够吗?
不够。我说。
好吧。他说,你要多少?
下午陪我去,看中什么就是什么,你刷卡。
操。于根海说,好吧。
请不要动不动就说粗话。我说。
操!他说,好吧!
我的心里像有个小人跳起了舞,原来,周楚暮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跟自己的敌人,硬碰是没有意思的,就要斗智斗勇,让他输得精光了还不知不觉。
天中教不了你这些。周楚暮说,你跟着我好好学,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不。我说,我跟你不一样,你知道吗,我在我们班是考第一的。我还要做天中的精英,一样都不能少。
周楚暮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说:林林,你将来成了大器,可别忘了哥哥我。
我在周楚暮的眼睛里看到一些我不敢面对的东西。我想起那天晚上,在我的房间,很好的月光,他醉人的微笑,我美丽的裙子以及那个若有若无的吻,脸忽然就烫了。
也许,人和人之间是有情感的债务关系存在的。
也许,我在替我妈还她欠周伯的债。
这样想虽然很无厘头,但至少会让我觉得,有很多问题是命中注定的,来了就来了,逃也逃不掉,接受它,并去解决它,才是唯一的办法。那一个漫长的夏天的夜晚,我很想问自己却很怕问自己,我期盼已久的爱情,在我的高二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它是不是真的悄然来临了?
(3)
但不管怎么说,我首要的任务是迎接我的新学期。
开学的第一天,当我穿着那条的裙子低调地出现在教室门口的一刹,还是艳压群芳了。几乎能听见班上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女生压抑着的惊呼,还有箭一般向我射来的嫉妒的目光。
比我有钱的没我漂亮,比我漂亮的没我聪明,所以,我完全能宽容并且体谅她们对我的嫉妒之心。
一切都没有变,学校还是那个学校,教室还是那个教室,我的同桌还是田丁丁。变的是我的心,它已经不受我的控制,老是飞到别的地方去。
林枳坏。田丁丁嘟着嘴对我说,一个暑假都不理我。
手机停机了,电脑坏了。我说,不知道怎么找你才好。
没事啦。她咧开嘴笑,谁都知道你是大忙人。可是我真的很想你哦,我从上海带啊好吃的回来给你,喏!
她掏啊掏,掏啊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已经快化了,看上去皱巴巴的。
进口巧克力。她像一个销售小姐,味道好得不得了噢。
我勉为其难地接了过来。
尝尝嘛。她说,告诉我你喜欢不喜欢?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田丁丁。这个对我一直好得不得了的女生,总是执着地付出也不管对方到底是喜欢不喜欢。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她真的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仅没脑子,而且很土,平凡之极。自从我跟她成为同桌之后,她动辄就向我借我的服装杂志,然后按照巴黎本季最新的流行风尚把自己武装起来。只是很可惜,她买的那些东西,都是地摊上的便宜货,金光灿灿恶俗无比,而她一向良好的自我感觉,又给了她坚持下去的非凡勇气。
今年流行公主风,这个傻女居然就去女人街买了一条粗制纱布的蛋糕裙,配着一双银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假扮公主的小丑,只要再在腮边涂上两抹红,立马可以去马戏团登台表演!不过说真的,要不是她,我的高中生活就太单调无趣了。
我终于看不下去,指导她去一间小店买了一件浅粉色短袖T恤,一条款式简单但裁减不错可以掩盖她大象腿的牛仔裤,终于让她看上去像点人样。
她从此对我感恩戴德。
其实让人感激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知道他最想要什么。
相比之下,挑对那个感激你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难题。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只多么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点得意地承认,当初我挑选她当我的朋友,是挑对了人。
她那直线条的神经,完全不懂得掩饰她对我的崇拜,而且,这种崇拜被她演绎得不含一丝杂质。为此,她跟班上一个对我极其看不顺眼又无可奈何的普通女生庄悄悄几乎天天要闹矛盾。
比如课间时,她每次自己倒水,都会替我也抢上一杯。庄悄悄恨得咬牙切齿,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庄悄悄拼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锐地发现我来例假的周期,这样,那几天,我那并不保温的水杯里,必然是无时无刻不装着热水。尽管,我从来都没有告诉她我有过痛经。
我无从知晓她的来历,也并不好奇,可以肯定的却是,她一定在一个比我宽容得多温暖得多的环境下长大,才可以如此顽固地没心没肺。或许,她的爸爸是幼儿园园长,妈妈是幼儿园老师也说不定。我习惯思考过度的大脑又开始畅游。但很快我知道,她其实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幸福。
我们年少的幸福,其实都是那么来之不易。
当然,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除外。
我想,我一定是爱上周楚暮了,不然,为何一想到他,我就那么愉快和激动呢?我甚至为他逃课了。换在以前,逃课这件事在高材生美女林枳的身上,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呢。在这之前,我们每天发很多的短信。短信内容稀松平常但在我看来却早已暗藏波澜,他喜欢我,这是一定的。
周楚暮是一个骄傲的人。虽然他的骄傲被他自己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所掩盖,但我了解他。天中的制度是很严格的,我们平时要出门,一定要有老师的批条。而周楚暮绝不会在校门外傻等一个女孩几个小时,只为了能有十分钟见上一面。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对我说:我很忙,所以,如果你想我,请来找我。
如果我不去呢?我问他。
他嘻笑:无所谓啊,随你便啊。
几乎是毫无抵抗地,我没尊严地让了步:你,会在哪里?
他在电话那边哈哈哈哈地笑。
我第一次去算了,是在晚饭之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跑出了校门,一路小跑到了酒吧街。
看到那远近闻名的算了的大门,我直接冲进去:我找周楚暮。
周楚暮,你妹妹找你!不知道是谁冲着一个包间里喊了一句。
过了两分钟周楚暮叼着根烟出来,那样子很颓废也很酷。
他,果然,真的,在这里。
哪一个妹妹?他大声嚷嚷,可声音显得有气没力。
看见我,他居然小小地吃了一惊。
林林,真的过来啊。他终于笑着看我,怎么先也不说一声?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那张想念已久的脸忽然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陌生的滋味,让我心里百感交集起来。
我一定是太想他了,所以才会有不认识他的幻觉吧。
你在想什么?他拉我一把。
你跟他们说起过我?我问他,因为我很奇怪,为什么别人会知道我是他妹妹。
可他摇摇头,然后,一把把我拉进舞池:来,放松放松。
后来我才知道,凡是有女的来找周楚暮,他都会说:那是我妹妹。
这真是一种老掉牙的欲盖弥彰。从那时候,不,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周楚暮是个小混混,他跟其他的小混混,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也许,他长得要帅一点。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是周楚暮。
那一天,周楚暮拉着还穿着天中校服的我滑进舞池,DJ播放的音乐逐渐变得狂放,他双手紧紧搂着我的腰,在我耳边大声喊:你来得真巧,今天是#39;算了#39;的狂欢夜。
我不说话,因为我在紧张地想,所谓狂欢夜会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舞会结束之后,还会有另一种的狂欢?我和他走到这一步,是不是太快了一点?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烧得我耳朵滚烫,我下意识地想要挣开周楚暮的手,可他搂着我不放,搂得紧紧的。
你知不知道,我想这样,已经想了很久。他无耻地在我耳边说。
可是为什么,我对这种无耻,是如此地缺乏免疫力?音乐声越来越吵闹,灯光开始更快地变幻,不知从哪里喷出来一阵一阵的干冰,在忽然变得模糊的世界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疯狂的表情。
跳啊,妹妹!周楚暮忽然松开我的腰,着魔似地喊,在这里,没有人认识你,没有人在乎你!
伴着他的喊声,忽然又起了一阵强烈的鼓点,我的心里,忽然有什么东西轰地一震,然后,哗啦啦地倒塌。
是的,我还装什么?在这个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在乎我的地方!我开始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狂热地跳动着,不顾自己大汗淋漓。
直到,我别在腰带上藏在校服底下的手机,开始猛烈地震动。
我条件反射似的从舞池里跳出去。因为我和田丁丁说好,如果今天老班去查人数,一定要帮我说个谎。
果然,当我在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察看短信息,田丁丁的名字,就随着那一只一只的小翅膀跳出来。
你什么时候回?
老班来了,怎么办?
最后是一条:我对他说今天傍晚你妈来接你回家了,具体为什么我不知道。
我在心里咕咕笑,她这辈子还没见过我妈呢,没想到这个小妮子,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说起谎来,还着实有一套。
当然,这和我平时勤学好问谦恭有礼成绩优异,在老班心里建立起了良好的形象,也有莫大的关系。
我发短信回她:谢谢你丁丁,我爱死你了。晚自习后我会回宿舍。
她很快回了一条:那就好。注意安全。
我看着那条短信,不知怎么地愣了半秒,才把手机重新装回口袋里。
然后,我就站在舞池旁边等周楚暮。
一曲终了,他才终于出现,诧异地看着我:怎么,玩得不痛快?
很痛快。我对他笑着说,不过,我必须回学校了,太晚了会进不了宿舍。
我听见他低声地说了句:靠。但我装作没听见。
你不送送我?我问他。
他犹豫了一下,我知道,他大概是在考虑值不值得为了我错过下面精彩的节目。
可是最后,他还是把烟头用脚底踩灭,恶狠狠地说了句:走。
我们走出酒吧街,外面的风很热,周楚暮一边走一边撩起衣角扇风,那模样不是一般地粗俗,也不是一般地,让我感到安全和放松。
就到这里了。可是我们并没走出去多远,他就忽然停下脚步说,恕不远送。
我也停下来,看着他:你就不怕我自己回去遇到流氓?
他嘿嘿笑,指出我的错误:有比我还牛逼的流氓吗?
这一句,莫名其妙地让我飞红了脸。为了掩饰我的小尴尬,我也不再和他争论,转身就走。
连再见都没一句?他在我身后喊。
我头也不回地答:没有。
然后我就一直往前走,我忽然间觉得很委屈,而这委屈并不是因为他不肯送我。现在想来,我委屈的是我以后的命运,那一个晚上我似乎已经预感到将来的日子里我为了周楚暮要牺牲掉的一切,金钱,身体,青春,尊严,在我和他即将展开的关系里我将不再是一个尊贵而干净的女孩,而是一个丧失了所有只求他一线温存的小乞丐,也许做乞丐就是我的命运吧,从于根海那里乞求金钱,从周楚暮这里乞求爱。
是的,即使在那时,我就预感到了这一切。
可是,我不想折返。我喜欢急速坠落,那感觉就像我小时候所神往的飞翔。这种快感,若非和周楚暮恋爱,我一辈子也许都无法体会。
所以,当我听到周楚暮从身后追上来的声音时,已经没办法再挪动我的脚步。
他轻而易举就把我的身体掰回过来。
你,以后想清楚再来,他忽然说,你不属于这里,你自己知道不?
那我属于哪里?这一下我好奇地问。
你属于……他好像真的很费劲地在想,想到山穷水尽,他忽然自认为灵光一现的说,你……属于科学家,居里夫人。他为他的博学多识而感到有些得意,好像一点都没发觉自己说了一句多么狗屁不通的话一样。
我忍不住笑起来。这一笑我就收不住,哈哈哈哈好像精神失常般,连自己听着都有一丝诡异。看来我真的装得很成功。我把自己装成了千金之躯的大小姐,装成了心地纯洁的美少女,装成了循规蹈矩的优等生,就连周楚暮都认为他的妹妹将来会是一个无所不能的科学家。
笑什么?他好奇而着急的问,居里夫人,你在笑什么?
我忽然停止了笑,看着他很认真的说:笑可笑之人。
谁是可笑之人?他愠怒的说,你在笑我?
他的自卑感又一次作祟,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我简直要急得跳脚,打了他一下,说:不跟你说了,我要走……
走字还没有说完,他一把把我的手用力扯过来,狠狠地按进他怀里。
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我闭上眼睛,又睁开,又闭上,第一次这样被一个人抱着,而且,是在大马路上。不知道为什么,想到可能被过往的行人看到,我甚至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感。
我从来没有怀疑,自己天生就是要成为主角的,只是没想到连这样的方式都可以。
他用力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我早就想这样揉你的头发了,林林。
要知道,他是第一个敢破坏我发型的人。我抬起脸,也想揉他的,却被他用另一个动作粗暴的打断了一切——他吻了我。
是的,这个平白无故或者说早有预谋我已经辨别不清的吻,这是我的初吻。
然而,它的发生,却和我想象中的截然不同,它不是洁白轻柔带着微微的颤抖,而更像一场明目张胆的掠夺。周楚暮的嘴唇紧紧地压住我的,他的舌头熟练地伸到了我的嘴里,似乎在索取我的所有。我紧张到喘不过气,双手下意识地狠狠推他,他却更霸道地搂紧我,我似乎能听见自己全身的骨节在他力大无比的拥抱中格格作响,而我的身体,虽然带着一种羞耻的不情愿,却慢慢地,变得灼热和柔软起来。
我想我永生永世都忘不了这个吻,它带给我的不是初吻应有的甜蜜和诗情画意,而是一种近乎窒息的痛苦。身处一个孤岛,周围的水漫漫漫漫地涌上来,而你无处逃亡无处呼救的痛苦。
就是这种痛苦,让人刻骨铭心。因为它无比真实,没有一点伪装。
我们所有人的生活,难道不就是这样一场无边无际的痛苦?那天晚上,我终究是没有回宿舍。
我和周楚暮回到算了,在一间灯光昏暗的包厢里,旁若无人地拥抱和亲吻。我想起给田丁丁发短信已经是凌晨2点有余:太晚了,我直接回家了,勿挂。田丁丁还是迅速就回:嗯,这里一切平安。明早见。
我心里一热,想给她发一条谢谢你。
可是周楚暮忽然把一杯酒端到我面前来,又对我耳语:老婆我喂你。我把手机关了,转过身去迎接他。那间包厢里其实还有很多人,但没有人在意我们,他们大声地喝酒划拳,哗啦啦地掷着骰子,偶尔有一两声女人锐利的尖叫,或是男人粗鲁地骂娘,但这一切都不能打扰到我们,一切都不能。
当然,别的我们什么都没做。
我终究是有我的底线。
(4)
那天我回到家的时候,是凌晨四点。
我回到那里,只是因为我无处可去。
我没有带钥匙,不过这没关系。我知道备用的钥匙是放在小花园从左数第二株月季的花盆里。夏天的月季开得格外地繁盛,在已经开始泛白的晨光中,在仲夏微凉的风里,它们没有节制地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芬芳,让我突然间察觉,这个真实的世界,原来是如此醉人。
我恋爱了,不是吗?我林枳有人爱了,不是吗?我很顺利地摸到钥匙开门之后,在玄关里肆无忌惮地把鞋甩开,大大咧咧走进了我的卧室。我不担心吵醒任何人,于根海不在这里过夜是常事,而那个人,就算她被吵醒,也不会多事到来问我一句:你这是去了哪里?
老天保佑我睡到大天亮!我一边往床上倒一边在心里默念。
但是天不遂人愿,我还是很快被木鱼笃笃笃笃的声音烦醒了。
我看看手机,六点,她倒是蛮准时。
我尝试赖在床上继续睡个回笼觉,最终还是受不了噪音起床,在洗漱间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哗哗啦啦弄出尽可能大的水响。
然后,我踏着木拖鞋笃笃笃笃地走进了餐厅,打开冰箱门取出一袋牛奶一只面包,然后重重地碰上了冰箱门。
我承认,我搞出的这一切响动,多少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
可是,当我把一切收拾停当穿过她阴森冷清的佛堂走出门外的时候,她只是微微地抬起头,漠然看了我一眼。
如果你没有见过七年以前那个泼辣美貌的女人,一定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形容枯槁面如死灰的怨妇,也曾经有过那么鲜活闪亮的年华。
我说过,于根海是个曾经的二流子,如今的暴发户。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受得了家里一个人老珠黄的中年妇女?不出去找女人,倒是不正常了。
所以我至今残酷地觉得,把自己的生活推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是她咎由自取,丝毫怨不得别人。
四年以前,当于根海堂而皇之把一个年轻女人带回家,把离婚协议摆到她面前的时候,她不知道听信了哪个狗头军师的煽动,居然决定生一个儿子来挽回丈夫的心。
那时的她早已经作了绝育手术,我当然弄不清她到底耍了多少手段遭了多少罪才获得了重新生子的能力,只知道,在有一段时间,她真的得偿所愿。
听清楚,是——有一段时间。
当她终于因为宫外孕被送进医院切除了输卵管的时候,我知道,无论她对未来有多少期待,都在麻醉针打下去的那一刹,烟消云散。
从此她充其量只能是半个女人,而造化弄人的是,她最终还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于根海再也不提离婚的事。可我至今搞不明白,是这个女人拼尽全力的最后一搏让他心生不忍,还是他觉得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他开始把这栋别墅当成了偶尔落脚的旅馆,接待牌友的地方,有一次当他带着一帮狐朋狗友来这里参观的时候,她正在厨房里挥汗如雨。有人问:那个老妈子是谁?于根海居然挤挤眼睛,使用了他这辈子所会不多的成语之一:唉,糟糠之妻不下堂!
那帮人发出一阵毫不掩饰的哄笑。
那一刻我清楚地看到了她如死灰般的脸,她的所有光芒都熄灭的眼睛。
从那以后她慢慢变成虔诚的信徒,也许没有了女性荷尔蒙的她是真的终于看淡了这个世界。于根海既然不回来,她就由着性子一日一日把这空洞的大房子变成了她的佛堂,每一日都弥漫着香烛的味道,让我作呕。
是的,那个在金色佛像前面无表情地敲着木鱼,对世界上的一切都不闻不问的女人,已经不是我的母亲。她不认得周楚暮,连周伯都一并全忘记,仿佛再生,多么神奇,也多么让人恐惧。
从那以后我对怀孕这件事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我发誓我永远都不会要孩子,哪怕是为了我最爱的人,都不要。而且,我也绝不做像她那样的女人。如果我爱的人已经不再爱我,哪怕心里滴血,我也会选择离开。
但我是不拒绝恋爱的,恋爱让我神采飞扬,让我感觉生之意义。我觉得每个女孩都应该要恋爱,如果不能爱上某个人,哪怕只是悄悄的,那她简直就没能拥有青春期。就连田田丁这样情商差不多等于零的女孩来说,也应该不除外。
所以,当田丁丁那个扭扭捏捏地拉着我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的时候,我其实早已经猜到了她想说什么。
其实,这几个月来,她对林庚那个土包子老男人的迷恋,已经快到令我忍无可忍的地步。
我当然会假装不知道,好让她把这场在自己心里肯定已经精心排练过无数次的戏码演完。我的任务只是做一个合格的听众,装出惊讶到极点的表情,要多夸张有多夸张地说:丁丁,你疯了!
我是有点疯了。她居然就一口承认,最近我做什么都没心思,好像我人都不在这里,昨天庄悄悄要我给她带大红色指甲油我给她带成了粉的,她都对我无语了。
提到庄悄悄我忍不住要多说两句,其实在我心里她和田丁丁才是天生一对。她们俩一个疯一个傻,在班上制造了无数的笑料,堪称最有奉献精神的搞笑二人组。
提到搞笑这件事我不得不再提一句,在全班上下,论起搞笑来只有一个人可以跟田悄两人抗衡,此人姓丁名力申,传说是市里某位高官的儿子,但容我说句不客气的话,他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跟他的出身实在是不搭配得很,甚至形成了极为强烈的反差。他一点也不风流倜傥,抑或风云人物,除了时不时忽然发作的牛脾气之外,他还好一个出人意料。
早读课时,他的必读课文是英语课本第一课。他嗓门超大,常常吵得别人不能继续专心读书。于是,有一段时间,一些男生为了治他,故意跟他读一样的内容,而且一个嗓门比一个嗓门大,教导主任巡逻时,看到一个班的同学都在以吵架般恢弘的气势读书,气愤地喝令制止,还让带头的人去办公室说明情况。
就是这个丁力申,拍了桌子,赶在班长前大义凛然的冲出门去,主动迎接主任的唾沫暴风雨。
肌肉发达,头脑简单,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过据说这个丁力申是田丁丁的青梅竹马,曾经有好一阵子,我以为他在追田丁丁。物以类聚,此话看来一点儿都有不假。
因此,当田丁丁满怀期待地准备聆听我对她感情发表的高论的时候,我故意问了她一句:那丁力申怎么办?
她闹了个大红脸,憋了半天憋出恨恨的一句:让他去死!
我不知道丁力申怎么得罪了她,但据我观察,这段时间,这男生确实有点不对头。他总是一下课就冲到田丁丁的课桌旁边,装模作样地问她地理题,而每到这个时候,田丁丁就紧张得一蹋糊涂,讲半天讲不清楚之后就会拿书拍他:光知道问我!去去去,自己做去不行吗?
傻子都知道,任何有关地理的问题都不应该问田丁丁,她好像在看图方面特别低能,至今看着等高线图都不知道那是高原还是盆地。
所以,每一次丁力申都只好把头转向我:林枳,这道题怎么做?
为了照顾田丁丁的情绪,每一次,我都尽量把题讲得困难一点。
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我的朋友田丁丁在为一个老男人忧伤,茶不思饭不想。她一天问三次:林枳,我是不是应该减肥?像我现在这样,他永远不可能喜欢我。
忽然,我对这个喜欢着一个男人的女孩,产生了一种善意的怜悯。
不再是那么单纯没有秘密的田丁丁,好像也不再像往日那么傻。
所以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你可能需要减个四五斤啦,多做仰卧起坐把小肚子练下去一点最好,不过,其实无论你怎么样,他都会觉得你很可爱的。
为了证明我的话,我从我的化妆包里取出一管Dior的唇膏,轻轻地往她嘴唇上点了一点,然后怂恿她去照镜子:看,很漂亮!
她站在镜子前面,我看见里面的那个平平无奇的女孩,好像忽然被魔法棒点到,忽然间,像春天的小野花一样呼啦啦地绽放。
原来,这个傻呼呼直愣愣说话脑筋不会拐弯的田丁丁,真有一点漂亮。
是那种深藏不露却让你怎么看怎么舒服的漂亮,那种我已经轻易失去的真正少女的漂亮。
或者说,她的那种漂亮,我其实从来都没有拥有过。
我第一次有点点嫉妒她。为了压下心里的嫉妒,我决定去找周楚暮,我愿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他对一个女生的满心欢喜。那是我,属于他的我,在他的眼睛里灿烂如花谁也无法匹敌的美。
周楚暮在酒吧街附近的一条破落街道上,租了一套房子。
我敲开他的门的时候,他很惊讶。
林林。他说,这个时候你怎么会来?
我把手背在身后,头往屋内探一探问:有别人吗?
他笑,伸出胳膊,一把把我搂进屋子里。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脏最乱的房间,地上散落地放着啤酒瓶,脏衣服堆得满坑满谷,简直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坐。周楚暮倒是一点也不尴尬,指着床对我说。
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选择地在他的床上坐下。毕竟,惟有这张床还干净一点。
可是我刚坐下,就感觉到被什么东西梗住,我伸手一摸,是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直觉告诉我那不是一个好东西,我触电般把它丢出去,一下涨红了脸。
周楚暮笑起来:我们也试试?
我慌乱地从她床边跳起来,一句话不说就往门外走。
回来!周楚暮叫我。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停下来,刚才那不干净的触觉还在我的手上,我想,也许我只是想找个地方把它洗掉。
早读课时,他的必读课文是英语课本第一课。他嗓门超大,常常吵得别人不能继续专心读书。于是,有一段时间,一些男生为了治他,故意跟他读一样的内容,而且一个嗓门比一个嗓门大,教导主任巡逻时,看到一个班的同学都在以吵架般恢弘的气势读书,气愤地喝令制止,还让带头的人去办公室说明情况。
就是这个丁力申,拍了桌子,赶在班长前大义凛然的冲出门去,主动迎接主任的唾沫暴风雨。
肌肉发达,头脑简单,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过据说这个丁力申是田丁丁的青梅竹马,曾经有好一阵子,我以为他在追田丁丁。物以类聚,此话看来一点儿都有不假。
因此,当田丁丁满怀期待地准备聆听我对她感情发表的高论的时候,我故意问了她一句:那丁力申怎么办?
她闹了个大红脸,憋了半天憋出恨恨的一句:让他去死!
我不知道丁力申怎么得罪了她,但据我观察,这段时间,这男生确实有点不对头。他总是一下课就冲到田丁丁的课桌旁边,装模作样地问她地理题,而每到这个时候,田丁丁就紧张得一蹋糊涂,讲半天讲不清楚之后就会拿书拍他:光知道问我!去去去,自己做去不行吗?
傻子都知道,任何有关地理的问题都不应该问田丁丁,她好像在看图方面特别低能,至今看着等高线图都不知道那是高原还是盆地。
所以,每一次丁力申都只好把头转向我:林枳,这道题怎么做?
为了照顾田丁丁的情绪,每一次,我都尽量把题讲得困难一点。
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我的朋友田丁丁在为一个老男人忧伤,茶不思饭不想。她一天问三次:林枳,我是不是应该减肥?像我现在这样,他永远不可能喜欢我。
忽然,我对这个喜欢着一个男人的女孩,产生了一种善意的怜悯。
不再是那么单纯没有秘密的田丁丁,好像也不再像往日那么傻。
所以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你可能需要减个四五斤啦,多做仰卧起坐把小肚子练下去一点最好,不过,其实无论你怎么样,他都会觉得你很可爱的。
为了证明我的话,我从我的化妆包里取出一管Dior的唇膏,轻轻地往她嘴唇上点了一点,然后怂恿她去照镜子:看,很漂亮!
她站在镜子前面,我看见里面的那个平平无奇的女孩,好像忽然被魔法棒点到,忽然间,像春天的小野花一样呼啦啦地绽放。
原来,这个傻呼呼直愣愣说话脑筋不会拐弯的田丁丁,真有一点漂亮。
是那种深藏不露却让你怎么看怎么舒服的漂亮,那种我已经轻易失去的真正少女的漂亮。
或者说,她的那种漂亮,我其实从来都没有拥有过。
我第一次有点点嫉妒她。为了压下心里的嫉妒,我决定去找周楚暮,我愿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他对一个女生的满心欢喜。那是我,属于他的我,在他的眼睛里灿烂如花谁也无法匹敌的美。
周楚暮在酒吧街附近的一条破落街道上,租了一套房子。
我敲开他的门的时候,他很惊讶。
林林。他说,这个时候你怎么会来?
我把手背在身后,头往屋内探一探问:有别人吗?
他笑,伸出胳膊,一把把我搂进屋子里。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脏最乱的房间,地上散落地放着啤酒瓶,脏衣服堆得满坑满谷,简直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坐。周楚暮倒是一点也不尴尬,指着床对我说。
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选择地在他的床上坐下。毕竟,惟有这张床还干净一点。
可是我刚坐下,就感觉到被什么东西梗住,我伸手一摸,是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直觉告诉我那不是一个好东西,我触电般把它丢出去,一下涨红了脸。
周楚暮笑起来:我们也试试?
我慌乱地从她床边跳起来,一句话不说就往门外走。
回来!周楚暮叫我。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停下来,刚才那不干净的触觉还在我的手上,我想,也许我只是想找个地方把它洗掉。
有什么值得生气的呢,妹妹?周楚暮在我身后满不在乎地说,如果你来的话,我会换新床单。
我转过身。
他双手抱在胸前,几乎是挑衅地看着我。
忽然我就晓得了,为这样的事情和他怄气,实在是犯不上的。
我不是老早就知道他是一个混混加流氓?不是完全清楚他不止有一个好妹妹?既然是我自己选择了这样一个人,我又有什么好抱怨?于是,我轻轻巧巧走回到他身边,用我最优雅平淡的口气说:至少,你必须把你的屋子收拾一下。
你的意思是?
要么没有她们,要么没有我。我平静地说,你就不怕得艾滋病?
靠,周楚暮的笑忽然变得有些咬牙切齿,那你总有一天也得完蛋。
你说我,还是她们?我不接他抛过来的球,只是一味重复。
如果我不选呢?
哦。我尽量平静地说,随便你。然后我看着他轻轻微笑了一下,就走出了他的家门。
这是我面对周楚暮的时候,又一次小小的胜利。
可惜这一次的胜利也并没有延续多久。有三天的时间,我没有给他打电话没有发短信,他那边也照此办理。
终于熬不住,还是决定再去见他。但心中小小的骄傲在作怪,为了表示我并不是去和他约会,我有了个疯狂的想法:带一个人一起去。
而这个人,当然非田丁丁同学莫属。
她那时候也正为爱情而苦恼,整天想着如何才能够成为一个问题女生,让她的老男人可以多看她两眼。所以,我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给她化了妆。
这差不多花掉了我一小时的时间。
而我自己,唇彩没涂,就连薄薄的粉都没打。因为周楚暮说过,我不化妆也漂亮,这才叫真正的漂亮。更何况是和满脸脂粉的田田丁站在一起,我的优势就更加不用言语了。看得出,第一次去酒吧混的田丁丁内心有些紧张,不过她强撑着,不想让我看出来,而对我而言,带着这样一个小傻女去酒吧玩多少有点失我的面子,当周楚暮看见她的一瞬,我甚至有点说不出来的小尴尬。不过我尴尬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田丁丁同学本身,而是因为,带这样一个就算化了浓汝依然纯朴得一塌糊涂的女孩来这,显示了我欲盖弥彰的企图。
其实,连我都不知道,我自己心里到底是怎么想。
幸亏,周楚暮这个人就算有什么别的不好,在对待妹妹的态度上,还是一视同仁的。
当我看见他微微地弯着身子凑近田丁丁,对她说林枳老跟我提起你的时候,那姿势,那眼神,就好像电影里的马龙白兰度,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流氓,让人不迷都不行。
我在田丁丁的眼睛里看到我希望看到的羡慕。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子,他是我的男朋友,我该多么幸福!只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问题少女实习生田丁丁胆小过度,中途离场。于是包厢里只有我和他,我们两个,各怀心事,看着彼此。
怎么,他歪着嘴笑,是不是我太帅,把你同学吓跑了?
你就臭美吧。我说。
过来。他唤我。
我坐着没动。
我再喊一声,他说,你不过来,后果自负。
我乖乖地坐到了他身边。他伸出手来,拉我再近一些,然后说:在你们天中,你是不是头号大美女?
不知道。我说,我们天中美女如云。
可是,他吻着我的头发,在我耳边叹息说,在我心里,你是的。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软得不可开交。之前对他所有的不满全都化成了水,浇开了一心的甜蜜。这些天我一直在考虑。他继续说道,就是考虑你说的那个问题。要你还是要她们。
答案是什么?我的心已经紧张得快从胸腔里蹦出来,他却不急不慢地叹一口气,似乎想转移话题。我已经紧张到颤抖,他却从容不迫,就像猫对于反正要到手的耗子,为什么不尽情戏耍个够?这么一想我觉得我又要开始恨他,他却轻易公布答案:当然是你。不过我要折磨你几天。谁叫你是咬过我一口的小妹妹?你总得给我个机会报复一下。
我红着脸不说话,眼泪却要掉下来。
我们,喝点啥?他说,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我问他。
我们的重逢,或者说……他停住了,看着我说,你是高材生,你来补充。
我们的两情相悦,还有,天长地久。我补充。
他哈哈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一定觉得好笑极了,那么老土的词,被天中的高材生说出来。可我真的不觉得老套,我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两情相悦,天长地久。
我想要拥有。
(5)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我开始跟以前很不一样,因为,我变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我开始频频逃课,撒谎。所幸的是,每一次,都有田田丁这个可爱的姑娘帮我。那些日子我开始越来越依赖田丁丁,有时候我也很难说清楚我对田丁丁的感觉,当我发现我是真正的很喜欢她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有些害怕。而且我最害怕的是我清楚地知道我自己害怕的是什么,我怕我失去在她面前的优越感。
我真的渐渐在失去这种感觉。
我所拥有的,常常并不是我想要的——虽然这句话放谁来听,都会觉得我真欠揍,但我向你保证,它是实情。
那么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他看着我时的眼神,他眼神里的疼爱,是这样的吧。林枳的生活里没有这些,所以,我才会这样奋不顾身的吧。
楚暮,我的小爱人。我要把他变成一个好孩子,我想我一定能!那些天我很拼命地看书,其实,我的功课不都是这样看出来的,我只需要花课堂上的四十五分钟,就能弥补别人课余的两个小时。但只有这样才可以把想他的念头死死地摁下去。这样的煎熬因为周末的到来终于要结束。天中的所谓周末,其实只有一个下午而已。而月假,才会像一般的周末一样放足两天。即便是这样,我还是为重新获得自由而激动万分。
我拍拍田丁丁的脸,欢欣鼓舞地往校门口一路小跑准备去见他的时候,却意外地看到了于根海的车。
我放慢我的脚步。
他摇开车窗,对我说:上。
这一次我没有摔他的车门。我矜持地坐他这辆天杀的的副驾驶座,正打算矜持这么一路直到跟于根海分道扬镳的时候,他却偏偏问了我一个让我再也无法矜持起来的问题。
有相好的了吧,你?
我靠,难道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男朋友这个词?我在心里为了于根海劣性难改的粗俗已经开吐,嘴上,仍然是镇定优雅地敷衍着他:没有。
他嘿嘿笑,就好像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落在他手上一样,笑得非常地龌龊。
别骗我啦!他猛打了一把方向盘之后对我说,我有个朋友看见你在酒吧里跟个小男生搂搂抱抱亲亲摸摸,看你的脸色,这段日子过得很滋润啊!
我靠靠靠,这像爹对女儿讲的话么?虽然这么多年来我已经根深蒂固地接受了后爹不是亲爹的这个事实,虽然我对于根海的口没遮拦已经适应到了不是一般的程度,但这样严重超出尺度的话,还是激起了我的小愤怒。
你朋友看错了。我冷静地说。
我来接你回家。他说,今天哪里也不许去。而且我警告你,你要再敢让那些臭小子踏进我家门半步,我就连你一起赶出家门!
凭什么?我转过头问他。
凭老子养了你这么多年。他说,就不能容忍你在外面给我丢人!我只是语气平静地说:我哪有你丢人?手上套着金戒指开宝马。
我的话音刚落,于根海就猛地踩了一脚刹车。
我深吸一口气,已经准备好狂风暴雨一般的咒骂降临到我头上。
可是这一次,大概是被刺激得实在太狠,于根海不明智地改变了策略。要知道,他可是最痛恨别人说他没品,他辛辛苦苦买就是想搭一趟时尚的末班车,一语被我道破天机,他不恼羞成怒才怪。
我看着他的脸色从红变白,从白变绿,看着他咬着牙齿,狠狠地说出了这么一句:你就跟你妈妈一样贱!
然后,好汉不吃眼前亏地,我手脚麻利地拉开车门,招了一辆>
虽然桑塔纳绝对跑不过宝马,但是在这堵车堵到一塌糊涂的鬼地方,就算你有一辆法拉利又如何?于根海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没有追上来,当我坐在出租车上惊魂稍定,伸手一摸脸,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所谓悲从中来就是形容当时我的心情,不,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愤怒,我的样子肯定丑到极点,那个秃顶的出租车司机从后望镜里怜悯地看了我好半天,啧啧地开口:“小姑娘什么事想不开噢,小小年纪……是不是考试没考好?”
我凶凶地回他一句:“关你屁事!”
他噤声,回头继续开车,我从侧面看见他的脸,上面写的一行字是:不跟你这疯婆子一般见识。
而我坐在后座上兀自气得发抖:她是我的妈妈,就算她真的贱,有资格说的也只有我一个人。
于根海算什么东西?
其实一分钟以后我就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
于根海,他就是一张饭票,一个移动荷包。虽然他一直以来都不算特别慷慨,但给我们母女俩的生活费,还是能应付基本的生活。
那么,刚才我毫不留情的一耳光,是不是等于亲手撕坏了饭票,扔掉了荷包呢?
如此说来,我还是有丁点儿后悔的。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有高兴的事。那就是——我终于又见到了他。
不过短短几天,却已经仿佛是过了很多年。我敲他的房门,一直敲到手软,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听到开门的声音。他好像才起床,只穿一条沙滩裤,拉开门,懒懒地笑着,对我说:“宝贝,你来了?”
黄昏金色的阳光照着他的脸,看着他有些疲倦的笑容,我竟然有想要流泪的冲动。
他拉我进屋,让我在床边坐下,盯着我的眼睛说:“别说,这几天我还真有点想你。”
我默默地把头靠到他的怀里。
他柔声问我:“怎么了,不开心?”
说。
“我的林枳,可是无敌的。”
我环顾四周,问他:“要是搬来跟你住,你会欢迎吗?”
“哦?”他扬起半边眉毛,“天中的高材生离家出走?”
我想起于根海,赌气地点点头。
周楚暮笑了,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弹了我额头一下,然后说:“可是宝贝,哥哥我养不起你。”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找了半天,终于在枕头下面找到了它。我听到电话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大声很凶,在让他还钱什么的。结果周楚暮的声音比他还大还要凶:“行了,知道了,最迟明天还你!”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
电话又尖锐地响了起来,周楚暮索性把电池下掉,扔到了一边。
我问他:“你欠别人钱?”
“你别管。”他说。
“欠多少?”
“我都叫你别管!”他冲我大吼。
“可是……”我用一种非常坚定的声音说,“我是你的女朋友,不是吗?如果你的的事我不管,那谁能管呢?”
他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很奇怪。如果有人在大街上这么看我,我一定会认为我的脸花了。时间好像停住了一般,我倔强地抿着唇昂着头,等他的答复。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开口说话,说话的同时,还拉了拉我前额的刘海:“那,你能借给我一千块吗?”
一千块。
我没有。
但是我微笑着对周楚暮说:“好吧,你等我,我去拿。”
说完这话,我站起身走到门边。他一直跟着我出来,轻轻地在我身后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说:“对不起,我不想给你带来任何麻烦,你知道的。”
我拼命地点头。泪水又一次在眼眶里酝酿。
他是心疼我的,我知道。
可我说的也是真话,从重遇那天起,我们就是两个相依为命的孩子。周楚暮,我的小爱人,我不可能丢下你不管。我不知道我的眼泪是什么道理,可我知道不能给周楚暮看见。我害怕他会以为,我借钱给他,是我心不甘情不愿的事。
我向上帝发誓,我是真心要帮他的。
“你是去银行吗,要不要我陪你?”周楚暮勾住我的手指,甩了甩我的手臂问。
“不要了。”我松开他,“你在家等我就好,我去去就回。”
“那好吧。”他说,“晚上我在算了等你。”
那天,他一直把我送到公车站台,看着我上了车,直到车开了,还小跑着追了几步,跟我挥手。他眼神里对我的依恋,像一条粘连的丝线,距离越来越远,却没能把我的意志从那眼神中分割开。
下了公车我直奔回家。推开家门,发现于根海不在家,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径直走向她,开门见山地说:“给我一千块。”
她抬眼看我,吐出两个字:“没有。”
“我弄丢了同学的掌上游戏机。”我说,“我得赔他。”
“你应该小心点。”她说,“不要总是丢三拉四的。”
我讨厌她这样岔开话题,于是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用恳求的语气对她说:“把钱给我,好不好?”
她还是那样的语调:“我没有。”
“那他呢?”我的意思当然指于根海,我指了指他的房间——自从她信佛以来,她就和于根海分居了,主动搬到客房去住。
“你自己跟他要。”她说完便不再看我,还顺便按了一下遥控器,把频道转到一个永远唱着嗯嗯呀呀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京剧的台上,仿佛在拒绝一个被拖欠数年工资的农民工。
我是她的女儿,她是母亲。可是,她居然对我这样。
我终于被激怒了,伸出手,一把把茶几上于根海用的那个偌大的透明的玻璃烟灰缸扫到了地上。烟灰缸在地板上砸出一个坑来,居然只碎了一个角。她伸长手,把它从地上捞起来,冷静地对我说:“林枳你脾气越来越坏了。”
荣幸,她居然还记得我叫林枳。
我带着对她彻底的失望,从沙发上站起身来,绝望地走出了家门,她没有喊住我,甚至没有问我要到哪里去。
我机械地移动着自己的步子,没有了任何的想法,只想走,走,离开这里,去哪都好。
我没有坐车,一个多小时后,我走到了“算了”的门前。
我没有钱,我帮不了他,可是,我最想见的人就是他。
我刚进酒吧的大门,就看到周楚暮冲上来一步,手指像钳子一样扣紧我的胳膊,神色紧张地问我说:“怎么样,钱带来了吗?”
在他的身后,站着一群不怀好意的人。
“我都说了,立马还钱。”周楚暮得意地打了一个响指,对我说:“林林,快,把钱还给他们,我们走。”
“我没钱。”我的表情估计和我妈妈一样欠揍,可是除了这样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我比周楚暮更加一百个心灰意冷。
“什么?”周楚暮惊讶地说,“没钱?没钱你来这里干什么?”
后面的人把周楚暮一推说:“小子,你知道耍刘老三是什么样的后果吗?”
周楚暮把我一推说:“姑娘,你知道耍刘老三是什么样的后果吗?”我一下子没站稳,被他硬生生推到一个人身上。那人很高,皮肤很黑,扶了我一把,然后问周楚暮说:“这是谁?”
“一个中学生,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周楚暮朝我挥手说,“你快走吧,你妈妈到处找你呢。”
“要走一起走。”我说。
周楚暮拉下脸来:“我都说我不认得你,你他妈别成天缠着我行不行?”
那个男人指着我对周楚暮说:“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她陪我喝一晚,你的账可以拖一个星期。”
“刘老三。”周楚暮说,“你的钱,我会想办法还你。我都说了,她还是中学生,你玩过了没好处。”
原来那人就是传说中的刘老三。
我转向他,不知死活地问道:“就是喝酒吗?”
“当然。”刘老三说,“马爹利,喝过吗?”
“你说话算数吗?”我继续问,“我陪你喝酒,他的账一周后再算?”
“当然。”那男人咧开大嘴笑了。
我不顾周楚暮惊讶的眼光,在酒吧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大声对刘老三说:“上酒。”
当然我明白,这个世界从来就是这么实在,想躲过灾难就得抛开尊严抛开体面抛开所有的一切,这个道理我其实早就明白。
我豪气干云地想,为了周楚暮,为了爱情,我没什么不能做的。
几杯酒。我林枳不怕。
话是这么说,可是,当那个所谓的老大刘老三把长着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灰指甲的手不老实地伸到我的衬衫底下去的时候,我到底还是没忍住,把一杯价值人民币228元的洋酒,直接泼到了他脸上。泼过之后,我想逃走,却不小心滑了一跤,膝盖狠狠的撞在了低矮的桌面上,顿时又痛又麻。
事情变得真不是一般的糟。
一旁的周楚暮看着我,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对不起,妹妹,这一次我也帮不了你。”
刘老三把脸上的酒用掌心抹掉,问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答他。
刘老三又说:“我干一个女人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她叫什么名字。”
我开始在发抖。
就在这时候,周楚暮上前,护住了我,对刘老三说:“算我闯的祸,大哥你别计较了,我今晚一定把钱还你,并当众给你赔礼道歉,你看如何?”
“怎么赔?”刘老三说。
“我找莎丽来陪你。她还真是个中学生,不懂事。”周楚暮说,“你饶她一次?”
刘老三看看我,再看看周楚暮,坐下来说:“好吧,两小时内还钱,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
“谢谢。”周楚暮说完,把我拉到角落,塞给我手机说:“快,给你爸打电话,让他带钱来救命。”
我刚打完于根海巴掌,怎么可能跟他打电话?
我想了想,蹲下来,蹲在酒吧的角落里,给田丁丁发了一条短信,让她带一千块来“算了”救命。
其实,她来不来,会不会带钱来,我一点把握也没有。我知道,她的家境也实在算不上宽裕,就算她肯来,可能也拿不出一千块。
结果让我多少有一些些小感动的是,一个小时之后,傻姑娘田丁丁果真带着一千块钱来到,当她带着侠女般的表情冲进包厢,四下张望着打算给我“救命”的时候,饶是我心情坏到极处,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我不会不帮你的。”田田丁第二天对我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怎么可能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不伸手呢?”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笑着的。我又一次发现,她的笑是那样的美丽迷人,让我自惭形秽,只是我不再嫉妒,而是欣赏。在她的面前,我原来的一切都不见了,只有慢慢慢慢地低下来的骄傲。
我哑着嗓子说:“我会把钱还你。”
她只是笑,不说话。
我忽然很想哭。但我终于忍住了。我不能在田丁丁面前哭,绝不能。
只是我欠她的,我该如何才能还得清?
最让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的是,那晚,周楚暮居然还有心情邀请田丁丁喝酒。第一次,我觉得他那张英俊的脸有点欠揍。他从他身上不知道什么地方摸出一百块,爽气的拍给服务生,而那杯酒,居然被傻到绝顶的田丁丁一口灌下!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误会,我竟然发现,周楚暮用看我的那种眼神在看田丁丁!
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我拉着田丁丁就走。可是还没走出酒吧街,不争气的田丁丁同学,就吐得不省人事了。
我用尽全力,好不容易把她从地上拖起来,可是刚拖起没多久,她又像个巨大的包袱似的滑落在地上,任我怎么努力都没法扶起她。周楚暮从后面追上来,替我一把把她拉起。
“谢谢你。”他对我说。
其实不用,我这么做,纯粹是为了我自己,不是吗?
“你吃醋了?”他看着我,再看看田丁丁,问道。
“没有的事。”我转开头,招了一辆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出租车。我扶着田丁丁上了车,没想到他也拉开车门,坐到前面,对司机说:“去天中。”
那晚,是他一直把我和田丁丁送回了学校。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他送到校门就不能进去了,我回到宿舍把田丁丁安置好后,一路小跑地回到校门口,发现他竟然还在,手插在裤兜里,来回散步。
他终于为我而等待,我是不是应该感到值得?是不是应该有守得云开见月的庆幸?
此时,晚自修已经下课,铁门锁上了。我出不去,我们就这样隔着一扇大大的铁门对望。月光真正的好,不明白每一次和他在一起,怎么都有这么美这么美的月光。周楚暮笑了笑,把手从裤子口袋里伸出来,一直伸进铁门的缝隙。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握住了他的。
“林林。”他说,“我不会忘记。”
“什么?”我低声问。
“你对我好。”他说,“很久不曾有人对我这么好。”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人不明白什么叫幸福,那么,这一刻,请来采访我。
如果第二天早操以后,丁力申没有在回教室的路上拦住我,我会以为昨晚的事,只是我、周楚暮和田丁丁三个人的秘密。
所以当这个男生摆出一副克格勃的样子横在我眼前,压低声音问我“你昨晚是不是在算了”的时候,他忧虑的嗓音,他的嗓音听上去很焦虑,这让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哦,原来,貌似我最近正在走桃花运。
呼呼,原来他对田丁丁的那些不着边际的关注,重点完全在我身上。
请不要问我搞错没有,要知道,有些事情,我只要读对方一个眼神,就能完全心领神会。不然你以为智商的高低到底能决定什么?
“你跟踪我?”当我反应过来他暗恋我这个事实,胆就肥了起来,就没理搅三分地倒打一耙,“丁力申,做人要厚道哦。”
“我没有!”他急忙否认,“我只是……关心你。”
“谢谢你的关心。”我一边从他身旁轻巧地跑过,一边咯咯笑着说,“可惜我现在要去上早读课,我们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他半天说不出话,最后我只听见远远的一声模糊不清的嘟囔:“林枳,别傻了好不好?”
“别傻了好不好?”
这句话听得我心中一颤。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丁力申对我的判断没有错。我有足够的高智商计算方程式的平衡,却无法分清生活中的轻重缓急。
比如,我当然记得我借了田丁丁的钱,但是,我却没有钱可以还给她。
因为我把我的生活费,都全交给了周楚暮。
因为那一天我去他那里,发现他竟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他半躺在那里,有气无力,甚至都不愿意跟我说话。
“也许……”我试探地说,“你可以去找份工作。”
“好了!”他不耐烦地打断我,“我的事情不要你管。”
每当这种时候,他的脾气总是显得特别暴燥。
“我们去吃面吧。”我说,“我肚子饿得很厉害,我知道有家面馆,里面的面很好吃,离这里不远。”
“我不饿。”他说,“而且我请不起你。”
“我请你。”我用我认为最合理的措辞说道,“再说我和你,有什么区别吗?”
“你还是走吧,我很困了,要睡一觉。”他看我一眼,倒到床上,用被子把头蒙起来,不再理我。
我把我身上所有的钱留给了他,放在他的枕头边。然后,我起身走出了他的小屋。
没过几分钟,我感到他从后面追了上来,我能听出他的脚步,一定是他,肯定是他。但我没有回头,我倔强地往前走着,直到他伸出手,拉住我,叹口气说:“我终于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比我更倔的人。”
我不知道他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但总之,我很高兴。
他追上来,说明他在乎我,不是吗?
“我们去吃面吧。”他说,“吃完面,我们去看电影。”
说。其实我很想说,电影不用看了,那些钱留着吃饭比较要紧,但我不敢说,我怕他会不开心。至于钱的事,或许,我可以想点别的办法。
后来,我们没有去看电影,还是去酒吧玩了。不过因为上次陪酒事件的阴影,我们去的是另一个酒吧,没去算了。那天真的玩得很HIGH,他喝多了,我没想到他酒量并不怎么样,因此我就没有拦他,谁知道他很快就烂醉如泥,最后是待应生陪着我,和我一起把他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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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上,我带着他回了家。
那间房子一如既往地脏乱差,屋里很黑,我扶着他小心翼翼地往里走,生怕踩到啤酒瓶碎玻璃或者没有燃尽的烟头。
他的酒好像醒了一些,进了门,倒在床上,忽然又笑了起来,我不知道他到底在笑什么。
我打开了灯。
“关掉。”他挥手命令我。
然后,他忽然从床上坐起来,以不可思议的敏捷,哗啦一下拉开了窗帘。
“节约用电吧,”他说,“有月亮。”
他虽然喝多了,但他说得没错。我这才发现,原来这间房子的窗户开向西边,夏天的下午一定热得像蒸笼,可是,在现在,在下半夜,真的有着很好的月光。周楚暮站在窗边,月亮把一束银白色的追光打在他脸上,他忽然变得那么帅那么帅,帅得一尘不染,令我窒息。
“很好的月亮。”他说,“你把衣服脱了吧?这里太热。”
“我不热。”我说。
他又笑,在月光里这笑也有一点遥远,他就那么遥远地笑着,用一种遥远的声音对我说:“林林,也许我们不该遇到,你说对不对?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我们遇到了,你能听得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我点点头,微微地红了脸。
他又把窗帘拉开得更多一点。然后他说:“林林同学,现在我要脱衣服了,如果你不敢看,就转个身。”
我站着不动。他胜利般地笑了,然后脱下了他的T恤。
“你帮我看看,”他忽然转过身说,“小时候,你咬过我的那块疤,现在还在不在?”
我没动。
“帮个忙呀!”他催我,“我每次洗澡的时候都想自己照一照,洗到最后又总是忘了。”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
“可能是因为,不管是有疤还是没疤,我都会有一点点失望。”他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认真口气说。
这句话,听得我动容。
于是我轻轻走上前去,轻轻张开我的胳膊,然后,轻轻地,抱住了他。
“你现在的想法纯洁吗?”他问我。
我摇摇头:“疤没有了。”
“当然不会有了,小傻瓜啊。”他轻轻拍拍我的头,“我在骗你啊。谁给谁的伤疤能留一辈子呢?”
“你现在说的所有的话,是不是都是在骗我?”我问。
他想了想说:“是的。”
我点点头。
然后我把手反到身后,轻轻解开了我的裙子。
他笑着拉了拉我的领口。“你真傻。”他说,“像我这样的人……”
“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哑着嗓子问,把他的手轻轻按在我的胸口。
“你想清楚了吗?”他把头埋下来,亲吻着我的颈窝,喃喃地问,“你以后不会后悔?”
我摇摇头,用一个猛烈的动作把他的身体拉向了我。
然后我看见月光突然发疯似的流淌起来,像一条河。我的身体在这河中飘荡,一个一个巨大的浪头打过来,我放弃了挣扎,瞬间倾覆。
第二天早上四点半钟的时候我醒来。当我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动静大了一点,被周楚暮迷迷糊糊地一把拖住:“不要走。”
我轻轻地,然而坚决地挣脱他的手:“我还是要去学校。”
他不快地哼了一声,翻了个身,把背朝向我。打开他家的门,我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不敢回头去看一眼床单上的痕迹。我不敢想象,如果那条床单上沾染的不是少女纯洁的印记而是经年累积的污痕,我这颗在清晨时分无端脆弱的小心灵,该如何在以后的岁月里,修补这一刻永远无法修补的不完美?
原来林枳,你还是会害怕的,不是吗?
我梦游一般地打车回到了学校,梦游一般地请门卫肯求我开了校门,梦游一般地回到了宿舍。宿舍里的人都在睡,可是田丁丁醒着。她想装睡来掩盖看到我一夜未归的事实,被我一眼就看穿了,我掀开了她的被子,本想跟她解释点什么,但她睡眼惺忪的眼睛里的质疑还是让我感到惶恐和害怕。于是我又用被子把她的头盖了起来,然后什么也没说,爬上了我的铺位。
我虽然真的很困,很累,但我一分钟也没有睡着。
早操的时候,我爬了起来。我把自己夹在天中的男生女生之中,却忽然有种恍惚的感觉:这已经不是我的世界。
这是那些年轻完整的人的世界。而我,已经用一晚上的时间,完成了对自己的放逐。
我忽然有点悲伤。悲伤自己的少女时代,消失得这样措手不及,却又不容置辩。
不过,这一切都是我的选择,不是吗?
我这样想着,稍微有一点点恍惚,并且在这种魂不守舍的状态下,径直撞到一个人身上,等我用了半天功夫终于调整好眼睛的焦距,才没好气地发现,这个人,果然是那个阴魂不散的丁力申。
保持着一贯的微笑,矜持地跟他打招呼。
闷头闷脑地回答。
“林枳!”丁力申忽然在我身后喊,“昨天晚上,你去哪里了呢?”
他对我的关心确实不假,这个事实,让我心中微微一动。可是,我只是短暂地转过身,短暂地对他妩媚一笑:“怎么你很想知道吗?”
“我打听过那个周楚暮。”丁力申说,“你可千万别认为他是什么好人。”
“住口!”我说,“你没资格说他。”
“也许是吧。”丁力申说,“你批评得对。但是,你要知道,我只是不希望你出任何事。”
“谢谢你。”我缓和我的语气,“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
“当然,林枳。”他温和地说,“你是这样的聪明。”说完这句话,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走了。
我往前几步,发现田田丁丁等在教学楼的角落,见了我,飞快地闪出来,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我给你买早饭去了,昨晚的事我撒谎是你送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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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去了,也不知道老师会不会怀疑,总之快走吧,要挨批一起挨。”
我跟在她后面往教室走去,心里不是没有感动的。
上课的时候,也许预感到他要找我,我把手机给关掉了。当我们的关系变得有些不一样的时候,我有点怕面对他,不知道应该跟他说什么好。可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会把短信发到田丁丁的手机上。田丁丁的号码也是我留给他的,在这之前,我怕我的手机会突然没费用,我怕他会找不到我。
唉,看似聪明的林枳总是身不由已经做很多傻事。
我拒绝了他的约会,他一定不高兴。但我需要时间消化那一切,在我看来兴许可以避免不该发生的一切。
我真的不是后悔什么的,楚暮,希望你能理解我。
不管怎么样,欠丁丁的钱,应该要还了。再不还,我都不好意思面对她了。
又一个周末快来的时候,我鼓足勇气给于根海打电话,告诉他学校要交补课费和资料费,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回家给我。
“我在外面忙,”他说,“你等着吧。”
“对不起。”我听见自己屈辱的声音,“我那天不该打您,我认错。”
“哈哈。”他在那头干笑。
“要是您回家的时候我不在家,麻烦您把钱放在我房间的抽屉里,不要交给我妈妈,000元,谢谢您。”
我说完,把电话挂了。
我没有把握他会不会给我钱,但是这是我必须做的。我一定要弄到钱,帮楚暮度过难关。至于田丁丁,我只能再欠她一些时日。
其实我知道她也没钱,我真是对不起她。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当我在报刊亭翻阅最新一期的《时尚芭莎》,惊喜地发现,这个月英国品牌“美体小铺”正在做推广,凭杂志印花前五百人都可以在新开专柜领取丰厚礼物。
我将有印花的那一页杂志偷偷撕下,然后,在那些爱贪小便宜的白领大妈中间杀开一条血路,终于如愿拿到了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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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霜,一小瓶红酒面膜——试用装,当然。可是这些东西,用来唬一唬田丁丁同学,我想已经足够。
当我把那些免费的眼霜面膜拿给她的时候,清楚地看见她眼中的犹豫,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那么,我也有了把握,这些东西会让她至少一个月以内不跟我提“钱”字。
我看着她,看着她在食堂里一顿一顿地吃着煮茄子,心里不是没有内疚,但很快地,就会被自怜的感觉代替。
因为我发现,在我和田丁丁之间,其实、真的、事实上,真的还是我更可怜。
没错,她一直在被她最好的朋友骗,但是,她被骗得不知不觉,心甘情愿,甚至会因为自己的崇高和无私感到一些些快乐。骗人其实是一件劳心费力的事情,为了掩盖一个最初的谎言往往要说出一连串更大的谎言,如果不是有人认为你的价值还值得一骗,谁又会有那个时间精力来骗你呢?
所以说,在这个实际到锱铢必较的世界,有人肯费尽心机地骗你,说不定,还是一件幸福的事。
就像周楚暮,甚至从来都懒得骗我。
自从那天我拒绝他见面后,我没有再见过他。他常常关机,很少跟我联系,连短信都是寥寥数语,好似敷衍。
我又控制不住自己了。
正好这周放月假,周末的时候,我又去了“算了”。此时的我已经无需人通报,我找到周楚暮长期驻扎的包间,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包间里非常暗,弥漫着烟酒雾气,让我有点睁不开眼。
当我的眼睛终于适应了这一切,所看到的一切,却让我差点吐血。包间中央的大圆桌旁围了一圈的人,处于中心位置的正是周楚暮,他正在兴致勃勃地掀开盒子察看点数,看清之后却发出了沮丧的一声:“我操!”
他一直不管我,视我若不存在,就是在这里整天赌赌赌!
想到这里,我心中忽然悲愤得难以控制,一下冲上前,哗啦啦把他面前的骰子都拨到地上,他朝我怒吼:“你他妈有病?”
“你不赌要死吗?”我问他。
周围有人问:“这谁呀,这么不懂事?”
周楚暮看着我,冷冷地冒出三个字:“不认得。”
然后,他低下身子,从地上把那些东西重新捡拾起来,开始继续他的牌局。
屈辱让我差不多想去死了。好,不认得。不认得就不认得,周楚暮,从此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谁也不要再招惹谁。
我脚步匆促地走在大街上,耳朵却还是灵敏地竖着,我希望可以听见周楚暮追出来的声音,听骄傲的他跟我解释,那些都是气话。我们依然是相亲相爱的小爱人。听他跟我保证,他不会再赌,他会好好待我,直到天长地久。
然而这一次,他真的没有追过来。尽管在我心里,无比渴望他这样做。我一边跑一边慢慢感到绝望,曾经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是不能改变的,无论你想得到什么东西只要一心坚持便能得偿所愿,可是现在我明白,我无法改变周楚暮,周楚暮也无法改变我。我们终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就像飞鸟与鱼,在海天交错的一瞬间相爱,却到底不能生活在一起。
只是,我知道我舍不得他。我也知道,他舍不得我。
我在家睡了一整天。
于根海没回过家,她不过问我。
我没人管,没人理。失去了周楚暮的爱,我又做回那个看似拥有天下实际一无所有的林枳。
哦不过,只要我回到学校,我还有田丁丁。她看出我的不快乐,却并没有逼问我什么。只是在课间的时候替我端了杯热水,放到我桌上,笑了笑,继续看书。
“谢谢。”过了好久,我终于对她说。
“怎么,你们吵架了?”
我摇摇头。
“你……别再跟他在一起了。”她的表情看上去很奇怪,“他对你,不是真心的。”
我不喜欢听到田丁丁这么评价他,真心不真心,只有我能说了算,于是我问她:“丁丁,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找他?”
但田丁丁接下来吐出来的话却让我差一点就晕了过去,她说:“星期五下午,我在车站,看到他和一个女生在一起。”
这真的是一件我极度假不愿意听到的事。以我对周楚暮的了解,这件事,起码存在百分之八十的可信度。然而虽然我气得心间发颤,却还是用我最后一丝残存的风度,微笑着对田丁丁说:“你一定是看错人了。”
“绝对没有看错人!”田丁丁赌咒发誓般地说,“绝对没看错,因为他还,他还……”
“他还怎么?”我好奇地问。
田丁丁的脸却一下从绯红转成煞白,惊慌失措地看了我一眼,一扭头跑出了教室。
我吁了一口气。也好。虽然我也很好奇“他还”干了些什么,但是,此刻对我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不能在田丁丁面前失去我的骄傲。
而且,我也不能去问周楚暮,他说过了,不认识我,我有什么资格去质问他到底跟谁在一起呢?
那些天,我过得不是一般的差。我不能拒绝内心的思念,却也不能放弃自己的骄傲。我只能想到一个字来形容我自己——贱。这个字,更加把我逼到了非去找他不可的地步。
那天晚上,为了迎接教学检查,高二全年级的班主任要到年级组办公室开会。根据我的经验,这样的会议,少则两个钟头,多则一整晚。换句话说,只要在会议结束之前赶回教室,我会有至少两个钟头的活动时间。
我算了算,从这里到“算了”,跑步的话,来回需要一个小时出头。
也就是说,我还有一个小时可以质问周楚暮,田丁丁对我说的一切是否属实。
足够了。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还是在最后一节自习课留条给田丁丁,让她帮我留意着,有什么情况就通风报信。
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傻姑娘居然冒冒失失地把那张纸条扔进了笔筒,还被她的心上人林庚抓了个正着!
那一天,挺身而出救我于水深火热的人,是丁力申。他谎称那是自己写的情书,然后一番天南海北的胡诌侃晕了老男人林庚,居然莫名其妙地又把张纸条还给了他。
他当然没逃脱被叫进办公室的命运。
我松一口气。我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段时间他一直像个影子一样在我身边,一直在找机会向我证明他的真心。
他把最新最流行的参考书塞进我的抽屉,在扉页上写:祝你考得好成绩,知名不具。
他不知怎么买通了劳动委员跟我一起值日,然后总是旋风一样地擦黑板扫地倒垃圾,干净利落,简直不需要我动一根手指。
食堂最挤的时候,他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去排队,然后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帮我买饭的田丁丁。
当他发现我经济拮据,甚至往我的饭卡里存了两百块钱。
只可惜,对他做的这一切,我都无法领情。
因为喜欢我,他舍身替我挡灾,我却不得不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去见我喜欢的人。
当丁力申在校门附近一条幽暗小路拦住我时,我也没觉得他是一个拯救失足少女的中世纪骑士,而是一个自以为是的麻烦。
大麻烦,大灾难。
我甚至有点厌烦他的神情,就好像逮到了一个不慎失足的问题少女,简直比老班还要严肃。
更让我差点喷出来的是他的第一句台词,别扭得好像老特务电影的台词:“我知道,你现在想去哪里。”
“你真的知道?”我笑盈盈地反问他,“那太好了,那麻烦你告诉我哦,因为我自己还不是很知道呢。”
他被我这一句噎得说不出话,我趁势绕过他往校门方向走,没想到,这个没礼貌的家伙,居然从后面一把抓住我的衣服!
“我知道你要去哪里。”还是那句话,只是这一次,说得更肯定,肯定得我没有心情再跟他开玩笑,而是挣脱他的手,转身对他礼貌地说:“那你也一定知道,我去是有重要的事。”
“什么重要的事?”他反问,“一个小流氓对你就那么重要?”
我讨厌他这么评价他。就算周楚暮真的是个流氓,关他丁力申什么事呢?
“林枳!”我听见他在我身后不服气地喊,“我会比他对你好,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
“我看出来了,可是很抱歉,”我回头对他妩媚地一笑,“我却永远不可能对你像对他一样。”
说完这句话,我就没有再回头。
我完全能够想象得到身后的他会是怎样的表情,沮丧,伤心,难以置信,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以及一肚子的不服气。
其实说真的,如果我没有遇见周楚暮,说真的,未必不会为丁力申这样的男生动心。我并不是铁石心肠,这段时间他为我做的一切足以证明他的善良和体贴,我甚至能想象他会是一个不错的结婚对象,能有足够的温柔和耐心让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只可惜,相比周楚暮,他少了一点点让女生心跳加速的感觉,微酸的恋爱的感觉。
只差了那么一点点,而我只能对他说抱歉。甚至,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连抱歉都不必说。
女生在一个暗恋她的男生面前,永远都有这一点优势。不讲理的永远都可以是她,先离开的是她,不回头的是她。
可惜的是,在周楚暮面前,我的这一点优势荡然无存。
当我再次出现在周楚暮面前的时候,我已经忘掉了内心所有的仇恨。我发誓,那一刻我的心里除了对他的爱恋,真的什么都没有。我只希望他不要不理我,不要装做不认识我,不要再次把我赶离他的身边。不要再说“不认识”这三个字。
哦,谢天谢地的是。他没有。
他走到我面前,温柔地说:“林林,好久不见。”
我不能点头,因为点头就会流下眼泪。瞧,我变得多么傻,比田丁丁还要痴情,还要没脑子。
一把拉住我说,“来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
我跟着他一直进了包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递给我。我屏住呼吸,那是一条非常美丽的挂坠,透明的一只小蝴蝶,小标签上的数字是:>
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早买了。”他说,“你今天不来,我明天就会送去给你。”
“太贵了。”我说。
“为你,买什么都不贵。”他说着,把挂坠取出来,细心地替我挂上,笑着说:“美丽的挂坠配美丽的人。这就叫门当户对。”
我想批评他用词不当,可是我却忽然脑子短路提起了那件千不该万不该提的事,我问他:“你还有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是吗?”
“是吗?”他装做很努力地思考。
“田丁丁都看见了。”我提醒他。
他又笑了,然后无厘头地来了这么一句:“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早该知道,不是吗?”
“你到底爱没爱过我?”我问他。
他看了我半天答:“你自己想。”
“你答应过我,有我,没她们,有她们,没我,现在算什么呢?”
他的脸色变了:“你今天来,就是来质问我这一切的吗?”
“不……”
“好吧,”他打断我:“我确实还在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林林,你早就该离开我,不然,你就是个蠢货。”
我定定地看了他一秒钟,转身就走。
他说得对,我是个蠢货。
只是,我蠢得心甘情愿,当我流着泪在“算了”门外那条幽黑的小巷越走越深的时候,对周楚暮,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恨。
我痛恨的,只是这样一个,失去了所有骄傲的自己。
可是,他最终还是追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别耍你的小姐脾气!”他狠狠地命令我。
我用力甩脱他,他的手却轻轻伸到我脸上来,柔声说:“别哭。”
我哭得更厉害,却强撑着,没有靠近他。
他忽然说:“你是不是从心底里觉得,我其实配不上你,你是千金小姐高材生,前途大大的有,我只是一个小流氓,将来死的时候有副棺材板就不错?”他一边说一边用力地攥住我的手腕,“说,你是不是一直这么想?”
“是,我一直这么想。”我说。
四周很寂静。我听到心被谎言击碎的声音。一切在瞬间,被毁得片甲不留。
上帝作证。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
我从不觉得我有何高贵,在我内心里,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来。而且,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个疯狂的女孩。没有谁,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疯狂。
疯狂的头脑,常常让我有说不出多诡异的疯狂想法。
这些想法通常都和让我自己受伤有关。比如,我想一个人走到这座诚城市最雄伟的建筑——高达48层的莲花大厦楼顶,一直爬到高高的电视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后脱掉我的袜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纵身一跃,就这样草草结束生命。我想在红灯亮起的那一瞬间,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它必须是红色的才够带劲,尖叫着从市中心最繁华的那个十字路口跑过——只是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声和那些汽车的尖叫声相比,哪一个更惨烈。
当然,这些想法,只是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从未付诸实践。我还不想死,但这不代表,我不喜欢刺激。
对我来说,最刺激的游戏就是:给自己一刀。简单的说,就是:自残。
我第一次自残,是初三毕业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刚洗完澡,穿着吊带睡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把我错看成他的女人。他一坐上沙发就过来搂我,满身酒气地搂着我,亲我的脖子。我一把推开他的同时尖声惊叫,妈妈正端着水果盆从里屋出来,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条癞皮狗一样瘫在了地上。我只是跳起来,飞快跑进我自己的屋子里。
我奋力打开我房间的一扇小窗户,想换口气。可是没过一分钟,我房间的门却被打开了,走进来的人是我妈。
她劈头盖脸给了我两巴掌。
我该怎么描述当时的她呢?双眼发红,头发散乱,还带着围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个刚刚强暴过她的流氓。
她用无比冷漠的声音对我说:“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
我什么也没说。她转身走出门的时候,用力带上了房门。
我的脸还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然后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圆规,我对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扎了下去。我不知自己轧了多少下,也不觉得疼痛,仿佛是在扎一个软和的瓶塞,过了许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给一个胀满了气的皮球放掉气似的,说不出的舒服。
那一晚,我是带着一身粘湿的汗水和肿的快要抬不起来的右胳膊醒来的。
但是,我受伤的心却已经完全好了。
妈妈在日积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经变成一个敌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其实我早该明白的,自从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该指望她一丁点。她是那个死去在她肚子里的幼小男婴的妈妈,而不是我的。
我唯一该做的,就是拍拍尘土,自己上路。
我这样告诉自己的同时,又有些怀疑——其实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没有发现于根海对我做了什么。但是我还是说服不了我自己的偏执。我就是坚定的认为,她是个敌人,她压根没有把我当女儿看待。
自残对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药。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后,我用我的水果刀割伤了我的胳膊。
我剜得并不算狠,灵巧的避开了血管,所以皮肤上只是有些血痕。半夜,我在卫生间蹲下,用凉水冲自己凝固的血液,有丝丝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战,却觉得畅快无比。我就这样冲刷干净了自己的伤口,把那些细微的刀口都冲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纸盖上,心满意足的回到我的床上,继续睡觉。
半夜,我听到田丁丁呓语:林枳……别,别伤害自己。
我吓得魂飞魄散,待确定她确实是睡着了,我才把头重重的搁在枕头上,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然后我按着自己疯狂的心跳,伤口抽搐般疼痛起来。
可是我的心里却又说不出的好过。
我好过我终于报复了自己,好过我报复了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陪酒卖笑的自己,那个为了爱情可以欺瞒朋友,拿朋友的钱撒谎消灾的自己。
第二天我穿一件长袖的厚外套去上课,忍着疼痛照常记笔记,没人发现我的异样。
唯一有所察觉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从何处看到了我的伤口,他只是趁午休教室没人之时迅速地塞给我两包云南白药,压低声音快速地说:“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记得给伤口消毒。”
然后他迅速地跑出了教室,甚至不留给我说“谢谢”的时间。
我看着他的背影好一阵发愣,他嘱我擦药时凶巴巴的神情,没来由地让我想起周楚暮。
周楚暮。
只要我一刻未见他,心便一刻不得安宁。我伸出手,抚摸挂在掏前的白色蝴蝶,反反复复对自己说,他是爱我的,他是爱我的。
我终于又回去找他。
那个晚上,我口袋里放着于根海给我的500元钱,这笔钱多得超乎我的想象,在我回家拉开抽屉的时候,它们在里面好好地放着。我抓起它们,塞进口袋,往外冲。妈妈忽然问我说:“你去哪里?”
“有事。”我说。
“你坐下。”她唤我。
我站着没动。
“我有话跟你说。”她说。
“说吧。”我的声音是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的冷漠。我们这对母女,竟然变成了这样。
“不要相信男人。”她说,“不然,没有活路可以走。”
她的表情让我害怕,害怕到了极点。我想,于根海一定又有什么地方伤害了她,但我不能安慰她,这是她的命运,我无能为力。
“他说你要000块,我让他多给你放了我没反应她又说,“还有,我不欠周天义些什么,你不用想着替我还债。”
她的这番话结结实实地吓了我一跳。
她到底是浑然忘世万事不关心的仙女,还是躲在暗处看清了一切?
“妈妈,”我终于悲伤地说,“我还的不是你的债,是我自己的。”
她深深看我一眼,终于没再说什么,而是转身上楼。
我又听见了木鱼单调的笃笃声。在那声音里我退到门边,背着手拉开门,一直退出了家门。然后,朝着周楚暮的家飞奔。
月光很好的晚上,我喘着气敲他的窗。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敲他的窗而不是敲他的门,也许,我只是喜欢敲窗时发出的那种声音,低沉,有些脆弱又那么笃定,像我这些天对他的想念。等他打开窗,我要对他说的第一句就是:“不是的,我那天说的话不是真的。”
就在我这样想着的时候,窗真的吱呀一下开了,我看到的却不是周楚暮本人,而是一个长发的女子。她穿了一件近乎透明的睡衣,睡眼惺松地看着我问:“找谁?”
我逼自己冷静。
三秒种后,我冷静地说:“周楚暮。”
周楚暮的头终于从女人的后面伸了出来。他还是那么英俊,要命的英俊,要命的吸人眼球,我的眼睛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不愿意从他的脸上移开。
可是,如我所料,他并不愿意理我。
“你走吧。”他冷漠地说。说完这三个字,他伸长手臂,把窗户关上了。
我当然不会走,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喊,而是在地上捡起一小块砖头,开始一下一下用力擂他的窗。窗户终于又开了,依然是那个女人,冲着我喊:“滚!”
我拿着砖头朝她笑:“周楚暮出来我就滚!”
她也笑:“见过*的,没见过比你更*的!走吧,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我手里的砖头朝着她的头就砸了过去。
她尖叫,灵巧地闪过,砖头扔进屋子里,发出“咚”的声响。女人俯身,扔起砖头要砸回我。此时,有人握住了她的胳膊。
“你先回吧。”他对她说,“我还有事。”
女人脸上的表情很扭曲。
我露出胜利者的甜美的微笑。
两分钟后,我在大门口和那个女的擦肩而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好奇地看了一下彼此,她居然涂金色的眼影,皮肤很老,至少有二十五岁。
她输得毫无悬念,她算什么,周楚暮爱的是我。我敢保证,就算我真的用砖头把她砸得头破血流,周楚暮要护着的,依然是我。
我才是他的宝贝。
如假包换,独一无二。
我关上了门。他坐在床上,光着上身,抽一支烟。我轻声对他说:“下来。”
他看了我一眼,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从柜子里拿出新的床单,那还是我上次来帮他洗干净的床单。轻声对他说:“我来把它换掉,请你让开。”
他居然听话地让了。走到椅子了坐了下来。
我背对着他,麻利地做着一切,在我抹平床单上最后一个皱褶的时候,他走到我身后,从后面,轻轻地抱住了我。
就在那一瞬间,我又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那就是:我,能不能为周楚暮生一个孩子呢?
最好是个姑娘,像我一个美丽,有美丽的妈妈和帅气的爸爸,从小就有温暖幸福的家。她没有很好的成绩也不要紧,只要她快乐,什么都好。我们会善待她,关心她,直到她长大。
多美的梦,我发誓,只要能实现,我愿意为此付出全部的代价。
那一夜,我又没有回家。
那一夜,他第一次发现我身上的伤口,很惊讶地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咬紧嘴唇没有回答。
“是于根海吗?”他跳起来说,“我要去杀了他。”
拉住他说,“是我自己。”
他不敢相信地问:“自己?”
我点点头。
“为什么?”
“不知道。”我的泪水流下来,“楚暮,请对我好,求你。”
他紧紧紧紧地拥抱我,很长很长时间都没有松开。等到终于放开我,他去橱子里找了药,还有棉签,坐到我身边,对我说:“来,我来替你治好它。”
我微笑。
他埋着头,一边上药一边命令地说:“再也不许,听到没有?!”
“遵命。”我答,“可是,你也再不许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听到没有?!”
他抬头看我,月光把他的眼眸照成琥珀。幼年的时候,我真不知道,他会是这样一个天使般的男人。如果那时候的我懂得,我一定会哭着喊着让我妈嫁给周伯。那样,我妈和今天的我,都会是不一样的命运吧。
十岁的时候,美女林枳已经懂得掌握自己的命运。现在,我变得更加的无坚不摧。我要让我们幸福,让我和他的孩子幸福。我一定不能输给命运!绝不。
离开的时候,我留了一千三百块给周楚暮,只留了两百块生活费在自己身上。
我唯一对不起的人,是田丁丁。
我和周楚暮和好以后,诸事顺利。
但我却有些担心,自己是不是怀孕了。
我开始莫名其妙的嗜睡,有时上课,我会忽然睡着,一直睡到下课才醒来。田丁丁一人抄两份笔记,抄的满头大汗也从不吵醒我。走路就像漂移,最关键的是,我居然开始呕吐,并且,我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来月经。
我有限的知识告诉我,大事不妙
我开始盼着我每月最痛恨的“月经”的到来。田丁丁痛经时向我要止痛丸,我看着她皱眉咽下药丸时的神情,心里已经羡慕得不能自已。
当然,我绝对不能告诉她这一切。我希望在她心中,我一直是完美,纯洁的林枳,我不希望她会因此而对我改变什么看法。
或许,我需要找个时间去和周楚暮商量一下。
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掩盖心中慌张的唯一办法,就是疯狂的读书。
我不明白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笨蛋,有了爱情,成绩就会掉掉掉。对我来说,爱情正是我的动力。
恋爱像我的吗啡,让我形容枯槁,可却学得一日比一日兴奋,酣畅。以至于我好几次小考都得了第一。
田丁丁的状况却没有那么好,但我每次还是都会把选择题给她看,让她的分数不要太难看。其实我若真为她好,是不该这样的。或许是因为我对她的内疚太多,每一次考试甚至恨不得每道题都给她看,让她也考个第一第二的,好让她每次叹气的时候,我不会那么心惊肉跳的觉得,都是我害的。
我欠她的钱,还是没还上。其实于根海生活费是按时给我的,有时候高兴了,还是会多给一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周楚暮总是缺钱花,而我总是在他最缺钱花的时候,准时出现在他的面前。
那个周末,我又去见他。在这之前,我翻箱倒柜,找了无数件衣服,都没有满意的。我希望自己以最美丽的状态出现在他面前,希望他跟别人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天中的高材生的时候,脸上能更有光彩。
只可惜,我的衣服都不是新的。我已经好久都没有穿过新衣服了。只能换上去年秋天买的那件还算新的大衣,去“算了”找他。
当我终于赶到“算了”的时候,却看到了让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眼睛的一幕——
周楚暮被一些人搡在一个柱子上,有一个很高很胖的人一伸手就抓着他的脖子,把他举的高高的,像在扼死他。
我看着满脸通红挣扎的楚暮,一声低呼冲了过去。
可我还没有进入人群,我就感觉有人在身后嵌住了我。我挣扎着回头,是丁力申。
他怎么也在这里?我恨他!
我用眼神告诉他我恨他绑着我不让我去救我的楚暮,他的眼神却比我更霸道,仿佛在说:杀了我我也不放开你!
我无计可施,张嘴咬他。他终于放开我,但是他却冲在了我前面,挤进人堆里。他大力拍那个高大的胖子的背,胖子回头,他一拳就跟了上去。
“我操!”胖子发出了一声呼吼,按着楚暮的那只手终于放下来,转而去揍我身边的丁力申。
周楚暮像条瘦弱的绳子似的从墙上滑落下来,我不顾一切的冲过去。
他在干呕,我急的哭出声来,拍着他的背说:“楚暮,楚暮你要不要紧?”
他说不出话。
“揍死他!”那些人又冲上来,我本能地护住周楚暮,不让他们*近他。但我很快就被他们拎起来,掀翻到一边。
“林枳!快走!”丁力申从地上迅速爬起来,拉起我冲出了“算了”的大门。我怎么可能在这时候离开,于是我又冲了上去,其中有个小个子男的,对着我胸就是一拳,我疼得差跪倒在地,然后我听到丁力申闷吼一声,像只疯狂的小牛一样冲了上去!
那一天的事,惊动了0。后来,是丁力申的父亲来接我们走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丁力申的父亲,他显得很威严,把满脸是血的儿子从地上拉起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一语不发地把他的儿子拉上了车。
“带林枳走。”我听到丁力申在说,“带林枳走。”
他的父亲本来把车门关了,又重新打开了它。
“你不要留在这里。”丁力申伸出头来,对我说,“留在这里对你没好处。”
但我当然不能走。我留了下来,可是当我回头的时候,却不见了周楚暮,他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我一路小跑跑到他家,也没有看到他人。我在他家门口一直坐到天黑,都没有看到他的归来。
他又欠人钱了,他是故意在躲我,一定是的。
周一,丁力申的处分单就张贴了出来。
我和田丁丁经过处分通知张贴处时,她几乎想要冲过去撕掉那张纸。我羡慕她可以随时随地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可我还得装作无动于衷的拉回她。
她不知道,那都是因为我害了他。但我想我应该保留这份秘密,为了我,也为了丁力申。那天下午,趁田丁丁没注意,我给他悄悄传了一张纸条:放学后假山见。
他如约而来。
“疼不疼?”我看着他额头上的伤,抱歉的问:“你是不是花了很多医疗费?要不,我算给你。”
“不疼,”他说,“你找我来,就是说这个的吗?”
“不是。”我真心的说,“我是要谢谢你,谢谢你救了他。”
“不用你谢我。”他忽然有些生硬的说,“你为什么不问问他到底是为什么事挨揍?”“好,那你告诉我那是为什么。”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他却躲开我的眼神,只是说:“他欠了别人很多钱。你知道吗?至少有两万块,而且,赌债是个无底洞,你在跟他这样混下去,不遭殃才怪!”
“你怎么知道?”我立刻反问他。
“除了你,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用笃定的眼神看着我,“不信,你可以去‘算了’随便抓个人问问!”
原来如此,原来他真的还是在赌。
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不需要280块的挂坠,不需要新衣服,不需要吃大餐,一小碗面条就足够,他,到底要干什么?
但纵是如此,我也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说周楚暮的坏话。特别,他是一个男生,而且,他是丁力申。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所以我整理了一下思路,深吸一口气说:“这是我欠他的,丁力申,这一切和你无关,不过我的谢谢,是真诚的,请相信我。”
他绝望地问我:“你真的打算,还跟他继续下去?”
说。
他听罢,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那种眼神,几天以后我终于在语文课本上找到一个恰当的形容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对了,你可以借我点钱吗?”我昂起头,看着他认真的说:“我现在需要钱。”
“你要多少?”他悲鸣般说道。
“楚暮欠了多少?”我还是毫不含糊的问。
他发出一声干笑,不知道是在笑我还是笑他自己。笑完后他对我说:“林枳,各人债各人还,不管你和周楚暮是什么关系,如果你认为这一次你能帮到他,那你就太天真了。”
我知道,他说得对。在这个世界上各人有各人的一笔债,谁都帮不了谁。可是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有哪管得了这么多呢?丁力申,他为了一个不爱他的女孩,可以跟踪可以打架可以被黑锅受处分,甚至不惜做更多更离谱的事。而我,面对深深相爱的周楚暮,又怎么能顾及自己?
于是,我镇定地对他笑。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笑得有点凄惨,总之在我认为这些笑已经足够表达我的诚意之后,我对丁力申说:“你能不能借我钱?越多越好。”
“我不会借你钱的。”他这样说,口气就像个不愿意借玩具给别的小朋友玩一下的小孩。
“那么好。”我说,“请永远都不要再管我的事情。你没有资格。”
他脸色微变,赌气一样地说:“你再这样下去,我会揭发你。”
我哈哈笑了两声,转声离去。
我不怕他,他只是个小孩。
他只是个活在田丁丁那样子的青草红花阳光湖水的明媚世界的小孩,我和楚暮之间的恩怨情愁,他根本就是不该涉足,也不配涉足的。
无论他说我什么,我都无所畏惧。
可是周楚暮,为什么你从来就不晓得体谅我一下下,从来就不晓得改正一下自己的错误呢?
钱。
好吧,让我们来想想办法。
钱钱钱。唯有它,可以解决一切。
回家求于根海,或许是唯一有谱的方案。他有钱,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救我,救周楚暮。
破釜沉舟,万劫不复。这将是林枳的命运。
我回了家。谢天谢地,于根海在家。我简直觉得,他坐在沙发上悠闲地抽烟,就是等我回去跟他开口:我想借点钱。
我走到他面前,放下书包,思忖着,该如何开口的时候他却先说话了。
他说:“我要结婚了,这房子留给你妈和你。”
天。
对啊,我妈,我妈去了哪里?
“你看好你妈。”他指指里屋说,“整天神经兮兮的,迟早出事。”
“她答应离了吗?”我问。
于根海笑:“你认为她答应不答应有用吗?”
我的心一片悲凉,但是对我而言,当务之急不是这个。我犹豫了一下,终于说:“能给我一些钱吗,我急着要上一个补习班。”
他看着我。
“求求你。”我哀声说,“机会难得,我要去培训一个月呢……费用是比较高,要3000元,但是上完那个培训班我就能考北大……”
根海冷笑的时候,满脸的横肉都在发抖。他用带着一枚硕大金戒指的手指指着我的鼻尖说:“找个好点的借口跟老子要钱吧。你不是成绩很好吗,不上那个培训班也能考上北大。”
“求求你……”我仍然这样说。
“你花钱这么厉害,是不是为上回来我家那个小白脸?”于根海继续追究,“你供的起他吗你?你要供他,也别花老子的钱,你可以去——卖。”
他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如果放在平时,我一定一巴掌甩过去了。可是今天,我做不出。因为我在求他,拿到钱,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我想出了我能想出的最下*的一个办法。
那就是,下跪。
我对他下跪了,而且,我喊了他一声:“爸。”
可我没想到的是,于根海不仅不领情,还直接顺势用脚把我揣倒。
“没种的劲儿!”他站起来,又揣我一脚,“放平时,你要是对我来硬的,老子说不定心情一好还答应你,就你现在这股子奴才相,估计你也是赔的差不多了。我让你糟蹋,给我死一边去!”
说完,他起身出了家门。
她的门自始至终都关着。她好像没听见,也没有出来看我一眼。
楚暮,你在哪里,如果你看到我现在这样,会不会心疼?
那天夜里,我给周楚暮打电话。一如既往的关机,我担心他的状况。虽然那次离开之时,他只是被人掐了脖子而已。
但是,谁知道,那帮混蛋后来有没有再去找他呢?
我心里焦急,一直开着手机,直到半夜,我才接到他的一条短信。
这条短信的内容是:我觉得,你还是和天中那小子比较般配。
我恨不得立刻从床上跳起来去找他解释清楚。
因为我的手机停机了,我清楚。一条短信也发不出,一个电话也无法打。
只是,我再也没有钱去充这对我来说相当昂贵的电话费。
我知道,他也没有办法。那天深夜,直觉告诉我他在“算了”,于是我从家里跑出去,再一次跑到“算了”的时候,我果然看到周楚暮,他已经喝得不省人事。
他搂着的那个女人,也正是上次那个透明睡衣。
再一次面对这样的状况,我的心态已经不能做到那么无敌。我是怀孕的林枳,而他们又那么多人。
那个女人今天戴着大耳环,穿着低胸衣,看到我,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我心酸地看着周楚暮,我的周楚暮,他已经醉得不**样,从椅子上直接摔了下来,都浑然不觉。那个女人看着我,表情得意的反问我说:“妹妹?我们可是第二次见面了哦。”
“他不能喝酒。”我说,“你不应该让她喝那么多。
她并不生气,而是拍拍我的肩膀,说:“妹妹你跟我来。”
我跟了过去。她一直把我带到算了最里面的一个包厢门口,才停下来。
“楚暮欠钱的事,你知道?”她抱着胳膊,点了一根烟,对我说。
我为什么要回答她的问题?于是倔强的转向一边,并不搭理她。
“只有我能帮他摆平,而不是你这个中学生。”她说罢,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指着算了门口:“现在大厅里坐着的人里面,至少有三十个,是今天晚上留在这砸场子的。如果你不乖乖滚蛋,在这里坏我的兴致,或许,我不会救你的周楚暮哥哥……”
“两万块没什么。”我说,“我也弄到,”
“呵呵。”她笑,“你对周楚暮,到底了解多少?两万块,你真的以为就两万块那么简单吗?”
“他到底欠了多少钱?”我天真的问她。
“十万。”她伸出两根抹着黑色指甲油的手指,比出一个十字给我看。
十万。
这个天文数字让我的心悲凉到了极致。
就算于根海没有抛弃我们母子,他也不会愿意出这十万块帮我解决一个大麻烦,这一点,我十分清楚。
对不起,楚暮,你的林林帮不了你。
我想了一会,问那女人说:“你真的能救他吗?”
她想了一下说:“当然,如果我愿意。”
“那么好吧。”我看着她浓妆的脸,说:“我把他让给你。”
说完,退后一步,用我一贯的武器——微笑来维持我最后的体面:“再见。”
其实那天我去找楚暮,是想告诉他,我是真的怀孕了。我希望他能和我一起共度难关,但是现在,一切都改变了,我需要一个人,面对这一切。
试纸在我犹豫再三之后,都没有去买。原因很简单,我丢不起这个人。代我去买的人是田丁丁。她为此还缺了下午的课。
但是,我还是没有告诉她真相。
我只用了一分钟就测出了我怀孕的事实,但我却用了十分钟来酝酿自己的感情,好让我打开卫生间的门,冲出去拥抱田丁丁告诉她“太好了我没有怀孕”的行为,不显得那么假惺惺和虚伪。
我成功了。
她被我抱着,跟我一样激动的微微发抖。
只不过,我是因为紧张,她是因为感动。
我在心里恨不得抽自己一万个巴掌,可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要骗她。我了解她,怕她因此去跟周楚暮拼命。而现在,是楚暮最艰难的时候,无论如何,让我把这个事实咽在肚子里吃下去,暂时先瞒着他,我自己来解决吧。
强大的林枳,聪明的林枳,无往不胜的林枳,自信的林枳,一定可以救自己。
那天回到宿舍后,我一直在床上辗转,思考。我不能白白失去楚暮,或者说,我也想帮帮他,而不是把他丢给那个富婆,就此罢休。
十万,我拿不出。
但一万,也是好的吧?总好过没有。
我终于想出了新的办法,那就是——家里那台电脑。
事到如今,我只有豁出去了。
这件事,我求的是丁力申,他对那些网站很熟。
“你还不死心?”丁力申起初并不肯答应我,“不要再陷下去了。我早说过,你帮不了他。”
“不是这样。”我说,“我继父要跟我妈离婚了,要是我们从那个家里被赶出来,就会一无所有。”
他的嘴张成O字型。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展示我不为人知的一面。
“真的吗?”他说,“林枳你不要再撒谎了。”
我在他面前流了泪。
我的泪水让他变得非常的惊慌,他在我面前绕来绕去,想说什么又说不出,终于冒出一句话:“你别哭了,我帮你。”
看,对付丁力申这样的男生,我还是有足够的办法的。
于是不过两天,那台几乎崭新的苹果就以几乎原价的价钱在网上售出了。我跟他说谢谢,请他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田丁丁。他答应了我,但是还是像个老大妈一样地劝我说:“不要太傻,林枳。”
说。
“有困难,记得跟我说。”
说。
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满意。我只希望他不要整天都盯着我,做天中最神经的>
我差人来运电脑那天,只有妈妈一个人在家。她问我:“这个电脑要运到哪里去?”
“借同学。”我眼皮也不眨一下的说道。
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关上了佛堂的大门,又修她的行去了。
我真纳闷,难道她真的不在乎,于根海就要跟她离婚了?
人不顺,喝凉水都塞牙。
于根海发现电脑不在,就是当天晚上。那时候丁力申正在给我发短信,告诉我买家已经把钱打入我的卡上,让我去查收。
我短信没来得及回,就听到了于根海回来的声音。
他本来是去外地出差,按理不可能回来的那么早。更没想到的是,他一进来就走进我的书房,看到了空荡荡的电脑桌。
我还没来的及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把电脑桌一起卖掉,他的拳头就伸了上来。我一下子栽倒在地。
“老子听人说你把电脑卖了,老子还不信。”他还没说完,自己又一脚踹上来,“老子的家被你卖了老子都不知道,我让你养男人,我让你养……”
是她出卖了我。除了她,没有谁,她为了讨好于根海,不惜出卖自己的女儿!
于根海的拳打脚踢像雨点一样密密麻麻的砸在我身上,我蜷缩身体,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告诉自己:一定要挺过去!
他发了狂,一把扯掉自己的领带,四处寻找,直接冲到阳台上,操起晾衣撑就往书房走来,我没有力气站起来跑,可是我听到一个人近乎哀嚎的声音——“不要!”
她挡到我身上的时候,于根海的衣撑正好落下来。我望了望她,没错,是她,这个数十年都和我没有肌肤之亲的——妈妈。
她拼命护紧我,咬牙切齿的对于根海喊:“于根海!你杀了我!你杀了我也不要动我的女儿!”
于根海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即使那一棒棒都打在我妈的身上。妈妈全身颤抖,把我抱紧在怀里,哼也不哼一声。
我闻到她身上的檀香味,这才明白,原来她一直都是有感情的。她以为她可以把母爱和仇恨托付给佛像和经书,但是她试了大半辈子都不行。我终于流下了眼泪。我不知道我在为谁而哭,是为这个苦命的妈妈,还是为这个落魄的女儿。
只有他。他居然狞笑着说:“打你们两个*人!一个老*人,一个小*人!不打不成体统,家要被你们败光了!!!”
总之,那天是她救了我。
我对于根海没有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再多做描述已经毫无意义。他揍完我们就像完成了一项牵挂心头已久的任务,那时几乎是凌晨了,他还是开门开车外出了。
他一定会跟他的小情人在一起,去过幸福的小日子。
他的生活,注定和我们这对苦命的母子无关。
我恨他,要不是他,妈妈会嫁给周天义,楚暮会是我的哥哥,我们拥有的,就不会是这样一个暗无天日的明天。
妈妈已经从地上挣扎起来。她一直站在窗前,看着他的车从车库一直开向小区门口。然后,她哭了。
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
眼泪代表她的情感,反而让我安心。
我在家中翻箱倒柜,找到了擦伤药。她在沙发上坐下。我俯身替她擦腿上的伤时,她继续掩面而泣。“别哭了。”我一边擦一边说,“总有一天我会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你也不要信什么佛了,不过其实你也根本没信过,你怎么可能做到超脱?”
她仍旧哭,不说话,像是根本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她把腿缩回来,不让我继续擦药。
我心头一紧,这个时刻,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凄凉。我还是把手了伸向她腿上的伤口,慢慢的,但是坚定的把她的腿拉过来,继续擦药。
“妈,我欠你的,我以后加倍还给你。”
“枳儿,”她哑着嗓子唤我小名:“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不好?”
“好,”我点着头,用从未有过的温柔的声音对她说:“妈妈,我成绩好,我会去申请提前一年高考,我一定会带你走,相信我。”
她忽然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我抬头看她,她说:“我们去哪里?”
“一定有办法的。”我说,“我去办点事。你在家等我,好吗?”她不点头,也不摇头。但我依然感觉亲切,她又回来了,她是我的母亲,和我相依为命。我们不能分开。
我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出去。我的伤口还有些疼痛,就让它疼痛吧,如果身体不疼痛我反而会更难受。出门之前,我在衣帽架上取了一条她的围巾,深红色的羊绒料子,非常暖和。我把它紧紧的缠在脖子里,缠到脸上来,只露出两只灼灼疼痛的眼睛。我跨出房门,便没有回头,脚步越来越快。时间已经不能再等待我,我必须找到楚暮,把钱塞在他手里才行。只有快些这样做,我的不堪感受才能稍微降低一些,我为此而付出的一切代价才算值得。
很多年了,我好像一直都没有叫过她妈妈,妈妈妈妈,我终于可以再次这样呼唤。我低下头微笑了。
这天奇冷,满大街都飘荡着洁白的雾气,我走出小区时,脚步就僵硬了,好不容易才拦到一辆只依稀辨别得出车灯的出租,我舍不得打车,就是样走。我要尽可能地帮助楚暮,陪他度过难关。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在楚暮家旁边不远处的中信银行取了钱,用超长的羊绒围巾把这些多的我数不过来的一百圆纸币紧紧的包好,捂在我的大号白色大衣里,按在胸口,像按着一块肿瘤。
如果这时路上会出现歹徒,夺了我的钱,我会死也不顾的跟他们拼命,哪怕明天新闻上会播报这样一条消息:7岁的天中优等生,身携过万人民币,横尸街头。她的腹中,孕有一个足月的婴儿。
也在所不惜。
我很快来到了周楚暮家的门口,一路安全,没有强盗,除了我的胸口硬生生的疼之外,一切都算好。我揉了揉我冻得通红的狼狈的鼻子,可却流出了落魄的鼻涕。我只能一边擦鼻涕,一边敲他家的门。我没有去敲窗户,而是选择门,是因为我想在他开门的那个瞬间就拥抱他。
至此,只有他才能温暖我。
许久,他开了门。
他叼着一根烟,眯缝着眼睛看着我。他没有受伤,简直毫发无损,甚至可以用容光焕发来形容。因为他换了一个非常短的新发型,穿了一身还算体面的睡衣,简直不像他。我的前脚刚刚迈进去半步,他就把门合上了一半,他用含糊不清的嗓音问:“你来干什么?”
“让我进来。”我喃喃的说,因为冷,我脚底不稳,差点摔倒。他把门缩成一道缝,抵死要拦我在门外。
“妹妹。你以后,不用来找我了。”他用最后的一点耐心对我平静的说。
“为什么……”我的大脑似乎也被冻僵了,愚蠢的问题脱口而出。
“因为,我换女朋友了。明天,我就要搬家。”
“去哪里?”我无力地问。
“去她家。”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对不起,林林。我也很想等到你很有钱的那一天,可惜,我实在等不起。”
说完这句,他就“嘭”的关上了门。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难道他真的忘了吗,两情相悦,天长地久。
还是他从来都没有真正地懂过?
我不想放弃,拼命擂门,一直擂到整个手掌都变成了通红,手心剧痛,擂到被我狠狠捂在胸前的巨款掉落在的地上,一张张粉红色纸币散落得到处都是。
我把自己的手指放在嘴巴里,我含着自己冰棍般地手指,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它们不再僵硬,能够活动。然后,我捻起一张张得纸币,从门缝里一张张地,把它们送进去。
那些美好的心酸的过往,像一帧帧图片,最后凝聚在这些薄如蝉翼——或脏若旧窗帘,或崭新的可以割伤皮肤的纸币上,被我传送进他的屋子里。
我独自跪在他的门前完成这一切,直到我的耳畔传来车水马龙之声。
天亮了。
回家吧,林枳。
我的心,盛满从未有过的不甘和痛楚,一步三晃的去了学校。
等待我的是本学期最后一次月考。
可笑的是,我又得了第一名。丁力申成绩退步很大,但是这与我无关。田丁丁的成绩还是无关痛痒,她也是没救了。
我的心思全然不在学业上。我一心想着先解决我腹中的毒蘑。他不为人知,叫人不齿,必须赶快消失。
可是,钱在哪里?
更可笑的是,寒假补课需要每个人交纳五百元。
我又一次,想到了田丁丁。
那天的体育课,我佯装肚子疼,没有去上课,我摸了田丁丁的钱包。
拿走那五百块,本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没想到,我却碰到了钉子专业户丁力申。他还是那样,一股不服输的钉子精神,百折不挠。
他居然跟踪我。
而且,在我偷了田丁丁的钱之后,他才站出来,说:“林枳,你偷钱。”
我扬扬我手中的五百块,斩钉截铁的说:“去告诉她!顺便告诉警察,让他来抓我。”说完,我把那五百块迅速装进自己的钱包里。
他什么也没有说,而是用拳头狠狠的捶了一下墙壁,又消失在除我之外空无一人的教室里。他的劲儿可够大的,在他锤那一下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墙皮哔哔剥剥掉下来的样子。
但那又如何,我料定,他死也不会告诉田丁丁。
而且,就是他告诉了田丁丁又怎么样?我死也不会认帐,死也不会。
我只能说,对不起,田丁丁。相信有一天你知道了真相,会原谅我。
500块,小诊所,应该是够了吧。
周末去太明目张胆,我这两天就得行动。当我带着我无懈可击的计划在那个名叫“为你诊所”的地方停驻时,我却忽视了我身边那个优质的007丁先生。我真的没想到,他会像一个阴谋家一样,带着田丁丁出现在我面前。
雨下得很大,我孤单无依。自称爱我的男生和我最好的朋友田丁丁像法官一样站在我对面,我不得不出言保护自己。
所以,当田丁丁的耳光冲我甩来时,请相信,我是一点也不怪她。
我也不怪我自己。
我谁也不怪,我心里沉静得能听到血脉流动的声音。
我甚至想到了一句诗。
我情似云复晴蓝,心悠坤宠然其瀚。
心如此矣,我复悠然。
然后,她打了我。那个清脆的耳光,打掉了我所有的意志。
“好好想想吧,林枳。”丁力申对我说,“我希望你清醒一些。”说完这句话,他也丢下我走了。
他是去追田丁丁了吧。也好,他们也是青梅竹马,比起周楚暮来,还是丁力申更加有情有义。而我,早就一无所有,注定一无所有。想到这里,我终于没有走进那个肮脏的小诊所,而是在夹着冰雹的雨水中在街头漫无目地地游走。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尖锐的响了起来。
是于根海的号码。
我用麻木的手指按了接听键,里面传来于根海有如海啸般的咆哮:“你死到什么地方去了?你老娘自杀了!”
自杀。
她没有等我。
不过,她也没有答应要等我。
我没有钱打的,但我仍然打了的。并且在出租车快要到达时,连滚带爬的从车上下来,往我家的方向奔去。出租车喇叭来得及在小区门外疯狂的鸣叫,像狂放的警笛,一直呼啸的时候,我已经快奔跑到家门口了。
全世界都在通缉我。
置我于死地。
我回到家的时候,家门洞开,却一个人也没有。
走进这幢空荡荡的别墅,除却勾魂摄魄满眼弥漫的檀香味,我什么也看不到。
我没有去医院。
请主饶恕我,我不想看到她一无所有的尸体。
那样,我会更加对照自己,明白自己所失去的一切,纵然让一切重回,我都不堪面对。
我当然也不会去找周楚暮,我给他发了一个信息:“这是永别。”然后,我把自己的手机从窗口扔出去。
如今我还需要它作甚么?
失去一切,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如今我才能明白这一点,却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我才发觉,那个曾经因他对我的虚弱缥缈的爱而萌发的一刹那的梦想<:"="_.,是多么愚蠢而久远的事。
既然如此,为何我不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但是,在这样做之前,我必须偿还一个人。
如今在世上,只有她一个人让我留恋和愧疚。唯有将亏欠她的全部偿还,我才能走得义无反顾,永不回头。
第三部分:尾声……
世界上的秘密,有很多种,有一些,甜而透明,想起来会微笑;有一些,却会埋在心灵的最底层,日积月累,变成毒素。
如果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一定不会做现在这个背负着许许多多秘密的女生。因为,这些秘密其实并不属于我,而我却身不由己不由自主地为了保全它们而不顾一切。
当保留这些秘密的外壳被现实一一击破,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在做这一场没有意义的牺牲,在一个人孤单的战场上为人世中最脆弱的感情而倾尽所有出生入死,最终却发现对手只是一面有记忆的镜子,让我在对照自己的一路走来时,不得不承认,这一路的背负和忍耐是多么愚蠢。
这种感觉甚至说不上有多痛,在更多的时间里,我只能感觉到一种虚空,一种冷冷的嘲弄。而当我在这场没有目的的逃亡中精疲力竭,才终于发现,这些秘密,我只想对一个人说。
不是别人,就是他。
我心中唯一的他。
于是,我拨通了林庚的电话。
那天,当林庚找到我时,天色已晚。这场冬天的雨越下越大,还夹杂着硬硬的雪砂,雨雪混合而下,仿佛电视出现雪花时咝咝吱吱的声音,我站在一间杂货店的屋檐下,眼泪已经不流了,只是呆呆地数着雨滴。
他出现在我面前,穿着一件湿透的雨衣,把一把伞像夹公文包一样夹在腋下,一看到我就从马路对面奔跑到马路这边来。雨水溅湿了他的脸,那张脸,曾经让我如此留恋。
“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他的声音有点大,掩过了淅淅沥沥的雨声,“到底出了什么事,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了呢?嗯?”他有点严肃地看着我,语气里有责备,也有疼惜。
我不看雨,看他,但还是呆呆地,不说话。
他急忙替我撑开伞,把我的手握来放在伞柄上,焦急的说:“还发什么呆啊,我送你回家。”
他今天的模样没有一点平时的英俊从容,而像一个劝孩子回家的无奈父亲一样,又用心又疲惫,却让我前所未有的暖心。
瞧,我是多么不争气,让他如此担心。
“我没有家了。”我努力让声音平静,却终于还是哽咽着这样说。
还没有等林庚说话,我又喊了一声:“老师……”然后,我双手捂着脸,不由自主地歪下身去,倒在他的怀里。他没有拒绝我。
我终于号啕大哭起来。
在这个冷到绝的冬日,我全身颤抖,我一只手抓着他的衣服,一只手努力捂着自己的嘴巴,但是这样做丝毫都没有减弱我的哭声。我哭的用力程度,简直可以用嘶吼来形容,以至于惊动了路上的行人。他们打着雨伞停驻,注视着行为古怪的我。他们一定以为我得了失心疯,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如果我能控制我自己,我又为什么要这样做。该死的一无所有的感觉,它强大到可以击毁一个人的自尊,这种感觉让我不能再忍耐哭的冲动,我像呕吐一样激烈的哭泣着,我妄图哭掉我所有阴暗潮湿的过往和委屈,仅仅是在林庚面前。
因为,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上我只有仅存的一处温暖,就是他,就是此时,终于把我抱在他怀里的林庚。
这样的时刻,我在梦里幻想了那么久,这一刻却来得那么迅疾和真实,真实到我能感受到他的雨衣上塑料橡胶的味道。
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猎人打了一枪,而快要死去的树袋熊。
疼痛,却也幸福,再也不用为活着而攀爬。
所幸的是,我的树终于没有推开我,而是把我抱在怀里。
他伸手轻轻地在我背上拍了一下,放任我的哭泣,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用仿若从很远很远的年代传来的声音说:“你好像吃了不少苦头,田丁丁。”
我在他的肩膀上拼命点头,只是不知道他看不看得见。
“你好像变得越来越爱哭了,”他一边叹气一边扶我起来,“你要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你要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这句话好像一颗柔软的钉子,直直地钉入了我心里最不能触碰的角落,我慌乱地躲避他的眼睛,却正好与他的目光相遇。
我虽然还在颤抖,却忽然,停止了哭泣。
那一刻,他在看着我,眼神明亮,仿佛千言万语,又仿佛不说一句。
那一刻,全世界的雨都停了。我出神地看着他被雨打湿的发脚,忽然想伸出手把它们理理顺——当然,我没有。
上天作证,那一刻我心里没有任何不纯洁的念头,甚至,没有任何念头,只求这一刻,能够白天黑夜,天长地久,永永远远地延续下去。
可是,不过几秒,林庚就在我身后推了我一把,坚定地说:“来,我送你回家。”
说,“我妈不要我了。”
“你傻呀,气话谁不曾说过,我妈那时候也老跟我这么说来着。”他说,“来,听老师的话,相信我。”
我不可能拒绝他。
于是,我终于被林庚带着,回了家。
门打开的一瞬间,我以为迎接我的会是暴风骤雨,我以为罗梅梅会跳着脚骂我并把林庚也骂上一通,可是这些都没有发生,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她开了门,看到我,什么也没说,只是一把抱住我,失声痛哭。
“你去哪里了?”她哭着说,“你要是不回来,让妈妈怎么活?”
请相信,那一刻,我心里前所未有的珍惜和感动几乎要把我整个淹没。以至于,我差一点就要昏了过去。
我淋了雨,因为发烧,在家整整躺了三天。
这三天里,罗梅梅没有去上班,而是每天在家陪我。她每天变着花样做饭给我吃,可惜我的胃口不争气,不然,一定又要爆长肥肉。
对那件事,她绝口不提,好像以前发生过的那一切都是场梦。我在梦醒时分想要对她解释,她却摇摇头,不再让我说下去。
好吧,如果她能原谅我的一切,这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吗?
她是我的妈妈,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无论我犯了多么滔天的罪行,撒了多么大的谎,伤害她多么深,她永远都不会抛弃我,厌恶我,她永远是那个为我开门,第一个抱住我的人。我庆幸那天对林庚的求助,才让我有幸明白这个伟大的真理,而没有作出别的傻事。
“妈妈。”我终于还是说,“我喜欢我们老师,可是,真的只是喜欢,我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你相信我吗?”
温和地替我理理头发,“我跟林老师谈过心了。”
是吗?他们谈过了吗,都谈过些什么?林庚会说我些什么呢?
“你长大了。”罗梅梅好像很感慨地样子,“其实,妈妈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过自己的老师呢,这没什么,是妈妈不对。”
我的眼泪因为罗梅梅的话又要不争气地涌上来。
天,我该如何谢谢林庚才好?
“对了,给你看样东西。”罗梅梅说着,起身从客厅拿来一张小单子,我一看,竟是林枳给我的的汇款单。500元。
留言:对不起。
“傻孩子。”罗梅梅说,“不过妈妈很高兴你这么义气,以后需要,尽管跟妈妈开口,不要再做傻事了,知道吗?妈妈虽然钱不多,但和你一样,还算个好人。”
我傻傻地笑。
林枳,其实,不需要说对不起,其实,我从来都没有真正地怪过你。等我明天去上学,我一定要亲口对你说,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就是不知道,你还愿意不愿意呢?
罗梅梅说要给我做点吃的,于是去了厨房。我已经恢复很多,从枕头下拿出我的手机来,手机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我找到充电器给它重新充电,准备给林庚以一个感谢的短信,再给林枳打个电话,却没想到的是,一充上电,就来了电话。
上面闪烁的,居然是丁力申的名字。
我犹豫着要不要接,但最终,我还是接了起来。
“林枳要自杀,莲花大厦,顶楼。”他简短地说了这么一句,就挂断了电话。
自杀?莲花大厦,顶楼?
林枳要自杀?
丁力申怎么知道,他不会骗我?可是,他为什么要骗我呢?
一想到这个,我差不多是从床上跳了起来,趁着罗梅梅在厨房里忙碌,悄悄地溜出了家门,依着周楚暮所说,很快地打车,到了莲花广场。
哦,我的林枳,你可千万不要有什么事!
跳下车后,我站在广场中央,远远的,向楼顶望去,可是,我什么也看不到。
叫我震惊的是,广场的楼顶此刻正聚集着一大片厚重的乌云,仿佛有一双手把天空中的乌云都聚拢了来,存心酿造一场泛滥的雨水。
我的心一抖,仿佛看到了很不好很不好的兆头。莲花广场在这个阴翳的雨天,依旧行人如潮,可却没人抬一抬头。我恨这高耸入云的楼,遥远到超过人的视线。
我立刻跑起来。
我居然忘记莲花广场是整座城市最高的建筑,而去年发生在这里的,还并不久远的……自杀事件。
自杀。
想到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的心唐突地跳跃起来,恐惧的感觉再一次把我包围。
莲花广场的行人电梯只能坐到四十六层。
接下来的一段路,是一条窄而陡的楼梯。
当我终于爬到楼顶时,我几乎要因为我看到的那一幕而跌跤。
林枳背对着我们,把已经脱掉的袜子和鞋凭空丢了下去。
然后,她像一个女骑士一样,威风凛凛的跨上了不算宽阔的扶手,一把扯掉她的发绳,随手扔了,然后踮着裸露的脚尖,在扶手上舞蹈般踱步。
我几乎要失声尖叫,可是我知道,如果我这样做,她说不定会奋不顾身的跳下去。
丁力申呢?丁力申为什么不在?为什么不阻止她?
林枳穿的非常之少,我认得出,那是天中的夏制校服,校服裙子是深红色格子布做成的,很衬皮肤。夏天林枳穿的时候,我总和其他女生一起,暗暗羡慕她洁白若玉的双腿,可是此刻,她裸露的修长的腿,像两条红萝卜,在冬天的狂风呼啸中,灼灼战栗,任谁都目不忍视。
而那团黑色的云朵,此刻正盘旋在她的头顶,山雨欲来的沉重,让我震动到站立不稳。
我终于忍不住,轻轻叫她的名字:林枳……
她转回头来看我,眼神已经和以往不同。
她在大风中长发飞扬,对我惨然一笑,我的心都快被她的笑容绞碎了。
“林枳你不要这样,下来,下来我们一起回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周楚暮,你到底到什么地方去了?你居然把这样一个难题交给我,太高看我了,难道你不知道,只有你才能救她。
“林枳。”我的眼泪流下来,大脑一片空白,只能求她,“求求你,别这样,求你。”
“田丁丁。”她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温柔的,坚定的,“你别哭啊,田丁丁,我不值得你这样的。”
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是吗?”她说,“傻丁丁,你真这么想吗?”
“真的真的。”我说,“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一辈子的。”
她笑了,在栏杆上面对我坐下来,两条通红的腿交缠在一起,像两只嬉戏的鲤鱼。她仍旧不说话,眼神却向我的身后飘过去。
我也不由自主的转身。
是周楚暮!他终于出现!像所有故事中的王子那样,我终于有些不那么恨他。
他只穿着一件黑色的单衣,双手插在口袋里,一步一步挪向前。他的表情像是刚刚走出赌场的小混混,全然不知外面的天翻地覆。
他只是喊她:“林林。”
“你走。”林枳的声音还是和以前一样平静。她说:“你该走到广场上去,就站在喷泉边,等我。”
周楚暮只是说:“你属于科学家,居里夫人。”
在这个紧要关头,这都是些什么对话?我怀疑我听错,可是这一切却又那么真实。
或许,我还是搞不懂爱,至少是爱情。他们之间的秘密不能被言说,也不能被外人懂得。只有他们自己懂得。
我像一个看客一样无助和挣扎。眼看着他一边说一边继续走向林枳,走到离她很近的地方,好像没有听到林枳刚才的话似的:“居里夫人发现镭,她还得过诺贝尔奖。她是波兰人,她热爱祖国,为了祖国作出许多贡献。这些我都研究过了,你是不是没想到?要不要看看我做的笔记?你要不要去我家,和我一起看看呢?”
林枳摇着头,不停摇头,像中了蛊术一般。
“亲爱的楚暮朝她伸出手,“我带你去。”
林枳摇着头,身子往后仰去。我觉得我就要死了,我想尖叫,但尖叫不出。所以,我一定是要死了。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周楚暮一个大步跨上前,终于一把将她抱住,从那个危险的,随时置她于非命的扶手上把她抢救下来。
我清楚的看到,她眉宇紧皱,闭上了眼睛,在周楚暮把她救下的那个瞬间流下了泪水。
我的心在刹那间落地,又密密麻麻的疼痛起来。我捂着自己的嘴巴,泪水也忍不住潸然落下,我不清楚我的眼泪的来历,究竟是被这样的爱感动还是被刚才的情景吓倒。
我只能上前再一次把林枳的手指一根一根把掰直,然后紧紧的握住了似冰冻过的它,就好像我们从未误会过,分开过。
林枳闭着眼,我想她一定是被自己吓坏了,周楚暮抱着她,我一直握着她的手,我们一起走下长长的楼梯,然后按开了电梯。
就在电梯门将要关上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人。
丁力申。
他抬起头,看了我们一眼,就消失在电梯门口。
爱情,是多么的莫名其妙啊。
林枳去医院做手术那天,是我陪她。丁力申没有出现,他只是短信我:好好照顾她。
我一直在医院陪伴林枳。因为,除了我,没有谁会来陪她。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三天里,林枳的妈妈自杀了。
电话打到学校里,让林庚转接。这一切都是林庚告诉的我。
原来她从小失去父亲。
原来她与继父关系不佳。
原来她的母亲屡遭不幸。
原来,原来,原来我和我的母亲罗梅梅能够相依为命,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我是这么幸福,幸福到残忍地反衬她的痛苦的地步。
我的心,在这些真相面前,忽然被悔恨装满。我想起了,自己抽她的那一记响亮的耳光。那用尽全身力气,毫不容情的一记耳光。
和林枳做“好朋友”两年,我才发现自己对她的了解是如此之少。我从来没有去过她家,我连她初中是哪个学校毕业的都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跟她她聊过她的家人,甚至当她爸爸开宝马来接她的时候,都只是自惭形秽地躲在一边,从来不敢上前和她的家人打招呼……
我对她的了解,除却血型生日星座笔迹之外,还有什么呢?又和其他同学对她,有什么不同?原来我们所谓的友谊,一直活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支撑它的,是那些数都数不清的秘密,和我愚蠢的仰慕。
林枳,原来是我对不起你。只是幸运,一切补救都尤未晚。
我带着罗梅梅亲手熬的鸡汤去看她时,却看到病房外的门外放着一束花。
我把那束花拿起来,走进屋里。林枳正看窗外景色。我喊她:“林枳。”顺便把手中的花递给她。
她打开上面的卡片,上面只写了两个字:“楚暮。”
林枳起身,像是要出门去追什么,却又缓缓倒下。
我无奈地看着她。
她把头*在我胸前,说:“丁丁,他走了是吗?我知道他要走,只是,我非常非常的想他,你相信吗?”
我不再说话,我当然信,我亲眼见过她对他的付出,我知道那样深深爱过的人,永远无法从心中抹去。
“谢谢你,丁丁。”林枳又说。
其实,这些“谢谢”,到底谁该对谁说起呢?在这段仓促而五味俱全的青春里,我们要感谢的不仅是彼此,还是每一个遇到过的人。
就像丁力申,我知道他还是喜欢林枳,可是,他已经知道,他将永远无法同周楚暮抗衡。他只是坚持着自己的坚持,不求任何结果。就像我,依然迷恋林庚的一切,但我没有想过要得到什么,我只是学会了将这一份喜欢,小心轻放,永远存在心里。
一周后,林枳出院。她的继父来接她,她没有和他争吵。默默和他回家。第二天林枳背着书包来上学,关于她的一切,在校园已经传得沸沸扬扬。所幸的是,至少在我们班,没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就连庄悄悄也会对我说:“小卖部又有卖麻辣粉丝的了,要不我跟你和林枳各带上一碗?”
真好,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日子又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所不同的是,周楚暮这三个字不再出现在林枳的口中。
“周楚暮真的走了吗,你后来,是否还见过他?”终于有一天,丁力申这样问我。
“没,没有。”我说。
其实我在撒谎。
我见过周楚暮。
就在49路公车站,他独自一人,背着大号旅行袋,好像打算去很远的地方。
我不知道该不该装作没看见他,他却主动跟我打招呼,问:“林枳好多了吧?”
“是的。”我说。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周楚暮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不过转瞬即逝。
“替我转告她,我会回来的。”他说,“在我觉得自己应该回来的那一天。”
“你不打算再见她?”
楚暮说得斩钉截铁,“而且,自从她跟我认识以来,还真是一路倒霉,你说,是不是?”
“听说你找了一个很有钱的女朋友才和林枳分手?”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
周楚暮忽然哈哈笑起来。他笑了好一阵,忽然伸手摸摸我的脸,然后说了一句差点让我晕倒的话:“丁丁,你真可爱。”
然后,他就跳上了一辆开来的公车。
我没有转告周楚暮的话给林枳。因为我知道,缘份可遇不可求,如果上天有眼,他们一定会在某年某天的某个地方重遇,过去的一切不愉快被洗去,开始一段崭新的故事。
所以这件事,我永远不会对任何人提起。
尝遍青春的甜,酸,苦,辣。我也好,林枳也好,丁力申也好,都愿我们只记得其中最美好的两个字。"=""=""></:>
/> 五百块不是什么大钱,可也不是小数目。如果我现在贸然开口跟人家借五百块,就算哪个富人拿出手给我了,万一罗梅梅不给我填补赤字,我又到猴年马月才能还得起人家?求人真是不如求己,我只好又拨通了罗梅梅的电话。
妈……我拖着哭腔说,银行卡也丢了……
真的假的?罗梅梅只是这么随口一问,我却一阵心虚。
那天的事情,以罗梅梅来学校给我送来五百块现金结束。
我送她去校门口,她从车棚推出了她那辆老旧老土的摩托车。
我忽然一阵心酸。这么冷的天,大街上骑摩托车的人真的很少,女人,就更少。
我看着罗梅梅用一条大围巾裹住自己的头脸,看着她老旧的黑色皮手套有的地方已经泛成白色。我看见她跨上了车,用力踩着脚踏板,踩了好几下,车才打火成功,发出一阵不情不愿的哼哼声。
这辆车,早就该换了。
当引擎终于发动,我也终于对着罗梅梅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妈,对不起……
虽然我的声音好像蚊子哼,她还是听见了,疲倦地对我笑一下:你又不是故意的。钱再好好找找。
我用力点头。虽然我知道,根本不会再找到。
当罗梅梅绝不优美的身影和那辆车一起绝尘而去,我忽然,感到一阵锥心刺骨的悔意。
我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那张硬皮制的存折,忽然悲从中来。是的,我偷了她的钱。就在上个周末。
我们相处了这么多年,我当然知道该怎么找到那张存折。
这个存折里面只有一千块。她很奇怪,把小额的存款分存在好几个存折上,我挑选了很久才决定拿这个。
因为,我正好需要一千块。原因已经无需说明。
我觉得自己欺骗了罗梅梅。欺骗了这个全世界最信任我的人。
那么可耻,却又是那么的,无可挽回。
()
无论如何,在那之后的一周里,事情还是进行的很顺利的。
我和林枳相安无事,小心翼翼地共处着——特别是我,几乎已经到了她不找我讲话,我也不会去打扰她的地步。
我只等着这个周末,对她挑明一切的那个机会。
因为,这个周末是这学期最后一个月假日,放两天假,她去做手术用一天的时间,再休息一天,刚好来得及。
时间已经不能再等人了。
那天晚上,当我的手机在裤兜里讨厌地震动起来时,我拿起一看,发现是罗梅梅的号码。
她怎么会在晚自习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心里有些疑虑,甚至有一丝担心:她这么快就发现存折丢了吗?我跑到走廊上把电话接起来,很久,那边却一直没有声音。
妈,是你吗?我装出轻快的声音问,我晚自习呢,你不说话我挂了啊。
还是没声音。
就在我快要挂掉电话的一瞬,罗梅梅终于说话。
这个声音,绝然不似平时的她,居然带着一点点的颤抖:田丁丁,你,马上回家。
今天不是周末诶……我说。
我会给你们老师打电话。
我的心猛地一颤。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难道是……交通事故?妈你没事吧……我问。
我?呵呵,她居然笑,我当然没事。你回来,听见没有?
妈我在复习唉……
你还会复习?她继续笑,这次我都听出来,是冷笑,我看你也不用复什么习了,趁早回家来,给我留住个人我就开心了。
这么晚没有公交了啊。我说。
那你打车。
说完这句,她挂了电话。
当我从出租车上跳下冲进楼道的时候,其实,发生了什么事,我已经有了预感。
可是,当我推开门,看见客厅里微黄的灯光,看见罗梅梅勾背独坐的身影,心,还是一下子抽紧。
她在哭。
我乐天知命神经大条笑声洪亮的妈妈,在哭。
她对着一摊脏乱的衣物在哭。
因为那些衣物的上面,现在,此刻,放着两根没有拆封的验孕试纸,和一封被眼泪打湿过的信。
我的心在刹那间一片空白。
哦妈妈,对不起。
可是我该如何跟你解释呢,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子。
我走上前去捡起那两张试孕纸——其实我这样做是毫无目的性的,也许是出于某种急切想解决问题的心理——后来我才发现我的举动是绝对错误的,甚至是愚蠢的。我总是后知后觉,多么叫人无奈。
本来还坐在地上呜呜哭泣的罗梅梅误以为我要销毁罪证,她一下子站起来,紧紧捏着我的手腕,几乎是吼道:你想干什么?
我被她捏的生痛,只好松了手。两张薄薄的试纸掉在地上,她却仍然揪着我的手腕不放,并且拖着我就要出门,她一边拖我一边说:你跟我走,带我去找他。是哪个畜生?还有没有天理了?我要告他我要告他!
我的妈妈罗梅梅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我知道这怪不得她,看到这样的罪证,没有家长不会发疯。而我要做的,必须是让她彻底冷静下来。
我狠狠地甩掉她的手,说:放开我!
罗梅梅真的松开了。
你还偷钱。她过了半晌,才吐出这几个字,嗓音像破掉的纸风筝。
她继续悲哀的说:你的钱,统统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供了谁?
我佩服她居然用了供这个字!我不声不响,把书包从背上取下来,想坐下冷静一下想想对策。没想到她立刻冲过来,把我的书包拉链拉开,倒了个底朝天。
她一边倒一边说:我倒要看看你去上的什么学……话还没说到一半,她又哭了。她瘫坐在地上,一本一本地把我的书掼在地上,发出啪啪的声音,伴随着她颤抖的哭声,我心声愧疚心生疲倦,难过得恨不能去死。
我的牛仔裤暗袋里,装着我偷她的那一千块。这牛仔裤是我唯一穿得下的微喇型号,它紧紧地包裹着我的身体,不留任何空隙。生硬的新钞票,此刻正抵着我脆弱的神经,我全身都咯得慌。我回家之前,刚好路过邮局,正好把它取了出来,罗梅梅的所有银行卡邮箱甚至手机密码都是我的生日,她年纪大了,记不住复杂的号码。我驾轻就熟地取了钱,把那正好一千块的存折小心翼翼的放进我的书包夹层里了。
其实,我没有后悔。我甚至庆幸,我早把钱取出了。不然,可怜的林枳,她要怎么办才好?终于,我也哭了。
我甚至哭得比她还要凶。罗梅梅坐在我的身边,看着我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顾不得,我把这段时间以来所受的一切冤屈和不快都化成眼泪,哭了个昏天黑地,心里居然觉得稍稍好受些。
那天晚上,直到后来,发生在我和罗梅梅之间的谈话,又变得出乎意料地波澜不惊。或许她只是需要我一个彻底的否认,需要我施展法术把这些堕落的证据消弭无形,可是我们俩都是肉眼凡胎,最终还是堕入审问和被审问的窘境。
这个试纸真不是你用的?
我摇头。
那是谁?
我还是摇头。
这个老师是你们哪个老师?
我再摇头。
唯一能说出的只是: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真的没有男朋友。
罗梅梅女士把那两张烫手的试纸抛了老远,站起来走到别的屋子,砰的关上了房门。
我理解她。如果我有一天发现被自己信了十几年的人狠狠摆了一道,我不但不会信她,我简直不相信全世界。
可是,我又能对罗梅梅说些什么呢?验孕试纸是我同学的,她有一个小流氓男朋友,那个流氓还曾经亲了我一下。
信是写给语文老师的,我喜欢他很久了,可是他并不喜欢我。
这是真相,可这是罗梅梅愿意听到的吗?所以,我只能沉默。
罗梅梅,也在沉默。
我独自在冰凉的地板上坐了一个小时,然后拖着麻木的身体站起来,回到我的房间躺下。顺便把裤袋里那珍贵的带着我的体温的一千块取出来,放在枕头下。
我闻到钱的气味——这奇怪的味道,真是不好闻。但是只要它能帮助林枳,度过这最难熬的难关,付出多少不是值得的呢?我的眼泪又再一次的涌出,这一次,我没有去擦它。
我告诉自己,我要勇敢地付出,勇敢地接受。因为我知道,只要林枳没事,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欠罗梅梅的以后我可以加倍还给她,可是林枳呢,她肚子里的那个巨大的肿瘤多留一天,都有可能彻底毁了她。
我握着我的手机,一直开着机。我很希望林枳可以在这个时候打个电话给我,哪怕只有几句安慰。她很少安慰我——多半是因为我神经大条,几乎没有安慰我的机会吧。可是我是多么希望她可以安慰呢。但我知道,这么晚了,谁也不可能给我打电话的。我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我在凌晨四点五十分给自己打气,然后迷迷糊糊的睡去。感觉中只躺了不过十五分钟,天就亮了。
天一亮,我就条件反射的神智清醒了。我一睁眼就坐起来走下床,打开房门走出去。
罗梅梅的公文包已经收拾好,她正在对着镜子梳头,看来是要去上班。
我也去洗了把脸,准备上学。可就在我走到门口时,罗梅梅把我拦住:你今天哪都别去。
我愕然看着她。可我是去上学啊!
你还上什么学!我让你去学校不是让你去学坏的!她恨恨地说,你们那个学校叫什么重点中学,老师不管学生还师生恋!等我查出来你男朋友是谁……
我跟你说过我没有男朋友!我跳脚。
她冷冷地看着我,然后,说出一句让我崩溃到极点的话。
你还不老实!你有没有男朋友,难道真的想让我带你到医院检查吗?
这句话里,含着那么多冷冷的侮辱,我终于无助地收声,再也不试图跟她解释任何。
说完那句话之后罗梅梅再也不看我,收拾好东西,就要出门。临出门之前她掏出钥匙,像要把门反锁。
我的心,又像被人扔进冰窖,哭不出来的悲伤。
你不用锁门。我对她喊,放心好了,我哪也不会去。
罗梅梅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收起了钥匙。
田丁丁,她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我就再相信你一次。
但是你记住,如果你今天出了这个家门,就永远不要再进来。
就这样,她走了。
我趴在阳台上看见她骑上她那辆褪色的摩托,连她的背影里,都写着对我的失望。
一个上午,我都打开电视,人在百无聊赖地闲逛。我知道期末考试一个礼拜以后就要开始,我知道我还有大把的习题没做大把的内容没复习,可是这一切,事到如今,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失去了最爱的人的信任,就算我下次能考全中国第一,又有什么意义?上午的电视节目就像学校课堂一样枯燥无味,不是广告就是几个那几个已经被人看厌的痴男怨女。我机械地转着台,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或许我在找一个世界上最快乐的节目,只要看它一眼,所有的烦恼就会顷刻消失,我就会变成一个聪明的女孩,能够应付眼前的困局,能够重新得到一切人的信任,也能重新信任一切人。
这样的节目,当然不会存在。
临近中午的时候我的手机在响,可我不想接。
让全世界都统统见鬼去吧!我恨恨地自语。
可是它锲而不舍地响了第二次第三次,我终于还是接起来。
田丁丁,你能不能来一个地方?是丁力申的声音,透过话筒差点震破我的耳膜。
怎么了?我说。
林枳要去小医院做手术了。丁力申说,她不要我借钱给她,小医院,很危险,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半个小时以后,我带上了我崭新的一千块和那张薄薄的一直放在我贴身口袋里没有被罗梅梅发现的广告纸,和丁力申,在一个十字路口碰头。
丁力申,用一种悲伤的眼神看着我。一秒钟,两秒钟,他忽然伸手摸摸我的头发,用一种不自然的口气说:丁丁,我带你去见林枳。
我不由自主地跟着他飞奔。我的脑子已经马不停蹄的想到——小诊所……多么危险的地方……如果林枳有事……哦不,她没有钱,连诊所的门都进不了……又怎么会有事……这两天里,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多到涨爆了我迟钝的头脑,我已经不能再思考。
天越来越冷。我忽然想起,今天的天气预报说,有雨。
小巷的尽头,为你诊所的招牌,挂得歪歪斜斜,却异常醒目。
林枳,现在就站在那间诊所的外面。
她还是穿着白衣,卡其色休闲裤。她看上去那么高贵,那么飘忽,那么忧伤,好像不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林枳。我终于还是叫她。声音一出,却发现自己已然哽咽。
她转过头,看着我,好像用眼睛对了很长时间的焦,才认出来我的模样。
丁丁,你怎么在这里?她微笑着对我说,我来这边看我的一个亲戚,你们要不要一起进去坐坐?
林枳。我没想到,她到现在还是死死地咬住不松口,实在是到了不得不揭穿她的时候,你在这里……
她还是笑,笑着,不说话。
你已经,做了手术?丁力申忽然打断我的话,问道。
什么手术?她吃惊地反问。天底下,再也看不到比这无辜的面容,然后她又笑,这笑里带着一丝嘲讽,丁力申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知道你有五百块。丁力申缓缓地说,你宁愿去偷,也不愿意我接受我的帮助,我真的就那么让你讨厌么?
那一刹,我看见林枳的脸变得煞白。
而丁力申的表情,就维持着冷冷的一动不动。那是一种伤透了心的表情,我明白。
我也肯定,这个时候,我的表情,也和丁力申一模一样。
原来她有五百块。
我的,五百块。果然是在她那里的。
我看着丁力申,他冷漠地对我说:那是你的五百块,田丁丁。
空气因为冰冷而发出了碎裂的声音。我冷得厉害,一直缩着肩膀,发抖,发抖。但是,我告诉自己,要稳住,我从口袋里掏啊掏,想掏出保护了好久还带着体温的,我偷的罗梅梅的一千块,以及大医院的优惠单,想要递给她,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冷,手指僵掉了,好久都掏不出来。
我迟疑着,终于还是问出:林枳,我的钱,真的是你偷的吗?
林枳忽然爆发出一阵笑声。
是的,我没有听错。
她笑得那么清脆,那么舒心,好像遇到了这辈子最快乐的事。
田丁丁,你真的,真的是……她一边笑一边指着我,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笑的人诶!偷钱?我偷过你的钱吗?
丁力申。我转向丁力申,你撒谎对不对?
丁力申不说话。可是我却真的,什么都明白了。
林枳。我又转向林枳,你借我的钱总是真的吧?
她朝我摊开手掌说:借条给我,证据给我。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我的手终于握紧了那些委屈的温暖的纸币,我只要一努力就能伸出手,向她递过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把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
半晌,我才终于伤心地肯定,用了全部的力量,伤心地肯定。
林枳,你从来没把我当过朋友,是不是?
是的!我怎么会把你当朋友?她还是哈哈笑,笑得喘不过气。你看看你自己,你凭什么让人把你当朋友?你很漂亮吗?你很聪明吗?你很有钱吗?你算什么?你以为把自己打扮的像一只火鸡一样就能吸引林庚的注意,做人如果都像你一样那么可笑,怎么会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你以为丁力申喜欢的是你吗,你问问他,他从头到尾,都只是利用你,利用你来接近我!所以,麻烦你不要再自以为是沾沾自喜了!如果你把你现在看到的这一切到学校里做任何的渲染,我敢保证,所有人都会说:那个站在小诊所门口发呆的是田丁丁,不是我林枳……
她还没有说完,我已经冲上前,伸出手,给了这个笑着的女人,狠狠的一记耳光。
然后,我转过身,对着我能感受到的第一个方向,用全身的力气狂奔而去。
我的手机开始响起来的时候,那场预报中的雨,已经淅淅沥沥地下起来。这一定是今年冬天最冷的一场雨。
我就在这场雨里,听见我的妈妈罗梅梅用比雨更冷的声音对我说:你不是说,哪里都不会去吗?田丁丁,请你听好,从今以后,我没有你这个女儿,你永远也不要回来。
你,永远,不要回来。
你,不是我的朋友。
你,不是好女孩。
你,是全世界最不受欢迎的笨蛋,天地广阔,而你已经无处可去。
这世上属于你的本就不多,现在,它们更是彻底地消失不见了。你在这张狂的雨里无所遁形,你只能流着搀着雨水的泪水,向着未知的方向,绝望的奔去,奔向那无期之途。
林枳
我们是不是会各自有许多秘密。
留给童年的秘密。留给夏天的秘密。留给操场的秘密。
留给时光罅隙的秘密。
留给模糊爱人的秘密。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是能说的。有一些却不能说。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你不知道。有一些上帝知道。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时光带走。有一些由你销毁。
但愿剩下的那些以及未来的那些。我自己保留——
选自林枳的博客《爱了不想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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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结束的那年暑假,我,美女林枳,变成了一个有秘密的女生。
美女林枳,这是一个多么俗的称呼。可是要知道,有很多人这样叫我。这其中,包括我一个叫于根海的人。他偶尔会把车停在我们学校门口,头歪到车窗边,抽风一般地对我说:美女林枳,上车啦!每当这时,我就会呼一下啦开车门,把头昂起来,飞快地坐进去,再呼啦一下关上车门。
操!于根海说,你丫就不能轻点?
不能,再说,我为什么要轻点?坏了最好,就算弄不坏车,让于根海的心情坏了,也算是我的小小胜利。
于根海开的车是>
众所周知的二奶车,价值不足四十万,正好符合那些暴发户们对一段青春的定价。可是于根海不是二奶,于根海是长胡子的大老爷们,所以,他这就是低俗到家,就是有钱不会花,找着法儿让别人瞧不起他。
更遗憾的是,这个超俗的人,他不是别人,他是我的继父。
我的继父于根海脑子短路的时候就会开着他的那辆车来接我。至于坐在那辆车里的感觉,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偶尔于根海会打开车窗吐出一口痰,而这时我多半会像一个富家大小姐那样蹙着眉毛,那表情仿佛在说:不要怪我的司机,他只是有气管炎。
唉,可惜的是,有气管炎的司机来接我的次数实在有限,该上班的时候总是不来上班。
比如今天,放假了。我拖着我的A版LV的行李箱,觉得很重,校门口停了很多辆车,唯独却不见他的踪影。
林枳!我的同桌田丁丁从后面飞奔而来,喘着气问我说:要不要我送你,我妈要晚些才能来接我。
不用啦。我说,都不顺路。
她咯咯笑着说:暑假会不会想我咧?
真肉麻。
不过我还是更肉麻地捏了捏她的小胖脸说:当然。
天不算热的时候我们约了逛街啊。她说,要不就去一趟上海,我妈说我这么大了,可以自己出去旅行啦。
好。我说。
她伸手替我拦下一辆出租,把箱子替我放进后备箱,有些不舍地看着我上了车,车子发动的时候,我跟司机说:去莲花广场。
说来可耻,我身上的钱,此时只够打的到莲花广场而已。但是我仍然决定去那里,去看一条,我热衷已久的裙子,那条的斜纹裙。米黄色提花纯棉面料,款式简单大方,低调而有品质,简直就是我的风格。
其实那条裙子我早已看上,但是,我没有试。我不用试就知道它肯定适合我,而且,它标价88,我根本买不起,又何必试?这就是我和一般女孩最大的不同。别的女孩会对自己无法拥有的东西满足于短暂地尝试和过瘾,但我不会。我,选择完全或者零。
所以,一连三个礼拜,每个周五的下午,不管学业有多忙,我都会去看那条裙子,一直看到期末考的那一天。虽然我知道顶多也就打个八折,还是远远超出我的购买力,可是,如果你想得到一件东西,就必须坚持着渴望它,不然你就会永远地失去希望。
因为我穿着和气质都还挺能唬人,所以,虽然在店里东转西转什么也不买,店员对我也还算谦恭有礼。我东看看西看看,表情冷淡,仿佛对一切嗤之以鼻。其实我的心思还是在那条宝贝裙子上火烧火燎的酝酿着。我在想,兴许回到家里,我可以拿着我考了第一名的成绩单对于根海说:能不能奖励我……
这种想法在心里只冒出来一小半,就被我自己毅然绝然地否定掉了,就像我从来都没有真心实意喊过于根海一声爸一样,在他心里,我也从来都不是他的女儿。
我有什么权利提要求呢?所以,如果那天不是他出现,我多半是会拉着我的A货LV,满心失望却也趾高气昂的步行回家的。
可是那一天,他出现了,事情就忽然地开始变得不一样。他走进来,用跟我一样坚定的眼神看着那件挂在墙上的斜纹裙。不同的是,他指着那条裙子,对店员说:帮我取下来。
我瞟了他一眼,不错,还算帅,看上去也算有钱。看来是给女朋友买衣服吧,世界上有钱的傻瓜总不要太多哦。我在心里轻轻笑了一声,乖巧地闪过一边。
店员正要给他从衣架上取裙子,他却说:这件我不要。给我拿件新的。
那间的店,有一个小小的储货间,一般如果有这种比较挑剔的客户要求拿全新的衣服,店员就去里面翻找,这个过程需要一些时间。
店员进去的时候我继续在衣物架间流连,刚才进来那男人,却突然靠近我,在我耳边低声喝了一句:快走!
然后,他拉了我一把。
一直到今天,我都觉得,当时我的反应,只能用鬼使神差这四个字来形容。
我,居然听了一个来路不明神色可疑的陌生男人的一句话,就撒丫子跟着他跑出了专卖店!在跑的过程中,那个男人一直拉着我的手。看得出,他非常熟悉这里的地形,选的路都不是阳关大道而是说不清怎么拐来拐去的曲折的小径,而且他跑的时候连想都不用想,没有任何犹豫地穿过一个一个路口,熟悉的程度,简直好像在他家后花园散步。
当我们跑到一个弯角,也就是七年以前我家老房旁边一个豆腐店的遗址时,我停下来,甩脱他的手,冷冷对他说:不用再跑了。
他笑嘻嘻看着我,脸不红气不喘:怎么你跑累了吗?
我摇摇头,骄傲地。我可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娇小姐。
你是谁?拉我出来有何贵干?我问他。
他愣了一下,忽然,扬声大笑。他笑得那么惬意那么放肆,简直好像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事。
小丫头,还真是发财就忘了朋友的那种。我小时候帮你打的那些架,原来都是白打的啊?
什么?我迷惑地看着他,而他继续说:早就盯上你了,连续三个礼拜去同一家店看同一件衣服,寒碜不寒碜呢?什么时候,你变得这么没出息了?
我瞪大眼睛。他好像,对我很熟悉。难道是一个暗恋我的富商,用这种惊人的方式对我表白?可纵然我在记忆里拼命搜集他的样子,始终却还是一片空白。
他看见我的窘态,笑得更欢了。
忘了就算了。他笑完后说,反正我也没指着你回报我什么。喏,这个给你,以后长点出息,就算对得住我了。
然后,他在自己宽大的衬衫下一阵捣鼓,天哪,我看见那条米黄色的斜纹裙,就那么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你偷……我失声喊道。
嘘嘘嘘!小声点!他大大咧咧地把裙子往我手里一塞,要就要,不要我就送别人,给你一秒钟思考!
要!我只用了半秒。我为什么不要?反正偷出来的东西又不可能还回去,顶多以后我再也不去那间店就是。
好。他说,就知道你抗拒不了。
斜纹裙交到我手里,我看着他,他拍拍手像摆脱什么不想要的负担,然后就那么轻轻巧巧地一转身。
他转身的样子……周楚暮!我终于失声喊了出来。
他停住。
我紧张得屏住气,他慢慢转过来的脸在夕阳的光里一点一点变得明亮起来,一点一点,变得那么要命地熟悉。
是周楚暮呐!当他完全转过身,当他靠进一步,贴近地打量着我,当他满不在乎地说出那一句林林,你总算还记得我。的时候,我的心,终于忍受不了胸腔里惊喜交加的猛烈膨胀,呀地一声尖叫了出来。
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叫我林林。
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有重逢这一奇迹呢。
周楚暮。说真的,他和小时候长得真的太不一样了。难怪我费劲力气才认出他来,也难为他居然能够认出我来。
那天晚上,我把周楚暮带回了我家里。于根海不在,是妈妈开的门。
她仍旧手里缠着佛珠,也不看我,开了门,转身就往自己的房间奔。但我今天叫住她:妈,你看谁来了?
周楚暮在门口闪了出来,她才稍微侧了侧身。
阿姨!周楚暮提着我的箱子,很热情地对她招招手,用老熟人一样的口吻对她寒暄:您好呀!您还记得我不?
我妈仍旧保持着那个侧身的姿势,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了句:同学吗?
我上前一步,走到她面前低声说:妈,他是周伯的儿子。
我以为她起码会说句:长这么高了,我都不认得了,可她只是继续保持着侧身的姿势,把周楚暮上下扫视了一遍,就一声不吭的离开。她离开的姿势和她望周楚暮的表情,都让人想到观音娘娘——仙风道骨,早就忘记尘世风云的态度,让人哭也不得笑也不得。
周楚暮他把我的箱子放到地上,耸了耸肩,想表示他的无所谓,但我知道,他还是有所谓的。我妈居然对他如此不在乎!难道她真的不记得过去了吗?我一直以为她念佛是为逃避现实,没想到,她如今已经高妙到连过去也一并逃避了。
我走到我房间的门口,招招手示意周楚暮跟来,周楚暮拉着我的箱子跟着我走了进来,他顺手把门带上,拧开了灯,然后一屁股坐在我的箱子上,熟门熟路到了极点。
我踢了他一脚:你会坐坏箱子。
那我坐你身边?他坏笑着,看着坐在床边的我。
我没理他。他已经开始四下张望起来,在他的张望里,我才发现我房间的苍白单调。墙壁上除了一个巨大的居里夫人素描画像,什么也没有。这还是初二那年,某个自称画家的男生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本来不想要,念在画的内容还算正点,我收了下来。这是我唯一收下的男生的礼物,也是唯一称的上有品的礼物。
只是他附上的那封信实在太可笑。
你就是我心中的玛丽居里。他这样写道。就因为这句话,整整一个星期我都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伟人,我差点没因此笑出病来。此刻周楚暮正带着研究性的目光看着那幅画,他越看,我越觉得这幅画其实很丢人。
周伯……还好吗?我开始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才回过神,眨了眨眼,说:死了。
死了?我掩着嘴惊叫,为什么?
他脾气太大,动不动就要抽人,中风了,就死了。他仍然说得面无表情,好像在说一个连续剧中的人物命运。
你爸是好人。我提醒他。
那是。他对你那是没得说。小时候我老怀疑,咱俩是不是在医院里换错了?周楚暮又坏笑着看我。我仔细打量他的眼睛,果然是没有一丝的疼意,也许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应该明白不应该对这样一个冷血的男生陷入情网,可是,我说过了,这是命中注定。
我命中注定重新遇见周楚暮,也就命中注定了,万劫不复。
你傻了,居里夫人?周楚暮伸出手来在我眼前晃了一晃。我吃了一惊,他居然认得居里夫人!这些年,你都在哪里?
他死了我就是一个人。周楚暮说,你明白什么叫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我当然明白,就算他们没死,其实我也感觉同样是一个人。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一个人怀旧,一个人唱歌,一个人苦读,一个人伤心。
你没有女朋友吗?我问他。
你想我有吗?他反问我。
他看着我的眼睛,让我不敢与他对视,于是我低下了头。这对骄傲的林枳来说,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对了,换上那条裙子给我看看。我为了你,可是连命都豁出去了。说完,他把那条裙子往我肩膀上一拍,下了命令。
我乖乖拿着裙子,走到卫生间去,换好,再推门进去。屋里一片漆黑,只有窗前的一小片月光,美得正正好。我狐疑的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忽然我的额头上像被一个软软的小垫子碰了一下,灯在我摸上开关前一秒打开。
周楚暮就站在我面前,高大的身影在我面前制造出一片阴影。
我想,刚才,他是吻了我。
就在我惊讶无比的时候,他退后一步,用挑剔而冷漠的眼神将我上下打量一遍,忽然满脸爆发笑容:美呆了。
在他满眼的欣赏里,我就是再能装,也笑出了声。
但我回头想要关上门时,却忽然看到于根海,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回来了。他抱着臂,靠在门上,污浊的眼珠看着我和周楚暮,像在看两只偷情的猫。
他用食指勾着狗牌般的车钥匙,仿佛在向周楚暮宣战。
我想跟他解释什么,又觉得没有必要——我为什么要对他解释呢?他算什么?可是就在我的头脑中还没有挣扎出答案之前,他已经推开我走进了屋子,指着周楚暮问:你是谁,到我家来干什么?
周楚暮微笑,朝他弯腰,用礼貌无比的声音答:叔叔,我是周天义的儿子,你不记得我了吗?
于根海一直想一直想,但是肯定没想得起来,周天义是谁。
我爸曾是你的情敌。哈哈哈。周楚暮一面说,一面笑着往大门外退去,不过,他死了,您老却活得这么精神,当年您赢了,靠的看来不只是钱噢。
你这个小流氓!于根海上前一步,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周楚暮在门口对我喊:再见,林林!
说完,他扬长而去!有两把刷子!在大门关上之后,于根海走到愣在原地的我面前,竖起他肥厚的大拇指,对我由衷地赞叹了一声。
我不知他究竟是叹我什么:能勾引男人了?乐于助人?还是别的?我还未来得及思考这个问题,厨房里就传来我妈十年如一日没有声调没有节奏没有韵律没有感情的声音:吃饭了。
难道,她真的有特异功能,把过去统统从脑子里洗掉了?
(2)
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但我从来都没有猜透过,我为什么会叫林枳。估计不会有人,愿意把这样一个意思为永远也长不大的又苦又涩的青橘的名字扣在自己的女儿身上。我的父亲死得早,我的母亲对我名字的来源绝口不提,所以,我至今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给我起这样一个名字。
唯一不叫我林枳的人,就是周楚暮。
他叫我林林。
七岁前,我的人生处处和周楚暮有关。那时候的他,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曾经是整条街上最苦命也最强悍的小孩。他的妈妈死于产褥热——这种二十世纪几乎绝迹的病症。一岁以前的周楚暮几乎是喝风为生,他那因为丧妻而垂头丧气的老爹经常一个人去外面喝酒到深更半夜,只在想得起来的时候冲一瓶牛奶把奶瓶嘴塞到他的嘴里——所以周楚暮从没有记忆的时候就开始从老天手里抢生存,所以长大以后,只要一点点水米就能活得如此这般地茁壮。
当然,这些我都是听我妈说的。而且,我不是特别相信周伯是曾经是一个为孩子他妈一蹶不振的痴情汉。原因很简单,我爸卧病的最后一年,周伯几乎包掉了我家的所有重活,甚至帮我妈烧饭洗衣服,讲故事哄我睡觉——傻子都看得出来,他这么做不是为了什么高尚的邻里之情,而是因为,他对我妈有意思。
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我妈对周伯也有意思。我妈妈曾经是一个很精明的女人,懂得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个男人的照顾,给他一些没有责任的暗示。不过,那时的我,并不排斥将来周伯成为我后爸的可能性。在工厂里当车工的周伯其实是个很心灵手巧的人,会用子弹壳做成小飞机讨我欢心,会用粗壮的胳膊把我举过头顶再狠狠地来个倒栽葱,在我脑袋快着地时又呼地一把把我拉起来,我就喊着飞啊,快活地尖叫。
因此,周楚暮来抢我的小飞机的时候,我就狠狠地把他的胳膊抓出了一道血印。
是我爸爸做的!就该归我!他一把把我推到地上,恶狠狠地说。
是我的!我声嘶力竭地大喊一声,爬起来,冲上前去,在他的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周楚暮发出啊的一声惨叫。
然后,我被我妈罚跪了一夜,那一夜我隔着墙听见周楚暮在梦里呼痛,听见周伯粗暴地教训:哭什么哭!被人咬,又不是被狗咬!
那个伤口过了很长时间才愈合。然后,周楚暮就成了我的哥哥。
很久以后他告诉我,其实从那时候起,他对我,就有了那么一点点意思。因为一个小女孩在被抢东西被打以后没有哭而是奋起还击,这一点让他觉得我巨有个性。
那时候,我们毕竟还是孩子,不懂得**世界里的爱是何物。只有一次,周楚暮和我一起看一本外国小人书,上面画着一场王子与公主的婚礼,周楚暮忽然灵感大发,找到一支铅笔,在那个拖着长长婚纱的公主旁边写上:林林。
这是你,他挠挠头又在王子旁边写下自己的名字。这是我。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
我想和你结婚啊。
可是,你如果是我哥的话怎么办?我担心地说,哥哥和妹妹是不能结婚的。
他想了想:没有关系的,我们可以跑到一个没有人知道我们是哥哥和妹妹的地方去。
那一天,周楚暮把那本书上写了我们名字的一页撕下来,交给我:这是我们的结婚证,哪,收好。
可是,我不叫林林,我叫林枳。
我知道你是林林就行了。
可你如果是我哥……我仍然傻乎乎地强调,心中一下子充满了忧虑。
你还真是死心眼啊!周楚暮不耐烦地说。
事实证明,我还真的是多虑了。
我们到底也没能做成兄妹。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我妈妈会嫁给周伯两个人永结连理共度余生的时候,她却闪电般地嫁给了有祖传几套大屋的于根海,从此过上了搓麻将度日的包租婆生活。回忆我妈刚嫁给于根海的那些日子,凭心而论,我们过得不错。于根海别的没有,只在街上有几套祖上传下来的大房子,靠收租过活,日子倒也过得逍遥。那时候于根海很爱我妈妈。至少,我觉得那是爱。他会在打牌赢了钱以后上街给她买一条丝巾一只口红或者是带我们去某餐厅大吃一顿。当周围的女人流行纹眉的时候他带她去美容院做了最贵的。对于没什么浪漫神经的于根海而言,肯为你花钱,就是对你好,这是个真理,颠扑不破。
而且,我十岁生日那年,他还在最好的饭店替我订了十桌,我记得那天,是我第一次当着很多人的面喊他爸爸,他好像很高兴,喝了很多。第二天,他给我买回来一架钢琴,还给我请了钢琴老师,他跟我说过的最动听的话就是:美女,咱家这辈子就指望你光宗耀祖了!
我并没有让他失望,事实上,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的成绩从来都没有从前三名上落下来过。很多人都觉得是我聪明,但是他们看不到我在聪明后面所付出的辛苦和汗水。而我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从小我就懂得,美好的日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事实就是这样,于根海给我们的好日子没有过多久,拆迁的时刻就到了,于根海凭着那几套房子得到一笔还不算少的钱。我们搬到了政府为拆迁户新建的居民小区,从此过上了有抽水马桶的生活。接下来,于根海不知道听了谁的话,把钱投进了刚刚发达的股市,甚至托人弄到了一只原始股的购买资格。
短短半年,那只股票涨了十二倍。
于是乎,我的生活范围,从破旧不堪的老城区,到了平价的新区,又到了所谓高档的别墅区,一跳三级。
于根海就不再是那个于根海了。
我知道,他开始后悔娶了我妈,按他的条件,娶个二十岁左右的黄花闺女只是小菜一碟。却偏偏头脑发热娶了我妈,还带着我这么一个拖油瓶,他能不郁闷吗?好在我已经慢慢长大。就算于根海真的跟我妈离了,我也懂得保护自己,冷静地跟他要赡养费,学费,甚至我妈的青春损失费。
失败的,未必是我们母女。
所以,我其实跟很多的天中的优等生不一样。我自认我高过他们,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懂得低头,懂得屈服,同样也懂得享受。
闲得无事的时候,我喜欢在莲花广场逛。莲花广场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区,也是唯一繁华的地区,几乎所有最好的商场和专卖店都开在那里。那是真正四季如春的地方,夏天所有的大门都往外呼呼地喷着冷气,冬天则将寒冷完全地拒之门外。无论什么时间,在那些商场的大厅里始终有一种芳香,那是昂贵的化妆品和香水混和而成的芳香,是云香鬓影的淑女们身上的芳香,一句话,是金钱的芳香。我记得这里第一家LV折扣店开业的时候,愣是有四百个人清晨排队,在开门后的两个小时把所有商品一抢而空。我去上学的时候路过了那支队伍,从店门口一直排到街角,中间拐了好几个弯,真是蔚为壮观。
我喜欢这里,是因为这里充盈着太多的物质,这些物质的气味让我有一种奇特的安宁。我知道,这里面的大部分东西是现在的我无法拥有的,可是,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会拥有它们。我只是需要奔跑,并且,在奔跑中等待。
等待的感觉,有一点仇恨,又有一点忧伤。但总之,绝对不是坏的感觉。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里是各种时尚杂志的集散地,经常,杂志和一些品牌联手搞一些活动,买杂志可以得到一些大品牌的试用装。我就曾经领到过欧莱雅的面霜DIOR的睫毛膏蜜诗凡陀的湿粉,虽然都是小瓶小罐,但拿到学校用用,还是很能唬唬那些土包子。
再说,你以为领试用装是一件容易的事么?这不但需要超多超全的流行资讯还需要超强的心理素质,因为世界上喜欢占小便宜的女人很多,而这样的女人,一般是被人鄙视的。
比如两个月以前,我拿着《》杂志的一张印花去D的柜台领香水的时候,就能明显地感受到那个营业员掩饰着的蔑视眼神。
她把那张没什么看头的小纸片颠来倒去研究了半天,才不情不愿地从柜台里摸出一只小瓶子,递给我。
我想要那款绿毒。我要求。
她眼睛也不抬地说:没货了。
你确定?我问她,有点不客气。
她这才抬起眼睛来,微笑,然而挑衅地看着我:我确定。
靠,我在心里骂,你不就是个营业员吗?牛什么牛?一小管香水,又不是你的血!但我还是微笑着接过了那只精美的小瓶子,然后又绕着柜台审视了一番其他的商品,走的时候,优雅地向她颔首致意。
不就是假吗?看谁能比谁假得厉害?而且我相信,那天晚上收工的时候,她一定会哭。
因为我趁她不注意,把D放在柜台上的赠品小皮包,用我的随身小刀轻轻地划了一道口子。
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如果这个世界欺负我,我必然微笑着还以颜色。
我并不怕任何,但是周楚暮替我偷出那条裙子后,我还是有很长时间不敢去那里。于是暑假开始变得漫长。家里的电脑是三年前的旧货了,速度奇慢。上网查个资料网页半天都打不开。有一天吃饭的时候,难得于根海也在,我央求我妈替我买台新电脑我妈看了于根海一眼,盯着自己的碗说:听说天中的学生都可以有一台新电脑,你为什么要买?
那电脑是放学校机房的。我说,我要买的是我自己的。
她几乎与世隔绝,我只能这样和她对话。
于根海大笑起来。笑完后,他继续扒饭,根本不表态。
我要新电脑。我固执地说,今天下午就要买。开学前我要查很多的资料,我不能输给别人。
操!于根海把筷子一扔说,你怎么不说现在就出门买?
也行啊。我说,我不反对。
你是要上网泡男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于根海说,对不起,这个投资我不付,不然有朝一日你出了啥事,你妈全赖我头上。
你放屁!我冲于根海大吼。
男人都带到家里来了,还说我放屁?于根海声音比我还大,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女儿,我操!
我的妈妈,依然看着她的那只碗,慢条斯理地吃着饭。仿佛我俩的争执,根本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瞧,这就是我的家。
如果有一天,我考上了清华,或者北大。我会毫不留恋地离开这个家,对着他们吐一口口水,然后说:,祝你们早死早投胎!
我把这一切告诉周楚暮的时候,我以为他会嘲笑我,或者骂我恶毒。但他没有,他出乎我意料之外地伸出一根手指,爱怜地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说:林林,要是你愿意,以后哥哥疼你。
我差一点就哭出来。
他轻轻扶住我的肩,问我:真的想要一台新电脑?
也不是太想。我说,只是他们越不给我买,我越想要。
来。他贴近我的耳朵,对我说,我们来商量一个好办法。
一周之后,我真的拥有了我的新电脑。
其实,周楚暮的办法相当地简单。他找了一个看上去土头土脑的女生,故意去撞于根海的车子。也就是俗称的碰瓷。别看那女生长得不咋的,演技可是一流。明明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她愣是趴在地上半天没起来。等她好不容易站起来后,她一只手扶着一条腿,另一只手揪住于根海就要他陪钱。
于根海一大老爷们,当然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于是问她要陪多少。那女的眼睛一翻,报出个天文数字:五千。不给也行,去交警队处理。每周五那个时候,是于根海赶牌局的时间,钱不要紧,误了打牌那就是要紧之要紧。只是那女的揪住他不放,说什么也要讨个说法。就在这要紧时分,我挺身而出,一把把那女的拉到一边,厉声吼道:我见你自己撞上去的!我可以做证人!
不是,是他撞我的!女的喊得声嘶力竭。
我一挥手,就给了那女的一耳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交警队来了更好,你这个#39;碰瓷#39;专家,小心你被抓进去,关个十年八年回不了家!
女的偃旗息鼓,我冲着于根海挥挥手,示意他快走。
于根海梦游一般地开着车走了。
那夜于根海打了一夜牌,天亮的时候他回到了家。我已经坐在阳台上读英语,声音大而甜美。于根海走到阳台那扇大玻璃门前,看了我几秒钟,然后说:看不出,你这么野。还敢当街打人。
我把书收起来,不理他,往我房间走。
他拦住我说:给你五千块,买电脑够吗?
不够。我说。
好吧。他说,你要多少?
下午陪我去,看中什么就是什么,你刷卡。
操。于根海说,好吧。
请不要动不动就说粗话。我说。
操!他说,好吧!
我的心里像有个小人跳起了舞,原来,周楚暮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跟自己的敌人,硬碰是没有意思的,就要斗智斗勇,让他输得精光了还不知不觉。
天中教不了你这些。周楚暮说,你跟着我好好学,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不。我说,我跟你不一样,你知道吗,我在我们班是考第一的。我还要做天中的精英,一样都不能少。
周楚暮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说:林林,你将来成了大器,可别忘了哥哥我。
我在周楚暮的眼睛里看到一些我不敢面对的东西。我想起那天晚上,在我的房间,很好的月光,他醉人的微笑,我美丽的裙子以及那个若有若无的吻,脸忽然就烫了。
也许,人和人之间是有情感的债务关系存在的。
也许,我在替我妈还她欠周伯的债。
这样想虽然很无厘头,但至少会让我觉得,有很多问题是命中注定的,来了就来了,逃也逃不掉,接受它,并去解决它,才是唯一的办法。那一个漫长的夏天的夜晚,我很想问自己却很怕问自己,我期盼已久的爱情,在我的高二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它是不是真的悄然来临了?
(3)
但不管怎么说,我首要的任务是迎接我的新学期。
开学的第一天,当我穿着那条的裙子低调地出现在教室门口的一刹,还是艳压群芳了。几乎能听见班上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女生压抑着的惊呼,还有箭一般向我射来的嫉妒的目光。
比我有钱的没我漂亮,比我漂亮的没我聪明,所以,我完全能宽容并且体谅她们对我的嫉妒之心。
一切都没有变,学校还是那个学校,教室还是那个教室,我的同桌还是田丁丁。变的是我的心,它已经不受我的控制,老是飞到别的地方去。
林枳坏。田丁丁嘟着嘴对我说,一个暑假都不理我。
手机停机了,电脑坏了。我说,不知道怎么找你才好。
没事啦。她咧开嘴笑,谁都知道你是大忙人。可是我真的很想你哦,我从上海带啊好吃的回来给你,喏!
她掏啊掏,掏啊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已经快化了,看上去皱巴巴的。
进口巧克力。她像一个销售小姐,味道好得不得了噢。
我勉为其难地接了过来。
尝尝嘛。她说,告诉我你喜欢不喜欢?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田丁丁。这个对我一直好得不得了的女生,总是执着地付出也不管对方到底是喜欢不喜欢。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她真的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仅没脑子,而且很土,平凡之极。自从我跟她成为同桌之后,她动辄就向我借我的服装杂志,然后按照巴黎本季最新的流行风尚把自己武装起来。只是很可惜,她买的那些东西,都是地摊上的便宜货,金光灿灿恶俗无比,而她一向良好的自我感觉,又给了她坚持下去的非凡勇气。
今年流行公主风,这个傻女居然就去女人街买了一条粗制纱布的蛋糕裙,配着一双银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假扮公主的小丑,只要再在腮边涂上两抹红,立马可以去马戏团登台表演!不过说真的,要不是她,我的高中生活就太单调无趣了。
我终于看不下去,指导她去一间小店买了一件浅粉色短袖T恤,一条款式简单但裁减不错可以掩盖她大象腿的牛仔裤,终于让她看上去像点人样。
她从此对我感恩戴德。
其实让人感激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知道他最想要什么。
相比之下,挑对那个感激你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难题。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只多么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点得意地承认,当初我挑选她当我的朋友,是挑对了人。
她那直线条的神经,完全不懂得掩饰她对我的崇拜,而且,这种崇拜被她演绎得不含一丝杂质。为此,她跟班上一个对我极其看不顺眼又无可奈何的普通女生庄悄悄几乎天天要闹矛盾。
比如课间时,她每次自己倒水,都会替我也抢上一杯。庄悄悄恨得咬牙切齿,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庄悄悄拼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锐地发现我来例假的周期,这样,那几天,我那并不保温的水杯里,必然是无时无刻不装着热水。尽管,我从来都没有告诉她我有过痛经。
我无从知晓她的来历,也并不好奇,可以肯定的却是,她一定在一个比我宽容得多温暖得多的环境下长大,才可以如此顽固地没心没肺。或许,她的爸爸是幼儿园园长,妈妈是幼儿园老师也说不定。我习惯思考过度的大脑又开始畅游。但很快我知道,她其实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幸福。
我们年少的幸福,其实都是那么来之不易。
当然,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除外。
我想,我一定是爱上周楚暮了,不然,为何一想到他,我就那么愉快和激动呢?我甚至为他逃课了。换在以前,逃课这件事在高材生美女林枳的身上,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呢。在这之前,我们每天发很多的短信。短信内容稀松平常但在我看来却早已暗藏波澜,他喜欢我,这是一定的。
周楚暮是一个骄傲的人。虽然他的骄傲被他自己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所掩盖,但我了解他。天中的制度是很严格的,我们平时要出门,一定要有老师的批条。而周楚暮绝不会在校门外傻等一个女孩几个小时,只为了能有十分钟见上一面。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对我说:我很忙,所以,如果你想我,请来找我。
如果我不去呢?我问他。
他嘻笑:无所谓啊,随你便啊。
几乎是毫无抵抗地,我没尊严地让了步:你,会在哪里?
他在电话那边哈哈哈哈地笑。
我第一次去算了,是在晚饭之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跑出了校门,一路小跑到了酒吧街。
看到那远近闻名的算了的大门,我直接冲进去:我找周楚暮。
周楚暮,你妹妹找你!不知道是谁冲着一个包间里喊了一句。
过了两分钟周楚暮叼着根烟出来,那样子很颓废也很酷。
他,果然,真的,在这里。
哪一个妹妹?他大声嚷嚷,可声音显得有气没力。
看见我,他居然小小地吃了一惊。
林林,真的过来啊。他终于笑着看我,怎么先也不说一声?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那张想念已久的脸忽然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陌生的滋味,让我心里百感交集起来。
我一定是太想他了,所以才会有不认识他的幻觉吧。
你在想什么?他拉我一把。
你跟他们说起过我?我问他,因为我很奇怪,为什么别人会知道我是他妹妹。
可他摇摇头,然后,一把把我拉进舞池:来,放松放松。
后来我才知道,凡是有女的来找周楚暮,他都会说:那是我妹妹。
这真是一种老掉牙的欲盖弥彰。从那时候,不,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周楚暮是个小混混,他跟其他的小混混,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也许,他长得要帅一点。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是周楚暮。
那一天,周楚暮拉着还穿着天中校服的我滑进舞池,DJ播放的音乐逐渐变得狂放,他双手紧紧搂着我的腰,在我耳边大声喊:你来得真巧,今天是#39;算了#39;的狂欢夜。
我不说话,因为我在紧张地想,所谓狂欢夜会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舞会结束之后,还会有另一种的狂欢?我和他走到这一步,是不是太快了一点?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烧得我耳朵滚烫,我下意识地想要挣开周楚暮的手,可他搂着我不放,搂得紧紧的。
你知不知道,我想这样,已经想了很久。他无耻地在我耳边说。
可是为什么,我对这种无耻,是如此地缺乏免疫力?音乐声越来越吵闹,灯光开始更快地变幻,不知从哪里喷出来一阵一阵的干冰,在忽然变得模糊的世界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疯狂的表情。
跳啊,妹妹!周楚暮忽然松开我的腰,着魔似地喊,在这里,没有人认识你,没有人在乎你!
伴着他的喊声,忽然又起了一阵强烈的鼓点,我的心里,忽然有什么东西轰地一震,然后,哗啦啦地倒塌。
是的,我还装什么?在这个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在乎我的地方!我开始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狂热地跳动着,不顾自己大汗淋漓。
直到,我别在腰带上藏在校服底下的手机,开始猛烈地震动。
我条件反射似的从舞池里跳出去。因为我和田丁丁说好,如果今天老班去查人数,一定要帮我说个谎。
果然,当我在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察看短信息,田丁丁的名字,就随着那一只一只的小翅膀跳出来。
你什么时候回?
老班来了,怎么办?
最后是一条:我对他说今天傍晚你妈来接你回家了,具体为什么我不知道。
我在心里咕咕笑,她这辈子还没见过我妈呢,没想到这个小妮子,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说起谎来,还着实有一套。
当然,这和我平时勤学好问谦恭有礼成绩优异,在老班心里建立起了良好的形象,也有莫大的关系。
我发短信回她:谢谢你丁丁,我爱死你了。晚自习后我会回宿舍。
她很快回了一条:那就好。注意安全。
我看着那条短信,不知怎么地愣了半秒,才把手机重新装回口袋里。
然后,我就站在舞池旁边等周楚暮。
一曲终了,他才终于出现,诧异地看着我:怎么,玩得不痛快?
很痛快。我对他笑着说,不过,我必须回学校了,太晚了会进不了宿舍。
我听见他低声地说了句:靠。但我装作没听见。
你不送送我?我问他。
他犹豫了一下,我知道,他大概是在考虑值不值得为了我错过下面精彩的节目。
可是最后,他还是把烟头用脚底踩灭,恶狠狠地说了句:走。
我们走出酒吧街,外面的风很热,周楚暮一边走一边撩起衣角扇风,那模样不是一般地粗俗,也不是一般地,让我感到安全和放松。
就到这里了。可是我们并没走出去多远,他就忽然停下脚步说,恕不远送。
我也停下来,看着他:你就不怕我自己回去遇到流氓?
他嘿嘿笑,指出我的错误:有比我还牛逼的流氓吗?
这一句,莫名其妙地让我飞红了脸。为了掩饰我的小尴尬,我也不再和他争论,转身就走。
连再见都没一句?他在我身后喊。
我头也不回地答:没有。
然后我就一直往前走,我忽然间觉得很委屈,而这委屈并不是因为他不肯送我。现在想来,我委屈的是我以后的命运,那一个晚上我似乎已经预感到将来的日子里我为了周楚暮要牺牲掉的一切,金钱,身体,青春,尊严,在我和他即将展开的关系里我将不再是一个尊贵而干净的女孩,而是一个丧失了所有只求他一线温存的小乞丐,也许做乞丐就是我的命运吧,从于根海那里乞求金钱,从周楚暮这里乞求爱。
是的,即使在那时,我就预感到了这一切。
可是,我不想折返。我喜欢急速坠落,那感觉就像我小时候所神往的飞翔。这种快感,若非和周楚暮恋爱,我一辈子也许都无法体会。
所以,当我听到周楚暮从身后追上来的声音时,已经没办法再挪动我的脚步。
他轻而易举就把我的身体掰回过来。
你,以后想清楚再来,他忽然说,你不属于这里,你自己知道不?
那我属于哪里?这一下我好奇地问。
你属于……他好像真的很费劲地在想,想到山穷水尽,他忽然自认为灵光一现的说,你……属于科学家,居里夫人。他为他的博学多识而感到有些得意,好像一点都没发觉自己说了一句多么狗屁不通的话一样。
我忍不住笑起来。这一笑我就收不住,哈哈哈哈好像精神失常般,连自己听着都有一丝诡异。看来我真的装得很成功。我把自己装成了千金之躯的大小姐,装成了心地纯洁的美少女,装成了循规蹈矩的优等生,就连周楚暮都认为他的妹妹将来会是一个无所不能的科学家。
笑什么?他好奇而着急的问,居里夫人,你在笑什么?
我忽然停止了笑,看着他很认真的说:笑可笑之人。
谁是可笑之人?他愠怒的说,你在笑我?
他的自卑感又一次作祟,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我简直要急得跳脚,打了他一下,说:不跟你说了,我要走……
走字还没有说完,他一把把我的手用力扯过来,狠狠地按进他怀里。
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我闭上眼睛,又睁开,又闭上,第一次这样被一个人抱着,而且,是在大马路上。不知道为什么,想到可能被过往的行人看到,我甚至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感。
我从来没有怀疑,自己天生就是要成为主角的,只是没想到连这样的方式都可以。
他用力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我早就想这样揉你的头发了,林林。
要知道,他是第一个敢破坏我发型的人。我抬起脸,也想揉他的,却被他用另一个动作粗暴的打断了一切——他吻了我。
是的,这个平白无故或者说早有预谋我已经辨别不清的吻,这是我的初吻。
然而,它的发生,却和我想象中的截然不同,它不是洁白轻柔带着微微的颤抖,而更像一场明目张胆的掠夺。周楚暮的嘴唇紧紧地压住我的,他的舌头熟练地伸到了我的嘴里,似乎在索取我的所有。我紧张到喘不过气,双手下意识地狠狠推他,他却更霸道地搂紧我,我似乎能听见自己全身的骨节在他力大无比的拥抱中格格作响,而我的身体,虽然带着一种羞耻的不情愿,却慢慢地,变得灼热和柔软起来。
我想我永生永世都忘不了这个吻,它带给我的不是初吻应有的甜蜜和诗情画意,而是一种近乎窒息的痛苦。身处一个孤岛,周围的水漫漫漫漫地涌上来,而你无处逃亡无处呼救的痛苦。
就是这种痛苦,让人刻骨铭心。因为它无比真实,没有一点伪装。
我们所有人的生活,难道不就是这样一场无边无际的痛苦?那天晚上,我终究是没有回宿舍。
我和周楚暮回到算了,在一间灯光昏暗的包厢里,旁若无人地拥抱和亲吻。我想起给田丁丁发短信已经是凌晨2点有余:太晚了,我直接回家了,勿挂。田丁丁还是迅速就回:嗯,这里一切平安。明早见。
我心里一热,想给她发一条谢谢你。
可是周楚暮忽然把一杯酒端到我面前来,又对我耳语:老婆我喂你。我把手机关了,转过身去迎接他。那间包厢里其实还有很多人,但没有人在意我们,他们大声地喝酒划拳,哗啦啦地掷着骰子,偶尔有一两声女人锐利的尖叫,或是男人粗鲁地骂娘,但这一切都不能打扰到我们,一切都不能。
当然,别的我们什么都没做。
我终究是有我的底线。
(4)
那天我回到家的时候,是凌晨四点。
我回到那里,只是因为我无处可去。
我没有带钥匙,不过这没关系。我知道备用的钥匙是放在小花园从左数第二株月季的花盆里。夏天的月季开得格外地繁盛,在已经开始泛白的晨光中,在仲夏微凉的风里,它们没有节制地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芬芳,让我突然间察觉,这个真实的世界,原来是如此醉人。
我恋爱了,不是吗?我林枳有人爱了,不是吗?我很顺利地摸到钥匙开门之后,在玄关里肆无忌惮地把鞋甩开,大大咧咧走进了我的卧室。我不担心吵醒任何人,于根海不在这里过夜是常事,而那个人,就算她被吵醒,也不会多事到来问我一句:你这是去了哪里?
老天保佑我睡到大天亮!我一边往床上倒一边在心里默念。
但是天不遂人愿,我还是很快被木鱼笃笃笃笃的声音烦醒了。
我看看手机,六点,她倒是蛮准时。
我尝试赖在床上继续睡个回笼觉,最终还是受不了噪音起床,在洗漱间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哗哗啦啦弄出尽可能大的水响。
然后,我踏着木拖鞋笃笃笃笃地走进了餐厅,打开冰箱门取出一袋牛奶一只面包,然后重重地碰上了冰箱门。
我承认,我搞出的这一切响动,多少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
可是,当我把一切收拾停当穿过她阴森冷清的佛堂走出门外的时候,她只是微微地抬起头,漠然看了我一眼。
如果你没有见过七年以前那个泼辣美貌的女人,一定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形容枯槁面如死灰的怨妇,也曾经有过那么鲜活闪亮的年华。
我说过,于根海是个曾经的二流子,如今的暴发户。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受得了家里一个人老珠黄的中年妇女?不出去找女人,倒是不正常了。
所以我至今残酷地觉得,把自己的生活推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是她咎由自取,丝毫怨不得别人。
四年以前,当于根海堂而皇之把一个年轻女人带回家,把离婚协议摆到她面前的时候,她不知道听信了哪个狗头军师的煽动,居然决定生一个儿子来挽回丈夫的心。
那时的她早已经作了绝育手术,我当然弄不清她到底耍了多少手段遭了多少罪才获得了重新生子的能力,只知道,在有一段时间,她真的得偿所愿。
听清楚,是——有一段时间。
当她终于因为宫外孕被送进医院切除了输卵管的时候,我知道,无论她对未来有多少期待,都在麻醉针打下去的那一刹,烟消云散。
从此她充其量只能是半个女人,而造化弄人的是,她最终还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于根海再也不提离婚的事。可我至今搞不明白,是这个女人拼尽全力的最后一搏让他心生不忍,还是他觉得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他开始把这栋别墅当成了偶尔落脚的旅馆,接待牌友的地方,有一次当他带着一帮狐朋狗友来这里参观的时候,她正在厨房里挥汗如雨。有人问:那个老妈子是谁?于根海居然挤挤眼睛,使用了他这辈子所会不多的成语之一:唉,糟糠之妻不下堂!
那帮人发出一阵毫不掩饰的哄笑。
那一刻我清楚地看到了她如死灰般的脸,她的所有光芒都熄灭的眼睛。
从那以后她慢慢变成虔诚的信徒,也许没有了女性荷尔蒙的她是真的终于看淡了这个世界。于根海既然不回来,她就由着性子一日一日把这空洞的大房子变成了她的佛堂,每一日都弥漫着香烛的味道,让我作呕。
是的,那个在金色佛像前面无表情地敲着木鱼,对世界上的一切都不闻不问的女人,已经不是我的母亲。她不认得周楚暮,连周伯都一并全忘记,仿佛再生,多么神奇,也多么让人恐惧。
从那以后我对怀孕这件事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我发誓我永远都不会要孩子,哪怕是为了我最爱的人,都不要。而且,我也绝不做像她那样的女人。如果我爱的人已经不再爱我,哪怕心里滴血,我也会选择离开。
但我是不拒绝恋爱的,恋爱让我神采飞扬,让我感觉生之意义。我觉得每个女孩都应该要恋爱,如果不能爱上某个人,哪怕只是悄悄的,那她简直就没能拥有青春期。就连田田丁这样情商差不多等于零的女孩来说,也应该不除外。
所以,当田丁丁那个扭扭捏捏地拉着我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的时候,我其实早已经猜到了她想说什么。
其实,这几个月来,她对林庚那个土包子老男人的迷恋,已经快到令我忍无可忍的地步。
我当然会假装不知道,好让她把这场在自己心里肯定已经精心排练过无数次的戏码演完。我的任务只是做一个合格的听众,装出惊讶到极点的表情,要多夸张有多夸张地说:丁丁,你疯了!
我是有点疯了。她居然就一口承认,最近我做什么都没心思,好像我人都不在这里,昨天庄悄悄要我给她带大红色指甲油我给她带成了粉的,她都对我无语了。
提到庄悄悄我忍不住要多说两句,其实在我心里她和田丁丁才是天生一对。她们俩一个疯一个傻,在班上制造了无数的笑料,堪称最有奉献精神的搞笑二人组。
提到搞笑这件事我不得不再提一句,在全班上下,论起搞笑来只有一个人可以跟田悄两人抗衡,此人姓丁名力申,传说是市里某位高官的儿子,但容我说句不客气的话,他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跟他的出身实在是不搭配得很,甚至形成了极为强烈的反差。他一点也不风流倜傥,抑或风云人物,除了时不时忽然发作的牛脾气之外,他还好一个出人意料。
早读课时,他的必读课文是英语课本第一课。他嗓门超大,常常吵得别人不能继续专心读书。于是,有一段时间,一些男生为了治他,故意跟他读一样的内容,而且一个嗓门比一个嗓门大,教导主任巡逻时,看到一个班的同学都在以吵架般恢弘的气势读书,气愤地喝令制止,还让带头的人去办公室说明情况。
就是这个丁力申,拍了桌子,赶在班长前大义凛然的冲出门去,主动迎接主任的唾沫暴风雨。
肌肉发达,头脑简单,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过据说这个丁力申是田丁丁的青梅竹马,曾经有好一阵子,我以为他在追田丁丁。物以类聚,此话看来一点儿都有不假。
因此,当田丁丁满怀期待地准备聆听我对她感情发表的高论的时候,我故意问了她一句:那丁力申怎么办?
她闹了个大红脸,憋了半天憋出恨恨的一句:让他去死!
我不知道丁力申怎么得罪了她,但据我观察,这段时间,这男生确实有点不对头。他总是一下课就冲到田丁丁的课桌旁边,装模作样地问她地理题,而每到这个时候,田丁丁就紧张得一蹋糊涂,讲半天讲不清楚之后就会拿书拍他:光知道问我!去去去,自己做去不行吗?
傻子都知道,任何有关地理的问题都不应该问田丁丁,她好像在看图方面特别低能,至今看着等高线图都不知道那是高原还是盆地。
所以,每一次丁力申都只好把头转向我:林枳,这道题怎么做?
为了照顾田丁丁的情绪,每一次,我都尽量把题讲得困难一点。
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我的朋友田丁丁在为一个老男人忧伤,茶不思饭不想。她一天问三次:林枳,我是不是应该减肥?像我现在这样,他永远不可能喜欢我。
忽然,我对这个喜欢着一个男人的女孩,产生了一种善意的怜悯。
不再是那么单纯没有秘密的田丁丁,好像也不再像往日那么傻。
所以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你可能需要减个四五斤啦,多做仰卧起坐把小肚子练下去一点最好,不过,其实无论你怎么样,他都会觉得你很可爱的。
为了证明我的话,我从我的化妆包里取出一管Dior的唇膏,轻轻地往她嘴唇上点了一点,然后怂恿她去照镜子:看,很漂亮!
她站在镜子前面,我看见里面的那个平平无奇的女孩,好像忽然被魔法棒点到,忽然间,像春天的小野花一样呼啦啦地绽放。
原来,这个傻呼呼直愣愣说话脑筋不会拐弯的田丁丁,真有一点漂亮。
是那种深藏不露却让你怎么看怎么舒服的漂亮,那种我已经轻易失去的真正少女的漂亮。
或者说,她的那种漂亮,我其实从来都没有拥有过。
我第一次有点点嫉妒她。为了压下心里的嫉妒,我决定去找周楚暮,我愿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他对一个女生的满心欢喜。那是我,属于他的我,在他的眼睛里灿烂如花谁也无法匹敌的美。
周楚暮在酒吧街附近的一条破落街道上,租了一套房子。
我敲开他的门的时候,他很惊讶。
林林。他说,这个时候你怎么会来?
我把手背在身后,头往屋内探一探问:有别人吗?
他笑,伸出胳膊,一把把我搂进屋子里。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脏最乱的房间,地上散落地放着啤酒瓶,脏衣服堆得满坑满谷,简直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坐。周楚暮倒是一点也不尴尬,指着床对我说。
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选择地在他的床上坐下。毕竟,惟有这张床还干净一点。
可是我刚坐下,就感觉到被什么东西梗住,我伸手一摸,是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直觉告诉我那不是一个好东西,我触电般把它丢出去,一下涨红了脸。
周楚暮笑起来:我们也试试?
我慌乱地从她床边跳起来,一句话不说就往门外走。
回来!周楚暮叫我。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停下来,刚才那不干净的触觉还在我的手上,我想,也许我只是想找个地方把它洗掉。
早读课时,他的必读课文是英语课本第一课。他嗓门超大,常常吵得别人不能继续专心读书。于是,有一段时间,一些男生为了治他,故意跟他读一样的内容,而且一个嗓门比一个嗓门大,教导主任巡逻时,看到一个班的同学都在以吵架般恢弘的气势读书,气愤地喝令制止,还让带头的人去办公室说明情况。
就是这个丁力申,拍了桌子,赶在班长前大义凛然的冲出门去,主动迎接主任的唾沫暴风雨。
肌肉发达,头脑简单,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过据说这个丁力申是田丁丁的青梅竹马,曾经有好一阵子,我以为他在追田丁丁。物以类聚,此话看来一点儿都有不假。
因此,当田丁丁满怀期待地准备聆听我对她感情发表的高论的时候,我故意问了她一句:那丁力申怎么办?
她闹了个大红脸,憋了半天憋出恨恨的一句:让他去死!
我不知道丁力申怎么得罪了她,但据我观察,这段时间,这男生确实有点不对头。他总是一下课就冲到田丁丁的课桌旁边,装模作样地问她地理题,而每到这个时候,田丁丁就紧张得一蹋糊涂,讲半天讲不清楚之后就会拿书拍他:光知道问我!去去去,自己做去不行吗?
傻子都知道,任何有关地理的问题都不应该问田丁丁,她好像在看图方面特别低能,至今看着等高线图都不知道那是高原还是盆地。
所以,每一次丁力申都只好把头转向我:林枳,这道题怎么做?
为了照顾田丁丁的情绪,每一次,我都尽量把题讲得困难一点。
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我的朋友田丁丁在为一个老男人忧伤,茶不思饭不想。她一天问三次:林枳,我是不是应该减肥?像我现在这样,他永远不可能喜欢我。
忽然,我对这个喜欢着一个男人的女孩,产生了一种善意的怜悯。
不再是那么单纯没有秘密的田丁丁,好像也不再像往日那么傻。
所以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你可能需要减个四五斤啦,多做仰卧起坐把小肚子练下去一点最好,不过,其实无论你怎么样,他都会觉得你很可爱的。
为了证明我的话,我从我的化妆包里取出一管Dior的唇膏,轻轻地往她嘴唇上点了一点,然后怂恿她去照镜子:看,很漂亮!
她站在镜子前面,我看见里面的那个平平无奇的女孩,好像忽然被魔法棒点到,忽然间,像春天的小野花一样呼啦啦地绽放。
原来,这个傻呼呼直愣愣说话脑筋不会拐弯的田丁丁,真有一点漂亮。
是那种深藏不露却让你怎么看怎么舒服的漂亮,那种我已经轻易失去的真正少女的漂亮。
或者说,她的那种漂亮,我其实从来都没有拥有过。
我第一次有点点嫉妒她。为了压下心里的嫉妒,我决定去找周楚暮,我愿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他对一个女生的满心欢喜。那是我,属于他的我,在他的眼睛里灿烂如花谁也无法匹敌的美。
周楚暮在酒吧街附近的一条破落街道上,租了一套房子。
我敲开他的门的时候,他很惊讶。
林林。他说,这个时候你怎么会来?
我把手背在身后,头往屋内探一探问:有别人吗?
他笑,伸出胳膊,一把把我搂进屋子里。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脏最乱的房间,地上散落地放着啤酒瓶,脏衣服堆得满坑满谷,简直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坐。周楚暮倒是一点也不尴尬,指着床对我说。
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选择地在他的床上坐下。毕竟,惟有这张床还干净一点。
可是我刚坐下,就感觉到被什么东西梗住,我伸手一摸,是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直觉告诉我那不是一个好东西,我触电般把它丢出去,一下涨红了脸。
周楚暮笑起来:我们也试试?
我慌乱地从她床边跳起来,一句话不说就往门外走。
回来!周楚暮叫我。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停下来,刚才那不干净的触觉还在我的手上,我想,也许我只是想找个地方把它洗掉。
有什么值得生气的呢,妹妹?周楚暮在我身后满不在乎地说,如果你来的话,我会换新床单。
我转过身。
他双手抱在胸前,几乎是挑衅地看着我。
忽然我就晓得了,为这样的事情和他怄气,实在是犯不上的。
我不是老早就知道他是一个混混加流氓?不是完全清楚他不止有一个好妹妹?既然是我自己选择了这样一个人,我又有什么好抱怨?于是,我轻轻巧巧走回到他身边,用我最优雅平淡的口气说:至少,你必须把你的屋子收拾一下。
你的意思是?
要么没有她们,要么没有我。我平静地说,你就不怕得艾滋病?
靠,周楚暮的笑忽然变得有些咬牙切齿,那你总有一天也得完蛋。
你说我,还是她们?我不接他抛过来的球,只是一味重复。
如果我不选呢?
哦。我尽量平静地说,随便你。然后我看着他轻轻微笑了一下,就走出了他的家门。
这是我面对周楚暮的时候,又一次小小的胜利。
可惜这一次的胜利也并没有延续多久。有三天的时间,我没有给他打电话没有发短信,他那边也照此办理。
终于熬不住,还是决定再去见他。但心中小小的骄傲在作怪,为了表示我并不是去和他约会,我有了个疯狂的想法:带一个人一起去。
而这个人,当然非田丁丁同学莫属。
她那时候也正为爱情而苦恼,整天想着如何才能够成为一个问题女生,让她的老男人可以多看她两眼。所以,我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给她化了妆。
这差不多花掉了我一小时的时间。
而我自己,唇彩没涂,就连薄薄的粉都没打。因为周楚暮说过,我不化妆也漂亮,这才叫真正的漂亮。更何况是和满脸脂粉的田田丁站在一起,我的优势就更加不用言语了。看得出,第一次去酒吧混的田丁丁内心有些紧张,不过她强撑着,不想让我看出来,而对我而言,带着这样一个小傻女去酒吧玩多少有点失我的面子,当周楚暮看见她的一瞬,我甚至有点说不出来的小尴尬。不过我尴尬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田丁丁同学本身,而是因为,带这样一个就算化了浓汝依然纯朴得一塌糊涂的女孩来这,显示了我欲盖弥彰的企图。
其实,连我都不知道,我自己心里到底是怎么想。
幸亏,周楚暮这个人就算有什么别的不好,在对待妹妹的态度上,还是一视同仁的。
当我看见他微微地弯着身子凑近田丁丁,对她说林枳老跟我提起你的时候,那姿势,那眼神,就好像电影里的马龙白兰度,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流氓,让人不迷都不行。
我在田丁丁的眼睛里看到我希望看到的羡慕。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子,他是我的男朋友,我该多么幸福!只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问题少女实习生田丁丁胆小过度,中途离场。于是包厢里只有我和他,我们两个,各怀心事,看着彼此。
怎么,他歪着嘴笑,是不是我太帅,把你同学吓跑了?
你就臭美吧。我说。
过来。他唤我。
我坐着没动。
我再喊一声,他说,你不过来,后果自负。
我乖乖地坐到了他身边。他伸出手来,拉我再近一些,然后说:在你们天中,你是不是头号大美女?
不知道。我说,我们天中美女如云。
可是,他吻着我的头发,在我耳边叹息说,在我心里,你是的。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软得不可开交。之前对他所有的不满全都化成了水,浇开了一心的甜蜜。这些天我一直在考虑。他继续说道,就是考虑你说的那个问题。要你还是要她们。
答案是什么?我的心已经紧张得快从胸腔里蹦出来,他却不急不慢地叹一口气,似乎想转移话题。我已经紧张到颤抖,他却从容不迫,就像猫对于反正要到手的耗子,为什么不尽情戏耍个够?这么一想我觉得我又要开始恨他,他却轻易公布答案:当然是你。不过我要折磨你几天。谁叫你是咬过我一口的小妹妹?你总得给我个机会报复一下。
我红着脸不说话,眼泪却要掉下来。
我们,喝点啥?他说,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我问他。
我们的重逢,或者说……他停住了,看着我说,你是高材生,你来补充。
我们的两情相悦,还有,天长地久。我补充。
他哈哈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一定觉得好笑极了,那么老土的词,被天中的高材生说出来。可我真的不觉得老套,我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两情相悦,天长地久。
我想要拥有。
(5)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我开始跟以前很不一样,因为,我变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我开始频频逃课,撒谎。所幸的是,每一次,都有田田丁这个可爱的姑娘帮我。那些日子我开始越来越依赖田丁丁,有时候我也很难说清楚我对田丁丁的感觉,当我发现我是真正的很喜欢她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有些害怕。而且我最害怕的是我清楚地知道我自己害怕的是什么,我怕我失去在她面前的优越感。
我真的渐渐在失去这种感觉。
我所拥有的,常常并不是我想要的——虽然这句话放谁来听,都会觉得我真欠揍,但我向你保证,它是实情。
那么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他看着我时的眼神,他眼神里的疼爱,是这样的吧。林枳的生活里没有这些,所以,我才会这样奋不顾身的吧。
楚暮,我的小爱人。我要把他变成一个好孩子,我想我一定能!那些天我很拼命地看书,其实,我的功课不都是这样看出来的,我只需要花课堂上的四十五分钟,就能弥补别人课余的两个小时。但只有这样才可以把想他的念头死死地摁下去。这样的煎熬因为周末的到来终于要结束。天中的所谓周末,其实只有一个下午而已。而月假,才会像一般的周末一样放足两天。即便是这样,我还是为重新获得自由而激动万分。
我拍拍田丁丁的脸,欢欣鼓舞地往校门口一路小跑准备去见他的时候,却意外地看到了于根海的车。
我放慢我的脚步。
他摇开车窗,对我说:上。
这一次我没有摔他的车门。我矜持地坐他这辆天杀的的副驾驶座,正打算矜持这么一路直到跟于根海分道扬镳的时候,他却偏偏问了我一个让我再也无法矜持起来的问题。
有相好的了吧,你?
我靠,难道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男朋友这个词?我在心里为了于根海劣性难改的粗俗已经开吐,嘴上,仍然是镇定优雅地敷衍着他:没有。
他嘿嘿笑,就好像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落在他手上一样,笑得非常地龌龊。
别骗我啦!他猛打了一把方向盘之后对我说,我有个朋友看见你在酒吧里跟个小男生搂搂抱抱亲亲摸摸,看你的脸色,这段日子过得很滋润啊!
我靠靠靠,这像爹对女儿讲的话么?虽然这么多年来我已经根深蒂固地接受了后爹不是亲爹的这个事实,虽然我对于根海的口没遮拦已经适应到了不是一般的程度,但这样严重超出尺度的话,还是激起了我的小愤怒。
你朋友看错了。我冷静地说。
我来接你回家。他说,今天哪里也不许去。而且我警告你,你要再敢让那些臭小子踏进我家门半步,我就连你一起赶出家门!
凭什么?我转过头问他。
凭老子养了你这么多年。他说,就不能容忍你在外面给我丢人!我只是语气平静地说:我哪有你丢人?手上套着金戒指开宝马。
我的话音刚落,于根海就猛地踩了一脚刹车。
我深吸一口气,已经准备好狂风暴雨一般的咒骂降临到我头上。
可是这一次,大概是被刺激得实在太狠,于根海不明智地改变了策略。要知道,他可是最痛恨别人说他没品,他辛辛苦苦买就是想搭一趟时尚的末班车,一语被我道破天机,他不恼羞成怒才怪。
我看着他的脸色从红变白,从白变绿,看着他咬着牙齿,狠狠地说出了这么一句:你就跟你妈妈一样贱!
然后,好汉不吃眼前亏地,我手脚麻利地拉开车门,招了一辆>
虽然桑塔纳绝对跑不过宝马,但是在这堵车堵到一塌糊涂的鬼地方,就算你有一辆法拉利又如何?于根海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没有追上来,当我坐在出租车上惊魂稍定,伸手一摸脸,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所谓悲从中来就是形容当时我的心情,不,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愤怒,我的样子肯定丑到极点,那个秃顶的出租车司机从后望镜里怜悯地看了我好半天,啧啧地开口:“小姑娘什么事想不开噢,小小年纪……是不是考试没考好?”
我凶凶地回他一句:“关你屁事!”
他噤声,回头继续开车,我从侧面看见他的脸,上面写的一行字是:不跟你这疯婆子一般见识。
而我坐在后座上兀自气得发抖:她是我的妈妈,就算她真的贱,有资格说的也只有我一个人。
于根海算什么东西?
其实一分钟以后我就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
于根海,他就是一张饭票,一个移动荷包。虽然他一直以来都不算特别慷慨,但给我们母女俩的生活费,还是能应付基本的生活。
那么,刚才我毫不留情的一耳光,是不是等于亲手撕坏了饭票,扔掉了荷包呢?
如此说来,我还是有丁点儿后悔的。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有高兴的事。那就是——我终于又见到了他。
不过短短几天,却已经仿佛是过了很多年。我敲他的房门,一直敲到手软,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听到开门的声音。他好像才起床,只穿一条沙滩裤,拉开门,懒懒地笑着,对我说:“宝贝,你来了?”
黄昏金色的阳光照着他的脸,看着他有些疲倦的笑容,我竟然有想要流泪的冲动。
他拉我进屋,让我在床边坐下,盯着我的眼睛说:“别说,这几天我还真有点想你。”
我默默地把头靠到他的怀里。
他柔声问我:“怎么了,不开心?”
说。
“我的林枳,可是无敌的。”
我环顾四周,问他:“要是搬来跟你住,你会欢迎吗?”
“哦?”他扬起半边眉毛,“天中的高材生离家出走?”
我想起于根海,赌气地点点头。
周楚暮笑了,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弹了我额头一下,然后说:“可是宝贝,哥哥我养不起你。”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找了半天,终于在枕头下面找到了它。我听到电话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大声很凶,在让他还钱什么的。结果周楚暮的声音比他还大还要凶:“行了,知道了,最迟明天还你!”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
电话又尖锐地响了起来,周楚暮索性把电池下掉,扔到了一边。
我问他:“你欠别人钱?”
“你别管。”他说。
“欠多少?”
“我都叫你别管!”他冲我大吼。
“可是……”我用一种非常坚定的声音说,“我是你的女朋友,不是吗?如果你的的事我不管,那谁能管呢?”
他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很奇怪。如果有人在大街上这么看我,我一定会认为我的脸花了。时间好像停住了一般,我倔强地抿着唇昂着头,等他的答复。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开口说话,说话的同时,还拉了拉我前额的刘海:“那,你能借给我一千块吗?”
一千块。
我没有。
但是我微笑着对周楚暮说:“好吧,你等我,我去拿。”
说完这话,我站起身走到门边。他一直跟着我出来,轻轻地在我身后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说:“对不起,我不想给你带来任何麻烦,你知道的。”
我拼命地点头。泪水又一次在眼眶里酝酿。
他是心疼我的,我知道。
可我说的也是真话,从重遇那天起,我们就是两个相依为命的孩子。周楚暮,我的小爱人,我不可能丢下你不管。我不知道我的眼泪是什么道理,可我知道不能给周楚暮看见。我害怕他会以为,我借钱给他,是我心不甘情不愿的事。
我向上帝发誓,我是真心要帮他的。
“你是去银行吗,要不要我陪你?”周楚暮勾住我的手指,甩了甩我的手臂问。
“不要了。”我松开他,“你在家等我就好,我去去就回。”
“那好吧。”他说,“晚上我在算了等你。”
那天,他一直把我送到公车站台,看着我上了车,直到车开了,还小跑着追了几步,跟我挥手。他眼神里对我的依恋,像一条粘连的丝线,距离越来越远,却没能把我的意志从那眼神中分割开。
下了公车我直奔回家。推开家门,发现于根海不在家,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径直走向她,开门见山地说:“给我一千块。”
她抬眼看我,吐出两个字:“没有。”
“我弄丢了同学的掌上游戏机。”我说,“我得赔他。”
“你应该小心点。”她说,“不要总是丢三拉四的。”
我讨厌她这样岔开话题,于是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用恳求的语气对她说:“把钱给我,好不好?”
她还是那样的语调:“我没有。”
“那他呢?”我的意思当然指于根海,我指了指他的房间——自从她信佛以来,她就和于根海分居了,主动搬到客房去住。
“你自己跟他要。”她说完便不再看我,还顺便按了一下遥控器,把频道转到一个永远唱着嗯嗯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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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的台上,仿佛在拒绝一个被拖欠数年工资的农民工。
我是她的女儿,她是母亲。可是,她居然对我这样。
我终于被激怒了,伸出手,一把把茶几上于根海用的那个偌大的透明的玻璃烟灰缸扫到了地上。烟灰缸在地板上砸出一个坑来,居然只碎了一个角。她伸长手,把它从地上捞起来,冷静地对我说:“林枳你脾气越来越坏了。”
荣幸,她居然还记得我叫林枳。
我带着对她彻底的失望,从沙发上站起身来,绝望地走出了家门,她没有喊住我,甚至没有问我要到哪里去。
我机械地移动着自己的步子,没有了任何的想法,只想走,走,离开这里,去哪都好。
我没有坐车,一个多小时后,我走到了“算了”的门前。
我没有钱,我帮不了他,可是,我最想见的人就是他。
我刚进酒吧的大门,就看到周楚暮冲上来一步,手指像钳子一样扣紧我的胳膊,神色紧张地问我说:“怎么样,钱带来了吗?”
在他的身后,站着一群不怀好意的人。
“我都说了,立马还钱。”周楚暮得意地打了一个响指,对我说:“林林,快,把钱还给他们,我们走。”
“我没钱。”我的表情估计和我妈妈一样欠揍,可是除了这样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我比周楚暮更加一百个心灰意冷。
“什么?”周楚暮惊讶地说,“没钱?没钱你来这里干什么?”
后面的人把周楚暮一推说:“小子,你知道耍刘老三是什么样的后果吗?”
周楚暮把我一推说:“姑娘,你知道耍刘老三是什么样的后果吗?”我一下子没站稳,被他硬生生推到一个人身上。那人很高,皮肤很黑,扶了我一把,然后问周楚暮说:“这是谁?”
“一个中学生,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周楚暮朝我挥手说,“你快走吧,你妈妈到处找你呢。”
“要走一起走。”我说。
周楚暮拉下脸来:“我都说我不认得你,你他妈别成天缠着我行不行?”
那个男人指着我对周楚暮说:“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她陪我喝一晚,你的账可以拖一个星期。”
“刘老三。”周楚暮说,“你的钱,我会想办法还你。我都说了,她还是中学生,你玩过了没好处。”
原来那人就是传说中的刘老三。
我转向他,不知死活地问道:“就是喝酒吗?”
“当然。”刘老三说,“马爹利,喝过吗?”
“你说话算数吗?”我继续问,“我陪你喝酒,他的账一周后再算?”
“当然。”那男人咧开大嘴笑了。
我不顾周楚暮惊讶的眼光,在酒吧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大声对刘老三说:“上酒。”
当然我明白,这个世界从来就是这么实在,想躲过灾难就得抛开尊严抛开体面抛开所有的一切,这个道理我其实早就明白。
我豪气干云地想,为了周楚暮,为了爱情,我没什么不能做的。
几杯酒。我林枳不怕。
话是这么说,可是,当那个所谓的老大刘老三把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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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指甲的手不老实地伸到我的衬衫底下去的时候,我到底还是没忍住,把一杯价值人民币228元的洋酒,直接泼到了他脸上。泼过之后,我想逃走,却不小心滑了一跤,膝盖狠狠的撞在了低矮的桌面上,顿时又痛又麻。
事情变得真不是一般的糟。
一旁的周楚暮看着我,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对不起,妹妹,这一次我也帮不了你。”
刘老三把脸上的酒用掌心抹掉,问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答他。
刘老三又说:“我干一个女人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她叫什么名字。”
我开始在发抖。
就在这时候,周楚暮上前,护住了我,对刘老三说:“算我闯的祸,大哥你别计较了,我今晚一定把钱还你,并当众给你赔礼道歉,你看如何?”
“怎么赔?”刘老三说。
“我找莎丽来陪你。她还真是个中学生,不懂事。”周楚暮说,“你饶她一次?”
刘老三看看我,再看看周楚暮,坐下来说:“好吧,两小时内还钱,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
“谢谢。”周楚暮说完,把我拉到角落,塞给我手机说:“快,给你爸打电话,让他带钱来救命。”
我刚打完于根海巴掌,怎么可能跟他打电话?
我想了想,蹲下来,蹲在酒吧的角落里,给田丁丁发了一条短信,让她带一千块来“算了”救命。
其实,她来不来,会不会带钱来,我一点把握也没有。我知道,她的家境也实在算不上宽裕,就算她肯来,可能也拿不出一千块。
结果让我多少有一些些小感动的是,一个小时之后,傻姑娘田丁丁果真带着一千块钱来到,当她带着侠女般的表情冲进包厢,四下张望着打算给我“救命”的时候,饶是我心情坏到极处,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我不会不帮你的。”田田丁第二天对我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怎么可能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不伸手呢?”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笑着的。我又一次发现,她的笑是那样的美丽迷人,让我自惭形秽,只是我不再嫉妒,而是欣赏。在她的面前,我原来的一切都不见了,只有慢慢慢慢地低下来的骄傲。
我哑着嗓子说:“我会把钱还你。”
她只是笑,不说话。
我忽然很想哭。但我终于忍住了。我不能在田丁丁面前哭,绝不能。
只是我欠她的,我该如何才能还得清?
最让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的是,那晚,周楚暮居然还有心情邀请田丁丁喝酒。第一次,我觉得他那张英俊的脸有点欠揍。他从他身上不知道什么地方摸出一百块,爽气的拍给服务生,而那杯酒,居然被傻到绝顶的田丁丁一口灌下!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误会,我竟然发现,周楚暮用看我的那种眼神在看田丁丁!
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我拉着田丁丁就走。可是还没走出酒吧街,不争气的田丁丁同学,就吐得不省人事了。
我用尽全力,好不容易把她从地上拖起来,可是刚拖起没多久,她又像个巨大的包袱似的滑落在地上,任我怎么努力都没法扶起她。周楚暮从后面追上来,替我一把把她拉起。
“谢谢你。”他对我说。
其实不用,我这么做,纯粹是为了我自己,不是吗?
“你吃醋了?”他看着我,再看看田丁丁,问道。
“没有的事。”我转开头,招了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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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我扶着田丁丁上了车,没想到他也拉开车门,坐到前面,对司机说:“去天中。”
那晚,是他一直把我和田丁丁送回了学校。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他送到校门就不能进去了,我回到宿舍把田丁丁安置好后,一路小跑地回到校门口,发现他竟然还在,手插在裤兜里,来回散步。
他终于为我而等待,我是不是应该感到值得?是不是应该有守得云开见月的庆幸?
此时,晚自修已经下课,铁门锁上了。我出不去,我们就这样隔着一扇大大的铁门对望。月光真正的好,不明白每一次和他在一起,怎么都有这么美这么美的月光。周楚暮笑了笑,把手从裤子口袋里伸出来,一直伸进铁门的缝隙。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握住了他的。
“林林。”他说,“我不会忘记。”
“什么?”我低声问。
“你对我好。”他说,“很久不曾有人对我这么好。”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人不明白什么叫幸福,那么,这一刻,请来采访我。
如果第二天早操以后,丁力申没有在回教室的路上拦住我,我会以为昨晚的事,只是我、周楚暮和田丁丁三个人的秘密。
所以当这个男生摆出一副克格勃的样子横在我眼前,压低声音问我“你昨晚是不是在算了”的时候,他忧虑的嗓音,他的嗓音听上去很焦虑,这让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哦,原来,貌似我最近正在走桃花运。
呼呼,原来他对田丁丁的那些不着边际的关注,重点完全在我身上。
请不要问我搞错没有,要知道,有些事情,我只要读对方一个眼神,就能完全心领神会。不然你以为智商的高低到底能决定什么?
“你跟踪我?”当我反应过来他暗恋我这个事实,胆就肥了起来,就没理搅三分地倒打一耙,“丁力申,做人要厚道哦。”
“我没有!”他急忙否认,“我只是……关心你。”
“谢谢你的关心。”我一边从他身旁轻巧地跑过,一边咯咯笑着说,“可惜我现在要去上早读课,我们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他半天说不出话,最后我只听见远远的一声模糊不清的嘟囔:“林枳,别傻了好不好?”
“别傻了好不好?”
这句话听得我心中一颤。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丁力申对我的判断没有错。我有足够的高智商计算方程式的平衡,却无法分清生活中的轻重缓急。
比如,我当然记得我借了田丁丁的钱,但是,我却没有钱可以还给她。
因为我把我的生活费,都全交给了周楚暮。
因为那一天我去他那里,发现他竟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他半躺在那里,有气无力,甚至都不愿意跟我说话。
“也许……”我试探地说,“你可以去找份工作。”
“好了!”他不耐烦地打断我,“我的事情不要你管。”
每当这种时候,他的脾气总是显得特别暴燥。
“我们去吃面吧。”我说,“我肚子饿得很厉害,我知道有家面馆,里面的面很好吃,离这里不远。”
“我不饿。”他说,“而且我请不起你。”
“我请你。”我用我认为最合理的措辞说道,“再说我和你,有什么区别吗?”
“你还是走吧,我很困了,要睡一觉。”他看我一眼,倒到床上,用被子把头蒙起来,不再理我。
我把我身上所有的钱留给了他,放在他的枕头边。然后,我起身走出了他的小屋。
没过几分钟,我感到他从后面追了上来,我能听出他的脚步,一定是他,肯定是他。但我没有回头,我倔强地往前走着,直到他伸出手,拉住我,叹口气说:“我终于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比我更倔的人。”
我不知道他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但总之,我很高兴。
他追上来,说明他在乎我,不是吗?
“我们去吃面吧。”他说,“吃完面,我们去看电影。”
说。其实我很想说,电影不用看了,那些钱留着吃饭比较要紧,但我不敢说,我怕他会不开心。至于钱的事,或许,我可以想点别的办法。
后来,我们没有去看电影,还是去酒吧玩了。不过因为上次陪酒事件的阴影,我们去的是另一个酒吧,没去算了。那天真的玩得很HIGH,他喝多了,我没想到他酒量并不怎么样,因此我就没有拦他,谁知道他很快就烂醉如泥,最后是待应生陪着我,和我一起把他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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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上,我带着他回了家。
那间房子一如既往地脏乱差,屋里很黑,我扶着他小心翼翼地往里走,生怕踩到啤酒瓶碎玻璃或者没有燃尽的烟头。
他的酒好像醒了一些,进了门,倒在床上,忽然又笑了起来,我不知道他到底在笑什么。
我打开了灯。
“关掉。”他挥手命令我。
然后,他忽然从床上坐起来,以不可思议的敏捷,哗啦一下拉开了窗帘。
“节约用电吧,”他说,“有月亮。”
他虽然喝多了,但他说得没错。我这才发现,原来这间房子的窗户开向西边,夏天的下午一定热得像蒸笼,可是,在现在,在下半夜,真的有着很好的月光。周楚暮站在窗边,月亮把一束银白色的追光打在他脸上,他忽然变得那么帅那么帅,帅得一尘不染,令我窒息。
“很好的月亮。”他说,“你把衣服脱了吧?这里太热。”
“我不热。”我说。
他又笑,在月光里这笑也有一点遥远,他就那么遥远地笑着,用一种遥远的声音对我说:“林林,也许我们不该遇到,你说对不对?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我们遇到了,你能听得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我点点头,微微地红了脸。
他又把窗帘拉开得更多一点。然后他说:“林林同学,现在我要脱衣服了,如果你不敢看,就转个身。”
我站着不动。他胜利般地笑了,然后脱下了他的T恤。
“你帮我看看,”他忽然转过身说,“小时候,你咬过我的那块疤,现在还在不在?”
我没动。
“帮个忙呀!”他催我,“我每次洗澡的时候都想自己照一照,洗到最后又总是忘了。”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
“可能是因为,不管是有疤还是没疤,我都会有一点点失望。”他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认真口气说。
这句话,听得我动容。
于是我轻轻走上前去,轻轻张开我的胳膊,然后,轻轻地,抱住了他。
“你现在的想法纯洁吗?”他问我。
我摇摇头:“疤没有了。”
“当然不会有了,小傻瓜啊。”他轻轻拍拍我的头,“我在骗你啊。谁给谁的伤疤能留一辈子呢?”
“你现在说的所有的话,是不是都是在骗我?”我问。
他想了想说:“是的。”
我点点头。
然后我把手反到身后,轻轻解开了我的裙子。
他笑着拉了拉我的领口。“你真傻。”他说,“像我这样的人……”
“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哑着嗓子问,把他的手轻轻按在我的胸口。
“你想清楚了吗?”他把头埋下来,亲吻着我的颈窝,喃喃地问,“你以后不会后悔?”
我摇摇头,用一个猛烈的动作把他的身体拉向了我。
然后我看见月光突然发疯似的流淌起来,像一条河。我的身体在这河中飘荡,一个一个巨大的浪头打过来,我放弃了挣扎,瞬间倾覆。
第二天早上四点半钟的时候我醒来。当我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动静大了一点,被周楚暮迷迷糊糊地一把拖住:“不要走。”
我轻轻地,然而坚决地挣脱他的手:“我还是要去学校。”
他不快地哼了一声,翻了个身,把背朝向我。打开他家的门,我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不敢回头去看一眼床单上的痕迹。我不敢想象,如果那条床单上沾染的不是少女纯洁的印记而是经年累积的污痕,我这颗在清晨时分无端脆弱的小心灵,该如何在以后的岁月里,修补这一刻永远无法修补的不完美?
原来林枳,你还是会害怕的,不是吗?
我梦游一般地打车回到了学校,梦游一般地请门卫肯求我开了校门,梦游一般地回到了宿舍。宿舍里的人都在睡,可是田丁丁醒着。她想装睡来掩盖看到我一夜未归的事实,被我一眼就看穿了,我掀开了她的被子,本想跟她解释点什么,但她睡眼惺忪的眼睛里的质疑还是让我感到惶恐和害怕。于是我又用被子把她的头盖了起来,然后什么也没说,爬上了我的铺位。
我虽然真的很困,很累,但我一分钟也没有睡着。
早操的时候,我爬了起来。我把自己夹在天中的男生女生之中,却忽然有种恍惚的感觉:这已经不是我的世界。
这是那些年轻完整的人的世界。而我,已经用一晚上的时间,完成了对自己的放逐。
我忽然有点悲伤。悲伤自己的少女时代,消失得这样措手不及,却又不容置辩。
不过,这一切都是我的选择,不是吗?
我这样想着,稍微有一点点恍惚,并且在这种魂不守舍的状态下,径直撞到一个人身上,等我用了半天功夫终于调整好眼睛的焦距,才没好气地发现,这个人,果然是那个阴魂不散的丁力申。
保持着一贯的微笑,矜持地跟他打招呼。
闷头闷脑地回答。
“林枳!”丁力申忽然在我身后喊,“昨天晚上,你去哪里了呢?”
他对我的关心确实不假,这个事实,让我心中微微一动。可是,我只是短暂地转过身,短暂地对他妩媚一笑:“怎么你很想知道吗?”
“我打听过那个周楚暮。”丁力申说,“你可千万别认为他是什么好人。”
“住口!”我说,“你没资格说他。”
“也许是吧。”丁力申说,“你批评得对。但是,你要知道,我只是不希望你出任何事。”
“谢谢你。”我缓和我的语气,“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
“当然,林枳。”他温和地说,“你是这样的聪明。”说完这句话,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走了。
我往前几步,发现田田丁丁等在教学楼的角落,见了我,飞快地闪出来,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我给你买早饭去了,昨晚的事我撒谎是你送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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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去了,也不知道老师会不会怀疑,总之快走吧,要挨批一起挨。”
我跟在她后面往教室走去,心里不是没有感动的。
上课的时候,也许预感到他要找我,我把手机给关掉了。当我们的关系变得有些不一样的时候,我有点怕面对他,不知道应该跟他说什么好。可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会把短信发到田丁丁的手机上。田丁丁的号码也是我留给他的,在这之前,我怕我的手机会突然没费用,我怕他会找不到我。
唉,看似聪明的林枳总是身不由已经做很多傻事。
我拒绝了他的约会,他一定不高兴。但我需要时间消化那一切,在我看来兴许可以避免不该发生的一切。
我真的不是后悔什么的,楚暮,希望你能理解我。
不管怎么样,欠丁丁的钱,应该要还了。再不还,我都不好意思面对她了。
又一个周末快来的时候,我鼓足勇气给于根海打电话,告诉他学校要交补课费和资料费,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回家给我。
“我在外面忙,”他说,“你等着吧。”
“对不起。”我听见自己屈辱的声音,“我那天不该打您,我认错。”
“哈哈。”他在那头干笑。
“要是您回家的时候我不在家,麻烦您把钱放在我房间的抽屉里,不要交给我妈妈,000元,谢谢您。”
我说完,把电话挂了。
我没有把握他会不会给我钱,但是这是我必须做的。我一定要弄到钱,帮楚暮度过难关。至于田丁丁,我只能再欠她一些时日。
其实我知道她也没钱,我真是对不起她。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当我在报刊亭翻阅最新一期的《时尚芭莎》,惊喜地发现,这个月英国品牌“美体小铺”正在做推广,凭杂志印花前五百人都可以在新开专柜领取丰厚礼物。
我将有印花的那一页杂志偷偷撕下,然后,在那些爱贪小便宜的白领大妈中间杀开一条血路,终于如愿拿到了一只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眼霜,一小瓶红酒面膜——试用装,当然。可是这些东西,用来唬一唬田丁丁同学,我想已经足够。
当我把那些免费的眼霜面膜拿给她的时候,清楚地看见她眼中的犹豫,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那么,我也有了把握,这些东西会让她至少一个月以内不跟我提“钱”字。
我看着她,看着她在食堂里一顿一顿地吃着煮茄子,心里不是没有内疚,但很快地,就会被自怜的感觉代替。
因为我发现,在我和田丁丁之间,其实、真的、事实上,真的还是我更可怜。
没错,她一直在被她最好的朋友骗,但是,她被骗得不知不觉,心甘情愿,甚至会因为自己的崇高和无私感到一些些快乐。骗人其实是一件劳心费力的事情,为了掩盖一个最初的谎言往往要说出一连串更大的谎言,如果不是有人认为你的价值还值得一骗,谁又会有那个时间精力来骗你呢?
所以说,在这个实际到锱铢必较的世界,有人肯费尽心机地骗你,说不定,还是一件幸福的事。
就像周楚暮,甚至从来都懒得骗我。
自从那天我拒绝他见面后,我没有再见过他。他常常关机,很少跟我联系,连短信都是寥寥数语,好似敷衍。
我又控制不住自己了。
正好这周放月假,周末的时候,我又去了“算了”。此时的我已经无需人通报,我找到周楚暮长期驻扎的包间,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包间里非常暗,弥漫着烟酒雾气,让我有点睁不开眼。
当我的眼睛终于适应了这一切,所看到的一切,却让我差点吐血。包间中央的大圆桌旁围了一圈的人,处于中心位置的正是周楚暮,他正在兴致勃勃地掀开盒子察看点数,看清之后却发出了沮丧的一声:“我操!”
他一直不管我,视我若不存在,就是在这里整天赌赌赌!
想到这里,我心中忽然悲愤得难以控制,一下冲上前,哗啦啦把他面前的骰子都拨到地上,他朝我怒吼:“你他妈有病?”
“你不赌要死吗?”我问他。
周围有人问:“这谁呀,这么不懂事?”
周楚暮看着我,冷冷地冒出三个字:“不认得。”
然后,他低下身子,从地上把那些东西重新捡拾起来,开始继续他的牌局。
屈辱让我差不多想去死了。好,不认得。不认得就不认得,周楚暮,从此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谁也不要再招惹谁。
我脚步匆促地走在大街上,耳朵却还是灵敏地竖着,我希望可以听见周楚暮追出来的声音,听骄傲的他跟我解释,那些都是气话。我们依然是相亲相爱的小爱人。听他跟我保证,他不会再赌,他会好好待我,直到天长地久。
然而这一次,他真的没有追过来。尽管在我心里,无比渴望他这样做。我一边跑一边慢慢感到绝望,曾经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是不能改变的,无论你想得到什么东西只要一心坚持便能得偿所愿,可是现在我明白,我无法改变周楚暮,周楚暮也无法改变我。我们终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就像飞鸟与鱼,在海天交错的一瞬间相爱,却到底不能生活在一起。
只是,我知道我舍不得他。我也知道,他舍不得我。
我在家睡了一整天。
于根海没回过家,她不过问我。
我没人管,没人理。失去了周楚暮的爱,我又做回那个看似拥有天下实际一无所有的林枳。
哦不过,只要我回到学校,我还有田丁丁。她看出我的不快乐,却并没有逼问我什么。只是在课间的时候替我端了杯热水,放到我桌上,笑了笑,继续看书。
“谢谢。”过了好久,我终于对她说。
“怎么,你们吵架了?”
我摇摇头。
“你……别再跟他在一起了。”她的表情看上去很奇怪,“他对你,不是真心的。”
我不喜欢听到田丁丁这么评价他,真心不真心,只有我能说了算,于是我问她:“丁丁,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找他?”
但田丁丁接下来吐出来的话却让我差一点就晕了过去,她说:“星期五下午,我在车站,看到他和一个女生在一起。”
这真的是一件我极度假不愿意听到的事。以我对周楚暮的了解,这件事,起码存在百分之八十的可信度。然而虽然我气得心间发颤,却还是用我最后一丝残存的风度,微笑着对田丁丁说:“你一定是看错人了。”
“绝对没有看错人!”田丁丁赌咒发誓般地说,“绝对没看错,因为他还,他还……”
“他还怎么?”我好奇地问。
田丁丁的脸却一下从绯红转成煞白,惊慌失措地看了我一眼,一扭头跑出了教室。
我吁了一口气。也好。虽然我也很好奇“他还”干了些什么,但是,此刻对我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不能在田丁丁面前失去我的骄傲。
而且,我也不能去问周楚暮,他说过了,不认识我,我有什么资格去质问他到底跟谁在一起呢?
那些天,我过得不是一般的差。我不能拒绝内心的思念,却也不能放弃自己的骄傲。我只能想到一个字来形容我自己——贱。这个字,更加把我逼到了非去找他不可的地步。
那天晚上,为了迎接教学检查,高二全年级的班主任要到年级组办公室开会。根据我的经验,这样的会议,少则两个钟头,多则一整晚。换句话说,只要在会议结束之前赶回教室,我会有至少两个钟头的活动时间。
我算了算,从这里到“算了”,跑步的话,来回需要一个小时出头。
也就是说,我还有一个小时可以质问周楚暮,田丁丁对我说的一切是否属实。
足够了。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还是在最后一节自习课留条给田丁丁,让她帮我留意着,有什么情况就通风报信。
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傻姑娘居然冒冒失失地把那张纸条扔进了笔筒,还被她的心上人林庚抓了个正着!
那一天,挺身而出救我于水深火热的人,是丁力申。他谎称那是自己写的情书,然后一番天南海北的胡诌侃晕了老男人林庚,居然莫名其妙地又把张纸条还给了他。
他当然没逃脱被叫进办公室的命运。
我松一口气。我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段时间他一直像个影子一样在我身边,一直在找机会向我证明他的真心。
他把最新最流行的参考书塞进我的抽屉,在扉页上写:祝你考得好成绩,知名不具。
他不知怎么买通了劳动委员跟我一起值日,然后总是旋风一样地擦黑板扫地倒垃圾,干净利落,简直不需要我动一根手指。
食堂最挤的时候,他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去排队,然后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帮我买饭的田丁丁。
当他发现我经济拮据,甚至往我的饭卡里存了两百块钱。
只可惜,对他做的这一切,我都无法领情。
因为喜欢我,他舍身替我挡灾,我却不得不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去见我喜欢的人。
当丁力申在校门附近一条幽暗小路拦住我时,我也没觉得他是一个拯救失足少女的中世纪骑士,而是一个自以为是的麻烦。
大麻烦,大灾难。
我甚至有点厌烦他的神情,就好像逮到了一个不慎失足的问题少女,简直比老班还要严肃。
更让我差点喷出来的是他的第一句台词,别扭得好像老特务电影的台词:“我知道,你现在想去哪里。”
“你真的知道?”我笑盈盈地反问他,“那太好了,那麻烦你告诉我哦,因为我自己还不是很知道呢。”
他被我这一句噎得说不出话,我趁势绕过他往校门方向走,没想到,这个没礼貌的家伙,居然从后面一把抓住我的衣服!
“我知道你要去哪里。”还是那句话,只是这一次,说得更肯定,肯定得我没有心情再跟他开玩笑,而是挣脱他的手,转身对他礼貌地说:“那你也一定知道,我去是有重要的事。”
“什么重要的事?”他反问,“一个小流氓对你就那么重要?”
我讨厌他这么评价他。就算周楚暮真的是个流氓,关他丁力申什么事呢?
“林枳!”我听见他在我身后不服气地喊,“我会比他对你好,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
“我看出来了,可是很抱歉,”我回头对他妩媚地一笑,“我却永远不可能对你像对他一样。”
说完这句话,我就没有再回头。
我完全能够想象得到身后的他会是怎样的表情,沮丧,伤心,难以置信,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以及一肚子的不服气。
其实说真的,如果我没有遇见周楚暮,说真的,未必不会为丁力申这样的男生动心。我并不是铁石心肠,这段时间他为我做的一切足以证明他的善良和体贴,我甚至能想象他会是一个不错的结婚对象,能有足够的温柔和耐心让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只可惜,相比周楚暮,他少了一点点让女生心跳加速的感觉,微酸的恋爱的感觉。
只差了那么一点点,而我只能对他说抱歉。甚至,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连抱歉都不必说。
女生在一个暗恋她的男生面前,永远都有这一点优势。不讲理的永远都可以是她,先离开的是她,不回头的是她。
可惜的是,在周楚暮面前,我的这一点优势荡然无存。
当我再次出现在周楚暮面前的时候,我已经忘掉了内心所有的仇恨。我发誓,那一刻我的心里除了对他的爱恋,真的什么都没有。我只希望他不要不理我,不要装做不认识我,不要再次把我赶离他的身边。不要再说“不认识”这三个字。
哦,谢天谢地的是。他没有。
他走到我面前,温柔地说:“林林,好久不见。”
我不能点头,因为点头就会流下眼泪。瞧,我变得多么傻,比田丁丁还要痴情,还要没脑子。
一把拉住我说,“来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
我跟着他一直进了包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递给我。我屏住呼吸,那是一条非常美丽的挂坠,透明的一只小蝴蝶,小标签上的数字是:>
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早买了。”他说,“你今天不来,我明天就会送去给你。”
“太贵了。”我说。
“为你,买什么都不贵。”他说着,把挂坠取出来,细心地替我挂上,笑着说:“美丽的挂坠配美丽的人。这就叫门当户对。”
我想批评他用词不当,可是我却忽然脑子短路提起了那件千不该万不该提的事,我问他:“你还有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是吗?”
“是吗?”他装做很努力地思考。
“田丁丁都看见了。”我提醒他。
他又笑了,然后无厘头地来了这么一句:“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早该知道,不是吗?”
“你到底爱没爱过我?”我问他。
他看了我半天答:“你自己想。”
“你答应过我,有我,没她们,有她们,没我,现在算什么呢?”
他的脸色变了:“你今天来,就是来质问我这一切的吗?”
“不……”
“好吧,”他打断我:“我确实还在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林林,你早就该离开我,不然,你就是个蠢货。”
我定定地看了他一秒钟,转身就走。
他说得对,我是个蠢货。
只是,我蠢得心甘情愿,当我流着泪在“算了”门外那条幽黑的小巷越走越深的时候,对周楚暮,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恨。
我痛恨的,只是这样一个,失去了所有骄傲的自己。
可是,他最终还是追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别耍你的小姐脾气!”他狠狠地命令我。
我用力甩脱他,他的手却轻轻伸到我脸上来,柔声说:“别哭。”
我哭得更厉害,却强撑着,没有靠近他。
他忽然说:“你是不是从心底里觉得,我其实配不上你,你是千金小姐高材生,前途大大的有,我只是一个小流氓,将来死的时候有副棺材板就不错?”他一边说一边用力地攥住我的手腕,“说,你是不是一直这么想?”
“是,我一直这么想。”我说。
四周很寂静。我听到心被谎言击碎的声音。一切在瞬间,被毁得片甲不留。
上帝作证。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
我从不觉得我有何高贵,在我内心里,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来。而且,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个疯狂的女孩。没有谁,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疯狂。
疯狂的头脑,常常让我有说不出多诡异的疯狂想法。
这些想法通常都和让我自己受伤有关。比如,我想一个人走到这座诚城市最雄伟的建筑——高达48层的莲花大厦楼顶,一直爬到高高的电视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后脱掉我的袜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纵身一跃,就这样草草结束生命。我想在红灯亮起的那一瞬间,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它必须是红色的才够带劲,尖叫着从市中心最繁华的那个十字路口跑过——只是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声和那些汽车的尖叫声相比,哪一个更惨烈。
当然,这些想法,只是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从未付诸实践。我还不想死,但这不代表,我不喜欢刺激。
对我来说,最刺激的游戏就是:给自己一刀。简单的说,就是:自残。
我第一次自残,是初三毕业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刚洗完澡,穿着吊带睡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把我错看成他的女人。他一坐上沙发就过来搂我,满身酒气地搂着我,亲我的脖子。我一把推开他的同时尖声惊叫,妈妈正端着水果盆从里屋出来,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条癞皮狗一样瘫在了地上。我只是跳起来,飞快跑进我自己的屋子里。
我奋力打开我房间的一扇小窗户,想换口气。可是没过一分钟,我房间的门却被打开了,走进来的人是我妈。
她劈头盖脸给了我两巴掌。
我该怎么描述当时的她呢?双眼发红,头发散乱,还带着围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个刚刚强暴过她的流氓。
她用无比冷漠的声音对我说:“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
我什么也没说。她转身走出门的时候,用力带上了房门。
我的脸还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然后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圆规,我对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扎了下去。我不知自己轧了多少下,也不觉得疼痛,仿佛是在扎一个软和的瓶塞,过了许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给一个胀满了气的皮球放掉气似的,说不出的舒服。
那一晚,我是带着一身粘湿的汗水和肿的快要抬不起来的右胳膊醒来的。
但是,我受伤的心却已经完全好了。
妈妈在日积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经变成一个敌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其实我早该明白的,自从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该指望她一丁点。她是那个死去在她肚子里的幼小男婴的妈妈,而不是我的。
我唯一该做的,就是拍拍尘土,自己上路。
我这样告诉自己的同时,又有些怀疑——其实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没有发现于根海对我做了什么。但是我还是说服不了我自己的偏执。我就是坚定的认为,她是个敌人,她压根没有把我当女儿看待。
自残对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药。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后,我用我的水果刀割伤了我的胳膊。
我剜得并不算狠,灵巧的避开了血管,所以皮肤上只是有些血痕。半夜,我在卫生间蹲下,用凉水冲自己凝固的血液,有丝丝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战,却觉得畅快无比。我就这样冲刷干净了自己的伤口,把那些细微的刀口都冲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纸盖上,心满意足的回到我的床上,继续睡觉。
半夜,我听到田丁丁呓语:林枳……别,别伤害自己。
我吓得魂飞魄散,待确定她确实是睡着了,我才把头重重的搁在枕头上,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然后我按着自己疯狂的心跳,伤口抽搐般疼痛起来。
可是我的心里却又说不出的好过。
我好过我终于报复了自己,好过我报复了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陪酒卖笑的自己,那个为了爱情可以欺瞒朋友,拿朋友的钱撒谎消灾的自己。
第二天我穿一件长袖的厚外套去上课,忍着疼痛照常记笔记,没人发现我的异样。
唯一有所察觉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从何处看到了我的伤口,他只是趁午休教室没人之时迅速地塞给我两包云南白药,压低声音快速地说:“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记得给伤口消毒。”
然后他迅速地跑出了教室,甚至不留给我说“谢谢”的时间。
我看着他的背影好一阵发愣,他嘱我擦药时凶巴巴的神情,没来由地让我想起周楚暮。
周楚暮。
只要我一刻未见他,心便一刻不得安宁。我伸出手,抚摸挂在掏前的白色蝴蝶,反反复复对自己说,他是爱我的,他是爱我的。
我终于又回去找他。
那个晚上,我口袋里放着于根海给我的500元钱,这笔钱多得超乎我的想象,在我回家拉开抽屉的时候,它们在里面好好地放着。我抓起它们,塞进口袋,往外冲。妈妈忽然问我说:“你去哪里?”
“有事。”我说。
“你坐下。”她唤我。
我站着没动。
“我有话跟你说。”她说。
“说吧。”我的声音是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的冷漠。我们这对母女,竟然变成了这样。
“不要相信男人。”她说,“不然,没有活路可以走。”
她的表情让我害怕,害怕到了极点。我想,于根海一定又有什么地方伤害了她,但我不能安慰她,这是她的命运,我无能为力。
“他说你要000块,我让他多给你放了我没反应她又说,“还有,我不欠周天义些什么,你不用想着替我还债。”
她的这番话结结实实地吓了我一跳。
她到底是浑然忘世万事不关心的仙女,还是躲在暗处看清了一切?
“妈妈,”我终于悲伤地说,“我还的不是你的债,是我自己的。”
她深深看我一眼,终于没再说什么,而是转身上楼。
我又听见了木鱼单调的笃笃声。在那声音里我退到门边,背着手拉开门,一直退出了家门。然后,朝着周楚暮的家飞奔。
月光很好的晚上,我喘着气敲他的窗。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敲他的窗而不是敲他的门,也许,我只是喜欢敲窗时发出的那种声音,低沉,有些脆弱又那么笃定,像我这些天对他的想念。等他打开窗,我要对他说的第一句就是:“不是的,我那天说的话不是真的。”
就在我这样想着的时候,窗真的吱呀一下开了,我看到的却不是周楚暮本人,而是一个长发的女子。她穿了一件近乎透明的睡衣,睡眼惺松地看着我问:“找谁?”
我逼自己冷静。
三秒种后,我冷静地说:“周楚暮。”
周楚暮的头终于从女人的后面伸了出来。他还是那么英俊,要命的英俊,要命的吸人眼球,我的眼睛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不愿意从他的脸上移开。
可是,如我所料,他并不愿意理我。
“你走吧。”他冷漠地说。说完这三个字,他伸长手臂,把窗户关上了。
我当然不会走,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喊,而是在地上捡起一小块砖头,开始一下一下用力擂他的窗。窗户终于又开了,依然是那个女人,冲着我喊:“滚!”
我拿着砖头朝她笑:“周楚暮出来我就滚!”
她也笑:“见过*的,没见过比你更*的!走吧,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我手里的砖头朝着她的头就砸了过去。
她尖叫,灵巧地闪过,砖头扔进屋子里,发出“咚”的声响。女人俯身,扔起砖头要砸回我。此时,有人握住了她的胳膊。
“你先回吧。”他对她说,“我还有事。”
女人脸上的表情很扭曲。
我露出胜利者的甜美的微笑。
两分钟后,我在大门口和那个女的擦肩而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好奇地看了一下彼此,她居然涂金色的眼影,皮肤很老,至少有二十五岁。
她输得毫无悬念,她算什么,周楚暮爱的是我。我敢保证,就算我真的用砖头把她砸得头破血流,周楚暮要护着的,依然是我。
我才是他的宝贝。
如假包换,独一无二。
我关上了门。他坐在床上,光着上身,抽一支烟。我轻声对他说:“下来。”
他看了我一眼,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从柜子里拿出新的床单,那还是我上次来帮他洗干净的床单。轻声对他说:“我来把它换掉,请你让开。”
他居然听话地让了。走到椅子了坐了下来。
我背对着他,麻利地做着一切,在我抹平床单上最后一个皱褶的时候,他走到我身后,从后面,轻轻地抱住了我。
就在那一瞬间,我又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那就是:我,能不能为周楚暮生一个孩子呢?
最好是个姑娘,像我一个美丽,有美丽的妈妈和帅气的爸爸,从小就有温暖幸福的家。她没有很好的成绩也不要紧,只要她快乐,什么都好。我们会善待她,关心她,直到她长大。
多美的梦,我发誓,只要能实现,我愿意为此付出全部的代价。
那一夜,我又没有回家。
那一夜,他第一次发现我身上的伤口,很惊讶地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咬紧嘴唇没有回答。
“是于根海吗?”他跳起来说,“我要去杀了他。”
拉住他说,“是我自己。”
他不敢相信地问:“自己?”
我点点头。
“为什么?”
“不知道。”我的泪水流下来,“楚暮,请对我好,求你。”
他紧紧紧紧地拥抱我,很长很长时间都没有松开。等到终于放开我,他去橱子里找了药,还有棉签,坐到我身边,对我说:“来,我来替你治好它。”
我微笑。
他埋着头,一边上药一边命令地说:“再也不许,听到没有?!”
“遵命。”我答,“可是,你也再不许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听到没有?!”
他抬头看我,月光把他的眼眸照成琥珀。幼年的时候,我真不知道,他会是这样一个天使般的男人。如果那时候的我懂得,我一定会哭着喊着让我妈嫁给周伯。那样,我妈和今天的我,都会是不一样的命运吧。
十岁的时候,美女林枳已经懂得掌握自己的命运。现在,我变得更加的无坚不摧。我要让我们幸福,让我和他的孩子幸福。我一定不能输给命运!绝不。
离开的时候,我留了一千三百块给周楚暮,只留了两百块生活费在自己身上。
我唯一对不起的人,是田丁丁。
我和周楚暮和好以后,诸事顺利。
但我却有些担心,自己是不是怀孕了。
我开始莫名其妙的嗜睡,有时上课,我会忽然睡着,一直睡到下课才醒来。田丁丁一人抄两份笔记,抄的满头大汗也从不吵醒我。走路就像漂移,最关键的是,我居然开始呕吐,并且,我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来月经。
我有限的知识告诉我,大事不妙
我开始盼着我每月最痛恨的“月经”的到来。田丁丁痛经时向我要止痛丸,我看着她皱眉咽下药丸时的神情,心里已经羡慕得不能自已。
当然,我绝对不能告诉她这一切。我希望在她心中,我一直是完美,纯洁的林枳,我不希望她会因此而对我改变什么看法。
或许,我需要找个时间去和周楚暮商量一下。
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掩盖心中慌张的唯一办法,就是疯狂的读书。
我不明白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笨蛋,有了爱情,成绩就会掉掉掉。对我来说,爱情正是我的动力。
恋爱像我的吗啡,让我形容枯槁,可却学得一日比一日兴奋,酣畅。以至于我好几次小考都得了第一。
田丁丁的状况却没有那么好,但我每次还是都会把选择题给她看,让她的分数不要太难看。其实我若真为她好,是不该这样的。或许是因为我对她的内疚太多,每一次考试甚至恨不得每道题都给她看,让她也考个第一第二的,好让她每次叹气的时候,我不会那么心惊肉跳的觉得,都是我害的。
我欠她的钱,还是没还上。其实于根海生活费是按时给我的,有时候高兴了,还是会多给一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周楚暮总是缺钱花,而我总是在他最缺钱花的时候,准时出现在他的面前。
那个周末,我又去见他。在这之前,我翻箱倒柜,找了无数件衣服,都没有满意的。我希望自己以最美丽的状态出现在他面前,希望他跟别人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天中的高材生的时候,脸上能更有光彩。
只可惜,我的衣服都不是新的。我已经好久都没有穿过新衣服了。只能换上去年秋天买的那件还算新的大衣,去“算了”找他。
当我终于赶到“算了”的时候,却看到了让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眼睛的一幕——
周楚暮被一些人搡在一个柱子上,有一个很高很胖的人一伸手就抓着他的脖子,把他举的高高的,像在扼死他。
我看着满脸通红挣扎的楚暮,一声低呼冲了过去。
可我还没有进入人群,我就感觉有人在身后嵌住了我。我挣扎着回头,是丁力申。
他怎么也在这里?我恨他!
我用眼神告诉他我恨他绑着我不让我去救我的楚暮,他的眼神却比我更霸道,仿佛在说:杀了我我也不放开你!
我无计可施,张嘴咬他。他终于放开我,但是他却冲在了我前面,挤进人堆里。他大力拍那个高大的胖子的背,胖子回头,他一拳就跟了上去。
“我操!”胖子发出了一声呼吼,按着楚暮的那只手终于放下来,转而去揍我身边的丁力申。
周楚暮像条瘦弱的绳子似的从墙上滑落下来,我不顾一切的冲过去。
他在干呕,我急的哭出声来,拍着他的背说:“楚暮,楚暮你要不要紧?”
他说不出话。
“揍死他!”那些人又冲上来,我本能地护住周楚暮,不让他们*近他。但我很快就被他们拎起来,掀翻到一边。
“林枳!快走!”丁力申从地上迅速爬起来,拉起我冲出了“算了”的大门。我怎么可能在这时候离开,于是我又冲了上去,其中有个小个子男的,对着我胸就是一拳,我疼得差跪倒在地,然后我听到丁力申闷吼一声,像只疯狂的小牛一样冲了上去!
那一天的事,惊动了0。后来,是丁力申的父亲来接我们走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丁力申的父亲,他显得很威严,把满脸是血的儿子从地上拉起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一语不发地把他的儿子拉上了车。
“带林枳走。”我听到丁力申在说,“带林枳走。”
他的父亲本来把车门关了,又重新打开了它。
“你不要留在这里。”丁力申伸出头来,对我说,“留在这里对你没好处。”
但我当然不能走。我留了下来,可是当我回头的时候,却不见了周楚暮,他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我一路小跑跑到他家,也没有看到他人。我在他家门口一直坐到天黑,都没有看到他的归来。
他又欠人钱了,他是故意在躲我,一定是的。
周一,丁力申的处分单就张贴了出来。
我和田丁丁经过处分通知张贴处时,她几乎想要冲过去撕掉那张纸。我羡慕她可以随时随地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可我还得装作无动于衷的拉回她。
她不知道,那都是因为我害了他。但我想我应该保留这份秘密,为了我,也为了丁力申。那天下午,趁田丁丁没注意,我给他悄悄传了一张纸条:放学后假山见。
他如约而来。
“疼不疼?”我看着他额头上的伤,抱歉的问:“你是不是花了很多医疗费?要不,我算给你。”
“不疼,”他说,“你找我来,就是说这个的吗?”
“不是。”我真心的说,“我是要谢谢你,谢谢你救了他。”
“不用你谢我。”他忽然有些生硬的说,“你为什么不问问他到底是为什么事挨揍?”“好,那你告诉我那是为什么。”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他却躲开我的眼神,只是说:“他欠了别人很多钱。你知道吗?至少有两万块,而且,赌债是个无底洞,你在跟他这样混下去,不遭殃才怪!”
“你怎么知道?”我立刻反问他。
“除了你,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用笃定的眼神看着我,“不信,你可以去‘算了’随便抓个人问问!”
原来如此,原来他真的还是在赌。
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不需要280块的挂坠,不需要新衣服,不需要吃大餐,一小碗面条就足够,他,到底要干什么?
但纵是如此,我也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说周楚暮的坏话。特别,他是一个男生,而且,他是丁力申。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所以我整理了一下思路,深吸一口气说:“这是我欠他的,丁力申,这一切和你无关,不过我的谢谢,是真诚的,请相信我。”
他绝望地问我:“你真的打算,还跟他继续下去?”
说。
他听罢,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那种眼神,几天以后我终于在语文课本上找到一个恰当的形容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对了,你可以借我点钱吗?”我昂起头,看着他认真的说:“我现在需要钱。”
“你要多少?”他悲鸣般说道。
“楚暮欠了多少?”我还是毫不含糊的问。
他发出一声干笑,不知道是在笑我还是笑他自己。笑完后他对我说:“林枳,各人债各人还,不管你和周楚暮是什么关系,如果你认为这一次你能帮到他,那你就太天真了。”
我知道,他说得对。在这个世界上各人有各人的一笔债,谁都帮不了谁。可是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有哪管得了这么多呢?丁力申,他为了一个不爱他的女孩,可以跟踪可以打架可以被黑锅受处分,甚至不惜做更多更离谱的事。而我,面对深深相爱的周楚暮,又怎么能顾及自己?
于是,我镇定地对他笑。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笑得有点凄惨,总之在我认为这些笑已经足够表达我的诚意之后,我对丁力申说:“你能不能借我钱?越多越好。”
“我不会借你钱的。”他这样说,口气就像个不愿意借玩具给别的小朋友玩一下的小孩。
“那么好。”我说,“请永远都不要再管我的事情。你没有资格。”
他脸色微变,赌气一样地说:“你再这样下去,我会揭发你。”
我哈哈笑了两声,转声离去。
我不怕他,他只是个小孩。
他只是个活在田丁丁那样子的青草红花阳光湖水的明媚世界的小孩,我和楚暮之间的恩怨情愁,他根本就是不该涉足,也不配涉足的。
无论他说我什么,我都无所畏惧。
可是周楚暮,为什么你从来就不晓得体谅我一下下,从来就不晓得改正一下自己的错误呢?
钱。
好吧,让我们来想想办法。
钱钱钱。唯有它,可以解决一切。
回家求于根海,或许是唯一有谱的方案。他有钱,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救我,救周楚暮。
破釜沉舟,万劫不复。这将是林枳的命运。
我回了家。谢天谢地,于根海在家。我简直觉得,他坐在沙发上悠闲地抽烟,就是等我回去跟他开口:我想借点钱。
我走到他面前,放下书包,思忖着,该如何开口的时候他却先说话了。
他说:“我要结婚了,这房子留给你妈和你。”
天。
对啊,我妈,我妈去了哪里?
“你看好你妈。”他指指里屋说,“整天神经兮兮的,迟早出事。”
“她答应离了吗?”我问。
于根海笑:“你认为她答应不答应有用吗?”
我的心一片悲凉,但是对我而言,当务之急不是这个。我犹豫了一下,终于说:“能给我一些钱吗,我急着要上一个补习班。”
他看着我。
“求求你。”我哀声说,“机会难得,我要去培训一个月呢……费用是比较高,要3000元,但是上完那个培训班我就能考北大……”
根海冷笑的时候,满脸的横肉都在发抖。他用带着一枚硕大金戒指的手指指着我的鼻尖说:“找个好点的借口跟老子要钱吧。你不是成绩很好吗,不上那个培训班也能考上北大。”
“求求你……”我仍然这样说。
“你花钱这么厉害,是不是为上回来我家那个小白脸?”于根海继续追究,“你供的起他吗你?你要供他,也别花老子的钱,你可以去——卖。”
他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如果放在平时,我一定一巴掌甩过去了。可是今天,我做不出。因为我在求他,拿到钱,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我想出了我能想出的最下*的一个办法。
那就是,下跪。
我对他下跪了,而且,我喊了他一声:“爸。”
可我没想到的是,于根海不仅不领情,还直接顺势用脚把我揣倒。
“没种的劲儿!”他站起来,又揣我一脚,“放平时,你要是对我来硬的,老子说不定心情一好还答应你,就你现在这股子奴才相,估计你也是赔的差不多了。我让你糟蹋,给我死一边去!”
说完,他起身出了家门。
她的门自始至终都关着。她好像没听见,也没有出来看我一眼。
楚暮,你在哪里,如果你看到我现在这样,会不会心疼?
那天夜里,我给周楚暮打电话。一如既往的关机,我担心他的状况。虽然那次离开之时,他只是被人掐了脖子而已。
但是,谁知道,那帮混蛋后来有没有再去找他呢?
我心里焦急,一直开着手机,直到半夜,我才接到他的一条短信。
这条短信的内容是:我觉得,你还是和天中那小子比较般配。
我恨不得立刻从床上跳起来去找他解释清楚。
因为我的手机停机了,我清楚。一条短信也发不出,一个电话也无法打。
只是,我再也没有钱去充这对我来说相当昂贵的电话费。
我知道,他也没有办法。那天深夜,直觉告诉我他在“算了”,于是我从家里跑出去,再一次跑到“算了”的时候,我果然看到周楚暮,他已经喝得不省人事。
他搂着的那个女人,也正是上次那个透明睡衣。
再一次面对这样的状况,我的心态已经不能做到那么无敌。我是怀孕的林枳,而他们又那么多人。
那个女人今天戴着大耳环,穿着低胸衣,看到我,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我心酸地看着周楚暮,我的周楚暮,他已经醉得不**样,从椅子上直接摔了下来,都浑然不觉。那个女人看着我,表情得意的反问我说:“妹妹?我们可是第二次见面了哦。”
“他不能喝酒。”我说,“你不应该让她喝那么多。
她并不生气,而是拍拍我的肩膀,说:“妹妹你跟我来。”
我跟了过去。她一直把我带到算了最里面的一个包厢门口,才停下来。
“楚暮欠钱的事,你知道?”她抱着胳膊,点了一根烟,对我说。
我为什么要回答她的问题?于是倔强的转向一边,并不搭理她。
“只有我能帮他摆平,而不是你这个中学生。”她说罢,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指着算了门口:“现在大厅里坐着的人里面,至少有三十个,是今天晚上留在这砸场子的。如果你不乖乖滚蛋,在这里坏我的兴致,或许,我不会救你的周楚暮哥哥……”
“两万块没什么。”我说,“我也弄到,”
“呵呵。”她笑,“你对周楚暮,到底了解多少?两万块,你真的以为就两万块那么简单吗?”
“他到底欠了多少钱?”我天真的问她。
“十万。”她伸出两根抹着黑色指甲油的手指,比出一个十字给我看。
十万。
这个天文数字让我的心悲凉到了极致。
就算于根海没有抛弃我们母子,他也不会愿意出这十万块帮我解决一个大麻烦,这一点,我十分清楚。
对不起,楚暮,你的林林帮不了你。
我想了一会,问那女人说:“你真的能救他吗?”
她想了一下说:“当然,如果我愿意。”
“那么好吧。”我看着她浓妆的脸,说:“我把他让给你。”
说完,退后一步,用我一贯的武器——微笑来维持我最后的体面:“再见。”
其实那天我去找楚暮,是想告诉他,我是真的怀孕了。我希望他能和我一起共度难关,但是现在,一切都改变了,我需要一个人,面对这一切。
试纸在我犹豫再三之后,都没有去买。原因很简单,我丢不起这个人。代我去买的人是田丁丁。她为此还缺了下午的课。
但是,我还是没有告诉她真相。
我只用了一分钟就测出了我怀孕的事实,但我却用了十分钟来酝酿自己的感情,好让我打开卫生间的门,冲出去拥抱田丁丁告诉她“太好了我没有怀孕”的行为,不显得那么假惺惺和虚伪。
我成功了。
她被我抱着,跟我一样激动的微微发抖。
只不过,我是因为紧张,她是因为感动。
我在心里恨不得抽自己一万个巴掌,可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要骗她。我了解她,怕她因此去跟周楚暮拼命。而现在,是楚暮最艰难的时候,无论如何,让我把这个事实咽在肚子里吃下去,暂时先瞒着他,我自己来解决吧。
强大的林枳,聪明的林枳,无往不胜的林枳,自信的林枳,一定可以救自己。
那天回到宿舍后,我一直在床上辗转,思考。我不能白白失去楚暮,或者说,我也想帮帮他,而不是把他丢给那个富婆,就此罢休。
十万,我拿不出。
但一万,也是好的吧?总好过没有。
我终于想出了新的办法,那就是——家里那台电脑。
事到如今,我只有豁出去了。
这件事,我求的是丁力申,他对那些网站很熟。
“你还不死心?”丁力申起初并不肯答应我,“不要再陷下去了。我早说过,你帮不了他。”
“不是这样。”我说,“我继父要跟我妈离婚了,要是我们从那个家里被赶出来,就会一无所有。”
他的嘴张成O字型。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展示我不为人知的一面。
“真的吗?”他说,“林枳你不要再撒谎了。”
我在他面前流了泪。
我的泪水让他变得非常的惊慌,他在我面前绕来绕去,想说什么又说不出,终于冒出一句话:“你别哭了,我帮你。”
看,对付丁力申这样的男生,我还是有足够的办法的。
于是不过两天,那台几乎崭新的苹果就以几乎原价的价钱在网上售出了。我跟他说谢谢,请他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田丁丁。他答应了我,但是还是像个老大妈一样地劝我说:“不要太傻,林枳。”
说。
“有困难,记得跟我说。”
说。
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满意。我只希望他不要整天都盯着我,做天中最神经的>
我差人来运电脑那天,只有妈妈一个人在家。她问我:“这个电脑要运到哪里去?”
“借同学。”我眼皮也不眨一下的说道。
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关上了佛堂的大门,又修她的行去了。
我真纳闷,难道她真的不在乎,于根海就要跟她离婚了?
人不顺,喝凉水都塞牙。
于根海发现电脑不在,就是当天晚上。那时候丁力申正在给我发短信,告诉我买家已经把钱打入我的卡上,让我去查收。
我短信没来得及回,就听到了于根海回来的声音。
他本来是去外地出差,按理不可能回来的那么早。更没想到的是,他一进来就走进我的书房,看到了空荡荡的电脑桌。
我还没来的及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把电脑桌一起卖掉,他的拳头就伸了上来。我一下子栽倒在地。
“老子听人说你把电脑卖了,老子还不信。”他还没说完,自己又一脚踹上来,“老子的家被你卖了老子都不知道,我让你养男人,我让你养……”
是她出卖了我。除了她,没有谁,她为了讨好于根海,不惜出卖自己的女儿!
于根海的拳打脚踢像雨点一样密密麻麻的砸在我身上,我蜷缩身体,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告诉自己:一定要挺过去!
他发了狂,一把扯掉自己的领带,四处寻找,直接冲到阳台上,操起晾衣撑就往书房走来,我没有力气站起来跑,可是我听到一个人近乎哀嚎的声音——“不要!”
她挡到我身上的时候,于根海的衣撑正好落下来。我望了望她,没错,是她,这个数十年都和我没有肌肤之亲的——妈妈。
她拼命护紧我,咬牙切齿的对于根海喊:“于根海!你杀了我!你杀了我也不要动我的女儿!”
于根海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即使那一棒棒都打在我妈的身上。妈妈全身颤抖,把我抱紧在怀里,哼也不哼一声。
我闻到她身上的檀香味,这才明白,原来她一直都是有感情的。她以为她可以把母爱和仇恨托付给佛像和经书,但是她试了大半辈子都不行。我终于流下了眼泪。我不知道我在为谁而哭,是为这个苦命的妈妈,还是为这个落魄的女儿。
只有他。他居然狞笑着说:“打你们两个*人!一个老*人,一个小*人!不打不成体统,家要被你们败光了!!!”
总之,那天是她救了我。
我对于根海没有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再多做描述已经毫无意义。他揍完我们就像完成了一项牵挂心头已久的任务,那时几乎是凌晨了,他还是开门开车外出了。
他一定会跟他的小情人在一起,去过幸福的小日子。
他的生活,注定和我们这对苦命的母子无关。
我恨他,要不是他,妈妈会嫁给周天义,楚暮会是我的哥哥,我们拥有的,就不会是这样一个暗无天日的明天。
妈妈已经从地上挣扎起来。她一直站在窗前,看着他的车从车库一直开向小区门口。然后,她哭了。
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
眼泪代表她的情感,反而让我安心。
我在家中翻箱倒柜,找到了擦伤药。她在沙发上坐下。我俯身替她擦腿上的伤时,她继续掩面而泣。“别哭了。”我一边擦一边说,“总有一天我会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你也不要信什么佛了,不过其实你也根本没信过,你怎么可能做到超脱?”
她仍旧哭,不说话,像是根本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她把腿缩回来,不让我继续擦药。
我心头一紧,这个时刻,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凄凉。我还是把手了伸向她腿上的伤口,慢慢的,但是坚定的把她的腿拉过来,继续擦药。
“妈,我欠你的,我以后加倍还给你。”
“枳儿,”她哑着嗓子唤我小名:“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不好?”
“好,”我点着头,用从未有过的温柔的声音对她说:“妈妈,我成绩好,我会去申请提前一年高考,我一定会带你走,相信我。”
她忽然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我抬头看她,她说:“我们去哪里?”
“一定有办法的。”我说,“我去办点事。你在家等我,好吗?”她不点头,也不摇头。但我依然感觉亲切,她又回来了,她是我的母亲,和我相依为命。我们不能分开。
我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出去。我的伤口还有些疼痛,就让它疼痛吧,如果身体不疼痛我反而会更难受。出门之前,我在衣帽架上取了一条她的围巾,深红色的羊绒料子,非常暖和。我把它紧紧的缠在脖子里,缠到脸上来,只露出两只灼灼疼痛的眼睛。我跨出房门,便没有回头,脚步越来越快。时间已经不能再等待我,我必须找到楚暮,把钱塞在他手里才行。只有快些这样做,我的不堪感受才能稍微降低一些,我为此而付出的一切代价才算值得。
很多年了,我好像一直都没有叫过她妈妈,妈妈妈妈,我终于可以再次这样呼唤。我低下头微笑了。
这天奇冷,满大街都飘荡着洁白的雾气,我走出小区时,脚步就僵硬了,好不容易才拦到一辆只依稀辨别得出车灯的出租,我舍不得打车,就是样走。我要尽可能地帮助楚暮,陪他度过难关。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在楚暮家旁边不远处的中信银行取了钱,用超长的羊绒围巾把这些多的我数不过来的一百圆纸币紧紧的包好,捂在我的大号白色大衣里,按在胸口,像按着一块肿瘤。
如果这时路上会出现歹徒,夺了我的钱,我会死也不顾的跟他们拼命,哪怕明天新闻上会播报这样一条消息:7岁的天中优等生,身携过万人民币,横尸街头。她的腹中,孕有一个足月的婴儿。
也在所不惜。
我很快来到了周楚暮家的门口,一路安全,没有强盗,除了我的胸口硬生生的疼之外,一切都算好。我揉了揉我冻得通红的狼狈的鼻子,可却流出了落魄的鼻涕。我只能一边擦鼻涕,一边敲他家的门。我没有去敲窗户,而是选择门,是因为我想在他开门的那个瞬间就拥抱他。
至此,只有他才能温暖我。
许久,他开了门。
他叼着一根烟,眯缝着眼睛看着我。他没有受伤,简直毫发无损,甚至可以用容光焕发来形容。因为他换了一个非常短的新发型,穿了一身还算体面的睡衣,简直不像他。我的前脚刚刚迈进去半步,他就把门合上了一半,他用含糊不清的嗓音问:“你来干什么?”
“让我进来。”我喃喃的说,因为冷,我脚底不稳,差点摔倒。他把门缩成一道缝,抵死要拦我在门外。
“妹妹。你以后,不用来找我了。”他用最后的一点耐心对我平静的说。
“为什么……”我的大脑似乎也被冻僵了,愚蠢的问题脱口而出。
“因为,我换女朋友了。明天,我就要搬家。”
“去哪里?”我无力地问。
“去她家。”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对不起,林林。我也很想等到你很有钱的那一天,可惜,我实在等不起。”
说完这句,他就“嘭”的关上了门。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难道他真的忘了吗,两情相悦,天长地久。
还是他从来都没有真正地懂过?
我不想放弃,拼命擂门,一直擂到整个手掌都变成了通红,手心剧痛,擂到被我狠狠捂在胸前的巨款掉落在的地上,一张张粉红色纸币散落得到处都是。
我把自己的手指放在嘴巴里,我含着自己冰棍般地手指,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它们不再僵硬,能够活动。然后,我捻起一张张得纸币,从门缝里一张张地,把它们送进去。
那些美好的心酸的过往,像一帧帧图片,最后凝聚在这些薄如蝉翼——或脏若旧窗帘,或崭新的可以割伤皮肤的纸币上,被我传送进他的屋子里。
我独自跪在他的门前完成这一切,直到我的耳畔传来车水马龙之声。
天亮了。
回家吧,林枳。
我的心,盛满从未有过的不甘和痛楚,一步三晃的去了学校。
等待我的是本学期最后一次月考。
可笑的是,我又得了第一名。丁力申成绩退步很大,但是这与我无关。田丁丁的成绩还是无关痛痒,她也是没救了。
我的心思全然不在学业上。我一心想着先解决我腹中的毒蘑。他不为人知,叫人不齿,必须赶快消失。
可是,钱在哪里?
更可笑的是,寒假补课需要每个人交纳五百元。
我又一次,想到了田丁丁。
那天的体育课,我佯装肚子疼,没有去上课,我摸了田丁丁的钱包。
拿走那五百块,本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没想到,我却碰到了钉子专业户丁力申。他还是那样,一股不服输的钉子精神,百折不挠。
他居然跟踪我。
而且,在我偷了田丁丁的钱之后,他才站出来,说:“林枳,你偷钱。”
我扬扬我手中的五百块,斩钉截铁的说:“去告诉她!顺便告诉警察,让他来抓我。”说完,我把那五百块迅速装进自己的钱包里。
他什么也没有说,而是用拳头狠狠的捶了一下墙壁,又消失在除我之外空无一人的教室里。他的劲儿可够大的,在他锤那一下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墙皮哔哔剥剥掉下来的样子。
但那又如何,我料定,他死也不会告诉田丁丁。
而且,就是他告诉了田丁丁又怎么样?我死也不会认帐,死也不会。
我只能说,对不起,田丁丁。相信有一天你知道了真相,会原谅我。
500块,小诊所,应该是够了吧。
周末去太明目张胆,我这两天就得行动。当我带着我无懈可击的计划在那个名叫“为你诊所”的地方停驻时,我却忽视了我身边那个优质的007丁先生。我真的没想到,他会像一个阴谋家一样,带着田丁丁出现在我面前。
雨下得很大,我孤单无依。自称爱我的男生和我最好的朋友田丁丁像法官一样站在我对面,我不得不出言保护自己。
所以,当田丁丁的耳光冲我甩来时,请相信,我是一点也不怪她。
我也不怪我自己。
我谁也不怪,我心里沉静得能听到血脉流动的声音。
我甚至想到了一句诗。
我情似云复晴蓝,心悠坤宠然其瀚。
心如此矣,我复悠然。
然后,她打了我。那个清脆的耳光,打掉了我所有的意志。
“好好想想吧,林枳。”丁力申对我说,“我希望你清醒一些。”说完这句话,他也丢下我走了。
他是去追田丁丁了吧。也好,他们也是青梅竹马,比起周楚暮来,还是丁力申更加有情有义。而我,早就一无所有,注定一无所有。想到这里,我终于没有走进那个肮脏的小诊所,而是在夹着冰雹的雨水中在街头漫无目地地游走。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尖锐的响了起来。
是于根海的号码。
我用麻木的手指按了接听键,里面传来于根海有如海啸般的咆哮:“你死到什么地方去了?你老娘自杀了!”
自杀。
她没有等我。
不过,她也没有答应要等我。
我没有钱打的,但我仍然打了的。并且在出租车快要到达时,连滚带爬的从车上下来,往我家的方向奔去。出租车喇叭来得及在小区门外疯狂的鸣叫,像狂放的警笛,一直呼啸的时候,我已经快奔跑到家门口了。
全世界都在通缉我。
置我于死地。
我回到家的时候,家门洞开,却一个人也没有。
走进这幢空荡荡的别墅,除却勾魂摄魄满眼弥漫的檀香味,我什么也看不到。
我没有去医院。
请主饶恕我,我不想看到她一无所有的尸体。
那样,我会更加对照自己,明白自己所失去的一切,纵然让一切重回,我都不堪面对。
我当然也不会去找周楚暮,我给他发了一个信息:“这是永别。”然后,我把自己的手机从窗口扔出去。
如今我还需要它作甚么?
失去一切,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如今我才能明白这一点,却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我才发觉,那个曾经因他对我的虚弱缥缈的爱而萌发的一刹那的梦想<:"="_.,是多么愚蠢而久远的事。
既然如此,为何我不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但是,在这样做之前,我必须偿还一个人。
如今在世上,只有她一个人让我留恋和愧疚。唯有将亏欠她的全部偿还,我才能走得义无反顾,永不回头。
第三部分:尾声……
世界上的秘密,有很多种,有一些,甜而透明,想起来会微笑;有一些,却会埋在心灵的最底层,日积月累,变成毒素。
如果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一定不会做现在这个背负着许许多多秘密的女生。因为,这些秘密其实并不属于我,而我却身不由己不由自主地为了保全它们而不顾一切。
当保留这些秘密的外壳被现实一一击破,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在做这一场没有意义的牺牲,在一个人孤单的战场上为人世中最脆弱的感情而倾尽所有出生入死,最终却发现对手只是一面有记忆的镜子,让我在对照自己的一路走来时,不得不承认,这一路的背负和忍耐是多么愚蠢。
这种感觉甚至说不上有多痛,在更多的时间里,我只能感觉到一种虚空,一种冷冷的嘲弄。而当我在这场没有目的的逃亡中精疲力竭,才终于发现,这些秘密,我只想对一个人说。
不是别人,就是他。
我心中唯一的他。
于是,我拨通了林庚的电话。
那天,当林庚找到我时,天色已晚。这场冬天的雨越下越大,还夹杂着硬硬的雪砂,雨雪混合而下,仿佛电视出现雪花时咝咝吱吱的声音,我站在一间杂货店的屋檐下,眼泪已经不流了,只是呆呆地数着雨滴。
他出现在我面前,穿着一件湿透的雨衣,把一把伞像夹公文包一样夹在腋下,一看到我就从马路对面奔跑到马路这边来。雨水溅湿了他的脸,那张脸,曾经让我如此留恋。
“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他的声音有点大,掩过了淅淅沥沥的雨声,“到底出了什么事,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了呢?嗯?”他有点严肃地看着我,语气里有责备,也有疼惜。
我不看雨,看他,但还是呆呆地,不说话。
他急忙替我撑开伞,把我的手握来放在伞柄上,焦急的说:“还发什么呆啊,我送你回家。”
他今天的模样没有一点平时的英俊从容,而像一个劝孩子回家的无奈父亲一样,又用心又疲惫,却让我前所未有的暖心。
瞧,我是多么不争气,让他如此担心。
“我没有家了。”我努力让声音平静,却终于还是哽咽着这样说。
还没有等林庚说话,我又喊了一声:“老师……”然后,我双手捂着脸,不由自主地歪下身去,倒在他的怀里。他没有拒绝我。
我终于号啕大哭起来。
在这个冷到绝的冬日,我全身颤抖,我一只手抓着他的衣服,一只手努力捂着自己的嘴巴,但是这样做丝毫都没有减弱我的哭声。我哭的用力程度,简直可以用嘶吼来形容,以至于惊动了路上的行人。他们打着雨伞停驻,注视着行为古怪的我。他们一定以为我得了失心疯,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如果我能控制我自己,我又为什么要这样做。该死的一无所有的感觉,它强大到可以击毁一个人的自尊,这种感觉让我不能再忍耐哭的冲动,我像呕吐一样激烈的哭泣着,我妄图哭掉我所有阴暗潮湿的过往和委屈,仅仅是在林庚面前。
因为,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上我只有仅存的一处温暖,就是他,就是此时,终于把我抱在他怀里的林庚。
这样的时刻,我在梦里幻想了那么久,这一刻却来得那么迅疾和真实,真实到我能感受到他的雨衣上塑料橡胶的味道。
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猎人打了一枪,而快要死去的树袋熊。
疼痛,却也幸福,再也不用为活着而攀爬。
所幸的是,我的树终于没有推开我,而是把我抱在怀里。
他伸手轻轻地在我背上拍了一下,放任我的哭泣,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用仿若从很远很远的年代传来的声音说:“你好像吃了不少苦头,田丁丁。”
我在他的肩膀上拼命点头,只是不知道他看不看得见。
“你好像变得越来越爱哭了,”他一边叹气一边扶我起来,“你要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你要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这句话好像一颗柔软的钉子,直直地钉入了我心里最不能触碰的角落,我慌乱地躲避他的眼睛,却正好与他的目光相遇。
我虽然还在颤抖,却忽然,停止了哭泣。
那一刻,他在看着我,眼神明亮,仿佛千言万语,又仿佛不说一句。
那一刻,全世界的雨都停了。我出神地看着他被雨打湿的发脚,忽然想伸出手把它们理理顺——当然,我没有。
上天作证,那一刻我心里没有任何不纯洁的念头,甚至,没有任何念头,只求这一刻,能够白天黑夜,天长地久,永永远远地延续下去。
可是,不过几秒,林庚就在我身后推了我一把,坚定地说:“来,我送你回家。”
说,“我妈不要我了。”
“你傻呀,气话谁不曾说过,我妈那时候也老跟我这么说来着。”他说,“来,听老师的话,相信我。”
我不可能拒绝他。
于是,我终于被林庚带着,回了家。
门打开的一瞬间,我以为迎接我的会是暴风骤雨,我以为罗梅梅会跳着脚骂我并把林庚也骂上一通,可是这些都没有发生,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她开了门,看到我,什么也没说,只是一把抱住我,失声痛哭。
“你去哪里了?”她哭着说,“你要是不回来,让妈妈怎么活?”
请相信,那一刻,我心里前所未有的珍惜和感动几乎要把我整个淹没。以至于,我差一点就要昏了过去。
我淋了雨,因为发烧,在家整整躺了三天。
这三天里,罗梅梅没有去上班,而是每天在家陪我。她每天变着花样做饭给我吃,可惜我的胃口不争气,不然,一定又要爆长肥肉。
对那件事,她绝口不提,好像以前发生过的那一切都是场梦。我在梦醒时分想要对她解释,她却摇摇头,不再让我说下去。
好吧,如果她能原谅我的一切,这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吗?
她是我的妈妈,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无论我犯了多么滔天的罪行,撒了多么大的谎,伤害她多么深,她永远都不会抛弃我,厌恶我,她永远是那个为我开门,第一个抱住我的人。我庆幸那天对林庚的求助,才让我有幸明白这个伟大的真理,而没有作出别的傻事。
“妈妈。”我终于还是说,“我喜欢我们老师,可是,真的只是喜欢,我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你相信我吗?”
温和地替我理理头发,“我跟林老师谈过心了。”
是吗?他们谈过了吗,都谈过些什么?林庚会说我些什么呢?
“你长大了。”罗梅梅好像很感慨地样子,“其实,妈妈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过自己的老师呢,这没什么,是妈妈不对。”
我的眼泪因为罗梅梅的话又要不争气地涌上来。
天,我该如何谢谢林庚才好?
“对了,给你看样东西。”罗梅梅说着,起身从客厅拿来一张小单子,我一看,竟是林枳给我的的汇款单。500元。
留言:对不起。
“傻孩子。”罗梅梅说,“不过妈妈很高兴你这么义气,以后需要,尽管跟妈妈开口,不要再做傻事了,知道吗?妈妈虽然钱不多,但和你一样,还算个好人。”
我傻傻地笑。
林枳,其实,不需要说对不起,其实,我从来都没有真正地怪过你。等我明天去上学,我一定要亲口对你说,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就是不知道,你还愿意不愿意呢?
罗梅梅说要给我做点吃的,于是去了厨房。我已经恢复很多,从枕头下拿出我的手机来,手机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我找到充电器给它重新充电,准备给林庚以一个感谢的短信,再给林枳打个电话,却没想到的是,一充上电,就来了电话。
上面闪烁的,居然是丁力申的名字。
我犹豫着要不要接,但最终,我还是接了起来。
“林枳要自杀,莲花大厦,顶楼。”他简短地说了这么一句,就挂断了电话。
自杀?莲花大厦,顶楼?
林枳要自杀?
丁力申怎么知道,他不会骗我?可是,他为什么要骗我呢?
一想到这个,我差不多是从床上跳了起来,趁着罗梅梅在厨房里忙碌,悄悄地溜出了家门,依着周楚暮所说,很快地打车,到了莲花广场。
哦,我的林枳,你可千万不要有什么事!
跳下车后,我站在广场中央,远远的,向楼顶望去,可是,我什么也看不到。
叫我震惊的是,广场的楼顶此刻正聚集着一大片厚重的乌云,仿佛有一双手把天空中的乌云都聚拢了来,存心酿造一场泛滥的雨水。
我的心一抖,仿佛看到了很不好很不好的兆头。莲花广场在这个阴翳的雨天,依旧行人如潮,可却没人抬一抬头。我恨这高耸入云的楼,遥远到超过人的视线。
我立刻跑起来。
我居然忘记莲花广场是整座城市最高的建筑,而去年发生在这里的,还并不久远的……自杀事件。
自杀。
想到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的心唐突地跳跃起来,恐惧的感觉再一次把我包围。
莲花广场的行人电梯只能坐到四十六层。
接下来的一段路,是一条窄而陡的楼梯。
当我终于爬到楼顶时,我几乎要因为我看到的那一幕而跌跤。
林枳背对着我们,把已经脱掉的袜子和鞋凭空丢了下去。
然后,她像一个女骑士一样,威风凛凛的跨上了不算宽阔的扶手,一把扯掉她的发绳,随手扔了,然后踮着裸露的脚尖,在扶手上舞蹈般踱步。
我几乎要失声尖叫,可是我知道,如果我这样做,她说不定会奋不顾身的跳下去。
丁力申呢?丁力申为什么不在?为什么不阻止她?
林枳穿的非常之少,我认得出,那是天中的夏制校服,校服裙子是深红色格子布做成的,很衬皮肤。夏天林枳穿的时候,我总和其他女生一起,暗暗羡慕她洁白若玉的双腿,可是此刻,她裸露的修长的腿,像两条红萝卜,在冬天的狂风呼啸中,灼灼战栗,任谁都目不忍视。
而那团黑色的云朵,此刻正盘旋在她的头顶,山雨欲来的沉重,让我震动到站立不稳。
我终于忍不住,轻轻叫她的名字:林枳……
她转回头来看我,眼神已经和以往不同。
她在大风中长发飞扬,对我惨然一笑,我的心都快被她的笑容绞碎了。
“林枳你不要这样,下来,下来我们一起回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周楚暮,你到底到什么地方去了?你居然把这样一个难题交给我,太高看我了,难道你不知道,只有你才能救她。
“林枳。”我的眼泪流下来,大脑一片空白,只能求她,“求求你,别这样,求你。”
“田丁丁。”她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温柔的,坚定的,“你别哭啊,田丁丁,我不值得你这样的。”
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是吗?”她说,“傻丁丁,你真这么想吗?”
“真的真的。”我说,“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一辈子的。”
她笑了,在栏杆上面对我坐下来,两条通红的腿交缠在一起,像两只嬉戏的鲤鱼。她仍旧不说话,眼神却向我的身后飘过去。
我也不由自主的转身。
是周楚暮!他终于出现!像所有故事中的王子那样,我终于有些不那么恨他。
他只穿着一件黑色的单衣,双手插在口袋里,一步一步挪向前。他的表情像是刚刚走出赌场的小混混,全然不知外面的天翻地覆。
他只是喊她:“林林。”
“你走。”林枳的声音还是和以前一样平静。她说:“你该走到广场上去,就站在喷泉边,等我。”
周楚暮只是说:“你属于科学家,居里夫人。”
在这个紧要关头,这都是些什么对话?我怀疑我听错,可是这一切却又那么真实。
或许,我还是搞不懂爱,至少是爱情。他们之间的秘密不能被言说,也不能被外人懂得。只有他们自己懂得。
我像一个看客一样无助和挣扎。眼看着他一边说一边继续走向林枳,走到离她很近的地方,好像没有听到林枳刚才的话似的:“居里夫人发现镭,她还得过诺贝尔奖。她是波兰人,她热爱祖国,为了祖国作出许多贡献。这些我都研究过了,你是不是没想到?要不要看看我做的笔记?你要不要去我家,和我一起看看呢?”
林枳摇着头,不停摇头,像中了蛊术一般。
“亲爱的楚暮朝她伸出手,“我带你去。”
林枳摇着头,身子往后仰去。我觉得我就要死了,我想尖叫,但尖叫不出。所以,我一定是要死了。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周楚暮一个大步跨上前,终于一把将她抱住,从那个危险的,随时置她于非命的扶手上把她抢救下来。
我清楚的看到,她眉宇紧皱,闭上了眼睛,在周楚暮把她救下的那个瞬间流下了泪水。
我的心在刹那间落地,又密密麻麻的疼痛起来。我捂着自己的嘴巴,泪水也忍不住潸然落下,我不清楚我的眼泪的来历,究竟是被这样的爱感动还是被刚才的情景吓倒。
我只能上前再一次把林枳的手指一根一根把掰直,然后紧紧的握住了似冰冻过的它,就好像我们从未误会过,分开过。
林枳闭着眼,我想她一定是被自己吓坏了,周楚暮抱着她,我一直握着她的手,我们一起走下长长的楼梯,然后按开了电梯。
就在电梯门将要关上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人。
丁力申。
他抬起头,看了我们一眼,就消失在电梯门口。
爱情,是多么的莫名其妙啊。
林枳去医院做手术那天,是我陪她。丁力申没有出现,他只是短信我:好好照顾她。
我一直在医院陪伴林枳。因为,除了我,没有谁会来陪她。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三天里,林枳的妈妈自杀了。
电话打到学校里,让林庚转接。这一切都是林庚告诉的我。
原来她从小失去父亲。
原来她与继父关系不佳。
原来她的母亲屡遭不幸。
原来,原来,原来我和我的母亲罗梅梅能够相依为命,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我是这么幸福,幸福到残忍地反衬她的痛苦的地步。
我的心,在这些真相面前,忽然被悔恨装满。我想起了,自己抽她的那一记响亮的耳光。那用尽全身力气,毫不容情的一记耳光。
和林枳做“好朋友”两年,我才发现自己对她的了解是如此之少。我从来没有去过她家,我连她初中是哪个学校毕业的都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跟她她聊过她的家人,甚至当她爸爸开宝马来接她的时候,都只是自惭形秽地躲在一边,从来不敢上前和她的家人打招呼……
我对她的了解,除却血型生日星座笔迹之外,还有什么呢?又和其他同学对她,有什么不同?原来我们所谓的友谊,一直活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支撑它的,是那些数都数不清的秘密,和我愚蠢的仰慕。
林枳,原来是我对不起你。只是幸运,一切补救都尤未晚。
我带着罗梅梅亲手熬的鸡汤去看她时,却看到病房外的门外放着一束花。
我把那束花拿起来,走进屋里。林枳正看窗外景色。我喊她:“林枳。”顺便把手中的花递给她。
她打开上面的卡片,上面只写了两个字:“楚暮。”
林枳起身,像是要出门去追什么,却又缓缓倒下。
我无奈地看着她。
她把头*在我胸前,说:“丁丁,他走了是吗?我知道他要走,只是,我非常非常的想他,你相信吗?”
我不再说话,我当然信,我亲眼见过她对他的付出,我知道那样深深爱过的人,永远无法从心中抹去。
“谢谢你,丁丁。”林枳又说。
其实,这些“谢谢”,到底谁该对谁说起呢?在这段仓促而五味俱全的青春里,我们要感谢的不仅是彼此,还是每一个遇到过的人。
就像丁力申,我知道他还是喜欢林枳,可是,他已经知道,他将永远无法同周楚暮抗衡。他只是坚持着自己的坚持,不求任何结果。就像我,依然迷恋林庚的一切,但我没有想过要得到什么,我只是学会了将这一份喜欢,小心轻放,永远存在心里。
一周后,林枳出院。她的继父来接她,她没有和他争吵。默默和他回家。第二天林枳背着书包来上学,关于她的一切,在校园已经传得沸沸扬扬。所幸的是,至少在我们班,没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就连庄悄悄也会对我说:“小卖部又有卖麻辣粉丝的了,要不我跟你和林枳各带上一碗?”
真好,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日子又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所不同的是,周楚暮这三个字不再出现在林枳的口中。
“周楚暮真的走了吗,你后来,是否还见过他?”终于有一天,丁力申这样问我。
“没,没有。”我说。
其实我在撒谎。
我见过周楚暮。
就在49路公车站,他独自一人,背着大号旅行袋,好像打算去很远的地方。
我不知道该不该装作没看见他,他却主动跟我打招呼,问:“林枳好多了吧?”
“是的。”我说。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周楚暮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不过转瞬即逝。
“替我转告她,我会回来的。”他说,“在我觉得自己应该回来的那一天。”
“你不打算再见她?”
楚暮说得斩钉截铁,“而且,自从她跟我认识以来,还真是一路倒霉,你说,是不是?”
“听说你找了一个很有钱的女朋友才和林枳分手?”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
周楚暮忽然哈哈笑起来。他笑了好一阵,忽然伸手摸摸我的脸,然后说了一句差点让我晕倒的话:“丁丁,你真可爱。”
然后,他就跳上了一辆开来的公车。
我没有转告周楚暮的话给林枳。因为我知道,缘份可遇不可求,如果上天有眼,他们一定会在某年某天的某个地方重遇,过去的一切不愉快被洗去,开始一段崭新的故事。
所以这件事,我永远不会对任何人提起。
尝遍青春的甜,酸,苦,辣。我也好,林枳也好,丁力申也好,都愿我们只记得其中最美好的两个字。"=""=""></:>